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真该抱抱看,尝尝感觉。”想着想着,雷宵又后悔起来:“痛心疾首、后悔莫及啊!”
男人呢,就是贱,哈哈……
回到会馆,雷宵却没看见外公,连祝融峰几人都不在。找舅舅一问,才知道外公有事,带着到访的山魈外出了,祝融峰几人却带着部落五十个战士游览大荒城去了。
闲来无事之下,就与舅舅聊起经商事宜来。
就前世的一些见闻,雷宵先提出了几点。
第一便是品牌,要树立一个大众皆知的品牌——雷霆。
第二便是周到的服务。雷宵着重提出,服务员最好用美女。
第三就是完备的制度。要为会馆制定一个行为准则。
第四就是销售市场。当然,以雷霆牌的布料和高粱酒,自然不愁没人买。没看见大街上所有人都穿的粗布麻衣么?连那山越小公主,也只是多戴了些首饰罢了,衣服与大众却没有本质的区别。
祝融蠡听了大呼精彩。以他经商多年的经验,可以从雷宵的建议当中,看到无穷的商机,大把的金钱,当下就采纳了。
三十二章 分析
祝融蠡听着雷宵独特的话语见解,眼神里透露着无比的认真。昨日听的父亲言道雷宵功绩,虽然知道老父不会骗他,却也不大相信。雷宵毕竟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儿,即便再妖孽,也不可能做出那般惊天动地的事情来,居然连文字都整出来了,这简直匪夷所思!
所以祝融蠡从心底还是有些轻视雷宵,以为这些不过长老们打出的幌子,用以抬高雷宵身价,把他当做门面培养罢了。但今日一番攀谈,彻底让他心服口服。雷宵所言,即便商海沉浮一辈子,恐怕也难以悟通,就算有所领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料雷宵口若悬河,那认真沉静的脸上,显出非同一般的成熟,像极了人世沉浮的智者,正在指点世人一般。
“舅舅,宵儿说了这么多,其实都不是最重要的,”雷宵吞了口凉水,呼呼的喘着气道:“最重要的,还是商品的质量!”雷宵伸出右手,紧握拳头:
“只要我们掌握了最精美的物品,最先进的技艺,何愁没有买家?何愁不能赚钱?到时候天下富豪任我宰割,岂不畅快!”
“啪啪啪…”
祝融蠡此时只有鼓掌相庆,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他此时的内心。有憧憬,憧憬天下经济命脉掌握在手;有庆幸,庆幸雷宵生于雷霆。
雷宵脸上微微谦逊,心底却笑翻了:前世的理论搬到这个生产力落后的世界,简直太有用了!
雷宵都在后悔,当初读大学的时候,为何不竭力挤点时间,多学几门课程。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便雷宵精通物理化学,到这里却也没甚用武之地,反倒不如文化思想一类的学科来的有利。
边缘大陆与地球的发展进化方向有着本质的差别。一个通过外物,研究科技,达到强大自身的目的;一个追求力量,专修自身,获得生命的直接进化。两相比较却是南辕北辙。
何况这世界个体力量之强,简直达到骇人听闻的地步!随便拿出一个圣域高手,前世的什么飞机坦克大炮,根本奈何不得。以圣域强者炼成的领域,虽然稍显粗陋,却相当于有别于主世界的另一个次元空间,其中玄妙,根本不可能以等闲蛮力所能破开得了的。
而且前世的什么导弹、核弹头、甚至原子弹、氢弹,都没听说过能炸开空间壁垒的。所以即便钱学森到了边缘大陆,也毫无用武之地。
而且这个世界,早就完成了对于能量运用的研究。只因为山外世界对蛮族的封锁,才致使蛮族落后至斯。
譬如交通工具,在大草原,蛮族除了搭乘‘11’路公交,便是降服坐骑,骑而奔走;而山外,连飞艇一类的东西都发展出来了。
听祝融蠡言道,山外世界通过繁杂的魔法阵的研究,早已经能以其引导莽兽内丹或者能量晶石中的能量,用以驱动交通工具,如船只,马车,飞艇等等。甚至日常照明,都是如此。
雷宵听的神往,直言要尽早引入。
祝融蠡却叹息不已:“阿梅尼肯世界对我族防备甚深,根本不会给予哪怕任何一丝的机会。大荒城每隔一段时间也会有山外世界的商人乘坐飞艇到此,用劳什子魔法武器、酸溜溜的酒什么的,换取咱用生命代价得来的内丹,却从不肯透露过多的秘密,更别说有关魔法阵的用法了。”
“嘿嘿…”
说道山外世界,雷宵脸上一片森冷,心中涌起无限杀机,把个祝融蠡都吓了一跳。
“既然不能和平获取,那么…”雷宵坚定的握捏拳头:“咱就去抢他丫的!”
“我族早晚要与山外万族撕破脸皮,到时候不流尽最后一滴血必定不会善罢甘休,既然如此,何不先下手为强?”
