春花自然也会赞成。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正是仲夏,花园里的花五彩缤纷。一会儿的工夫,几个小丫环就用玉盘托着新摘下来的凤仙花,再用玉石的研砵压出花汁来,加上了一点白色的粉末,涂在指甲上,又用裁成长条的帛包起来,据说等到明天就好了。
于夫人用的正红色的花汁,春花用的是粉红色的花汁。
春花虽然知道过去的人拿花汁染指甲,但还真是第一次看到。一切的过程都让她吃惊,还有那些制做花汁的小玩意,也很可爱。
在花汁里加的白色粉末,于夫人告诉她那是明矾,加了明矾,颜色会更鲜艳,保持的时间也会更长。而且春花还知道了,最好连续多染上几次,那样指甲上的颜色就不会掉了。
真是麻烦,要是没有这么多人帮着,想染个指甲也不容易,不过,这可是纯天然的,绝对不会有任何负作用。要知道染指甲的化学颜料可是有毒。
她拿着小小的玉石杵细看,真是精美的工艺品。
“喜欢这个?”于夫人笑着说:“可见是真的忘了不少的事,喜欢就拿去玩吧。你那里也有,而且你的嫁妆里也有几套,有一套比母亲这个还好呢。”
春花有些不好意思地放下了手里的玉石杵,“母亲,我把过去的事都忘了,你慢慢告诉我吧。”
“不怕,还有好几个月才出门呢,母亲好好地告诉你,你就都想起来了。”于夫人慈爱地说。
春花本来是想提缠足的事,想了想还是没有说,而是问了一个她觉得有些奇怪的问题,“母亲,谁给我起的名叫春花啊?”
前世她就叫春花,为了这个土气十足的名字,春花被同学们嘲笑了无数次,尤其十二三岁最为敏感的时候。曾有一个阶段,春花最大的梦想的是改名,为此她查了大量的诗词歌赋,给自己起了好几个高雅动听、意境幽远的名字。
父母坚决地制止了她,当她长大后终于能够自作主张去改名的时候,她又不想改了,她已经觉得叫春花挺好的了。
现在她还叫春花,真是冥冥中上天就注定了。
于夫人脸上露出了笑容,“生你大姐的时候,你父亲正在扬州府江都知县任上,正是五月琼花开放时,花大如盘,洁白无瑕,你父亲刚刚赏花归来,就听到你大姐出生的喜迅,于是给你大姐起名叫琼花。”
“后来,母亲就接连生了五个男孩,本以为不会再生了,就给你父亲又纳了两房妾室,没想到,快到四十岁了,母亲又有了你。”
“那时候我们在陪都的老家,正是阳春三月的时候,百花齐放,万紫千红,你父亲喜不自胜,想了几天,也没有挑出最喜欢的花,就给你起了这个名字。”
原来不管是哪一世,她的名字都是父亲看到艳丽的春花有感而生,春花不禁笑了。不管是前世没有多少文化的父亲,还是今生进士出身的父亲,对女儿的一片心意是不变的。
于夫人显然也回到了美好的回忆中去了,她含着笑说:“你没多大的时候,母亲抱着你去庙里批八字,老主持就说你命格好。果然,你父亲从那以后,一路仕途顺利,颇得圣心。”
这个春花倒是不太信,庙里的和尚也是会看人说话的,看到官宦人家倍受宠爱的千金小姐去批八字,自然会说好话。
不过,这里的父亲确实是高官,虽然她不太懂吏部左侍郎倒底是多大的官,但看着家里摆放的东西,没有一样不是精美异常,再看周围的人们,都穿着昂贵的丝织品,还有这两天在于夫人和自己身边侍侯的人,就有几十个,这样的富贵,说明父亲的官真的不小了。
母女两人说说笑笑,就过了半天。
下午的时候,二奶奶,也就是春花的二嫂过来了。这几天她每天几次来看春花,春花也认识她了。因为她现在是家里的管家奶奶,上午事情繁多,就在下午过来说话,还带着她的一儿一女。
二奶奶过来告诉她们,琼花大姐派人来传话,明天一早她会回娘家来。这里可不比前世,出嫁的女儿,只要愿意,就可以随时回娘家。虽然都在京城,但一年之内也就能在大年初二的时候回来一次,再想见面,除非是在一些宴会上见了,否则就得有合适的理由。
琼花姐姐回娘家的理由就是听说于夫人身体有些不适,她要回来探望母亲。春花看着大家的眼色,细品着话里的意思,终于明白了,琼花姐姐是知道自己从秋千上摔了下来,要回来看看母亲和自己。
她还明白了一件事,自己从秋千上摔下来是一件丑闻,家里全面的隐瞒了这消息,这就是所谓的家丑不外扬。
不过琼花还是知道实情了,不知是家里的保密措施不够严格,还是琼花消息太灵通。
过了一会儿,家里有些有脸面的管家娘子们听到三小姐无碍了,也一个个过地来给三小姐请安。春花陪坐在于夫人身边,打定主意少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大家的话,记下有用的信息。
