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林同学微微抬起头,给他一个“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眼神,然后淡淡地回答道:
“喝开水就好吧。”
“汝坐,吾……”
天啊!还有完没完啊!
林素看着某只正陶醉在自己的高超的文言文水平中的男人,只能垂下头,俯首称降,弱弱地说了一句:
“古人,我乃现代人,汝可不可以说现代汉语啊?”
“哦,也是!不是每个人都懂古‘韩愈’的!那,吾讲现代‘韩愈’,就‘谦虚’尔等吧。”
…_…||||
韩愈……我还柳宗元呢!
林素已经完全被雷的外焦里嫩了,她好想跟他解释一下“谦虚”和“迁就”的区别。
但是,看着他自鸣得意的表情,她投降了!她放弃了!
“别一只脏着(一只站着)嘛,搞得这么警长(紧张)……”应宣泽把倒好的开水递给林素,说道,“放心啦——我虽然对你很感兴趣,but,我从来强剥(强迫)女人的……”
“从来强迫女人?”林素当然知道他想表达自己从来不强迫女人的意思,但是她还是下意识地揪出了他的语法错误,谁叫她是老师呢!职业病!
“不从来啦!”应宣泽纠正道。
……
“是从来不。”林老师面无表情地纠正道。
“我当然会了!真是的!聊天而已嘛——听的懂就行嘛……你怎么这么爱找错误啊!小心我一生气,把你给……”
应宣泽故意停了下来,魅、惑的凤目骨碌骨碌来回转着,那表情要多邪恶有多邪恶。
卷(二)——银瓶乍破 第二十二章 原来他叫JIM GREEN
“把我怎么样啊?”林素耸了耸肩,挑眉道,“若是真动起手来,吃亏的肯定不是我,你根本打不过我……”
林素挥舞着粉拳,张牙舞爪地向应宣泽靠近,威胁的味道很浓。她可没忘记刚才某人被她华丽丽地甩到地面上的场景。
“噗——”
她这话差点让正在喝水的应宣泽把口中的水分全部喷出来!
不过,还好应宣泽自幼接受过严格的礼仪训练,即使在这样的关口,他还是非常努力地把即将喷出的水吞了回去,脸上始终保持着迷人的笑。
应宣泽从桌上抽了一张纸巾,优雅地擦擦嘴角的水渍,然后尴尬地看着林素,表情很古怪。
“别这样,输给我没什么的,我可是空手道黑带三段啊!”
林素摇摇手,灰常好心地安慰道:
“可惜我没有在空手道界发展,要不然说不定还能混个四段、五段的,当年我学这玩意儿的时候,我的老师一直说我在这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呢,据说百年难得一见!”
应宣泽突然放下手中的杯子,上前一步,魅惑的双眸目不转睛地盯着林素,仔细瞧了很久,神情十分专注,仿佛在研究什么一般,但似乎找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最后,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说道:
“你说好好的一个淑女不做,学什么空手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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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我想啊——”
林素摊摊手,无比心酸地叹了口气道:
“哎——还不是因为那群捣蛋的九零后学生,练这玩意儿很痛苦的,但是,这年头,没两下子,怎么镇得住他们!哎——当老师,难啊……心酸啊……艰辛啊……”
林素还记得当初自己刚刚工作时,一去就接了个初三的班级,还偏偏被分到全校纪律最“牛掰”的班级。
这个班级的学生特叛逆,尤其是有些个子高、身材魁梧的男生,看她年纪轻,居然不把她当老师看,上课不听也就算了,有时候居然还又唱又跳,更夸张的是还有些男生竟然拿着扫把在教室里嬉闹,完全把教室当马戏团,公然破坏课堂纪律。
苦口婆心地跟他们说,他们不听也罢了,居然还跟你犟上了,“霍”地从位置上站起来,挺起胸膛,低头俯视着比他们还矮的林老师,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样子!
那娃娃拽的啊!
结果,我们的林老师忍无可忍,直接上去,把其中最高的那个抡了起来!
当然,作为一个老师,打学生是不对的,所以她没有重重地把他砸下去,只是在空中转了一圈,然后把他放下来,冷冷地说了一句:
“我脾气不好,别惹我,否则自己看着办!”
从此以后,那个班的学生见到林素都是毕恭毕敬的,上课安静地连一根针掉下来的声音都听得见。
“黑带三段不是一朝一夕能达到的吧!难道你从小就知道自己要当老师?”
应宣泽显然听出林素话里的破绽,很不留情地指出。
好吧!
