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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年春天,一家人离开了那个小村庄,回到了阔别10年的市区。此后的十几年可谓一帆风顺,而余萍的心里却没有丝毫的庆幸,也没有对国家政策给她带来种种好处的感激。在她看来,眼下的一切无非是这个宇宙空间中属于每个人的轨迹,合乎规律,而规律则是天意。
安成经常故意油嘴滑舌地气母亲。
“您要是那样相信天意,还真是我们家的福分儿呢。只可惜……”
安成凑到她身边,安抚了下余萍已经愤然的情绪,继续嘻哈着。
“唉,您只相信您愿意相信的天意呀!哈哈。”
余萍不理睬他了,其实她早已习惯了老伴不与之较真儿的敷衍,习惯了安成的打趣儿,总之和那两个男人没有共同语言,幸好有了子媛。
想到子媛,余萍就觉得贴心。相信子媛进了门,一切就会更好。
子媛和安成站在国际大酒店的门口,穿着新婚礼服,满面春风地迎接每一位来宾。安成略显疲惫,兴奋地忙碌着。尤其是派出所几个同事的一通打闹调侃,更令他精神焕发,同事们坐着所里的车过来时,就在车里伸出脑袋和安成开心地招呼。
“嗨,哥们儿,新婚快乐。”
“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了。”
待停好了车,马健和扬帆率先走了过来,马健围着安成来回转悠,“大哥,你这一打扮,绝对帅哥。”大家也一齐附和,“可怎么就让嫂子的万丈光芒给淹没了。”
“哎哎,看我们结婚眼馋了?要不你和扬帆也一道办了。”安成笑着回他。
“行啊,可别站错了位子。否则嫂子可吃大亏了。”别看扬帆是个女孩子,工作上作风硬朗,风风火火,就是平时开玩笑,也没别人沾光的份儿。
子媛早领教了安成这两个“搭档”的招数,笑了笑,挽过扬帆站在自己旁边。
同事们一一打过招呼,大家才说说笑笑,一起进了酒店。
酒店里有安成妈妈在热情地接待。
仿佛是在昨日,马路两旁还都是葱葱郁郁的绿,散发着只有春天独有的清新。而没过多久,天地间便笼罩了一层燥燥的闷气,苍翠的叶子变得污浊,没了令人舒畅的青翠,整个世界都有点混沌。
春天就这样悄悄的隐匿了。
夏子媛和吴安成的婚礼定在这样的5月底,这是余萍挑的好日子。
果然,那天天气格外晴朗。微风拂面,十分的舒爽。安成的母亲余萍已经合不拢嘴了。
子媛穿着一袭粉色的晚礼服,头上是鲜红的玫瑰花,偏左侧的鬓角处是一个绒线做成的凤凰喜字。这样粉色和鲜红的搭配虽然谈不上和谐的,但衬着她那张恬静清秀的瓜子脸,和脸上无比娇羞幸福的喜气,浑身洋溢的柔情和娇美融合在一起,尽情流淌。
晓萱却皱着眉头,上下左右的好一通打量,之后说:“拜托,都已经是1996年了,你这新娘妆太老土了,为何不用我帮你找的化妆师?你婆婆是银行行长,公公是个大企业的厂长,吴安成是光荣的人民警察,难道这样的人家娶媳妇都舍不得请好一点儿的化妆师?”晓萱越说越激动,好像子媛真的受了极大的委屈。
子媛笑了,看着她,忙劝道:“别气了,是安成妈妈费心设计的,一再强调,我要穿粉色的纱裙,戴红色的头饰。”
晓萱听了这话,一屁股坐下了,头倒在椅子背儿上,十分不屑。
子媛仍然温和地笑,并不生气,只是轻轻搡了她一下说:“理解万岁嘛。”
她们打小一起长大,尽管子媛内向文静,晓萱热情自我,却不会因此影响友谊。相反晓萱的急切和浮躁但又不失善良,子媛的沉稳和内秀又的确有些封闭,恰好能相互弥补,十分得合拍。更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友谊后来成为她们彼此支撑下去的勇气。
不过在典礼就要正式举行,离开化妆间的前夕,子媛还是拉了拉晓萱的衣角,吞吞吐吐地叮嘱说:“一会儿你还要作为介绍人讲话,可别……呵呵,可别乱说呀。”
晓萱斜睨了她一眼,撅起嘴巴,甩甩头,一扭一扭地径自先出去了。
子媛偷笑,心想自己的提醒的确多余,这个晓萱一向如此,别看平时说话极其随意,但关键时刻就是个人精,不会有一丝不得体,相反能照顾到所有人的情绪。
婚礼进行曲响起来了,子媛静静地闭上眼睛,再睁开后看到的是安成乐开花的一张脸。
安成个子不高,稍胖的有些圆了的国字脸,小眼睛还算有神。虽说比较白净,但还是其貌不扬。比起子媛的美目娉婷,秀丽清雅,自然是相差甚远。然而,他却是她第一个爱恋的男人。
当然这是晓萱的说法,子媛可不这样认为,在她看来她是正式走进了幸福。
子媛一直生活在一个无情无爱沉闷压抑的环境里,一直梦想着一天能有一个和自己真心相爱的人,两人沐浴彼此的呵护,感受彼此的爱恋,从此迎来一个其乐融融的世外桃源般的温馨家园。是呀,尽管安成有点大男子主义,但对她却是十分疼爱;尽管安成的母亲多少有些行长的威风,总是一副一家之主的大女人的气派,但毕竟从没嫌弃过家庭情况复杂的子媛。
这样想着,子媛又笑了。
新婚之夜,安成喝的有点多了,一帮同事仍然坚持闹洞房,一个个节目做下来,惹尽众人嬉笑。
好不容易熬到大家都走了,安成倒是清醒了许多。
子媛也累了,说:“安成,我们洗澡睡觉吧,好困了。”
安成凑过来,酒气一起过来。
“老婆,今天我们就可以……”
“呵。”子媛闪了开,笑着说,“今天不可以,你喝多了。”
安成撇撇嘴,一副绝对不依的表情,一点点逼近子媛,子媛笑着往后躲,还是被他捉住了。大约是还有些晕,他只想直入主题,像个饼似的就贴在子媛身上。
“疼!”
