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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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色-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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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花五分钟假装喜欢一个可能会娶他们女儿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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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次环顾四周——这个家庭的环境和气氛太压抑了。地上是深色的地板,墙上挂着丑陋的伦勃朗仿制品油画,书柜里的一排排的书摆放得整整齐齐,没有参差,亦没有活力,连装帧和书籍都是那样协调一致。如果让我整日生活在这里,我宁愿剃光了头发去终南山做和尚。
  显然我的礼物是不合时宜的,因为吃晚饭的时候我发现他们一家人都不喝酒,也不吃甜食。我开始明白为什么由学者——男博士加女博士——组成的家庭不易破裂——没人喝酒,便不会因醉酒而说出心里话;没有人说心里话,也就没有人会在任何时候失了面子和尊严。完美的架构,却令人遗憾非常。
  如果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都是清醒与审慎的,又与死亡有什么分别?裸露身体围绕着酒神雕塑的群舞,才是世上最壮观的仪式。
  晚饭还算丰盛,中餐,江南口味,清淡怡人,但我丝毫没有胃口。
  梅婷的母亲不停地打听我的家庭状况,我爸是做什么的?我妈多大年纪?家在北京、上海还是深圳?我永远无法忘记,当我说出我爸爸是商人时,她脸上显露出的难以掩饰的不屑和鄙夷。
  妈的,商人怎么了?至少我的商人爹有魄力毁灭一个风雨飘摇的家庭。而他们,行么?
  我讨厌这种谈话,于是只是不停在敷衍。但这女人显然很不满。我听见她开始抱怨她的女儿最近学习不知上进,到荷兰两年,连荷兰语都讲不利落。我当然知道她是在指桑骂槐地讽刺我。我很不自在,却只能忍耐。梅婷在桌子下面轻轻拉着我的手,却没有丝毫缓解我的不快。
  吃过晚饭后,我逃似地告辞了。中国的古人说,道不同,不相与谋。我们生活在两个世界里,兼彼此仇视,便无论如何都不会相处愉快。但告别的时候我仍很礼貌地同他们道谢和道别。因为无论我多么不喜欢这两个中年人,梅婷终究是我的女朋友,我不愿在她的父母面前让她难堪。毕竟,我们都是异乡人,在阿姆斯特丹生存下去,是很艰难的。
  梅婷送我出来,在我的面颊上轻轻亲吻,说一切都很顺利,我苦笑着说你用如此不堪一击的谎言来安慰我是何必,难道你就不累么?总之,我太累了,只想回到橘子街上那个属于我自己的房间,喝酒,睡觉。
  离开梅婷的家,我独自一人开着车,一直冲到旧教堂外的红灯区,钻进那间名叫纳玛斯特的小酒吧,花上15个欧元,买了枝装有大麻的烟卷,坐在角落里,一口气抽光,晕晕乎乎地回家,只想把刚刚的经历忘个干净。
  这或许是我唯一喜爱阿姆斯特丹的时候。我并不沉醉于大麻,但在我需要它的时候,便能轻易得到。于是,我在合法的飘飘欲仙之中,做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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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篇3…1
我的父母不喜欢你,但这无所谓,因为我喜欢你,而我们能在一起,便是最重要的,不是么?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梅婷对我说。
  我没有接过她的话题,只是轻轻抚摩了她的手,温柔地对她说,梅婷我们分手吧。
  显然我的这个唐突的决定伤害了她,她瞪大眼睛看着我,立刻失声痛哭,并在课堂上夺门而出。
  我无奈,也只好追了出去。六十多岁的英国老教授站在讲台上,被这两个亚洲人的失礼惊得目瞪口呆,我心底愧疚,却也无暇旁顾。
  在教学楼的走廊里我追上了梅婷,对她解释我要和她分手的原因:我和她不属于同一个领域,我们之间不存在重叠的部分,我们之间没有延伸的关系。我爱上她就像老鼠爱上蝙蝠,老鼠是钻地洞的害虫,而蝙蝠是满天飞的益兽,拼凑在一起,除了显得不伦不类,根本不会有结果。
  其实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很不舒服,因为我不喜欢把自己比喻成老鼠。但我只是想尽快把这个麻烦的事情解决,即使撒谎或者侮辱自己也无所谓。这段没头没尾的恋情——姑且称之为恋情吧——已经让我疲惫不堪,任何拖沓都是对我们两个以及各自背后家庭的背叛。
  但梅婷却丝毫不听,只顾自己大哭。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双眼通红,眉头微蹙,像《红楼梦》中的林妹妹,真的很美。
  可我对她愈是留恋,心底那个离开的愿望便愈是强烈。原因很简单:林妹妹不应该爱上一个浪迹天涯的旅人,他不会给她幸福,只能让她一生奔波伤痛。
  三三两两的路人伫足观望,有黄头发白皮肤的,也有黑头发黄皮肤的。看来,围观是人类所共有的一种习惯,在中国或是在荷兰,都没什么分别。此刻的我们,就像是动物园牢笼里的两只树袋熊。
  可无论我说什么,她就是不肯停止哭泣。于是我刚刚的那丝微妙的怜悯逐渐化作满腔的烦乱,对她大喊,你哭什么哭?如果哭能解决问题,何不去朝鲜核危机和伊拉克战争里哭一哭,迎来天下太平?
