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鸪挥醒β逗鸵都斡枇礁鋈俗诮锹淅铮孟裨诮不埃趾孟癫皇牵路鹋匀粑奕恕K健醮Α癐t makes me want to cry; please don’t go away。”时,眼泪真的就要落下来。
也就是在那一天,那一刻,隽岚有种顿悟,她知道自己对叶嘉予不只是喜欢而已,她已经陷的太深了。从前,她还能满不在乎的说“我爱你与你无关”,但是现在,她不知道怎么接受这样的现实——他喜欢薛璐。叶嘉予和薛璐其实坐的并不近,也没有任何亲昵的动作。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知道了。如果你真在乎一个人,一个眼神就已经足够了。
有人蹲在电脑前面点歌,隽岚走过去,对那人说:“帮我插一首吧,我要唱《暗涌》。”
“王菲的?”那人一边搜索一边问。
“黄耀明的。”她回答。
那一段熟的不能再熟的前奏响起来,周围的嘈杂声退出去,她渐渐静下来,心无杂念的唱完那首歌。然后又去跟男生玩骰子,结果输的一塌糊涂,罚喝了许多酒。那是她这辈子第一次喝醉,不知道是谁把她弄回寝室,冯一诺下来接她上去,第二天告诉她,自己伺候了她一夜,而她闹得不像话,差点就把宿管科的阿姨都招上来了。
12
一觉睡醒,隽岚以为自己好了,她对冯一诺说:“你看,我章隽岚拿得起,就放得下。”
一诺将信将疑,但见她好吃好喝的也就信了,心里倒有些佩服她。
几天之后,一个随机之旅的成员找来一段视频,神秘兮兮的放给大家看。隽岚很好奇的挤过去,却发现那是她在那间KTV包房里唱《暗涌》,不知被哪个好事之徒用手机拍下来,传到了网上。那首歌隽岚曾听过许多遍,却是第一次唱出来,她自己听着也有些陌生,好像根本不记得发生过这样的事。
“你还会唱粤语歌?”别人都很惊讶的问她。
“对。”她回答,只一瞬间,那天夜里的感觉就都回来了,像是一步踏空般的,她记起自己做过的所有傻事,创造的每一次“偶遇”,在叶嘉予去上课或者回寝室的必经之路上等他,对他说“你好”,他远远对她笑,便可以让她一整天都那么开心。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并没有那么拿得起放得下,她还需要一点时间,虽然不知道要多久。
而后暑假就来了,隽岚原打算在学校多住一段时间,和冯一诺一起到处玩。想来应该很有意思的,可只不过几日,她就厌了,身边总有许多人,她还是觉得孤单,那么多笑声,都是与她无关的,阳光耀目,于她却像冰霜一样。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她买了机票回家。到家之后,一天又一天的躺在自己的房间里,任音乐声震耳欲聋。
妈妈看不下去,闯进去拉掉她的耳机,对她喊:“这么大的女孩子,放假怎么都不出去玩?再这样下去人要傻掉,耳朵也要聋掉了!”
她连回嘴的懒得,心里想:从前是她想出去他们不让,现在又反过来了,真是讽刺啊。
但说到底她还是个听话的孩子,立刻托从前的钢琴老师,找了份在酒店咖啡馆弹琴的零工,每周去三次,每次四个钟头,赚钱倒是其次,寻个清静才是真的。
一开始那几天,她几乎总是在弹肖邦,直到咖啡厅经理问她:有没有轻缓些的曲子?否则客人们怕是要消化不良。她便去找了几首西村由纪江和松居庆子的曲子来弹,总算合格过关。那些曲子她不熟,弹得也不上心,始终离不了乐谱,好在花钱雇她的人要求也不高,只当她是一段可有可无的背景音乐外加一个活的摆设罢了。
有一天,她正弹着,手机在裙子的口袋里震起来,等到休息时间拿出来一看,有两个未接来电,第一个本地的座机号码,第二个是叶嘉予的手机,她站在酒店员工通道里,拨回去的时候手都在发抖。
“请问刚才哪位打我的手机?”她这辈子第一次这样装模作样。
他似乎早看穿了她,轻声笑着叫她的名字:“章隽岚,是我,叶嘉予。”
她几乎傻在那里,默默地听着他说:“我到上海来办点事,今天上午到的,明天就走,你有没有空出来?我请你吃饭。”
“现在不行,我在打工。”她在他面前第一次这样矜持。
“你几点下班?”他又问。
“七点。”她回答。
“你在哪里?我去接你。”
她告诉他酒店的名字,却无论如何都记不起路名和门牌号码。他说:“没关系,可以打114查,七点钟,不见不散。”
“哦,拜拜。”她说,直到电话挂断,还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七点钟,他果然在酒店大堂等她。她远远的就看见他了,一步步朝他挪过去,突然发觉自己连路都不会走了。
