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风流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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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风流神- 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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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那就难怪了。
  “莎莎,这下你可服了吧。”鲁顿说道,莎莎偷偷看了我一眼,没有吭声。我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我也是侥幸赢得胜利的,何况我的方法也不太光彩——”
  “维尔兄弟,你太谦虚了,其实刚才的经过我已经全看到了,你在那种情况下能够临危不乱,找出敌人的弱点而出奇制胜,这正是一个真正高手所应具有的素质。而「以静制动」正是战胜速度型高手的不二法门,你能明白这点,正说明你的武学修为已经到了一个相当高的层次。说实话,单以速度而论,连我这个叫作「疾风」的哥哥都不是她的对手呢。”疾风说道。不过要是让他知道了我真实的实力,不知疾风该做何感想。
  就在这时,一个兽人战士冲了进来:“不好了,族长,费蓝的人又来攻击我们的部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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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竟然在这个时候。”疾风说道,“带我去看看。”他歉意地望了我一眼,便急急地和那个兽人战士走了出去。我对鲁顿和莎莎说道:“我们也去看看吧。”他们答应了一声,便与我一同追了出去,只见疾风正向一个手持巨斧的兽人战士问道:“庞克,这次敌人来了多少?”
  “应该有一千步兵,但其中混杂着相当数量的骷髅兵,极为难缠,起初我派出冲锋的两百名刀斧战士,被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最后只退回了不到七十人。”庞克回答道。
  “什么?竟然有骷髅兵?费蓝手下应该没有亡灵巫师才对呀。”疾风自语道。亡灵巫师,暗黑系魔法师的一种,不过其实他们并不会使用魔法,而是用自己的魔力召唤出骷髅兵为自己战斗,等级越高,每次所能召唤出的骷髅兵就越多。
  此时,我们已经来到了最前线,也就是昨天我们进来时所经过的一个隘口,几百个兽人战士正在这里排成几排严谨防卫着,不断地向前方射出弓箭或投掷标枪。放眼望去,只见成百上千的人族士兵如潮水般地向这里涌来,但在这只能六七人并肩通过的狭窄空间中,他们并没有完全发挥出兵力上的优势,加上兽人战士们的箭雨攻击,他们还没有冲到跟前,便已倒下大半,余下的都被兽人战士们所解决。
  但即使如此,他们还是凭着人海战术给兽人战士造成不小的伤亡。尤其是混在其中的骷髅兵,弓箭与标枪对他们几乎起不了什么作用,除非把他们彻底粉碎,否则就算将他们的脑袋或者手脚砍掉,他们仍然可以继续战斗,使得强悍无比的兽人战士也吃了不小的亏,几乎每除掉一个骷髅兵就要牺牲一名以上的兽人战士。再这样下去,现存的几百名兽人战士迟早会全军覆没的。
  看着族中的同胞们一个一个地倒下,疾风大喝一声,冲入了战团,他手持一把两米多长的巨型阔剑,如同旋风般在战场中穿梭着,所经之处人族士兵们纷纷倒下,就连强悍的骷髅兵在他手下也不出一合,便被打得粉碎,真是疾如闪电,猛如狂风。但在这种千人级的战斗中,一个战士就算实力再强也无法改变战局的。面对着上百的骷髅兵及潮水般的人族战士,兽人族的伤亡仍在加剧着,虽然疾风的勇猛给任族军队造成了很大的局部损失,但仍然改变不了大局。
  虽然还未弄清敌人的来历,但是我却无法袖手旁观,放眼望去,兽人和敌人混战在一起,怎么样既不暴露实力,而又帮助兽人解决眼前的危机呢。我看了一下目前的战况,人族的士兵已经死伤了一半,兽人族的战士还有将近四百人可以继续战斗,凭着兽人战士的强悍,单指这五百个人族士兵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不堪一击,但那余下的六十多个骷髅兵却对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如果能将那些骷髅兵解决的话,这场战斗也就结束了,可这些骷髅兵零零散散地分散在各处,要将他们完全消灭可还真有些麻烦——我是说在不暴露自身实力的情况下。