这些人的对话中,信息量不是一般的大,春花总结出不少的内容。
春花的大姐叫琼花,比她大二十多岁,早年嫁到林阁老家,是林阁老的嫡长孙媳。而且,这个与杨家同是江南的世家大户的林家,家中同样才子辈出,尤以林阁老最为突出,刚过知天命之年便进入内阁,此后便屹立十几年不倒。
琼花姐姐的丈夫是四品官,琼花也夫贵妻荣,封了诰命夫人。她先后养大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最大的儿子已经成了亲,如今在阁老府中掌管中馈,据说非常精明能干,在京城的贵妇人中也颇有名气。
春花的大哥杨淇现在在陕西的一个地方任知州,她的二哥杨汶在都察院任右佥督御史,三哥杨淮由于一直没有考上举人,现在还只是个秀才,正在老家的学堂里苦读。她的大嫂和三嫂都陪伴夫君,眼下都不在京城。
春花的四哥和五哥都没有养大,春花与最小的三哥还差上十几岁,这也是杨松夫妻对春花异杨疼爱的原因。
眼下杨府里只有在京城任职的二哥和二嫂与公婆住在一起。
春花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她后来才知道像杨家这样,家里有公婆在堂,让儿媳妇与儿子一同去任上,还真是少见的。一般的人家都是正妻留在家中,孝敬老人,教育孩子,而丈夫带着小妾上任。
而杨家做为百年世家,门风正派,家规极严。家里严厉约束子弟们用心读书,不赞成年少时纳妾,娶妻一定要贤良聪慧、知书达礼。但正是因为这样,杨家子弟少有只在内帷混日子的,上百年来人才辈出。
杨家的祖籍在南京陪都,现在共分成九房,父亲杨松是三房的嫡次子,目前也是杨家做官比较高的。与父亲并称杨家双杰的七房的伯父杨栎现在是山西布政史,论品级比父亲还要高上一级,但毕竟不如父亲在京城影响力大。
现在老家那边,于夫人的公婆都已经下世。
春花知道大家有意地避免谈一个人,那就是她的二姐雪花。那天,她在屋子里听到于夫人与胡妈妈的对话,得知自己摔伤了与雪花有关,看样子,应该是雪花陷害的,现在大家就像忘了似的不提雪花就是这个原因吧。
其实还有两个人也是大家闭口不谈的,那就是府里的姨娘。杨家虽然不赞成子弟年少时纳妾,但过了中年后只要家境允许,还都是有妾室的。杨松有两个妾室,赵姨娘和周姨娘。
周姨娘没生养过,赵姨娘生了雪花,其实她还生过两个孩子,都夭折了,同样是因为只有这一女,对雪花也是捧在手心里非常疼爱。
而且雪花无论是相貌还是才学,都要比春花强很多,更兼一双小脚,缠得尖尖翘翘,总是把年龄相差无几的春花比下去。
杨松就是再宠爱幺女,对这个样样出色的庶出女儿,也要多几分怜爱。而于夫人一向心善,并不过多约束赵姨娘和雪花,形成了雪花无论什么都要与春花攀比的习惯。
小的时候还好,不过一件首饰、衣服的事,杨家富贵,于夫人更是大方,雪花也与春花的待遇相差不多。
但到了谈婚论嫁时,就是天差地别了。
婚嫁讲的是门当户对,春花就是再差,也是嫡出的小姐,要嫁的自然也是高门大户的嫡子。而雪花,只能嫁同样人家的庶子,否则就要下嫁到一般的人家。
婚嫁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嫁妆,大家族哪一家的规矩都差不多,给嫡女的嫁妆本就远远多于庶女,而于夫人的嫁妆丰厚,更是给春花添置了大量的金银、田地、古董、绸缎,就冲着这份嫁妆要娶春花的就不在少数。
于是,雪花对春花的不满逐渐升级,最终造成了春花出事。
当然这里面有不少的内容是后来春花才补充全面的。
春花还在认真地吸收着杨家以及本时代的知识,于夫人却打了一个小小的哈欠,大约她这几天折腾得太累了。满屋子的人就如流水般地散去了。
于夫人虽然又困又累,但看时间已经快到晚上了,并不敢这时睡觉,怕夜间走了困,就去了静室念佛。
而春花呢,在院子里开始了练习走路。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春花想通了,原来的春花也是用这双小脚,能跑能跳,她现在不能自己走路,主要还是心理问题。只要克服了心理的障碍,她一定能正常走路。
果然没多久,春花就适应了自己的小脚,不用别人的搀扶,她也能四处走动了。不过,就是走路姿势,实在是令她自己太不满意了。
她觉得自己是一瘸一拐,左摇右摆,但大家都说是弱柳扶风,袅娜飘逸。胡妈妈还对春花说:“小姐以前走路总是过于矫健了,现在这样子,倒是比原来还好。”
春花无语。
