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不能这么做!我的良知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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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白不做,不做是笨蛋!另一个念头也在我的脑海里翻腾着,让我自己都痛恨不已的是,这一回,是我的良知胜利了。
我努力地克制着自己体内那刚刚升起的欲望,抱着已有点半醉的美人,把她放到了二楼的客房里。
“今晚你就在这儿睡吧。”我看了一眼已经醉倒的美人,轻轻地退了出去。
“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大的笨蛋加蠢蛋!”退到屋外时,我狠狠地打了自己的屁股一下,这么好的机会,竟然放过了!笨!
第二章 初恋
我和安达之间,存在的一种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情感,在她来到苍龙学院之前,我们就已经相识了。
那是三年多前的事了,当时我十五岁,一个人无聊,也不是无聊,只是我忍受不了赤发狂魔那近似于变态的折磨,偷偷地跑到城外去玩。
在风之大陆阿拉西亚的土地上,人类虽然已统治了300年,可是野外还是有不少极具攻击性的生物,一个人行走是极危险的,但当时我自恃艺高胆大,根本不在乎这些。
“如果谁敢惹我,我就宰了他下酒!”我这么对自己说。
就在大道边的一片枫树林里,我看到了安达,那个让我一生都魂牵梦萦的女人。
当时她还不是我的老师,正在来风都的路上,遇到了一只狮鹫的袭击。
狮鹫是一种很可怕的猛禽,有着狮子的头和秃鹭的身体,却比秃鹭大多了,双翼展开有近十米长。它锋利的爪子可以把狮虎撕成碎片。不过大多数狮鹫已被人类驯化成了飞行部队的座骑,但也有一小部分在野外不受控制,成为人类的隐患。
狮鹫拥有狮子一般强大的力量和鸟一般灵活的身体,拥有锋利的爪子。纵使是一个高级的剑士或者一位高级魔法师,遇上了他们也相当的头痛,因为它可以边打边跑,打得过就把你撕成碎片;打不过就飞上天,等到你不在意时再下来骚扰你,反正你不会飞,直到杀死你为止。
安达是位魔法师,力量不弱,当时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和狮鹫近身格斗,魔法师是最怕和人近身格斗的。
尽管当时我不认识她,但看到一位美人有难,当然就冲了上去,拔出了我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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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手中只有很一把普通的剑,可是当时的我已能使出堕落天使变身力量,这个世界上仅次于龙战士变身的最强的变身力量,但我并没有用。
“杀鸡何用牛刀?”我这么对自己说。
我对自己的武艺有绝对的自信,在当时应说是自负,人们常说初出江湖天下无敌,行走三年寸步难行,恐怕就是这个道理。父亲指导我武艺时最爱说的话就是搏狮用全力,搏兔亦用全力,可是我都没有听进去,或许要吃些苦头才听得进去吧!
我取的是狮鹫最脆弱的颈部。
“以雷神的愤怒为契约,大自然的精灵们,共鸣吧!”
一出手,我就打出了我最得意的绝招——飞龙雷电斩!
剑在空中划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朝狮鹫的脖子斩去,狮鹫的注意力都被安达吸引住了,当剑临头时才发觉,我很轻松地把它的头砍了下来。
就像是切西瓜一般,太容易了!
什么狮鹫,不过如此而已!
片刻的放松使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就在我得意洋洋的时候,狮鹫临死前本能地一记反击,锋利的爪子一扬,在我的胸口划出了一道深深的血槽,鲜血象泉水一样地喷出来,剧烈的疼痛使我当场就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时发现天已黑了,一个美丽的女孩正伏在我身上昏睡着,一片粉红色的枫叶飘下来盖在她金色的头发上,映着天上夜晚宁静迷人的天空,一切是那么的温馨动人。女孩弹性惊人的胸脯压在我的胸口,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服,十五岁的我从小就受女孩子们的欢迎,七岁时就失去了初吻,可是眼前这个少女却给了我一种其她女孩所没有给过的感觉。
我静静地躺着,口鼻呼吸着带有少女体香的空气,享受着眼前浪漫动人的美景,心中居然没有一点狎猥的想法。
我身上的伤口已痊愈了,大致的情况我也猜得出来,一定是她用白魔法为我疗伤,而自己则由于用力过度而昏睡在我身上。
我的手动了一下,将她头上的枫叶掀掉,身体的运动将少女惊醒,看到眼前羞人的情景,她的脸红了,急忙站起来,借着撩动散乱的秀发的动作来掩饰心中的尴尬。
就在那一瞬间,红红的脸蛋,她的流光四射的蓝眸,玉手拂动秀发的风情,深深地印入我的灵魂,打动了我这十五岁少年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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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恋爱了,真正的恋爱了。