子媛大叫一声,忽地睁开了眼睛。
“不。”她扭动着,想摆脱他。她没有想到怎么会这么疼。
伸手推他的胸膛,“不要,疼。”
他拉开她的手,她的反抗激起他的欲望,他哄骗着她,说:“一会就不疼了,乖,老婆,乖。”
那夜,安成竟要了她三次,20几年的火气被挑起,激起他所有的兴奋,他不知道她什么感觉,女人,都是这么过来的。但是他很满足,惊讶地看到子媛在啜泣,很是不解,想说什么,可太累了,很快他就呼呼睡去。
子媛的感受并不好,至少她没有体会出所谓的欲仙欲死,更不能理解安成的不管不顾。不过,的确,女人毕竟是女人,大约都是这么过来的。
子媛锤了下已经熟睡的安成,算是发泄了点小小的不满。
其实一个男人在性上的自私,同样能体现出人性,只是那时候的子媛真的不懂,等她明白的时候,自然是深深受到伤害的时候。
第五章
晓萱算是子媛和安成的半个媒人,可她和安成之间却是水火不相容。
安成原本是一个学姐要介绍给晓萱的,只是那时候晓萱正在进行着她的第三次初恋,便一起陪着子媛去相亲了。
晓萱常说子媛十分对不起自己的貌若天仙,温顺的从来就不会自己交个男朋友,又从不出去玩,还早早的上完技校,进了一家汽车配件厂,整日呆在机床隆隆作响的车间里,脸上的表情都快像机床一样冰冷僵硬了。
子媛微笑,默认!她深知自己的个性温和但并不柔顺,腼腆的更是有点封闭,从不会主动和男人多说一句。
不像晓萱,在任何的场合都会是焦点,即使她一言不发,冷冷的素着脸,仍然会被大帮人围绕,更何况她要是遇到有好感的男子,便很会适当的散发一点点娇羞,于是只要她看上,便可以轻易的让对方为她神魂颠倒。
晓萱的第三次初恋的说法,就是因为经常会有男子对她一见钟情,于是一段短暂的恋情便会占据她当时的生活,但也会因为一件极小的事情就发生争吵,导致分手。晓萱便坚决否认那几个月的你哝我哝是恋情,于是她的初恋之说便一次又一次。
晓萱正色道:“我一定会嫁给我的初恋情人,在我没嫁之前的那些男人都不是我的恋人,充其量就是男朋友。”
只有子媛安静的听她的疯言疯语,相信着她无厘头的憧憬。
的确子媛很信任晓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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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小学初中都是同学。
之后子媛由于家里的原因便放弃了上高中考大学,放弃了她一直喜好并甚有天分的绘画,上了技校,早早地工作了。
晓萱则顺利的考入师大中文系,一次次的小恋曲影响了她的求学之路,4年的大学在频频的恋爱中荒废了,再加上家里也没有太多的关系,最终她只能去做了她最不喜欢做的教师工作。
幸好那时候晓萱正在进行她第四次的初恋,全部精神都在那次恋情上,也冲淡了些须工作不如意的失落。
而晓萱第一次吸引住余萍的外甥天宇,是在子媛的婚礼仪式上:
典礼正式开始,一步一步,烦琐的程序被欢乐掩盖,觥筹交错中起哄也格外热闹。轮到介绍人讲话,落落大方的晓萱甫一出场,刚才的议论和谈笑声便顿时小了许多,真给安成和子媛的婚礼增色不少。
晓萱一袭白色的吊带长连衣裙,外面是一件粉紫色的小外套,既清新又飘逸,全没有她平时嘻嘻哈哈的样子,俨然就是个大方得体的淑女。
大约是将近一年的教书的经历,抑或是自小就高人一筹的表达能力,面对众多宾客,晓萱很自然,绝对没有半丝的紧张,她不闹的时候声音甜美清亮,她说:“我这个介绍人真的很惭愧,不过是无意中牵了根红线,是他们自己把那红线紧紧地抓住了,并用那红线织成了红地毯,且在今天踏上红地毯走进幸福的婚姻生活。所以不要感谢我这个所谓的媒人,要感谢这对新人,感谢他们让我们见证了爱情,见证了幸福!只希望安成能在今生今世、来生来世、生生世世都会与子媛相伴相携。”
她话音刚落,安成的爸爸妈妈便带头鼓掌,宾客更是啧啧赞叹,纷纷议论着这个姑娘不但人俊俏而且很会说话。
