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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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乱-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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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老板,王老大已经死了,您还要去美国吗?我记得他限您1个月离开北京。”
  “我去美国和他没关系,他死不死我都要去的,我要到美国去宣传雷锋精神,用雷锋精神消灭罪恶的金钱。”
  “您的理想很崇高,我非常佩服。听说美国西点军校里面挂着雷锋的照片,他好像在某一方面已经成为美国军人的学习榜样。至于让全美国人学习他,我觉得不太现实。”
  什么叫现实,什么叫不现实?当我还是一个穷光蛋的时候,我说我要成为千万富翁,没有人相信这个神话会变成现实,但我做到了。现实与神话之间只有一步之遥,关键看你去不去走。所谓事在人为,这是勇敢者的旗帜。我不相信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如果连雷锋精神都改造不了美国,那还有什么精神能够改造美国呢?我确信我会成功的,就像我搞羊肉串一样成功。“老弟,10年前你会想到自己将成为一个大律师吗?”我问。
  “当然没有,我怎么会想到能有今天?”
  “今天是你昨天的明天,明天是你今天的梦想,只要敢想,明天会自然来到。”


  “吴老板,我不想打击您的积极性,不过在我看来追求理想职业和理想社会完全是两回事,特别是在美国,那里的一切都是务实的,凭着想当然去闯美国,多半会碰壁。”
  “我知道,所谓务实不就是金钱至上吗?把金钱从美国社会生活中抹掉,我看还怎么至上。”
  “对不起,吴老板,我看我们的争论不会有结果。顺便说一句,我一向对政治不感兴趣,您改造您的美国,我打我的官司。在您改造美国之前,最好能去看一下徐丽。”
  “我为什么要去看她?她是白骨精变的,我一辈子也不想见她。”提起徐丽我就怒火满腔,我真希望她和王老大一起被宰了。
  “她想见您。”
  “见我干嘛?我现在和她没有任何关系了。”
  “那好吧,我告诉她您不想见她就是了。她可能会很伤心的,不过她也是自作自受,落到今天这一步是她自找的,谁也帮不了她。”
  “她不用人帮,王老大被人杀了,还有李老大、张老大,号称老大的人多得是,她去找就是了。在这方面她是个天才。”
错乱 二十四(4)
“恐怕她找不了了。”
  “为什么?你以为她会为王老大守寡吗?”
  “她快死了。”
  “你说什么,她怎么会死?”我觉得他给了我一棒子。
  “王老大遭袭击的时候她就在旁边,她的肚子被打穿了,医生说她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作为她的最后一个心愿,她想见您一面。”
  “你为什么不早说?”我跳到牛越的眼前,一把将他揪了起来。
  “吴老板,不是我不告诉您,是您要跟我讨论怎么改造美国的。”
  “少废话,她现在住在哪家医院?”
  “如果您同意,我们就一起去,关于王老大的债权债务问题,还要和她商量。”
  “我们还等什么,快走!”我大吼一声,旋风般冲出房间。我无法解释我的激动。徐丽和我已没关系,她的死活不关我的事。她背叛过我,她是白骨精,我每天骂她1千遍都不解气。听到她快死的消息,应该像听到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快死了一样无动于衷。而事实上,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就处在失控状态,到了急救中心我的心还在嗓子眼儿狂跳不止。
  我们来晚了一步,徐丽在我跑进急救中心的前两分钟停止了呼吸。我冲进病房时,医生正要离开,护士已在收拾东西。徐丽的眼睛睁着,茫然无光,好像在执著地等着什么人。
  “医生,你要救活她,花多少钱都行。”我抓住医生的胳膊恳求道。
  “对不起,我们无能为力了,子弹把她的肝和脾全打破了。”
  “我有肝和脾,可以移植给她。”只要她能活过来,我怎么都行。
  “先生,请您冷静点,要是能挽救她的生命,我们会想尽一切办法的。”
  我放过医生,扑向徐丽。她依然那么美丽,只是美得过于残忍,过于冷酷。她的脸不该如此惨白,嘴唇也不该毫无血色,还有这双让人心动如潮的眼睛,迷人的丰采已无踪影。“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要走这条路,你得到了什么,你说啊!”我抓住她光裸的肩膀拼命摇动。
  “先生,她不会开口了,请让我们把她推走吧。”护士一边劝我一边把白单子盖在徐丽的脸上。
  “等一等,”我拦住护士,问:“她没有留下什么遗言吗?”
  “她几次从昏迷中醒来都说要等一位姓吴的先生。”护士说,“她说不等到吴先生死不瞑目。”
  “我姓吴,她没说什么吗?”
