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看这些男人们席间的觥筹交错,比较好玩的,就是行个酒令,猜个谜,对个对子,增添一些气氛。
任德好专注地吃东西,不经意间迎上了齐硕的目光。不知为何,她感觉齐硕的目光里有一丝笑意。这笑意让她浑身起鸡皮疙瘩。于是任德好大胆猜测,他一定是在提醒自己冰糖葫芦的事——他那双慧黠的如黑宝石一般闪耀着迷人光泽的眼睛,分明在说:不给我糖葫芦你就死定了!
正文 第三十二章 此糖葫芦非彼糖葫芦
当然,齐硕威胁的眼神只是任德好的臆测。事实上,齐硕早已经把冰糖葫芦的事抛在了脑后。小孩子就是这样,有了西瓜就会扔了芝麻,当他忽然发现了比糖葫芦更加有意思的事情之后,冰糖葫芦就算不上什么了。所以说啊,任德好只是空有一副小孩子的外表而已……
齐硕是从父亲那里听说了每年任和过寿时子女献艺的传统。一向很注重培养继承人的齐睿明也很想看看,任和培养出来的孩子,究竟比他培养出来的孩子,如何?心里想着自己的孩子,他不由看向齐硕,硕儿这孩子虽然调皮,但是天性聪明。
在一阵宾客尽欢的气氛中,晚宴渐渐接近尾声,任德好知道,按照以往的惯例,很快就是她们“献艺”的时间了。果然,任和满脸微笑地放下一杯酒,忽然站起身子,目光瞥了角落的桌子一眼,说道:“我任和今日四十大寿,承蒙各位亲戚朋友捧场,感激不尽。任和有几个不成器的儿女,也准备了些寿礼,当着诸位亲友的面实在见笑了。”
大夫人姚氏推推任淑环,任淑环便走到了父亲任和跟前,先是福了一福,“女儿祝爹爹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女儿准备了一副字画送给爹爹。”她声音清脆,仪态大方,宾客间传来一阵夸赞声,任淑环眉眼间难掩得意之色。
她对着客人们嫣然一笑,随即转向父亲把字画承上,任和接过展开,微微一笑:“淑环的字写得比去年更有进步了。”下面众宾客中不乏溜须拍马之辈,纷纷赞美道:“任老板的爱女果然不凡,一手行书真可谓行云流水、笔走龙蛇啊!”“任老板教女有方啊!”“谁说女子不如男呐!”……
任德好低着头强忍笑意。为什么这几个人每年都是一套词儿呢?真没创意……
忽然响起一阵悠扬的琴声,任德好知道,任丹萍开始表演了。她装作听得认真,去观察每个人的表情。任何闭着眼做出一心一意聆听的样子,嘴角虽然挂着笑,然而任德好猜测任和其实并不是真的很陶醉。姚氏的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笑容,既不虚伪,也不做作,任德好暗自佩服。因为相比起来,詹氏脸上的得意之色太过明显了一点。虽然詹氏心计不少,但是毕竟与女与荣同焉的机会不多。
一曲弹罢,任和点点头:“丹萍的这支曲子也尚可,以后还是需要多多练习才是。”
“唉,任老弟此言差矣,贵千金的琴曲可谓天籁啊,小小年纪由此造诣真是令人惊叹啊!”一位喝酒喝得很尽兴的老人摸着胡子,满脸恭维……
又是一堆溢美之词。任德好听着不由想,如果自己表演了,那帮人会说什么?夸奖人的话,总有说尽的时候,估计轮到自己,他们也就词穷了。
任丹萍退了回去,脸上表情依然谦逊而又温婉,真是典型的表里不一,任德好想着,她的心里,不知道是怎么想呢?
