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小心地把烤好的柠檬蛋糕取出来,放在餐桌正中间的架子上倒扣,嘴唇边扬起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正是那抹浅笑,把秦海所有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陆晓岚穿着一件贴身的浅蓝色针织外套,以及修身的运动裤,头发被随意扎成马尾,在脑后轻轻地晃动。
在满屋的香味中,秦海隐约听到陆晓岚哼起了小调。她唱歌五音不全,老是跑掉,可是每次洗澡的时候总要唱完好几曲,才舍得走出浴室。不得不承认,她有些时候很孩子气,不认输,却又容易坏脾气爆发。但正是她不拘小节的真性情,才让自己欲罢不能。
“回来了?”陆晓岚回头朝秦海投来甜美的笑容,脸颊的酒窝若隐若现,性感而不乏可爱。
秦海把手中的文件袋随意丢在沙发上,慢悠悠地朝厨房的方向走近,不满地责备说,“小别胜新婚,还以为你看到我会很激动,然后来一个热情的拥抱。”
说着,秦海停住了脚步,站在厨房门口朝眼前的女人张开了双臂。每次都是他站在原地,等候她的投奔,这次也不例外。
一股说不出的感动从心里涌出,陆晓岚甚至来不及摘下沾满面粉的围裙,“扑通”一声扑到在秦海的怀中,狠狠地在他的胸前咬了一口,“终于舍得回来了?不会是在外面养了个小妖精吧?”
不算久的分别,却比往常任何一次都要想念。秦海把手掌放置在她的头发上,细细地摩挲,就像慈祥的父亲,满脸的柔情,“你就是我的小妖精,都快要折腾不起了。”
“是吗?”陆晓岚咧嘴笑了,那份发自内心的笑容很有感染力。“快尝尝我刚烤好的蛋糕。”
说着,她扯住秦海的手往餐桌的方向走去,掰了一大块蛋糕就往对方的嘴里塞。
“烫…”秦海的眉头轻皱,可是陆晓岚并没有理会他的抱怨,逼着把蛋糕吃下去。“你怎么知道我今晚会回来,是江小七告诉你的吗?”
陆晓岚心情大好,拿起一大块蛋糕往自己的嘴里塞,声音模糊不清地说,“明知故问,我重金收买了小七,让他每天盯着你,免得让小妖精勾走了。”
“事情都处理好了。”秦海简单地交待说,当然中间省略了很多不为人知的艰辛和困难。还好上天总是公平的,即使被曾经最信任的人背叛,但他的身边还有詹成刚和江小七这两个真正的好兄弟。
陆晓岚对银鹰的任何事情都没有兴趣,只关心分别前秦海说过带她去的地方。“你那天说过要带我去一个地方,什么时候去?”
“东西收拾好了吗?”秦海轻轻地撩开几根粘在陆晓岚唇边的发丝,笑着问道。
“准备好了。”
秦海又掰了一块蛋糕,一边吃一边提议说,“你还有十分钟时间准备,飞机在一小时以后起飞。”
“啊?”陆晓岚吓得满嘴蛋糕都吐出来了,“十分钟绝对不够时间收拾?而且机场离这里四十分钟车程,你怎么来得及?”
“没关系,你把护照和人带上就行。”秦海掏出手机看时间,然后催促站在原地发呆的陆晓岚说,“你还有九分钟。”
“九分钟,疯了!”陆晓岚朝卧室狂奔而去,然后传来东西倒地的声音,秦海悠闲地坐在餐桌旁,若无其事地品尝新鲜出炉的蛋糕,心情十分舒畅。“嗯,蛋糕烤得不错,就是酸了点。”
十分钟后,陆晓岚提着自己的旧背包,哭笑不得地站在公寓门口,“走吧,再不出门口就来不及了。”
“没关系,我飙车很快。”秦海淡定地回应,事实也是如此,原本四十分钟的车程,让他飙到一百五十码,二十分钟就达到了机场。
走在拥挤的海市机场里,陆晓岚接过秦海递给她的机票,才发现这次的目的地是一个陌生的地方。
newyork(纽约)。
☆、171。太平洋的彼岸
登机后,陆晓岚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我们去纽约干什么?”
“去探望阿公,他昨天醒过来了,主治医生是秦朗帮我联系的。”秦海云淡轻风地描述,其中遇到的曲折和折腾,他却只口不提。
秦朗这个名字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陆晓岚的生活中,那次的匆匆离别,造成了她此生最深的愧疚和遗憾。她一直不敢联系他,只因害怕听到他受伤的声音,以及强颜欢笑下的无奈。
微微叹了一口气,陆晓岚轻声问道,“秦朗…他还好吗?”
“挺好的,听说最近交了个女朋友,如果相处下来感觉对了,明年会订婚。”秦海从随身的背包里掏出一本书,靠在座位上开始阅读。
订婚?