  梅婷却丝毫不理会,仍是兀自流泪,无言。
  我很不耐烦地说了句“靠”,而后懊恼地把她晾在那里转身离开了。
  我在长廊的拐角处点了一根烟,从某个隐匿的房门里竟突然跳出一个已经突了顶的中年人,不客气地用英语对我说教学楼内禁止吸烟,语气嚣张之极,仿佛他是生我养我的外国亲爹。
  我白了他一眼,一字一顿地说:F…U…C…K…Y…O…U。那人被我噎得一愣,我头也没回便走了。
  傍晚的时候,我在水坝大道一间喧闹的DISCO里接到梅婷的电话,彼时的我正在跟城城聊白天的事。
  显然她的情绪已经平复,电话里她声音清晰温婉,和往常一样,没再抽泣或哽咽,如此甚好,我少了些自责。
  在电话中,她说她尊重我的选择。只是她想和我再最后谈一次,把整个事情说清楚,也算是为我们之间这段长达一年的恋情做个了结。她的父母明天会飞去赫尔辛基参加一个学术回忆,她约我晚上到她家去。


  电话这端的我有点迷糊,不知道她究竟还想谈什么,因为我似乎已经用那些过于华丽和娓娓的比喻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但她说我们都是成年人,不应该把事情残留在含混的状态就这么算了,那对我们之间的曾经的感情是不负责任的。我心想他奶奶的咱们才二十几岁哪里懂得什么是责任?女人终究是麻烦。
  但无论如何,我还是接受了她的邀请。原因是:我是一个喜欢善始善终、甚至有点完美主义的人,一直到死。这一点纯粹是天性使然,却是与我和她之间的感情无关。
  第二天上午梅婷没来学校上课,不知为何。
  下午下课后,我没吃午饭便赶到了她家,第二次。
  说实话我有点担心她,生怕她情绪失控做出什么蠢事来。
  梅婷为我打开了门。
  她的身上穿着一件米色的丝质的睡衣,面容有些憔悴,长发凌乱,云鬓花颜。
  她说她有点感冒,昨天夜里睡觉着凉了,脸颊上有淡淡的红晕。她向前走,身体虚弱得仿佛随时都会跌倒。于是我的怜悯之心又来了,开始觉得她会生病全都是我的错。
  但我估计错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因为她把我带进她的卧室,微微犹豫之后,竟正对着我脱掉了自己身上的睡袍。
  
男人篇3…2
一瞬,我看见了她雪白的肌肤和粉红的|乳头,有点动心,也有点难过。显然她并不擅长引诱男人,因为她站立的姿势十分牵强,既不像女神又不像荡妇,没有任何引诱与挑逗的能量。于是,我非但没有动心,反而感觉有些尴尬,仿佛此刻被剥光衣服、赤身裸体的不是梅婷,而是我自己。
  你要干什么,我问,皱起眉头。
  她说我昨晚想了很久终于知道你为什么突然不喜欢我了,因为我一直没有和你上床,是我错了因为你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而且。今天我把自己献给你,这样我们就能像阿姆斯特丹所有其他情侣一样,不必分手了。
  我无奈地笑了。因为我面前站着的是一个多么愚笨和可爱的女孩。
  我弯腰拾起地上的睡袍,把它披在她身上,说傻丫头根本不是你想的那回事。我之所以要离开,是因为我配不上你。你可以找一个比我更好的男朋友,跟我在一起,无论十年八年,都没有幸福。这才是我提出分手的初衷。你是深宅大户里的金枝玉叶,而我只是开着破旧的汽车满世界的码头买大麻抽的嬉皮士,我配不上你,更不想让你为我而改变。无论到什么时候,都要记住,不要为了别人放弃自己的原则,这太重要了。
  我说的都是实话,尽管听上去或许有点形而上。
  可她却并不领情,也没有放弃,而是索性把手放在我的胯部,很生涩地说来吧我知道你也想要我,我们等了这么久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极为惊愕,有些为她的这个突兀的、带有骚扰性质的举动生气。迅速地往后退了一步,躲开了她的手。并有点冷漠地对她说了声再见,之后朝门外走去。
  梅婷说你真残酷你不能因为我的父母不喜欢你就决定不再喜欢我。这不符合逻辑,因为别人的意见并不能使得你不再爱我。你究竟是为自己活着,还是为别人活着?
  我多想说你这个傻姑娘我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你的幸福,为何你竟如此不可理喻?