“可是…”
祝融蠡面现忧色,“我族毕竟还不曾强大起来,现在便去招惹山外之人,不是引火烧身么?”
“嘿嘿!”雷宵嘿嘿一笑:“外甥在您老眼里,就这么笨啊?”
“你没修炼过九转玄功,不知其神妙。”雷宵掰着手指:“只要功成二转,便能变化万千,到时候派遣一批战士,学会外族语言,变作外族模样,出了岢温伦之后,到处招摇撞骗,烧杀掠强,不信糊弄不过那些外族傻蛋!”
“哦?”祝融蠡眼睛一亮,手指轻轻的敲打着桌沿道:“这倒是个好办法!不过难道不会被人察觉么?”
“不会!”
雷宵自信一笑:“九转玄功的变化,并非在视觉上欺瞒,而是从本质上改变。就如你要变作石头,那么全身每寸生机都会收缩进识海当中沉寂下来,不漏半点波动,整个身体都化作真正的石头,别人哪里能够察觉到?即便能察觉,也得神通冠盖的绝世人物,但绝世人物又有多少?这种人物岂会去关注一小群强盗?”
“说的也是,看来是我多虑了。”祝融蠡沉思片刻,又提出意见:“可是这玄功二转,恐怕不是一般的难吧?”
“嗯,不错。”
雷宵点点头,“按照正常的速度,譬如外公,现在已经功成一转,但要进军二转,恐怕还得需要几十年的积累。”
如九转玄功这般元神肉身双修的绝世神功,是出了名的耗费法力。若不是边缘大陆元气充沛无比,要修成第二转,恐怕需要数百年时光。以后每转所需法力呈几何倍数递增,其消耗元气、时间之恐怖,简直骇人听闻。
祝融蠡听了,脸上兴奋迅速沉淀,在他看来,连父亲这种已经达到圣域的强者,要炼成二转都需要几十年,那么年轻一辈所需时间不是更恐怖?这样一来,要行那劫掠一事却要往后推迟不知道多久了。刚刚兴奋狂跳的心脏便迅速冷却。
不过转念一想,却又惊骇起来,这九转玄功到底是何等级的功法,居然一转圣域!后面还有八转,如若九转大成,将会达到什么地步?恐怕纵横诸天万界,无穷位面,都无法找到敌手了吧?
祝融蠡抬头,却正看见雷宵笑吟吟的脸上双目熠熠生辉。
“舅舅,不瞒您说,这几天我刚好发现了修成二转的捷径,所以…呵呵呵…”雷宵开心的大笑起来。
九转玄功是混沌九转的残本,自然也能用混沌元气提升法力,而且效果比之普通天地元气不知道好了多少倍。非但积累法力的速度大增,以混沌元气炼成的神通,其威能也会大大增强。
混沌元气的来源,自然便是元珠。
但元珠要求苛刻,非得雷宵二转之后,炼化第二重禁制,才能带活物进入其中,共同修炼。不过雷宵却也有自己的办法,既然无法带人进去吸收混沌元气,为何不把混沌元气带出来?
当然,雷宵不可能每时每刻都跟在众人身边,为大家提供足量的混沌元气,但,元珠之中,不是还有许多先天物事么?
那些先天材料,都是经过混沌元气无数年的汇聚沉积,才在造化之力的作用下形成的,其中蕴含混沌元气之充沛,足以用海量来形容。
只要雷宵取得一些,在以其布置出聚灵一类的阵法,把族人打发进去修炼,不就能达到一样的效果?
何况从先天炼材之中散发的混沌元气,一来缓慢,二来温和,更便于吸收炼化。
这样一来,族人的整体实力就会得到大幅度提升,也能在短时间内诞生更多的超级高手。
祝融蠡早就被雷宵折服,现在看他自信满满,当下就放心了。心中的热血又激荡起来。
“外族与我等血仇,不共戴天,要是能肆意烧杀掠抢,不知道有多么爽快!”连他这个商人都动心了,恨不得长出一对翅膀,马上飞跃岢温伦,肆意蹂躏践踏山外人。
自上古大战之后,蛮族被赶到这莽荒之地,每年都要牺牲大量的亲人,才能勉强生存。这些血仇都被算到外族的头上,这么多年下来,非但没有减弱,反而愈发旺盛。
近年来,又有大批外族劫掠队潜入草原肆意劫杀,更是激起了蛮族心中的暴戾杀机,其中的矛盾愈发尖锐,眼看就要压制不住。
蛮族要打回主世界,夺取祖先的荣耀;外族灭亡蛮族之心也从来没有断绝。等到时机恰好,定然难免一场大战,不死不休!
不过就眼前的力量对比来说,蛮族却处于绝对弱势。
就人口而言,蛮族总共不过十几亿,山外世界万族林立,其人口数量,无法用具体数字计量,估算下,少说也有数万亿!其比例,却是几千比一。
蛮族虽然个个彪悍,但即便全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一对数千,在正常状况下根本没有丝毫的可能获得胜利。
就高手而言,外族人口基数庞大,天才难以计量,又没有文明断代,这样一代代积累下来,不知道隐藏着多少恐怖的高手!蛮族虽然也有盖世高手,却不比人家数量,只要一打起来,必然一败涂地!
