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半天功夫,十一却只在边疆游荡,不曾直入都城。赵瑟微有些诧异,“咦“地一声睁开眼睛,却正巧被十一一滴滴落下来的汗水打湿了眼睛。
赵瑟不及细想,冲口言道:“你不是不会吧?”
手心的热度顿时以不同寻常的速度增加。赵瑟顿时大感歉意,不住地道:“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好,我真的没想到!是我不对!你别怪我好不好?我来干活儿,我来干活儿!”
手心上的热度理所当然地更加灼人。
两人换了位置,赵瑟坐定之后,心里一阵犯愁。
她这是心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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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老实话,赵瑟干活的次数屈指可数,从头到尾全干下来的更是一个可拿来撑场面的都没有。不说能不能把生命中的最后一次活儿干好,把该玩儿的都玩儿了,便是顺顺利利地回剑入鞘,她都不怎么有信心哪。
然而,既然已经骑上了虎背,打退堂鼓是不行的!赵瑟只好硬着头皮拼了。
她想了想,将十一的双腿驱立起来,靠在自己的后腰。十一很虚心,一点儿乱都不给添。赵瑟握上十一的尘柄,入手的感觉完全证明现在正是最好的时机。赵瑟闭上眼睛,心想着成败在此一举,挪动手和自己的身体。
真不知道是十一运气好还是赵瑟运气好,又或是老天爷肯帮忙。赵瑟竟是莫名其妙的做成了,中间没出一点儿岔子。赵瑟大乐,顿感扬眉吐气尽在今朝,兴高采烈地在十一左颊和右颊各亲了一下。十一却猛得吻上了赵瑟的嘴唇。
赵瑟一呆,低声说道:“聋哑,现在我可是不想死了,你可一定要把你和我都救出去呀!”
十一在赵瑟耳边说:“会的,我已经学会了,怎么能不用用便死了呢?”
……
这样一场所谓的不玩儿一会儿有点亏的余韵完全散去之后,十一重新把赵瑟包裹起来。在把她像之前那样捆在自己身上之前,赵瑟问道:“聋哑,要不然你还是给我找把刀吧?其实我在你身上还是能给你帮帮忙的。”
十一却接口问了一个毫无相干的问题:“阿瑟,你喝多了酒不耍酒疯吧?”
“当然不耍!”赵瑟没反应过来,以捍卫自己尊严的姿态强调,“我酒品可好了,从来不发酒疯。喝多了就自己睡觉去,乖乖的!”
十一点点头,拎起酒囊,捏着赵瑟的鼻子,将小半袋子中州第一劣酒甘棠白尽数灌进赵瑟的肚子。
赵瑟呛得大咳不止。
在她失去知觉前的最后一刻,她努力撑着眼睛,问:“聋哑,现在你该告诉我你叫什么了吧?聋哑,到了奈何桥边我怎么找你呀?聋哑……”
“我叫公孙玉,阿瑟,你记住了没?”
聋哑将手盖上赵瑟的脸,替他合上眼睑。
“公孙玉……公孙玉啊……”
赵瑟含糊地低吟几声,便软到在十一身上。
光华
作者有话要说:娱乐一下
宣华二十六年夏六月,中原流寇骤起,有匪首玉面阎罗、三只眼等聚众数万,呼啸勾连,作乱汝州。六月初三,寇陷领叶,大掠三日。六月初六,寇陷襄城,六月初七,寇陷郏城,六月初十,寇连陷鲁山、龙兴。六月十三,汝州都尉将军与寇战于临汝之西南,败,临汝旋陷。六月十五。寇围汝州,河南诸将俱不能敌。居半月,贼克汝州,大肆杀戮,尽索城中妇女财帛,汝州吏民十不余一。
朝野震惊,罢相、兵部尚书,流东都留守于五岭,以金吾卫擒拿诸将,下北狱。帝乃令河北道观察使、武成侯傅铁衣暂缓回师,督率大军入中州荡寇。七月初,汝州克复,贼寇尽覆,独匪首玉面阎罗及十余骑得脱。然,适逢河北诸寇降而复叛,杀诸州太守。帝不得以乃任傅铁衣为范阳节度使,首开边将主政之先例。藩镇之势由是而盛……
对于郑重其事写在大郑正史上的这一段话,作为实际上的始作俑者的赵瑟,当时还毫不知情。
当贼寇连下诸城之时,赵瑟正陷入完全彻底的昏迷之中。她对外界的一切毫无所知,不论是迫近别人的烽火狼烟,还是迫近她自己的钢刀羽箭。即便是她偶尔能有一些知觉,隐隐约约地仿佛也只是背上的剧痛和激烈的颠簸震荡。剧痛的感觉,很陌生,很遥远;颠簸震荡的感觉,似乎有一些熟悉,像晕船,像骑在大鱼的背上。而事实上,这一切,都飘渺得宛若不曾存在。
