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干嘛告诉你啊?”
“你能不能不抬杠啊,跟你说话怎么就这么累!”她叹了口气放弃了。
刚好这时候跑堂的老头把面条端上来了,她不再理他,低下头吃面。
这碗面倒真是个惊喜,不枉她冒着风雪寒流,半夜三更跑到Queen’s,面碗够大,汤头是牛肉和牛骨熬的,面和牛肉块全都分量十足,上面撒一把碧绿的葱花,色鲜味美。郁亦铭说的那一味“灵魂”配料——酸菜,也跟她从前吃过的酸菜不一样,不太酸,也不像别的台式小吃那样偏甜,切成细末跟蒜末和辣椒拌在一起,味道蛮怪,吃了却停不下来。
见她专心吃面,不再追问,郁亦铭却又开始说了:“其实很简单的,我租车的车场在布鲁克林,做夜班的话,就是下午过去拿车,然后从五点钟开到第二天早上五点,收车之后再去车场结账,两不赊欠。如果真要说危险,凌晨是最危险的,但只要不去小街窄巷和治安差的区就行了。”
他一项一项算给她听,一个班十二个小时,跑多少公里路,加多少油,扣掉油费和租车的钱,能赚多少钱,然后又跟她说出车时遇到的人和事,带着全副身家的无家可归者,小意大利区的酒鬼,在喷泉里洗澡的乞丐,韩国城夜店门口跟保镖打架的飞女,还有各种坐霸王车的人,所有这些都是她生活圈子之外的。
“知道开出租车最有意思的是什么吗?”他问她,尔后又自问自答,“你永远都猜不到下一个客人要去哪里。”
“天天在路上跑,有没有被警车追过?”隽岚是在美国学的驾照,车开得不怎么地,她最怕就是被骑摩托的警察叔叔鸣着警笛追,如果要申诉,还得上法庭,叶嘉予就差一点碰到这样的事情,后来总算运气好,案子开庭前被撤销了。
“没有,哪有这么惊险,你当拍警匪片啊?”郁亦铭笑她,“倒是有人上了车就说,甩掉后面那辆车。”
“哦,原来不是警匪片,是黑帮电影。”隽岚只当他玩笑,也嘲笑回去。
郁亦铭却放下筷子,说起故事来:“记得有天凌晨,我从威廉姆斯桥进入曼哈顿,开到格林威治,上来一个亚洲面孔的女人。我车上正放一首粤语歌,她便也跟我说粤语,说要去上东。开出一个街区,她回头看了看,对我说‘甩掉后面那辆车。’我从反光镜里看到她说的那辆车子,就对她说,‘ma’am后面是辆陆虎,我开的是跑了二十几万公里的福特,而且是手排挡,我又开不大来,你叫我怎么甩?’……”
他说得惟妙惟肖,隽岚几乎可以想象出他当时那副流里流气的样子。
“结果呢?”她问。
“甩掉了。”他回答,简明扼要。
“你能甩掉?你车技这么好?”她不相信。
“车技很烂,是脑子好。”他很自信,右手食指和中指并在一起指指自己的脑袋,“什么地方变道,下个路口红绿灯几秒钟,全都算好,不要说陆虎,蝙蝠车也甩得掉。”
“那你还说自己车技烂?假谦虚!”
“我开不来手动档,起步常熄火,出地库必定溜坡,这还不叫烂?”
隽岚听得亲切,哈哈笑起来,伸手拍拍他的肩膀,说:“咱们半斤八两。”
郁亦铭继续讲下去:“甩掉那辆车子之后,那个女的手机一直在震,我问她是不是男朋友?为什么不接电话?”
他停在那里,弄得隽岚心痒,只好追问:““她说为什么?”