  脑中一闪,我已经有了主意,因为骷髅兵是由亡灵巫师召唤出来的死亡战士,攻防能力很高,但其本身并无意识,它们的行动完全靠召唤者的精神力支配,如果召唤者死亡的话,它们也会丧失行动能力而变成普通的白骨。只要解决那些亡灵巫师的话,骷髅兵们也就成为废物了。我一连发出三招「剑雨流星」将围攻我的二十来个敌人全部放倒,然后趁他们重新完成包围之前,冲到了莎莎的身旁,对她小声说道:“看到山头上那六个穿着黑袍的人了吗?等一会儿你使用隐形术和我一齐冲过去,我假装攻击他们的主帅,你趁机将他们杀死。现在不要问为什么,你只要知道杀掉他们的话,我们就能够取得胜利就行了。”声音虽然很小,但却充满了自信与坚定,使她完全升不起一丝反对的意念。
  于是,一道人影——当然实际上是我和莎莎两个了——如闪电般地向山头冲了过去,沿途十几个意图阻拦的士兵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便被我们一招毙命。在距离目标十几米的时候,敌人终于发觉了我的意图,一齐向我这里冲来,我连出五剑外加六个火球将身边几个人逼退,便向着一个军官打扮的人冲了过去。敌人果然中计,认为我要刺杀他们的指挥官,飞星逐月般地向我追了过来,我三两下就跑到了那名军官的身前,他身后四个剑士打扮的护卫立即将我挡住。我想也没想,「未名」闪处,那四名护卫已经身手异处,未名已经架到了那名人族军官的脖子上。


  几乎与此同时,莎莎不费吹灰之力将那守卫亡灵巫师的四个士兵解决,那六个毫无防卫能力的巫师也瞬间成了刀下亡魂。没有了魔力的支持,骷髅兵们立刻如木头一样倒在地上,战场上的局势也发生了逆转。失去了骷髅兵这一强大后盾,剩下的几百个人族士兵在兽人们的强力攻势下,立即溃不成军,片刻间便四散而逃,但大部分还是被兽人战士们杀死,一场大战顷刻间便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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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蓝这家伙还真狡猾,竟然派一个替身来指挥战斗,害得我白忙了一场。”兽人部落的营帐中,看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人族军官,莎莎愤愤地说道。原来那个人族军官竟然是冒牌的,怪不得会这么肉脚。
  “哈哈,小妹,你知足吧,要不是维尔老弟,恐怕我们都已经被这个冒牌军官给活捉了。”疾风笑着对自己的妹妹说道:“而且费蓝那家伙也遭受了不小的损失,如今他手下的军队已不足六百了。”
  莎莎瞄了我一眼,脸蛋儿红了一下,迎上我的目光,竟然丝毫不加以回避,大胆地和我对视着,眼中充满了情意。使我不禁心中暗叹,兽人族性情豪爽,没想到连女子也不例外。其他人似乎觉察到了什么,都把目光转移到了我们两人的身上。也许是因为兽人天生就是一个崇尚英雄的民族吧,自从见到我在战场上的表现后,所有的人看我的眼神都与从前不同了。如果说我刚来到这里时,他们对我的热情是出于感激的话,那么现在他们对我的态度,则是打从心底的敬佩与爱戴。
  注意到其他人的异样眼神,我赶紧把目光移向了别处,对疾风说道:“对了,疾风大哥,那个「费蓝」是什么人?还有今天与我们交手的军队到底是哪个国家的?小弟糊里糊涂地「乱打」一气,还不知敌人是何方神圣呢。”
  “哈,维尔老弟连敌人是谁都还没弄清楚,就肯帮我们冲锋陷阵,看来我疾风果然没有看错人啊。那个费蓝是出云山脉隶属兰风帝国的矿区总督,出云山脉自古以来便以蕴藏着丰富的金矿而闻名,人族很早就对这里虎视眈眈,但碍于这里是我们兽人族的领地而不敢妄动。但是二十年前人族的三国联合攻打我们兽人族,我们兽人族战败,这里的矿区便被人族的三国占领,并将其分成了三份,分别隶属于三国,而且将许多兽人变成奴隶在那里充当矿工,成为他们的重要财源之一。而费蓝所管辖的矿区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自从两年前发现我们以后,便时常派兵来攻打我们,企图将我们剿灭,一来可以免去后顾之忧,二来可以为他的矿场增加许多奴隶。但由于我们这里易守难攻,再加上族中弟兄们的英勇善战,他一直没有成功。”疾风对我说道。
  虽然疾风没有点明,但我知道他口中的三国必是指摩斯比、兰风、加斯,原来摩斯比王国也有份。而我知道加斯帝国和兰风帝国正为争夺矿产资源而开战,想来也跟出云山脉的矿产资源大有关系。忽然,我想起了另一件事,于是对疾风说道:“疾风大哥,你刚才说矿场中有许多矿工都是兽人族中的兄弟,但你是否想过将他们救出来以增强族中的实力呢?”