作为始作俑者当之无愧的帮凶的公孙玉,尽管多年以后,他每每看到此段记录都要失神良久,然而在这一刻,他则完全没有时间去想那么多。
公孙玉必须把全部的精神放在逃命上,流寇像恶鬼猛兽一样紧咬在他的身后。他在官道上策马疾驰,流寇就成千上万的追上来。他躲进城池,流寇就打下这座城池,把整个城池咀嚼吞咽了干净,去搜拿他和她。
他再逃,流寇再追,他再入城,流寇再攻城……就像永无休止的游戏,如果没有无数无辜的人为之惨死,无数无辜家庭为之分崩离析的话。
以公孙玉五年刺客生涯的微薄经验来说,他完全不能理解流寇为什么要如此疯狂。只为了捉住他和赵瑟,便不顾一切地踏上覆灭之路吗?任何一个哪怕有点儿傻的人都知道,不管流寇有多剽悍,不管流寇现在能夺下几座城池,他们都是在寻死。这里是中原腹地,不是天高皇帝远的的河北边疆。
所以,公孙玉几乎不能相信流寇却是为了捉他们才攻城略地的,尽管他们确实是随着自己的马蹄,紧追在自己身后不舍。他想如果他离开官道,如果流寇没有追上来,那么就可以证明了。
然而,他实在没有余力去证明。他很确定,如果他现在进入荒野,就算流寇真的不追上来,他也没有办法让他自己和赵瑟活下去。
她伤得太重了,他也伤得太重了。
公孙玉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支持着他还能策马疾驰。他能清楚的感觉到鲜血从伤口里渗出来,一层一层地渗透他的衣衫。他浑身酸痛,困顿不已。他甚至有些羡慕身前被他横搭在马上的赵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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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伤得昏迷过去,也就再也不用受这无休止地折磨了吧。
滚落下马,仰面朝天躺在临汝城中距城门最近的一家药铺之前,公孙玉忍不住如此遐想。
他在伙计的扶持下勉强站起来,抱着赵瑟走进了店门。他将刀拍在桌子上——从鸡公山冲出来的时候抢的,他的剑杀起人来太慢了,从赵瑟颈上扯下来一串珠玉项链扔到柜上——这应该是他们最后一件可以随便当钱用的东西。
“上好的伤药、热水、细布,熬点参汤端过来,还有吃的,再去买两套衣服和一匹马回来,要好马,喂好了等着!”
掌柜的是一个中年女子,微胖。她小心地打量了一下公孙玉颤抖不已、正冒冷汗的身体,还有他怀里抱着的赵瑟,再拎起项链瞧了一瞧,并瞅了一眼桌子上的钢刀,便催促着店里的伙计关了门,依照公孙所说的去办。
掌柜的疾走几步,过去扶着公孙玉坐下,说:“你伤得太重,还有你怀里的女子好像也有外伤。快坐下,我立即给你们治伤。看样子,大概要好生将息几个月才行。一会儿上好了药,便扶你们去后面躺着……”
伙计们拿来伤药细布,端了热水放在旁边的桌上。掌柜的挽起袖子,欲要动手。公孙玉却轻轻推开了她,转头勉强挤出一抹笑容,说道:
“不必了,我自己来就行,谢谢你了,大姐。”
掌柜的呆呆地盯着公孙玉的脸,微微开合着嘴巴,发出“嗬……嗬……”之类无意义的轻叹。半响儿,她的脸上、眼中竟现出了一抹羞涩之意。
公孙玉无意识地挥挥手,扯开背部的衣衫,给赵瑟换药包扎。赵瑟的背上斜斜地有一道刀伤,不算很深,却足以令她昏迷不醒。公孙玉伸手一触,赵瑟口中便发出一声呻吟。他的动作很快,迅速给赵瑟裹好伤,接着便撕开衣服给自己换药,向这几天一直所作的一样。而掌柜的便眼睛一瞬也不瞬地盯着他的动作,直到伙计送来参汤和食物才惊觉过来。
公孙玉掐开赵瑟的牙关,强喂了她半碗参汤,自己把剩下的喝完。吃过大饼牛肉,公孙玉给自己和赵瑟换上伙计新买来的衣衫,一手抱起赵瑟,一手拿刀,向掌柜的道谢一声,便出门上马。
他把赵瑟横在身前,控缰欲行。掌柜的却追出门来,捉住马的笼头,塞了一个小瓶在公孙玉手里,急道:
“这位公子,这伤药是我家祖传秘方,生肌去痕极为有效,你用在你……还有你娘子的伤处,以后便不会留疤了……”
“多谢掌柜的,”公孙玉控马跃出几步,回首道,“流寇可能很快就要攻城,大姐还是早作准备为妙!”