“其实,我没想到她会告诉我,”他停顿了一下,“她说,我太心疼他了,所以不能跟他在一起。”
“屁话!要是真的喜欢,怎么会不能在一起?”隽岚下了评语,她看过那部名叫《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的电影,始终坚信要是真对一个人有意思,上穷碧落下黄泉也会找到他,她与叶嘉予就是最好的例子。
但郁亦铭却不这么认为,摇头道:“章隽岚,你是很好的人,所以你不会懂。”
“就你懂?”她冲了他一句,不明白为什么他说她“很好”,从小到大,他才是更优秀的那一个,她只是个很普通的女生,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两人之间的差距不是一点点。
“是,”他却很肯定,“只有我们这种自私的人才明白。”
说到这里,面已经吃完了。天那么晚,店堂里只有他们两个客人,这里十二点打烊,老头在收拾桌子,珠姐在算账准备关门。
有那么一会儿,两个人都不再讲话,只是安静的坐着。隽岚觉得有些奇怪,跟郁亦铭在一起几乎总是在斗嘴抬杠,难得有这样的时刻,静静地什么都不说,却也不觉得难受,这是很熟很熟的人才能达到的境界,哪怕是她与叶嘉予也做不到这样。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呐
到底我该如何表达
她会接受我吗
也许永远都不会跟她说出那句话
注定我要浪迹天涯
怎么能有牵挂
——《老男孩》
这是春节前最后一次更新,大家新年快乐。。。
六。波士顿,马萨诸塞州首府;美国最古老、最有文化价值的城市;232平方公里,120万人。
章隽岚与冯一诺是同期去美国的;两个人都是搭了T大一个交换项目的末班车。
决定提交申请之前,一诺犹豫了很久,该死的数学她已经念够了,留下来找工作吧;招聘会上人山人海;就算争个头破血流;能指望的也就是一份吃不饱饿不死的薪水,想要换个专业考研,无奈成绩不是太好,家里的实力也不够雄厚,能有这样的机会出国留学,已经是天上掉馅饼了。
章隽岚的想法也跟一诺差不多,念什么专业,对她来说也不是太重要,她之所以想去美国,只是为了见一个人。那个人,便是叶嘉予。这个想法是如此的鲁莽和单纯,以至于见了之后又要怎么样,她从来都没想过。
叶嘉予离开T大之后,章隽岚的大学生涯也没什么味道了,整个校园幻化成一副巨大的灰色背景,没有边际,没有纵深,了无生趣。而隔着一个海洋一片陆地,照样会有好事的人把叶嘉予的消息传给她听,说他进了名校,正在念一个金融方面的学位,假期在华尔街实习,仿佛混得不错。
就是在那一年,各式各样的社交网站流行起来,她通过其中一个,很容易就找到了他,向他打听留学的事情。他还是很热心,帮她找了不少资料,提了许多建议。她看来看去,一直没有决定,总是用这样那样的借口麻烦他。
有一阵,他似乎很忙,MSN很少在线,难得遇到才能聊上几句,只是几个字,常常连标点都没有,她却猜得出他的心情是好还是坏,她知道他不开心。
她给他打越洋电话,缠着他聊天,拐弯抹角的问他出了什么事?
“其实也没有什么,”他在电话里笑,“前几天开车,警察在后面追我,停车之后,给了我一张去刑事庭的单子。”
“啊?为什么?”她吓了一跳。
“大概是因为我开到公交道上去了,而且还在打手机。”他回答。
“这么不小心?”她也知道美国对开车时打电话查的很严。
“是很要紧的事情。”他没有仔细说。
“那会怎么样?”她又问。
“他们告我Aggressive driving,”他告诉她,“要罚款,至少要记六分,驾驶证也扣了,还有,明年的保险费会涨。”
就只是这样?她知道他是避重就轻,但还是听他说下去,插科打诨的安慰他,逗他开心。
直到后来,她从别人那里听说,薛璐在美国结婚了,才算真正明白他心情低落的原因。传说中,薛璐的老公是投资圈子里颇有名气的人,倒不是因为本人多么出色,而是家里在官场上有显赫的背景。她甚至还在杂志上看到过那个男人的照片,很腻味的一个人,年纪不过三十五岁,看起来却像是中年了,她在心里为叶嘉予不平。
过了一阵,她又给叶嘉予打电话,他似乎已经好了,至少声音里听不出任何不愉快。她又问起那张野蛮驾驶的罚单。
“警察局做Filling的时候搞错了名字,案子开庭日期之前就自动撤销了。”他回答。
“哈,怎么会这么走运?”她有些意外。
“是啊,”他笑得释然,“可能老天存心给我一个机会,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隽岚在心里重复,也跟着笑起来。似乎就是在那一天,她决定要到美国去。
下决心只是一瞬间的事,真正成行却是好几个月之后了,其间许许多多的事情,交申请,公证成绩,办护照,签证面试,直到八月末的一天,她和冯一诺从首都机场出发,坐飞机去底特律,再从那里转机到波士顿。回过头去看,时间又好像过得飞快,仿佛刚说要去,就去了,一切都太过仓促,让她措手不及,甚至不知道再见到他该说些什么话。
十几个小时之后,飞机在波士顿机场降落,来接机的人就是叶嘉予。暑假快结束了,他在华尔街的实习暂告段落,已经离开曼哈顿回到大学城,听隽岚说要来,就主动提出来去接她们。
他开的车是一辆崭新的深蓝色卡宴,第一次看见那辆车,冯一诺就大惊小怪的叫:“你上班也开这辆车吗?我说叶嘉予同学,你一个实习生,这样会不会太嚣张了一点?”