胡妈妈看出春花的不屑,就又告诉她,还有的人家给小姐缠足缠得过小,这样的小姐只要走路就得要别人扶着,稍微远一点,比如从内院走到外院坐车这样的距离,都需要有人抱着。
而这样的“抱小姐”居然还很受欢迎,有不少的人家都非常愿意娶。
春花庆幸地打量着自己的脚,虽然确实是很小的脚,但比起于夫人、二奶奶,她的脚还是大了一圈。就是院子里这些丫环婆子们,里面大约也有一半是缠足的,而缠足的这一半人的脚,也大多数比自己小。
既然她们都能正常走路,那自己再练上一会儿,一定会走得更稳了。
晚上躺在了床上,春花的脚很疼。才走了这么一点的路,就受不了了,小脚实在是太脆弱了。她几次想再将缠足布扯下来,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不只是于夫人对她缠小脚的态度强硬,而是整个社会的风尚就是如此,
春花今天把缠足布扯下来,明天还会重新被人缠上,她还是等等,找一个机会彻底摆脱缠足布。
第二天,琼花果然一早就回了娘家。给于夫人行了礼后,琼花就对着在于夫人指引下给自己行礼的春花细细地打量起来。
春花也看向琼花。琼花应该是将近四十岁了,从长相上看,她与于夫人也十分的相似,可是她不如于夫人保养得宜,也不如于夫人万事不操心,故而看起来不似于夫人的女儿,倒像是于夫人的妹妹。
春花突然一阵紧张,在于夫人面前,甚至在杨松及与她曾亲密接触过的丫环面前,她都没有紧张过。她能感觉出来,这些人是很好打交道的。
而琼花的身上有一种气势,非常的强大,让别人不禁就会生出畏惧的感觉。再加上知道自己的小脚就是她做主给缠的,更是心里有了障碍。
“妹妹什么都忘记了?”
“是。”面对琼花的精明春花老老实实地答。
“还记得小时候,我带你去庙里,你爬到一棵大树上下不来,还是你姐夫找来了小厮,爬上去把你抱下来的事吗?”
“不记得了。”
“那去年,你外甥成亲,我接你到家里住几天,你和外甥女打闹,把新房里的定窑花瓶不小心碰碎了的事呢?”
“不记得了。”春花在心里想,原来的这位春花小姐还真是个淘气的,琼花大姐一件好事都没说,估计她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这些事。
“那你还会背,《女诫》吗?”
“不会。”
“还记得烈女传吗?”
“不记得了。”
虽然琼花态度非常的严肃,但春花慢慢倒放松下来了,她感到琼花严厉的外表下对自己浓浓的关心。
于夫人最初也被琼花的急切问话惊呆,现在她想起来自己应该开口了,“刘院判说不要追问你妹妹,让她自己慢慢地想,就是想不起来,再告诉她一遍就是了。”
琼花却不为所动,她严肃地说:“妹妹还有几个月就要嫁了,母亲还要宠她宠到什么时候?嫁了人,可不比家里,妹妹若是什么也不懂,会吃大亏的。”
一席话说得于夫人也噤了声,琼花就继续问:“你还认得字吗?”
春花心思转了几转,琼花先前话中的意思说明自己应该是识字的,但现在什么都忘了,只还识字,是不是有些说不通啊?
但又一想,要是说不认识,就得一直装做不认字了,会有很多的麻烦,就点点头说:“认得。”
琼花马上就吩咐:“去西屋拿本书过来。”
很快一本书就放在了春花面前,虽然有准备,春花还是对这本书有些不适应。这是一本线装的蓝色布面的书,打开后,里面的字似乎也是印刷的,但分明像是用毛笔写的小楷。
最要命的是那上面的字,春花有不少不认识的。
春花虽然学历不高,她高中毕业就开始打工了,但那不等于她没考上大学。事实上是她顺利地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但高昂的学费和毕业即失业的现实,让她反复思考后决定还是一边打工,一边读夜大。
后来她还上了些管理方面的课程。
但眼前的字,有很多都是似是而非。其实她不是没看过来自台湾繁体字的书,就是有几个不认识的字也能顺着读下来。但此繁体绝非彼繁体字,而且还是竖版的,要从右往左读。
“这个字念什么?”琼花已经用手指着书问她了。
春花一看,原来琼花指了本页上最简单的一个字。
“大。”
“那这个呢?”
“陈。”
琼花明显是松了一口气,“把这段念一遍。”
春花拿起了书,念了起来。书中的话都是文言,不同于现在她们说的话,跳过几个不认识的字,又因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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