  “她说了,她说她对不起你,要你把她忘了。她说你的老婆应该是英子那样的人。”


  “我知道了。”我用手把徐丽的眼皮合上了,从她的眼角淌下两滴泪珠。我本不该流泪,但禁不住情潮的轰击,在徐丽被推走的一刹那,我的泪河冲垮了理智的堤坝,把我整个吞没了。
  我原先以为徐丽早就在我心中死掉了。在和王师傅喝酒的那天晚上,我烧了她的画像,当时面对跳动的火苗我心静如水,还觉得自己已从死亡的婚姻中获得了新生。实际上,在自己的内心深处,还有着一种渴望,就是渴望重新拥有徐丽,这不仅是出于对美丽胴体的占有欲望,更重要的是我无法接受自己的老婆被别人抢走的现实。王老大死了,徐丽死了,这又是一个残酷的我不得不接受的现实,它使我重新拥有徐丽的渴望化为泡影,面对徐丽的遗体,我觉得自己被永远钉在了耻辱柱上。
  离开医院后,我不知道我都做了些什么。我恍惚记得牛越说要去王老大的公司核算帐目,然后就剩我一个人了。我好像在横穿马路时被司机骂过,好像在饭馆喝酒时被翻过兜,好像在公园的长椅上躺过,回到加工点时好像已经很晚了。姐姐开的门,她好像说我酒气熏天。我好像说徐丽死了。姐姐好像说死就死了,她早该死。我好像说操你妈,她是我的女人。姐姐好像说我妈就是你妈,你别昏了头。我是昏了头,昏昏沉沉,头痛欲裂,我好像闯进打工妹的宿舍,挨个摸她们的肚子,看徐丽托生在谁身上。我相信徐丽要回来的,今晚打工妹中间肯定会有人怀孕。打工妹好像哭成一片,害怕我摸她们的肚子。姐姐好像指挥几个打工仔,把我架回自己的房间。我好像让架我的人滚蛋,否则我就开除他们。打工仔好像把我的房门从外面顶上了,丢下我一个人在黑暗中哭泣。
错乱 二十四(5)
徐丽的死使我更加坚定了到美国宣传雷锋精神的决心。她是为钱而死的,许多人都是为钱而死的。没有钱就不会发生这种悲剧。不管你是美丽的还是丑陋的,不管你是男的还是女的,是老人还是年轻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一旦被金钱腐蚀了灵魂,悲剧迟早就会在你身上发生,拥有了财富就等于是拥有了死亡。为了挽救人类,全世界的人都应该学习雷锋精神。美国是全世界的首富,从美国做起,具有带头和示范作用。
  我来到美国大使馆,要面见文化参赞,向他力陈在美国掀起学习雷锋运动的重大意义。我要请他转告美国总统,我送给总统本人的5万册《雷锋日记》已经寄出,请总统安排白官办公厅主任将《雷锋日记》分送给重要的政府官员。
  我向负责接待的一位中国小伙子说明来意。他显然没有听懂我的话,搞不清楚我见文化参赞到底有什么事。他以为我要到美国搞雷锋事迹展览,我说这个展览肯定要搞,现在最重要的是让美国总统了解我号召美国人学习雷锋的重大意义。他说文化参赞不管学习雷锋的事,文化参赞只负责政府间的文化交流项目。我说我的项目比任何政府间的交流项目都重要,它关系到人类的生死存亡。小伙子对我的话越发听不懂,他想让我离开使馆,理由是使馆是办理外交事务的地方,不适合讨论如何发扬光大雷锋精神。我看他实在不明白我的意思,就要求他进里面去通知文化参赞,我要当面向那个美国佬阐述我的观点,我想他一定也在为金钱给美国造成的麻烦发愁,我可以帮助他解决他的难题,给他指出一条光明大道。小伙子说见文化参赞需要提前预约。我说我的事十万火急,需要只争朝夕。小伙子不想理我了,要去接待别人。我伸手抓住了他,恳求道:“这很重要,帮帮忙好吗?”
  “你把手松开,要不然我就叫警卫把你赶出去。”小钬子盯着我的手说。
  我松开手,抓起一张纸迅速写道:“我付给你1千块钱的介绍费。”
  我把纸条递给小伙子,他看了看纸条,又看了看我,掏出笔来在纸条上改了一下,又把纸条推给了我。纸条上的1千变成了2千,我点头同意,只要能见到文化参赞,别说2千了,2万也值得。
  小伙子从柜台里面走出来,带我出了使馆接待室。站在使馆门口,他把手伸给了我,我明白他的意思,从钱包里掏出钱来递给他。他收好钱,指着不远处的一家餐馆说:“看到没有,那家金顿酒家,文化参赞每天中午都要在那里吃饭,你可以到那里去找他,别说是我告诉你的。”
  “为什么要到那里去见他?不要那么麻烦,你现在就给我引见一下。”
  “大哥,现在不行,见他需要提前预约,要不您明天再来?”