但是由不得任德好走神了,因为,轮到她表演了,她轻轻巧巧地走到任和面前,礼貌地说道:“女儿送给爹爹一支‘冰糖葫芦’。”
任德好看见任和眼中一闪而过的惊异,不过,任德好却开始唱了。是的,唱歌。
“都说冰糖葫芦儿酸,酸里面它裹着甜。都说冰糖葫芦儿甜,可甜里面它透着酸。
糖葫芦好看它竹签儿穿,象征幸福和团圆,把幸福和团圆连成串,没有愁来没有烦。
站得高你就看得远,面对苍山来呼唤。气也顺那个心也宽,你就年轻二十年。
糖葫芦好看它竹签儿穿,象征幸福和团圆,把幸福和团圆连成串没有愁来没有烦。”
唱完之后,任德好冲任和鞠了一躬,说:“女儿祝爹爹没有烦恼忧愁,天天都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现在任德好的心情十分忐忑,她最害怕听到任何问这样的问题:好儿,这支歌谁教你的?那她真不知道怎么编才好。
幸好,任和并没有多问,只是淡淡一笑说:“好儿这首歌唱的也吉利,不错。”
“好儿还有个大胆的请求。”任德好忽然道。
“哦?说。”任何很吃惊这个每年都背首诗了事的女儿会唱首歌给自己,如今听到她有个请求更是惊讶。
其实,任德好几乎没机会,也没想过和这位父亲大人要有什么接触,说这话时,她也有些紧张,头虽然低着,但仍然悄悄地从刘海间偷瞄着他的脸色。
任和其实并没有多不悦,只是惊讶于这个从来不曾高声语过的三女儿这时说出来的话,他不由瞄了一眼那个自己已经冷落了很久的女子——何琴。只见后者也是惊讶无比的神情,似乎还有些惊慌。
“好儿中午与齐硕齐公子一起用餐时听闻他喜欢吃糖葫芦,所以斗胆,想借花献佛,将刚才这首歌也赠与她。”任德好不是很吃得透任和此时的心理,倒是感觉到背上有两道目光如芒在背,不用回头她也猜得出来,定是她那两位很“喜欢”她的姐姐。她把心一横,不管不顾了。
“哦?”任和有一瞬间的惊讶,随即还是笑着点点头。
任德好退了回去,不忘了瞥一眼齐硕,用眼神告诉他:“你的冰糖葫芦我已经送你了,别再找我要了。”
齐硕自然注意到任德好的目光了,在任德好唱歌的时候,他一直看着她。说实话,他惊讶极了。那丫头的嗓音倒是甜甜润润蛮好听的,这歌儿虽说奇怪了点,但也不错。尤其,那词实在有趣,“都说冰糖葫芦儿酸,酸里面它裹着甜。都说冰糖葫芦儿甜,可甜里面它透着酸”,看来都是废话,偏偏说的有在理。
任德好回到座位上,就听到有人又开始说了:“这支曲子新颖别致,闻所未闻。”“是啊是啊,这曲子宛转悠扬,歌词也十分有趣。”……
任德好心里笑笑,似乎,大家没拿这歌当回事呢。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埋子
“你这歌是哪儿学的?”任丹萍低声问。
任德好早知道会有人问,于是故作羞涩地一笑,回答:“自己瞎编的。”是啊,除了这个理由,实在想不到别的更好的理由了。
任丹萍顿时无语,微微一怔,意味深长地看了任德好一眼:“好儿妹妹真是聪明,这等歌词儿却也不是一般小丫头想得出来呢。”
任德好装作没听懂,敷衍过去后便往自己原先的座位走去,只是一抬眼,却看到母何琴也奇怪地看了一眼自己,她天真烂漫地对后者一笑,何琴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晚宴终于结束,客人们三三两两地散去,齐硕忽然跑到任德好这边,“喂,那就是你送我的冰糖葫芦啊!”
“是啊。”任德好笑笑,“那首歌,就叫冰糖葫芦。”
“哼!你倒是会耍赖!”齐硕撇撇嘴,“不过呢,你那歌倒也不赖,本少爷就不跟你追究了。”
“反正是送了,你可别来追着我要冰糖葫芦就好。我可不欠你的。”任德好心情大好地跟他说这话。
“哼!”齐硕不屑地扬眉,“我想要多少冰糖葫芦就有多少呢,你给我我都不稀罕。”
“……”这下任德好无语了,这就是所谓的富二代吧……果然是钱多了烧得慌,她还没听说过谁家少爷的志向就是买一堆糖葫芦回家抱着睡觉呢。
正在此时,齐硕的父亲唤齐硕,齐硕便一溜小跑离开了。
与母亲一道回了琴园。一直到踏进琴园,何琴终于开口问道:“好儿,那首歌真的是你自己编的?”
“是我偷溜出去玩学会的。”任德好小声说。
何琴一怔,顿时变了脸色:“溜出去?!去哪里?”她声音都有些不敢置信地抖了抖,这还是她那个乖巧听话的好儿吗?她何琴虽然不才,却也不曾教过好儿这般罔顾礼节廉耻,竟胆大妄为到私自跑出府去!