  “嗯,想是想过,但这又谈何容易?光是矿区的驻军就绝非我们所能应付的。”疾风有些无奈地说道。
  “以前是不行,但现在不正有一个天大的好机会吗?”我神秘地说道。
  “你是说——”疾风讶然地望着我,我笑着向他解释道:“不错,如今兰风帝国的军队刚刚被我们打败,他们矿区内的驻军只剩下六百人不到,而且士气低落。我们虽然在兵力上只有他们的一半,但气势正旺。再加上矿场中的工人都是被强迫去当奴隶的,而且大多是兽人,定然不甘服从于他们,如果我们能派人进去把他们组织起来,里应外合的话——”说到这里,我故意将语气拉长。
  “嗯,派人进去倒不难,但我族现今的兵力似乎还少了些,不少战士都受了伤……”一个族中的长老有些担忧地说道。
  “这不难,我可以为这些受伤的战士治疗,现在就请疾风大哥将受伤的战士集合起来,我可以让他们马上恢复战斗力。”我笑着说道。
  “什么?你?”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连疾风与鲁顿也露出不信的眼神。我微微一笑对疾风说道:“大哥,请你相信我。”疾风将信将疑,吩咐下去将受伤的兄弟们都叫到帐篷前来,一刻钟之后,一切都准备就绪,我们一起走出营帐,只见受伤的兽人战士足有四五百之众。
  疾风等人都一起望向了我,我微微一笑,双手结成莲花置于胸前,念念有词道:“生命之神啊,请以你的仁慈,为你神圣光芒照耀下的人们去除伤痛——神圣之光。”只见一道耀眼的光芒从空中照耀下来,照射在受伤的兽人族战士身上,片刻之后,光芒渐渐隐去,而那些原本受伤极重只能躺着的兽人族战士却都一下子跳了起来:“好了……我的伤完全好了……”
  “你看……我也是……一点都不痛了……”在「神圣之光」的照耀下,他们所受的伤完全恢复了,兽人族天生就不适合学习魔法,难怪他们这么吃惊了。疾风的脸上更带着一丝惊喜,他激动地说道:“维尔老弟,你到底是什么人?”
  “疾风大哥,我不是告诉你了嘛,我的名字叫维尔。兰迪。”我笑着说道。
  “老弟,真有你的。”疾风拍着我的肩膀说道:“没想到你的魔法同样这么出色,真是没有想到啊,我疾风真是服了你啦。”其他几位长老也一同点着头,一副深有同感的样子。
  “呵呵,大家过奖了。”我呵呵笑着说道,疾风却认真地说道:“维尔兄弟,虽然我兽人族人少力微,但只要你有用得着我们的地方,我们一定会誓死追随你的。”他这句话等于是代表全族向我宣誓效忠,不待我推辞,他接着郑重地说道:“维尔老弟,你具有一个优秀统帅所具有的勇猛与果断,也具有一个政治家地高瞻远瞩和敏锐思维,你完全具备成为一个优秀王者的素质。我们与你结盟,也是为自己的部落的将来着想。只有一个好的领导者,才能带领我们的族人走出苦难,我这么说,你应当明白了吧。”
  听了他的话,我心中兴奋异常,激动地说道:“既然大家对我如此信任,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维尔。兰迪今天在此发誓,一定要带领兽人族的兄弟走出苦难,过上和平与安宁的生活,若违此誓,有如此杯。”我并指为掌,向桌上排了下去,一个铜制的酒杯立刻被我的掌力震成了粉末。没想到我竟然会当众立下重誓,帐内的人都激动异常,疾风也随后立下了向我效忠的血誓。大陆历7992年2月15日,「圣王」维尔。兰迪与兽人族首领疾风,在出云山脉的兽族部落中结盟,史称「出云之盟」。
  一切结束后,我们的话题终于又回到了如何攻打兰风帝国矿场的这件事上。面对众人询问的目光,早已胸有成竹的我向大家神秘一笑,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站在部落中央的广场上,迎着凛冽的北风,我低声说道:“野心家的帮凶们啊,就用你们的鲜血来纪念我们的盟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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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我与疾风带领二百名兽人战士来到了兰风帝国矿区的外围。有莎莎的帮忙,我们很容易就解决了散布在各处的哨所,再加上我们刻意隐秘行藏,所以即使我们已经到了距离主矿场不到一里的树林内,仍没有被敌人发现。与其说是主矿场,倒不如说是一座要塞,驻扎了大量的士兵。经过十几年的扩建,这要塞在规模上已经相当于一座小型城市了,只是没有居民而已,里面住的除了士兵就是大量的奴隶矿工。本来这里有一千五百名驻兵,但由于昨日的惨败,这里的驻军只剩下五百人左右,就算加上逃回来的士兵,最多也只有六百人。但仗着厚厚的城墙,要攻克它仍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
  “疾风大哥,我们潜进去的人都准备妥当了吗?”我轻声问道。
  “嗯,都准备好了,只要我们一开始攻城,他们就立刻发起暴动。”疾风回答道。
  “好,疾风大哥,等会儿我们一起冲向城门,不要攻击城墙,等我用魔法将城门轰散后,再一齐冲进去,准备了——”我沉着地发出了命令。
  而此时在兰风帝国矿区地要塞内部,两个士兵正在城墙上闲聊着:“队长,你听说了吗?我军昨天派去围剿兽人的部队几乎全军覆没,只逃回了不到一百人。”
  “嗯,听说啦,据说费蓝大人正因此事而暴跳如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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