就资源而言,阿梅尼肯世界占据整个边缘大陆最富饶的百分之九十的土地,而蛮族,却只有危机密布的蛮荒草原。
这样一比较,几乎能让任何人失去信心,就此自刎,了结一生。
但雷宵却不是这么想的。
山外万族林立,虽然资源丰富,人口无穷,但其中矛盾恐怕也不在少数!谁能保证万族一心?只要策略得当,远交近攻,步步推进,缓缓图之,成功几率却也不小。
但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蛮族一统!整个蛮族只能听到一个声音。只有这样,所有的力量才能拧成一股绳,发挥最强大的作用。
然而蛮族统一,却需要诸多条件。
其一,便是在实力上的折服。
雷宵、雷霆部族,必须要拿的出能够压服蛮族各部的绝世高手。
其二,名望。
蛮族各大超级部落,大型部落,绝大多数都是上古传承的王族家族,都有自己的骄傲,绝对不可能轻易服软,臣服。所以雷宵必须要给予他们满意的台阶,那就是无与伦比的声望。
这两点却也都在雷宵的算计之中。
雷宵拥有盘古之心,获得盘古传承,又有不知品阶的神秘元珠,其底蕴之深厚,是任何人都不能比拟的。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雷宵定然能成为冠盖诸天,压服万界的绝顶人物!
他‘创造’文字,竭力恢复发展蛮族断代文明,其中贡献,是谁都不能抹杀,谁都不能比拟的!就是各个部族如何高傲,也不能不低头承认。
但这些都需要时间。
实力与名望的提升,财富与资源的积累,都需要大量的时间。
三十三章 手握乾坤
雷宵估摸着,大荒城雷霆会馆就是这样一个前站。
大荒城是草原西部甚至整个蛮荒草原上最大的城市,这里的人流量最大,货物流通最快,消息传递也是最迅捷的地方。从雷霆会馆流出的酒、布匹等等商品,因为质的不同,定能受到大部分人的喜爱和关注,这样一来,就为文明的传播率先铺路。
在商品上附着文字,起先可能只会让人稍稍奇怪,可能只会认为是什么绘画图纹一类的东西,但只要暗地里稍加宣传,不就能勾起所有人的兴趣?接下来再接再厉,通过种种手段将这种兴趣变成一种流行,让其在所有蛮族心中生根发芽,继而默认,那么到时候雷宵有大动作之时就不会有太大的反对声音,到时候人们只会觉得理所当然了。
说穿了,不过一个潜移默化罢了。
只要这些东西在蛮族内部产生了一些影响之后,就会被高层所重视,继而便会暗中探查,但雷宵又不会掩饰,那么,他的名声,就会伴随着人们知道的越多而越来越响亮。
雷宵说到此处,只觉前途一片光明,当下站起身来,对祝融蠡说道:“此事宜早不宜迟!”说着便往外走去。
“你想怎么做?”
祝融蠡跟了出来,但还是有些不明白。
雷宵嘿嘿的笑着,心神却有些激荡。
“舅舅,您马上叫人去取一张空白的牌匾,送到大门外。”
“好!”祝融蠡虽然不太明白雷宵的意思,却也立马转身吩咐守在门边的小厮去办这事。
两人快步下楼,在一众服务员和客人奇怪的眼光中,几个踏步走到大门外。
“东家,牌匾来啦!”
不多时,就有两个小厮小心翼翼的抬着一块巨大牌匾,放在了雷宵身前。
雷宵脸沉如木,不显丝毫表情,只是一片严肃。古时候书生写字作画还要沐浴焚香,如雷宵这般,只是郑重对待,还显得不够正式,不过这里人却不晓得这些道理,雷宵也就免了这些规矩,如若做出来,倒还显得不可理喻了。
只见他伸出左手,拿住牌匾一角,轻飘飘的将之端了起来,平放身前。,背脊笔直,右手运指如刀,唰唰唰一阵木屑纷飞,两个龙飞凤舞的斗大‘雷霆’就跃然而出,飞上了牌匾。
围观诸人惊讶的看着牌匾上的文字,虽不明其意,却也能感受到其中那股雷厉风行的决断和代天刑罚的威严。就像真正的雷霆一般,这两个字,映入眼帘之际,仿佛让人看到了**中的霹雳,让人心生震悚。
这两个字,雷宵却是动用了全部的精气神,下指之际,带着自己对道的理解,对雷霆的意义的理解,硬生生的将其融入其中,才有那般慑人的气势。
他魂灵激荡之际,心中豪气慨然,当下口中清喝一声:“有牌匾,怎能少了对联!”
脚下却是踏步而起,整个身子在诸人的震骇中滞留在半空,凝而不动,右手出指如电,在坚硬无比的青石墙面上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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