更是有不少年轻男子的目光开始追随,晓萱假装没有感觉,这样的场合她是绝对不会抢了子媛的风头。
典礼结束后,余萍热情地拉了晓萱坐在身边。
余萍58岁,已经退休,不过又被一家投资银行高薪聘请,做了顾问。她身形比较高大,透着爽快,也透着精明,看上去很年轻。
虽然和子媛的婆婆没见过几次面,晓萱对她却甚有好感。
晓萱对余萍的好感缘于她对子媛的态度。
毕竟余萍也算是有些地位的人,却没有瞧不起家里情况特殊的子媛,这令晓萱很是感慨,也甚是感激。晓萱心想子媛从此脱离复杂的环境,过上简单快乐的生活也是一种幸福。
而晓萱没有想到的是余萍的热情多半是因为外甥余天宇对她一见钟情。
子媛嫁进门不过才两个月,却完全没有新媳妇的娇宠,家里的活几乎全承担了。娘家是很少回的,只是偶尔给继父送些他最喜欢吃的一家老字号的糕点,也是匆匆去匆匆回。应该说她已经完完全全把这个家当作自己惟一的港湾,把公婆和丈夫当作最亲的人,并因此而感到幸福。渐渐地,她原就白皙的面颊多了些红润,从里到外透着舒坦。
安成也不再似匹脱缰的野马在外面玩乐,只要一下班就立刻往家奔,同事挖苦他娶了媳妇忘了哥们儿,他只笑,而脚步仍旧毫不犹豫地迈向回家的路。
“唉!”
余萍长叹一声,心想做父母的奋斗了大半辈子,图的啥?不就是一家人其乐融融吗!如今儿子长进,媳妇贤淑,惟有等着抱孙子了。
想到这儿,她不禁笑出声来,眼前竟出现了和老伴儿一起推着婴儿车散步的画面。
一阵敲门声惊了她的美梦,来的是侄子余天宇。
余萍忙拉着天宇坐下。
天宇是余萍弟弟的独子,也是余家惟一的男丁,他比安成小6岁,中等身材,五官不赖,算得上极为周正,就是嘴唇有点厚,一下子多了些许的憨气,不属于时尚帅气型,不过也还称得上俊秀。
都说养儿随叔,天宇没有叔叔,只有她这个姑妈,也别说,她和天宇在一起常被误以为是母子。
余萍是十分疼爱这个侄子的,甚至不亚于自己的儿子,一方面或许是应了姑舅亲辈辈亲的老话,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天宇从小就不像安成那样贪玩,虽然没有安成的巧言灵活,却是听话懂事的。就连高考落榜后,都是听了她的安排——上了财会学校,毕业后顺利地进了银行,也做了个“过路财神”。不像安成死活也不学财务,说银行的工作是最枯燥,没有意思的,宁愿当片儿警。
天宇话不多,却很爱笑,笑的时候就更憨了。
此时他又憨笑着坐到了余萍的旁边。
余萍知道自婚礼上,天宇就看上了子媛的朋友晓萱,所以她那天才百般热情的和晓萱套近乎。只是还没等她说出是自己的侄子,人家早就以有男朋友为借口回绝了。可天宇就是不死心,这些天来有事没事就往她家跑。
“姑——姑——妈。”天宇一着急就有点口吃,“您让表嫂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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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萍看着侄子焦急得有点一根筋的样子,不免心生担忧,忙喊安成和子媛出来。
安成晃着二郎腿,漫不经心地劝道:“天宇呀,那个晓萱好是好,但她和你可不是一种人,你老实、踏实、不爱说不会道的,她可是伶牙俐齿,眼睛、眉毛,甚至每根头发丝儿都冒着精气儿,你们俩好像南极和北极,虽说就差一个字,可离得远着呢。”
听安成这样说,天宇更着急了,他张张嘴巴,却好半天没说出话来。
大家都随着他张大了嘴巴拧住了眉,终于听到他说话。
“你——你——你和表嫂还是一个好动一个喜静,一个圆滑一个单纯,你怎就说你们这叫互补呢?”
“呦?”安成噎得说不出话来。
“天宇,咱们这一大家就咱兄弟俩,我能害你吗?你不相信可以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