  今天的事情就要今天办,我不能等到明天。金顿见就金顿见,形式不是主要的,关键在于谈话内容。“我怎么知道是他?”我问。
  “那里的服务小姐都知道,你只要进里面吃饭,问什么她们都会说的。文化参赞的名字叫史密斯,会说中国话,大高个,50来岁,很好认的。我先回去了,祝你好运。”小伙子急勿勿地走了。
  史密斯是个年过半百的美国男子汉。他穿一身米黄|色西装,打一条红白相间的领带,身高至少有1米85,体重估计在90公斤,从他保养得极好的脸上,找不到多余的东西,那上面没有胡须,没有赘肉,有的只是自信。服务小姐把他指给我看,我拿着扎啤杯坐在了他对面。
  “史密斯先生,您好。”我主动向他打招呼。
  他对我直呼其名感到奇怪,耸了耸肩,用带有洋味的中国话说:“你好。”
  “很荣幸和您见面。我是一个普通的中国人,我想帮助美国人民做些事情。”我边说边把名片递给了他。
  “请说下去,”他喝了一口啤酒,并递给我一张名片。
  “我认为,当今世界上存在着贫富差距,并由此引起许多问题,甚至是罪恶。假如贫富差距消除了,罪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为此,我想到美国去推广雷锋精神,让美国人民认识到金钱的罪恶,消灭金钱,带领全世界的人民用爱心来创造美好的生活。”
  “你们中国人很善于幻想。不过,你想让我为你做些什么?”
  “我给美国总统寄去了5万册《雷锋日记》,是英文版的,请他把这本书发送给政府官员。您把这件事通知他本人,请白宫办公厅发个通知,阐述一下学习雷锋的重要意义。”
  “这本书是中国的《圣经》吗?”
  “不是,他是一个普通战士写的日记,这位战士是个英雄,他的思想很崇高,很值得美国人学习。”
  “先生,你的话我听不懂,我们美国人有自己的选择,不需要谁来告诉我们学什么。”
  “您不代表美国,我相信美国总统会支持我的。”
  “那你就直接写信给总统本人,我不会为你做任何事。顺便说一句,你随便打搅别人的午餐是很不礼貌的。”他喝干自己的啤酒起身走了。
  我后悔没给他带一本《雷锋日记》,他如果看了这本日记,他就不会起身走掉。用不了多久,当学雷锋运动在美国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时,他会为今天的行为后悔的。
  “再见,史密斯先生!”我对他的背影大声喊道。


  我的声音很响,惹得周围进餐的老外都停下刀叉把吃惊的目光投了过来。史密斯先生仿佛没有听见,径直走了。
  美国人不懂礼貌,起码史密斯先生是这样的人。
  
错乱 二十五(1)
姐姐提出一个我不得不接受的建议,她建议我将快餐公司的法人代表换成她的名字。她的理由是,我去美国宣传推广雷锋精神,肯定不是十天半个月就能回来的,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何时完成和胜利归来都是个未知数,但是,工商、税务和其他的有关部门需要经常找法人代表。我在美国不可能随时听候传唤,为了保住公司,法人代表只能换一个能够常驻公司的人,这个人的最佳人选无疑是我的姐姐。
  哥哥对我的快餐公司不感兴趣,他把艺术家村经营得有声有色,但也仅限于此。他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摄影创作上,如果说他有什么改变的话,就是多了一些绯闻。他在艺术家村给自己保留了1间房子,将它装修成摄影屋。他在这间摄影屋的主要创作活动是给年轻漂亮的姑娘们拍摄裸体照,用他的话说是搞人体艺术摄影。他让我欣赏过他的作品,说实话,的确不错,虽然照片上的女子有躺有坐,有正有侧,有垂首沉思,有含情脉脉,千姿百态,各有亮色,但照片上的那份朦胧,那份飘逸,那份清秀,使你很难产生除了美感以外的其他感受。嫂子对他的艺术创作难以接受,多次警告哥哥停止用镜头亵渎女性。嫂子在一家报社当文字编辑,长得不难看,因为长期患胃病而面色苍白,给她平添了一些病态美。哥哥对她的警告置若惘闻,并痴迷到在艺术家村留宿的地步。嫂子开始怀疑哥哥除了用镜头对准女性外,还把身上的什么东西对准了女性。她来加工点找过我几次,面对嫂子的哭诉我无能为力。哥哥把什么东西对准他的创作对象是他的自由,我无权干涉,我只能劝痛哭流涕的嫂子让她给哥哥提供宽松的艺术创作环境,他会为此而感谢她的,而且由于她的宽宏大量,哥哥反而不会做出什么对不起嫂子的事。嫂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采取了保镖式的跟踪术,在哥哥的镜头与裸体女郎之间充当监察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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