  可我终究还是忍住了,没再多说一个字,只是一直往外面走。梅婷似乎已经全然失去了理智,她的声音在有回响的大客厅中显得异常诡异。
  很久,她终于放弃了,我听见她在我身后大喊我恨你,夹杂着枕头之类的东西砸过来的声音。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这更坚定了我离去的决心。
  走出梅婷家大门的那一瞬间,我竟然感觉莫名地心痛,整个胸口仿佛被千斤的巨石压抑着,眼泪几乎都要流下来。于是我立刻蹲在路旁,为自己点了一枝烟。闭上双眼,却在隐约中再度看见梅婷刚才裸露的身体——此刻的她,是多么的美呵,就像堕入凡间的天使。而我不过是地狱的阴霾中踽踽独行的魔鬼,不配拥有她纯善的面容。
  没过多久,梅婷便转到另外一个学院去了。后来我听说她开始跟着一群大胡子的西班牙男人搞行为艺术,有人看见她赤身裸体站在达姆广场旁的有轨电车站,头上顶着一只紫红色的拖鞋。我不确定她是真的相信这玄妙的艺术还是因为我的离去而萌生了对异常事物的喜恋,总之以后我们没有再见过面,这是后话。
  晚上回去的时候,城城正坐在沙发上看《南方公园》,吃着烤肉口味的薯片。
  见我回来,他抬头说冰箱里有泡面和维也纳香肠,却并没有起身。于是我用开水冲了一包泡面,坐在沙发前的地板上,和他一同看卡通。这几乎是我们唯一感兴趣的动画片,我们经常整夜地看,之后用里面学来的英文脏话对骂。它很神奇,充满脏话,不知为何,我就是觉得“bitch”说起来比“贱人”什么的好听,也许拼音文字比表义文字更具神秘感。
  我和梅婷分手了。我对城城说。
  他头都没转一下,只是很无所谓地说呃我知道了这是迟早的事,眼睛都没有离开电视。
  于是我也没再多说,低头继续吃我的泡面,直到一张DVD结束。城城打着哈欠回到他的卧室睡觉。


  这是我所喜爱的交流方式。男人的交流方式。
  夜已深沉,我却丝毫倦意都没有。仿佛整条橘子街上,便只有我一个人在呼吸着。
  梅婷在做什么?是否仍在为我的离去而难过哭泣?
  而此刻的我,又为何会如此想念她?
  隔着窗子望对面的公寓,我又看见了那个美丽的女人。她正对着梳妆台前的镜子梳头发,她的身上穿着白色的天鹅绒般的睡衣,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却仿佛可以感触到她柔软的肌肤。于是我对着她的影像自蔚,直到筋疲力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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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篇4…1
很快圣诞节到了。
  在阿姆斯特丹这异教繁荣的荷兰城市,圣诞仍很讽刺地作为一种仪式被祭奠着。
  24日夜晚,大学依照惯例组织了一场盛大的圣诞节派对——就是那种在中国,被称为联欢会的东西。所有孤独的人聚合在一起,喝酒闲聊,动情时还会短暂地互相慰藉,直到天亮。谁还记得这一天过生日的那个人,究竟都为人类付出了些什么?
  我一贯不喜欢这类毫无意义的集体活动,在中国时就痛恨它。它使这个世界按照一个错误的方式运转:人们为了取悦环境而像小丑般的娱乐,多么愚蠢和徒劳。
  那天晚上,我和秦笙逃离了派对现场,一同到水坝大道上的一家不出售大麻的小酒吧喝酒。
  秦笙也是中国留学生,我们一年前在某个阿姆斯特丹的华人同乡会上认识。他是个同性恋者,成绩优异,但却和我很投契,几乎算是我在同学中唯一称得上朋友的人。他在美国有一个网上认识的男朋友,也是个中国人,所以他一直打算转学到美国去读书。
  那家酒吧经常会放映一些古老的荷兰本土电影,在圣诞节前夜尤其热闹,人满为患。在这见鬼的城市里,有人的地方便有淫乱。
  于是我们俩一人拎着半打啤酒,坐在酒吧门外的台阶上,一瓶一瓶地喝,有一搭无一搭地聊着,等待午夜。
  在我们接近酩酊的时候,从酒吧里走出了一个衣着耀眼而暴露的西方女孩——已经是隆冬,可她仍露着肩膀和半个胸脯。她头发金黄,肌肤雪白,双臂修长,面容有些像那个厚嘴唇的性感女神安吉丽娜·茱莉,我却不能判断她是不是荷兰人。
  她手里也拿着一瓶啤酒,瓶身凝着水滴的绿色喜力,很大方地坐在了我们身旁。
  圣诞节真是无聊。她说,很娴熟的英文。不知道是对我们说还是在对她自己说。
  圣诞节对我而言原本便屁也不是,我说,基督的生日原本和我们中国人毫不相关,但圣诞节让这座城市在一夜之间变得如我一般酣醉,所以我喜欢圣诞节。
  女孩竟然咯咯地笑了出来,饶有兴致地望着我,说原来你是中国人,蛮有趣,中国人都像你这般有趣么?
  我说才不是呢,我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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