叶嘉予被她说得不好意思,低头笑了笑,说:“在纽约开的不是这一辆,都是leasing的,而且有一阵没开了。”
隽岚知道为什么,看看他,没说话。虽然是很小的一件事,却也是他们之间第一个秘密,她连冯一诺也没告诉。那种感觉,微妙而复杂。
等她们倒过时差,叶嘉予请了几个在当地的师兄师姐为她们接风,一伙人聚在他住的地方吃火锅,餐桌上浅白色的水汽蒸腾,所有人都聊着笑着,气氛那么好。
饭吃到一半,啤酒喝完,隽岚自告奋勇去厨房拿。
叶嘉予的房子是与几个商学院的同学合租的,一栋两层楼的建筑,他一个人住二楼,面积很大,布置得也漂亮,格局却有些奇怪,因为厨房是后来加建的,离餐厅有点远,还有条不长不短的走廊。走廊的墙边靠着一个巨大的镜框,里面是一幅灯塔和海浪的照片,单那个浪头掀起来就有一人多高,乍一看过去,仿佛水花扑面。
站在那幅照片前面,刚好可以看到厨房,叶嘉予正在料理台旁边切菜。
很久很久,隽岚倚着那个镜框静静站着,远远看着他,从机场到这里,已经两天了,她跟他说过许多话,却一直没有机会好好看看他,直到这个时刻。她觉有些神奇,眼前的一切都好像是另一重时空,但其实也不过就是十几个钟头的飞行,她后悔没有早来。
他抬头看到她,擦了下手,朝她走过来,伸手在她头上比了一下,说:“满奇怪的,你比薛璐高这么多,怎么她看起来反倒比你大许多的样子?”
“薛璐本来就比我高好几届啊。”她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一沉,不知道他为什么又提到这个名字。重新开始,他说过的。
“她上次也站在这张照片前面,头顶刚好到灯塔尖,”他继续说下去,“你也差不多这么高,只不过她穿的高跟鞋,你是球鞋。”
“她也来过这儿?”隽岚问。
他摇头,回答:“没有,是在纽约。”
“这幅画是你从纽约带来的?”她觉得奇怪,不过就是一张印刷品,千里迢迢的搬过来。
他却点头,说:”对。“
“薛璐也在纽约吗?她找你干什么?”她又问,只是试探,没有奢望他真的会告诉她。
“就是聊聊天,她遇到一些事,所以心情不好。”他回答,没再说下去。
不管实际上是不是这样,隽岚愿意相信他,不自觉地又想起上一次见到薛璐,在T大附近那间KTV里。那一面之前,她曾经对这位传说中的学姐有过那么多的想象,只可惜没有一种与本人是接近的。薛璐就是薛璐,娇小的,总是穿着高跟鞋的薛璐。
办好一干手续,隽岚和冯一诺在波士顿安顿下来,她们念书的学校在市中心,离叶嘉予平日出没的地方有些距离,虽说这城不算大,但隽岚没有车,往返并不是那么方便。有时候,叶嘉予到市里来,便会找她吃顿饭,在街上走一走,难得看个电影,多半也要叫上冯一诺。
这样几次下来,冯一诺便问隽岚:“你那个叶嘉予到底什么意思?干嘛看个《蝙蝠侠》也要叫上我?”
“你别来问我啊,叶嘉予又不是我的。”隽岚顶回去。
他是什么意思?他们之间究竟算是什么?她也不懂,不过既然叶嘉予说过重新开始,她便愿意相信。不过,有些东西始终留在她心里面,比如那幅灯塔与海浪的照片,还有薛璐。
那段时间,她反反复复的做到相似的梦,梦到到自己推开一扇门,门后面是一间空旷的房间,墙上挂着一个巨大的镜框,里面装的就是那幅灯塔和海浪的照片,有一对男女在那幅照片前面亲吻,她看不清那两个人的面孔,却很清楚那个男人是叶嘉予,至于那个女人,有时是薛璐,有时候,又变成她自己,但不管是谁,感觉都是如此真实,背后是镜框玻璃的冷和硬,他紧贴着她,甚至能数到他的心跳一记记撞在她的胸口。
曾几何时,所有关于叶嘉予的梦都会让隽岚开心上几天,但每次从这样的梦里醒过来,她却莫名的情绪低落,可能是因为他的动作那样悍然,一点都不似平日温文的样子,又或许是因为看到薛璐,在他的怀抱里,愈加显得身形纤细。
就算是在梦中,薛璐也穿着一双高跟鞋,足踝盈盈一握,隽岚总是记着,是怎么都忘不掉了。某个周末,她跟冯一诺去逛街,心血来潮的也买了一双尖头的黑色高跟鞋,Louboutin的打折货,价钱很划算,却是她最贵的一双鞋。她对自己说,以后找工作总是要穿的,买了也不算浪费。结果,那只米色的鞋盒一直被塞在床底下,她实在闲得慌才会想起来,小心翼翼的把鞋拿出来套一套,在镜子前面照照看,从来都没穿出去过,不光是因为不舒服,艳红色的真皮鞋底又太娇嫩,而是因为她总是觉得这鞋和她这个人不太搭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