她承认她是从小就学会空手道的,她是当了老师后,才发现自己会空手道还有这么个好处的!
林素甩甩手,讪讪地说道:
“你说得对啦,我从小就学了,你说人嘛——总要有点才艺的!”
汗!
拿空手道当才艺!
应宣泽只觉得满头大汗,这个女人实在……实在是太可怕了!VERY可怕!
“对了,和你说了这么久了,还不知道你名字呢。我的中文名字叫应宣泽,and you?”
本来呢,应宣泽想再调戏一下俺们的林童鞋的,不过考虑到她空手道……黑带的……
他还是斯文点好了!于是换了个不痛不痒地话题打发时间。
林素生平最讨厌的就是中文夹杂着英文一起说,那样子她会觉得对方很装X,不过看着这位应同学语调怪异、咬字困难的份上,她忍了,当然她并不打算告诉他自己真实的姓名。
虽然说他们同是“天涯抽风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不过,既然都“何必曾相识了”,那就不相识了。
而且她是个矜持的人,哪能随便告诉别人自己的闺名啊!
淡淡地笑了笑,林素秀眉一挑,淘气地笑了,随口绉了一句,说道:
“如果我说,我叫马翠花,你信吗?”
“信啊!为什么不信?翠花耶~~~~~在中国,这个名字不是很平常吗?我学中文的时候,教材上就有个人物叫翠花~~我中文老师都说,翠花在中国是很普遍的名字,比喻女孩子像花儿一样美丽,很多女孩都叫这名字的!没想到你也叫这个名字啊!好听!好听!真好听!”
应宣泽闻言激动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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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花儿——比喻女孩像花儿一样美丽,这还真贴切啊!都翠花了,能不像花儿吗?当然,美不美丽就有待商榷了!
不过,他这话让林素想起了自己学英语时候接触到JIM、KATE、LUCY、LILY、TOM之类的名字。
难道它们就相当于中国名字中的“翠花、狗子、二胖、大壮”之类的?
她还一直以为外国人学中文会用“丁丁、东东、小红、小明”之类的,看来是她太斯文了!
外国人,果然很豪放!
“你确定你去过中国吗?”林素弱弱地、小声地问道。
“去过啊!当然去过了!中国可是我可爱的祖国耶——我每年都会去一次的!虽然我的亲戚大多都在美国,但是还是会每年回去看看,毕竟人不能忘本么——”
应宣泽拍着胸脯、豪情万丈地说道,一副红心闪闪的样子。
他这话,他这样子,着实把林素华丽丽地雷到了。
不能忘本?
她看他都忘得差不多了吧!
你看他这“破童话烤鱼”说得……
“你别这样——我的破……普……普通话已经很准了!对于一个从小在国外长大的孩子来说……我真的不错了!”
面对林素唾弃的表情,应宣泽耸耸肩,很无力地解释道:
“外公是美国人,外婆是法国人,我妈妈是美法混血儿,我奶奶是美籍日裔,我爸爸和爷爷是中国籍,这样一个家庭,只能用英文交流么……”
应宣泽无辜地看着林素,无奈地耸耸肩。
他们家也真够复杂的!
整个“地球村”、“全球化”都在他家体现了。
“那你平时应该不用中文名吧。”林素随口说道。
“是啊——平时都是用英文名的,我的英文名字叫做Jim·Green,你可以叫我Jim。”应宣泽很利索地回答道。
可是……但是……但可是……可但是……我们的林同学却再次被华丽丽地雷到了!
什么?
Jim·Green?
这也太搞了吧!
虽然说Jim这名字在国外挺平常的,但是……但是……真碰上了个叫Jim·Green的,她还是忍不住嘴角抽搐。
如果她记得没错的话,“李雷、韩梅梅、Jim·Green”是初中英语书上的人物名字。她记得初中英语书第一单元的对话中就有这么一句——“Hello;my name is Jim·Green”,以前读书的时候无聊,她还曾经YY过李雷和Jim·Green都喜欢韩梅梅,他俩为了韩梅梅水火不容……
想当年她认识韩梅梅的时候,已经觉得不可思议了,没想到她的命这么好,现在居然还认识了Jim·Green!
照这样发展下去,她会不会有机会认识李雷和Uncle Wang啊?