对于陆晓岚来说,这个消息是意料中的事,却又有那么一点儿的揪心。或许她是自私的,虽然不爱秦朗,却又贪恋他的温柔和成熟。离别时,他曾含情脉脉地望着自己,许下专属于她的承诺。
“小岚,如果受到任何委屈,我的肩膀永远留给你。”
心中有一点失落在荡漾,陆晓岚闭上双眼,脑海中不断浮现起秦朗如阳光般温暖的笑容。朗,如果你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我会为你高兴。
有秦海陪在身边,即使处于颠簸的飞行旅途中,陆晓岚也能安稳入睡。迷迷糊糊之中,她睡过去了;恍惚间,她又醒过来,发现秦海还在看书。
“秦海,你在看什么?”陆晓岚把头搁放在秦海的肩膀上,声音慵懒而温柔。似乎这些日子以来,她的性格温和了不少,不再老是朝着眼前的男人发脾气和吼叫。
有些时候,她甚至觉得两人就像一对生活了多年的老夫老妻,稍微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对方内心的所想。不知几十年以后,她是否还能像今天这样依靠在心爱男人的肩膀上,静静地陪他看书。
“追风筝的人。”秦海翻了翻书页,下意识把书本往陆晓岚的方向挪近一点,“故事写得挺好,你有空也可以看看。”
陆晓岚揉了揉干涩的双眼,脱口而出,“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追风筝的人》最经典的对白,其实她想说的是,为了秦海你,即使受尽千万遍劫难,我也心甘情愿。需要的,只不过是你能坚守在原地等待。
秦海笑了,眼眉也弯成了好看的弧度,眼睫毛轻轻颤动。这是陆晓岚最喜欢的样子,没有一点儿的冷傲,就像她梦中那个有着温暖臂弯的男人,只不过是她深爱着的一个普通人。
剩下的书页不多,陆晓岚睡意全无,干脆倚靠在秦海的身上陪他看书。他看书的速度很慢,细嚼慢咽,而陆晓岚却喜欢一目十行。可是她会跟随对方的节奏,故意放慢速度,甚至同一页看好几次,等待他主动翻页。
外面的光线被挡阳板隔断,昏暗的灯光影在他们贴在一起的下巴和额头上。看着看着,发丝上淡淡的橘子香味吸引了秦海的注意,目光也情不自禁从书本上挪开,落在陆晓岚小巧挺直的鼻翼上。
机舱开了暖气,温度很足,陆晓岚的鼻尖都渗出了汗水。秦海忍不住低下头,轻轻把上面的汗水吻走,然后换来怀中女人爽朗的浅笑声。
“想不到你喜欢看书。”陆晓岚把左手的中指塞到嘴里咬,这是她的坏习惯,无聊的时候总会重复这个小动作。
秦海很讨厌这个坏习惯,每次看到都会恶狠狠地把她的手指打开,“在你的心中,我就不像一个喜欢看书的人?”
小说让陆晓岚翻到了最后一页,再次阅读的心情依旧伤感。抬头对上秦海的双眸,倒映出自己含笑的脸容,“在我的印象中,你除了喝酒、抽烟就是打架。刚才发现你在看书,感觉怪怪的。”
“我在纽约住了三年,睡不着的时候就看书,结果没翻到第三页就睡过去了。一本小说看了三年,今天终于看完了。”
秦海真是奇葩,不过这才像他的性格,因为陆晓岚无法想象有一天,他能像秦朗那样安静地待着。只是这本小说的结局太悲伤,让她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岚,准备下机了。”秦海打开了挡阳板,指着窗外密密麻麻的建筑说道。回国一年多,他想不到自己还会回到这个生活了三年,却没有一点儿归属感的城市。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
离开机场,他们并没有前往预定的酒店,而是被一个叫做司徒的男人送到市区的医院。
病房里。
秦海走到床边,双手插袋静静地盯着躺在病床上的陈鹰明,许久才浮起一丝笑意,“看起来脸色不错。”
“哼,死不了。”陈鹰明的脸色苍白,可是看起来精神确实不错。也许是陆晓岚的错觉,总觉得这次见面,他看自己的目光也不一样了。
正在这时,身穿白色护工服的中年妇女走了进来,手上捧着一碗特腾腾的白粥,看到秦海和陆晓岚站在一旁,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问道,“阿叔,这是你的儿子和儿媳吗?”
话音刚落,陈鹰明立刻发出了爽朗的笑声。他从前给人的感觉都是笑里藏刀,阴冷可怕。可是此时此刻,陆晓岚感觉他更像一个迟暮的普通老人,孤单却又顽强。
“年轻人的事,我这个老不死管不着,管不着咯…”陈鹰明撑着床沿想要坐起来,陆晓岚见状连忙过去扶起他,顺手接过护工手上的煲粥,放置在嘴边轻轻吹起,然后往他的嘴边送。
陈鹰明愣了愣,才下意识地张嘴吃粥,表情似乎有点伤感。他最近的胃口不太好,但这一顿是他自入院以来吃得最多的一次。
“我活了大半辈子,只有两次是躺在床上让人喂粥的。第一次是伤重被阿海妈妈救起的时候,还有现在。”陈鹰明的双眼布满血丝,似乎想起了一些不愿意回首的往事,“海,最近我总是梦见你妈,她问我你好不好,说在下面很寂寞…”
话还没说完,秦海皱眉劝说,“阿公,病好以后我会接你回海市,别想太多。”
轻轻地摇头,然后叹气,陈鹰明盯着陆晓岚的衣领,冷不防问了一句,“小岚,你的项链呢?”