“娘,我……”任德好自是知道何琴已经真的动怒了,这次事情她本可以找个别的理由,但是,也许以后她还会出府,她不甘心被困在这牢笼一样的家里,她总不能每次都编造不同的理由糊弄她娘。虽然说法比较奇怪,不过,她是真的希望娘能慢慢习惯她出府这件事情……
“为什么要出去?”何琴的声音听起来疲惫万分。
“娘,女儿只是出去看看外面的样子。”任德好小声为自己辩解着。
“你……”何琴真是又怒又气,却又不知道如何责骂女儿。
“娘,”任德好知道她心软,便委屈地说道,“好儿见大姐二姐都出过府见过世面,还去看过庙会,还去游过湖,我……我……”她嘟起嘴巴,煞是委屈的模样,内心却多少还是有些良心不安,毕竟她根本没有羡慕那些,只是不想娘太生气。
何琴听罢果然心软,不禁可怜起自己的女儿来,这孩子若不是自己这个不作为的娘亲,又岂会这般艳羡自己的姐妹,罢了罢了……
“哎,好儿,娘的话你要听,下次千万不可再这样偷偷跑出去。”何琴叹了口气,终究舍不得责骂任德好。
“娘。”任德好撒娇一般搂住何琴的腰。
娘,对不起。她在心中默默说道,不是女儿要忤逆您的话,只是任府这样冰冷的大宅真的不适合咱们娘儿俩住,我也是为了咱们以后的日子打算……
寿宴上的一首歌虽然普通(至少任德好是这么认为的),却足够轰动整个任府了。人人都在谈论,那个原本痴傻的三小姐,居然能唱出一首完整的小曲来!不过,这对任德好来说并不是一个好名声,单从“小曲”二字便可见一斑。在古代“戏子”是很没地位的,所以她如今几乎成了整个任府的笑柄。不单是任淑环和任丹萍这两个一直和她不对眼的姐姐冷嘲热讽,就连丫环小厮也会在她背后窃窃私语。
一时没考虑清楚就弄巧成拙,任德好不由大大的郁闷。为何以前她看的小说里,所有穿越女主都会用歌声震翻一批人,她不嫌俗套地来用了,为什么却达不到想象中的效果呢?怪只能怪那个小屁孩,若不是因为“冰糖葫芦”,她也不会如此出名了。
任德好知道这个时候应该做什么。那就是缩在壳里装乌龟。枪打出头鸟,她不出头,别人能拿她如何?然而课还是要上的,人也是要见的。有些人总是躲不过。但只要尖锐的语言碰到的是团棉花,渐渐也会收起爪牙。
日子一天天过去,“冰糖葫芦”风波终于过去。这天任德好照例在任府闲逛两圈,却不期然碰到了任洛星。她知道,这些日子以来,任淼康很受任和的器重;她想知道,在任淼康和任洛星之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的问题,而任洛星,又是怎样想的。
“二哥。”任德好上前甜甜地打了声招呼。
任洛星也冲任德好温和地一笑,忽然说了一句:“那天的歌,很好听。”
不是吧,连任洛星都要来笑她吗?任德好一怔,忽然又觉得对方的语气里并不是嘲弄。不待她想好怎么回答,任洛星已经慢慢走远了。
任德好看着任洛星远去,不由得露出了一丝笑容。这是自寿宴后她第一次发自心底的笑。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在任家所有的兄弟姐妹中,唯有任洛星是可以信任的亲近的。可是,每每见了面又觉得遥远。任洛星的性格似乎很淡漠,又好像很温和,让她摸不透。
日子一天又一天地去,一切都还算平静。而春节也逐渐临近了。小孩子都喜欢过年,虽然德好不是小孩子了,但是她也喜欢。古代的年味儿不必现代差,不仅会有新衣服和各种美食,家里也会张灯结彩,准备对联窗花。
任德好也得到了一件红色的新衣裳,照惯例,这是要在年初一早上穿的,要穿着它去给父亲和几位姨娘拜年。
年关底下了,任德好知道,做生意的到了年底是忙的,所以越是临近过年,反而觉得家里人来人往热热闹闹的,不光是任和忙,连下人都忙,闲下来的反而是孩子,因为师傅也回家准备过年了。
正文 第三十四章 稀客
任德好照旧坐在琴园院子里的老位置沉思。再过一年,她就又长一岁了呢。自从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时间仿佛过得特别慢。是啊,在这个没有电、没有网络的时代,整日里除了发呆还能做什么呢?绣花么?她不想学。读书么?呵,她对那些古书真没多大兴趣。偏偏,有些感兴趣的事情她又做不得,哎……
这时候,敏敏走了过来。“小姐,您又在这里发呆了!”敏敏劝道,“石凳上多凉啊,小姐回屋吧。”
任德好抬抬屁股,指了指凳子上的软垫,然后又坐下来:“敏敏给我拿壶热茶来吧。我就喜欢在这坐着。对了,还有茶杯。”
“小姐!”敏敏撅起嘴巴。
“要是你觉得不行,再给我找件衣服来。好敏敏,让我再坐会儿。”任德好回头朝那个关心自己的小家伙笑一笑。虽然体型上看来,她才是比较小的那个。
敏敏一跺脚,转身走掉了。这个小姐总是那么固执……敏敏想着,还是先回小姐房间拿了件厚厚的披风,嘱咐任德好穿上。看任德好把衣服穿好,她才去泡茶。
热茶端来,任德好喝着热茶,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小脸上是柔和的笑意。这一幕被印在了不远处的何琴的目光中。她生下的孩子,心里自然最为了解,不管别人怎么说,她却总觉得,好儿这个孩子并不是痴傻,只是对有些在别人看来很重要的事情并不感兴趣,性子里太过淡然了。
这样的一幕,也落在了另外一个人的眼里。
任和几乎已经记不清多久没来过琴园了。对于一个妻妾成群的男人来说,很容易冷落一个人而不自知。何琴,就是这样被他冷落的。因为她太普通,又太不会邀宠。
而这次来,还是因为任德好的关系。因为上次寿宴上,这个女孩子的一首歌,很奇怪。其实比起这首歌,更让他感到好奇的,是那天任德好在唱歌前说的话,她说把那首歌也送给齐硕。他不是没有注意到齐硕和任德好“眉来眼去”,他后来也了解到了,似乎齐硕和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