“怎么拉?我名字有什么问题吗?”Jim·Green看着林素“生动”的表情,忍不住问道。
“没!没!没问题!好听~~~~~!好听~~~~!比马翠花还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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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的表情一点都不像听到好听名字的样子。
应宣泽,也就是Jim·Green同志正想开口这么说,就在这个时候,敲门声响起,应宣泽摸着应该是送衣服的人来了,于是便起身去开门。
卷(二)——银瓶乍破 第二十三章 人靠衣装
应宣泽的朋友让服务员送来了几套女装,林素远远一看包装就知道都是高档货,都是一线的牌子。
看着应宣泽把大包小包领进来,然后利索地往地上一放,说道:
“拿去换吧。”
华美的包装,让林素退了退,她讪讪地说:
“其实……我觉得美特斯邦威更适合我……”
“美特斯邦威是什么?”应宣泽不解地看着林素。
算了——他一个一年回一次国的人要是知道美特斯邦威才奇怪了呢!
哎——
看来今天得大出血了!
都是该死的王迪青,干嘛这么快回来!(你怎么不怪你自己走错房间啊?)
林素一边把这笔债记王迪青身上,一边提着大包小包走进浴室打算换衣服,临走前,还不忘应冷飕飕地看了一眼应宣泽,警告道:
“不准偷看!”
应宣泽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无比惬意地说道:
“不看……才怪呢——”
“有胆你试试看!”林素磨着牙,冷冷地说着,拎着袋子,还不忘记摆了个空手道的经典POSE!
应宣泽只觉得后背冷飕飕的!
这是威胁!
吃果果的威胁!
林同学欣赏完应宣泽的表情后,满意地拍拍手,走进浴室,然后把门关得严严实实的,还不忘记把门反锁了!
在确认门窗严实后,你们猜我们林童鞋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
哈——当然是看吊牌,看价格拉!
这是林童鞋一贯的作风,她逛商场,试衣服之前从来不是看大小,而是看价格!这年头,赚钱不容易啊!虽然咱们的林童鞋其实挺有钱的,但是……有些人……你们知道的,就这样!没办法,小市民的思想这已经渗入骨髓了,没办法的!改不掉的!
靠!
这么贵!
林童鞋在看到那华丽丽的吊牌后,忍不住破口大骂!五个吊牌,没一个少于二十万日元的,也就是说这些衣服,没一件低于一万五人民币的!
随便一件,都可以买一百件多美特斯邦威了!
娘的!不就是几块布嘛!卖什么贵!
林素一边抱怨着价格,一边打量着衣服,判断他们的样子、裁剪、以及设计中所应用的元素。最后,她得出一个结论——还是美特斯邦威比较好!
为什么?
便宜啊!还需要理由吗?
“喂——还没好啊?不会是舍不得我的浴室吧!”
当应宣泽在外面不满地抱怨的时候,我们的林童鞋还在对这几件衣服进行专业评估。
“好了——马上!”
说完,林素才开始考虑穿哪件。
应宣泽的朋友送了五件,一共三套过来,一件比一件贵!
莫非是卖不掉了!想宰她一顿?
林素很不厚道地想道,当然,她也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很无切实际的。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一样功能的东西,明明制作成本相差不大,价格却相差甚大。衣服也是,化妆品也是……
比如大宝SOD蜜和倩碧黄油,明明功能差不多,效果相差也不大,价格却是天壤之别,一个六块九,另一个却四百六。
难道用了黄油皮肤就真的水灵灵的吗?
未必吧!
可人家就是畅销!
没办法,有些东西除了其本身功能以外,已经被我们这个时代赋予了太多的其他东西了,所以,这些高端产品只要有其卖点,无论多贵,都是有人买的,而且还很畅销,卖不掉是不可能的!
尽管林素对这一切很清楚,但是……
肉痛啊!
还是肉痛啊!
把三套衣服对比了一下,林素选了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
为什么选它呢?
以大家对女主的了解,应该不会猜不出来吧!
没错,当然是因为它最便宜了!还有什么理由比这个更能打动她呢!
贴身的衣服勾勒出林素玲珑有致的身材,上好的料子将雪白的肌肤衬得更加细腻,裙子不长,不到膝盖,正好将匀称的小腿和**都展现了出来。
性感中带着几分清纯。
很巧的设计。
林素对着镜子勾起唇,如果它的价格不是这么贵的话,她发誓她肯定会喜欢的。
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当林素换好衣服,推门出去的时候,应宣泽好看的眸子里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艳。
“换一套衣服就是另一种感觉了,你的确是个很好的衣架子。”应宣泽敲着二郎腿,打了个响指,称赞道。
对女人,尤其是美女,他从来不吝啬自己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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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林素浅浅一笑,并没有一丝局促。
这让应宣泽愣了一下。
照理说,一个总是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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