他看着她笑,说:“难得见你穿这么斯文。”
她身上是一条没有任何装饰的黑色无袖连衣裙,鞋子露出脚趾,有一点细细的跟,这是酒店的要求。他接过她手里的帆布袋,袋子里装的是她的琴谱,因为开面很大,所以卷成一卷塞在里面,她又是粗枝大叶的人,卷的次数多了,一页一页都散开了。他很好奇地拿出来看,她便开始后悔没有带那些她真正喜欢的曲谱,而且还弄得这么破破烂烂的。
他问她想吃什么,她想不出来,就在附近随便挑了一间小饭店,要了冷面和红豆刨冰。
就是在那间小饭店里,他第一次跟她说了那么多话,他告诉她自己在东莞附近的一个小镇长大,十五岁之前还是农村户口。爸爸是外省人,当过兵,退伍之后才到广东来做些小生意。妈妈很小就做农活,一百斤的担子挑起来健步如飞。小时候放暑假,他去外公家,可以整整两个月都不穿鞋,光着脚从这个村走到那个村,和表兄弟们在河里游泳。长到八九岁,舅舅开了一间小商店,他放假也会去帮忙,那里离高速公路很近,有几次堵车,他拉着好几箱矿泉水,翻过隔离护栏去卖,走过绵延几公里的车阵,平时卖一块钱水那时能卖十块,赚了许多钱。他甚至还告诉她,自己有个妹妹叫嘉颖,是他小姨的女儿,小姨嫁得不好,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死了,所以嘉颖就变成他们家的人……
这些事情在隽岚听来都是那么的陌生,她从小在城市长大,记忆中的童年就是念书、弹琴、听音乐,生孩子是不会死人的。她记起有人曾经跟她说过,叶嘉予家境很好,现在听他这样讲,她便以为他家只是倒卖些副食品之类,最多就是小康。
九点多,他送她回家。分别时,两人只说了简简单单的一句再见。她还是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来找她,又不敢开口问,就好像毛手毛脚的孩子突然得到一块蛋壳般薄脆的水晶,紧握在手心,看都不舍得看,生怕打碎。
才进家门,就看到妈妈探头探脑的往楼下看,抓着她问:“哎隽岚,你跟谁一起吃的晚饭?”
“就是一个同学。”她试图轻描淡写,蒙混过关,当然这也是实话,他们不过就是同学罢了,除此之外,还能是什么呢?
“男的女的。”妈妈却不放过她。
“男女有关系吗?”她冲了妈妈一句。
“当然有关系,你现在读大学了,也不小了,有机会就多出去交际交际,没有坏处的……”
她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把妈妈挡在外面。一切静下来,她回想过去的几个钟头,原本很开心的事情却仿佛有些变味了,他为什么来找她?又与她说了这么多从未说的话?就好像是要道别了一样。
他们聊得这么投机,让她觉得未完待续,却也没想到,第二天,他又会打电话给她。
“今天还打工吗?”他在电话里问。
“今天不去,一天隔一天的。”她回答。
“你下来一下,我就在你家楼下。”
“你不是今天就走了吗?”她有些意外。
“下午去机场,”他回答,“中午再一起吃饭吧,这次我选地方。”
她当然说好,简直不相信有这么好的事情。
挂断电话之前,他又说:“记得换件衣服,穿漂亮一点。”
她有些意外,小孩脾气又冒上来,心想:你一个暑假都不穿鞋的人叫我穿漂亮一点,我偏不要。最后就是一身居家打扮——T恤、牛仔短裤和人字拖下去了。
到了楼下,却没有看见他的人影。大楼旁边泊着一部跑车,喇叭响了两下,她朝那边看过去,见他就坐在驾驶座上。
她走过去,他下来为她拉车门,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我爸爸朋友的车子,听说我要请女孩子吃饭,一定要我开出来。”
她倒是乐呵呵的坐进去,用手肘撞撞他,说:“哎呀,我这辈子还没坐过跑车呐。”
他把车子倒出去,带她去外滩。到了目的地,泊了车,过马路的时候,他拉了一下她的手腕,差一点就把她的魂也带走了。那一刻,她突然就有了一丝从前不敢有的奢望,如果,只是说如果……,她不愿想下去,怕失望大过希望。
他选的那间餐厅不是很正式的那种,但很贵也很时髦,在一群评头论足的侍者和规行矩步的食客中间,她的打扮无疑是最特别的了,门口的女招待看到她的鞋愣了一愣,好像在斟酌是不是可以放她进去。从大门走到临江的位子,人字拖吧嗒吧嗒的响,许多人都在朝她看。
落座之后,她低头看菜单,看了很久,他知道她觉得尴尬,也对着菜单,一边摇头一边笑。
她好奇心最重,忍不住问:“你笑什么?”