“项链?”陆晓岚下意识往脖子上一摸,发现那里早已空空如也。她不想说谎,坦白道,“我堕海的时候,弄。。。弄丢了…”
说完,陈鹰明陷入了沉默当中,脸色不太自然,过了很久才把手伸进枕头下面乱摸一番,最后掏出项链塞到陆晓岚的手中,苦笑着说,“就当送给你的见面礼,本来这两个十字架吊坠是一对的,当年我拆开把小的送给阿海的妈妈。说来也好笑,我们这些人特别信命,这项链是我年轻的时候,一个大师给我的,说能保平安。”
“阿公,我不能接受…”陆晓岚受宠若惊,连忙推开,“这是你保平安的贴身物件,我不能…”
陈鹰明沉下脸,朝秦海吼道,“海,教一下你的女人,长辈送出的东西哪有不接受的道理?”
秦海笑了笑,接过陈鹰明手中的项链帮陆晓岚戴上,贴在她的耳边轻声吩咐说,“还不赶快谢阿公。”
冰冷的金属项链贴在陆晓岚发烫的肌。肤上,让她感到心里暖暖的。她知道,这一次陈鹰明是真正接受了她。虽然从前有过不愉快的相处,可是爱一个男人就应该爱得彻底,包括他身边所爱的人。
“谢谢你,阿公。”陆晓岚的心里泛起了小感动,是爸爸离去以后久违的父爱的感觉。如果陈鹰明不是银鹰的老大,他也没有把位置传给秦海,或许他们能像普通人那样生活,远离所有的是非和报复,该有多好。
身体刚恢复,陈鹰明也感到累了,重新躺回床上,温浅的目光落在秦海的身上,淡淡地说,“看到你们,就会想起当年的自己和你妈妈,也曾这么年轻过、追逐过。”
“阿公,好好休息。身体恢复了,我再接你回海市。”秦海细心地帮陈鹰明扯了扯被单,语气温和得就像孝顺的儿子。这是陆晓岚未见过的一面,原来他并非对待所有人都如此冷漠,高傲只是掩盖内心寂寞的伪装而已。
离开医院,还是司徒负责接送。他的话有点多,性格跟江小七很相似。结果陆晓岚还没开口询问,秦海已经在一旁打趣说,“司徒,这么久不见,你跟小七一样话多。”
司徒和江小七认识?难道他们是好基友?
“嫂子,我是小七的表哥,到纽约这边好几年了。”司徒解析说,笑的时候眼角尽是皱纹,看上去约摸有四十岁。“对了海哥,我帮你订了后天的机票去拉斯维加斯。兴致来了,还可以去登记结婚,有护照就行。”
登记结婚?陆晓岚心头一颤,用期许的目光望向秦海,结果换来一句泼冷水的话,“司徒,我准备入股那边的赌。场,这次是来谈生意的。”
“谈生意也可以顺便结婚。”司徒的性格果然和江小七很像,总是喋喋不休,似乎比自己结婚还热情。
秦海只是笑笑,没有继续说话。他望向窗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轻声吩咐说,“司徒,你在这里停车,我们走路回去就行。”
☆、172。生活的痕迹
眼前就是纽约的中央公园,秋高气爽,满地的黄叶铺垫成油画般唯美的道路。下了车,秦海接过陆晓岚手中洗得发白的帆布包,沿着小路慢悠悠地散步。
这是陆晓岚第一次出国,对于眼前的一切都感到新鲜好奇。因为有秦海的陪伴,微凉的空气吸入心肺都是暖暖的,充满浪漫和爱的味道。
秦海腿长,走路比较快,通常情况下陆晓岚需要小跑才跟得上。可是她顾着看四周的风景,走走停停,眨眼功夫就看不到对方的身影。
“腿长了不起吗?简直把我当透明了。”她赌气在一旁的椅子坐下来,抬头望着漫天飞舞的黄叶,心情有点说不清的郁闷。坐了十几分钟,她还是按耐不住打电话给秦海,但掏出手机的一刻,却被一只胖嘟嘟的小手抢过去了。
“宝贝,快把手机还给阿姨。”身旁黑头发黄皮肤的年轻女子,说出了温柔而熟悉的乡音。陆晓岚寻声望过去,发现她抱住一个可爱的小宝宝,面带歉意地朝自己笑了笑。
小孩子的笑容总是甜美可人的,陆晓岚忍不住伸出手指,很快就被宝宝握在掌心,“好可爱的宝宝,多大了。”
“刚好十一个月。”年轻女子笑着问道,“要抱一下吗?”
宝宝似乎很喜欢陆晓岚,伸出双臂朝她投来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