“啊……”掌柜的呆呆地答应一声,公孙玉却已经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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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玉出得临汝县城,辨认过方向,便向汝州城飞驰而去。
他知道,他已经支持不了多长时间,不管流寇是不是真的发疯,为了追杀他们而攻城略地。汝州城至少是离得最近的一处坚城,城高墙厚,精兵众多,流寇未必真敢去攻。便是他们真敢去攻打,也未必打得下来。
何况,那里还有……
公孙玉便是靠着心中这些期望,强撑着自己几近极限的身体,赶到了汝州城。
到城门近处,正是清晨时分。公孙玉扔了马和刀,用最后的力气打晕了一个挑着菜篮进城的菜农。抢了人家的菜筐,换了人家的衣衫,把赵瑟藏进菜筐里,蒙混着进了城。走到背人的地方,抱了赵瑟出来,向城东长乐坊跑去。
然而,公孙玉的身体实在支撑不住,勉强坚持到看见长乐坊三个大字,心中一松,脚下一软,便扑倒在地。他这一倒,便觉周身上下无处不痛,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
他伸出手去,正好拉住一个男子的裤脚。他扬起脸,模糊着眼睛,一字一字地说:“送我去汝州最大的倡馆,你会发财的……”
说完这句话,他便真的昏了过去。
而赵瑟第一次有知觉是在三天之后。
那时候,赵瑟感觉像是陷在泥淖里,又仿佛像是飘荡在云端。她的身体里干得仿佛要烧着了一般,她的胸口像压着巨石。她想伸一伸胳膊,动一动腿,却连手指都移动不了。她想睁开眼睛,却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都没有办法抬一抬眼皮。
“怎么样?当真无碍吗?她已经昏了三天了?”
这声音可真好听!赵瑟在心里想。
这声音,像是清冽的甘泉一样,一滴一滴地滴在赵瑟烧的干裂的身体里;这声音,仿佛有神奇的魔力一般,令赵瑟宛若飞翔于天际。
赵瑟微微露出一个笑容,再次昏睡过去。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赵瑟已经没什么特别不适。她睁开眼睛四顾,发现自己趴在锦绣的纱帐里。床是红木镂空雕花的,纹饰怪异,分辨不出来是些什么。床很软,锦被是很鲜亮的颜色,绣着并蒂莲花,鸳鸯戏水等等极为艳俗的花样。床上明显熏过香,尽管味道很淡,仿佛是闺房里偶尔会用的合欢香。枕边压床的玉兽很奇怪,不是一般睃猊之类辟邪的神兽。赵瑟拿起来仔细瞧了瞧,仿佛是一对儿姿势奇怪的欢喜佛。赵瑟红了红脸,忙抛了那欢喜佛远远的。这时是,她再细看床头床尾那些纹饰古怪的雕花,才分辨出了雕着的那些原来是诸般男女阴阳相合之道的法门。
赵瑟闭了闭眼睛,再睁开了看,也没什么不同。背上有点麻,赵瑟伸手去够,却模到厚厚的一层纱布。赵瑟按了按头,想起十一,想起她和十一的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想起十一把她包起来,想起十一给他灌了甘棠白,想起……后来,就什么都实在记不起来了。
她便翻身坐起,撩开锦绣纱帐。屋子很宽敞,静悄悄地一个人都没有。香炉里静静地燃着香,香气缓缓地向上升腾。另一侧是一整排的蜡烛,点了一半儿,整个房子便笼罩在柔和的黄|色里。
赵瑟低头寻觅,并没有找到鞋。她便索性赤着脚,穿着宽大的寝袍立在地上。地板上铺着很厚的地毯,毛绒绒地踩着很舒服。赵瑟在屋里走了一圈,发现这屋子竟然既没有门,也没有窗。她心里便着慌了,四处拍打着呼唤:“聋哑……十一……来人哪……聋哑……”
并没有人理她。
赵瑟坐在地板上,支着腮发了一会儿愁,便起身沿着墙摸索起来。她打起全部精神,极为仔细地搜查起来,每一寸墙壁都不放过,各种摆设都要移动一下,旋转着试试。这些事情做起来让她有点儿头晕,没片刻,鼻翼、额头和鬓角便透出薄薄的细汗。
她拿起多宝阁上一个圆筒状的东西,却发现桶地连着一根几乎难以分辨的细线。她用力一拉,阁旁便突然多了一对儿圆圆的小孔,透出两道明亮的白光。赵瑟凑上去一试,正好合适把两只眼睛对上去。
隔着一座墙壁的也是一个大屋子,陈设得极为香艳。屋子正中有一个高台,齐腰高,台上却跪着一个完全不用一切遮盖物的男子。那男子应该是背对着房门而跪,从赵瑟这个角度看,只能看见他的侧面。
他身上的肉很结实,仿佛泛着光泽,像一只蜷起身体的豹子。他的头发披散着,一半儿搭在背上,一半儿从侧面散落下来,而他的脸就藏在这些乌黑的发丝里。他用双肘和小腿把自己的身体支撑在台子上,手心和脚心舒展开向上,其上分别放着一颗核桃大小的珠子。他的腹部和立起的大腿腿面紧贴在一起,腰部深深地下陷,上面叠着三只流光溢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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