“刚才挂电话的时候,我就猜到你会这么穿,你相信吗?”他反问她。
“为什么?”她不懂。
“因为你最喜欢唱反调啊。”他解释给她听。
“Oh,no,no,no,”她装作很严肃,朝他摆摆食指,“你猜到我会穿我最喜欢的Tom Petty& Heartbreakers演唱会纪念版T恤,搭配我私人手作的牛仔短裤和古董人字拖?no,no,no,我不相信,还有,请不要侮辱我的Tom Petty& Heartbreakers演唱会纪念版T恤,私人手作的牛仔短裤和古董人字拖,这样一点都不绅士。”
他大笑,她这个人还真是什么都不怕。
这一顿饭并没说什么特别的话,却好像比前一天还要开心。从餐馆出来,时间已经很紧,但他还是坚持把她送回家。车开到她家楼下,她以为便是道别了,他会说什么吗?她不知道。
他回身从后排位子上拿过一只白色纸袋,递给她,说:“这个送给你。”
“什么呀?”她有些意外,袋子上印着很大的Logo,五个字母——“Prada”,提手上系着白色丝带,他帮她打开,里面是一只很大的黑色尼龙手提袋,上面有只机器人。
“为什么送我东西啊?”她问他,她不是时尚中人,但Prada总还是认识的,想来应该不便宜吧。
“我也不知道买什么好,昨天看到你的琴谱都散了,那家店里的sales说这个包放大开面的书最合适,你不知道那个人多搞笑一句话一个Whatever,还有……”他好像也有些局促,“还有就是谢谢你。”
“谢我什么?”她觉得很莫名,心情却已经低落下去,“谢谢你”不是她期待的。
他静下来,许久才说:“谢谢你,这么勇敢。”
从叶嘉予离开上海的那天开始,一直到暑假结束,每天凌晨,隽岚都会醒一次,从前她是一觉到天亮的人,莫名其妙的就添了这么个毛病,她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因为这是个绝好的时间让她安安静静的想一些事情,那些事细小到一个眼神、一次呼吸,却让她觉得荡气回肠。
她暗暗盼着开学,九月份还没到,就已收拾东西离家。回到学校的当天晚上,她打电话给他,却没有人接。一个经管学院的女生告诉她,叶嘉予已经办了休学去美国,这个学期不会来了。
五。纽约,世界最大的城市,于1624年建城,1214平方公里,人口1947万。
收到Johnson转发过来的培训通知,隽岚心情复杂。
这个培训是早就计划好的,目的地是JC纽约总公司,但出发的具体日期却始终都没定,一直在等几个内地同事的签证办出来。本来,对于此次纽约之行,隽岚是很期盼的,因为她和叶嘉予曾经在那里住了差不多一年,她的第一份工作也是在那里找到的,脑海里关于那个城市的记忆几乎都是愉快的。现在,一切总算都搞定了,眼看就要出发,她却又不能确定这是不是个合适的机会与叶嘉予分开一段日子。
前一天夜里,嘉予动手打了她,她就回自己的公寓去了。临走又与他吵了一架,却也吵得不明不白的,许多想说的话都没说出来,想要解开的疑问也没解开。
一开始,他还在向她道歉,不让她带走放在他那里的东西,而她也并不是真的想走,打开抽屉,很久都找不出个头绪,到底要拿些什么。
“那个人就是郁亦铭吧?”他看着她,突然没头没脑问了这么一句。
“哪个人?跟他有什么关系?” 隽岚情绪恶劣,一时间不明白他在问什么。
“那个弹你琴的人。”他回答。
她停下来看着他,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如果是在别的情境之下,他说出这样的话,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叶嘉予也会为她吃醋,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但那一刻,她唯一能想到的却是在棕糖走廊里看到的那个身影——薛璐。
“你怎么看到的?”她问他,拼命让自己平静下来,却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你不是说你在开会吗?怎么跑到酒吧去了?”
叶嘉予像是要说什么,最后却没说出来。隽岚垂着手站在那里,自觉等了他很久,其实只有短短几秒钟,就胡乱拿了两件衣服塞进包里,夺门而出。这一次,他没有再拦她。
回到永乐街上的公寓已是凌晨了,隽岚打电话给冯一诺。
铃响了很久,她才想起来时间不合适,刚想要挂掉,电话倒已经接通了,一诺在电话里骂:“章隽岚,你哪根筋坏了,半夜三点打我的电话?!”
听她这样喊,隽岚终于哭出来,哭得那么凶,像是要用眼泪把这一夜发生的事全部从脑子里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