天已黑了,风都入夜后城门是不开的,就在野外的那个树林里,我们燃起火堆,谈了一个晚上,也就是这样,我们认识了,后来我才知道她叫安达,是来风都当魔法教师的。
我们当时谈了很多话,大家很投机。她很惊异,我只有十五岁,可是我的想法却比三十岁的人还要大胆惊奇,不过我们的所思所想常不谋而合,她不喜欢战争,我也不爱。我说我不会蠢得为皇帝效命,她说她也是。
在许多方面我们达成了共识,我很快乐,为找到一个知己而高兴。我和父亲很少有共同语言,我的大多数想法在他看来简直是叛逆。若不是因为我是他的儿子,恐怕早就被他抓去杀头了。
不知不觉就天亮了,和她在一起时间过得真快,那里留下了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在许多年后,当我名扬天下时,我常常一个人来到这里,升起一堆篝火,看着缀满星辰的天空,数着一片片从树上飘落而下粉红色的枫叶,去回忆那一眼的风情,那一片漂在空气中的枫叶,少年时所失去的一切。
天亮后我回到了家中,父亲问起我去了哪时,我撒了个谎搪塞了一下,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和安达成了极好的朋友。
五个月后,父亲上了战场,远征阿沙尼亚(魔族的领地),结果再也没有回来。不过父亲死时一定很放心,因为自从我遇上安达之后,我出乎他意料之外地肯自觉地努力练功,赤发狂魔和老头子都很高兴。
他们哪里知道,我这么做有一大半是为了安达,另一小半是我从和狮鹫一战之后终于明白了书到用时方恨少,艺到用时方觉穷这个道理。
只有十五岁的我,正是刚有爱情萌芽的年龄,那时也许还不知道什么叫恋爱,什么也不知道,只觉得和安达在一起很快乐,想永远和她在一起,也许那时我就暗恋上了她。
我和安达成为了极要好的朋友,我只要有空就和她在一起聊天,一起学习魔法,平时懒得修练的我和她在一起特别地认真。但我从没有将安达带回家玩过。
因为我有一个英俊的,拥有女性无法抗拒的魅力的父亲,而且他太好色了,又是名震帝国的龙战士,一定不会放过这个大美人的,而且我也担心安达会爱上父亲,所以到父亲去世前,尽管安达常提起要到我家看看,可我总不答应。
当时我已爱上了她,可是我不敢开口表白,不是因为年龄的差异,我十五,她二十,而是因为她是我的魔法老师,师生恋为人们所不齿,而且我是帝国里有名的基斯·秀耐达的独生子,暗黑龙卡鲁兹·秀耐达的传人。
十五岁的我还没有这个勇气反抗世俗的偏见,尽管我从小就极讨厌那些古老十八代的玩意儿,一切只能深深地埋在心中。
第三章 暗黑龙之夜
那天夜里我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月光照在我的床头,照得我心烦意乱。今天是满月,我就是在满月出生的。
我的脑子里满是安达那动人的肉体,我并不是没有女朋友,可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给我象安达那样的感觉,那是种象母亲又象姐姐,象情人又象朋友的感觉,这是其它人所不能给我的。
这也许是因为我从小就受尽父亲变态的训练,母亲又早逝,心理有缺陷的原因吧,在我的内心深处,所欠缺的正是一个象母亲一样的女人。
我躺在床上,在月光的沐浴下,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我的身体,受着月光的影响,正在缓缓地发生变化。一股奇异的力量在我的体内流动着,我感到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涌动着,是龙的力量吗?
我的心跳得很厉害,身体似乎脱离了意识,我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肉体。我有点茫然地走下床,象被人催眠一般地推开卧房的大门,爬到顶楼上。
顶楼是一间特大的单人房,过去是父亲的卧房,在上面,有样东西在呼唤着我。
我抬头看了看屋顶,屋顶极特别,是帝国的工匠特别设计的,四周全嵌上了奇特的玻璃和水晶,只要月亮升起来,月光可以从任何角度照入这间屋子。
龙最爱月光,又以暗黑龙为甚,龙可以从月光中吸取月亮的精华来提升自己的力量,暗黑龙战士也继承了龙的这一特性。
父亲用的剑,那柄传了几百年的宝剑——逆鳞,此时正斜斜地插在屋子正中的剑坛上。
它正嗡嗡地响着。
是它在叫我!
逆鳞是创造出龙战士的十贤者特地为我的祖先铸造的,(见前传)它是用龙身体上的“零件”为原料制成的,逆鳞不仅是一把锋利的宝剑,而且还是一把有魔法杖优点的魔法剑。
在铸剑时施以让剑刃锋锐的咒文,将剑与魔法杖的优点合而为一,是宝剑铸造术史上一个革命性的突破。由于魔法极厌恶金属(黄金除外),而黄金又太软,不适合铸剑,所以炼金术士们在铸剑时都要渗入一些特殊的物质来中和掉“魔法厌恶金属”的这一特性。
而带来这一突破的就是大陆上除了神以外最有创造力的生物——人类。带来这一创造性突破的人类的名字早已被漫漫的历史长河所湮没,但铸造魔法剑的工艺却流传了下来,一般的方法是在剑身或剑柄上嵌入一块适合魔法的宝石或水晶,再高级一点的是嵌入龙牙或其它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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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有创意,也是最好的方法就是将龙身上的“东西”在龙活着的时候活生生地拆下来,趁着这些“零件”还带着龙的生气和灵气的时候装到剑上去。
“在龙活着的时候?”
龙是最强的生物,这世上除了居住在日不落山上的创世之神,以及躲在沉月谷里纳凉的堕落天使以外,没有一种生物会比龙更强。从龙嘴里拔牙可比老虎嘴里拔牙要可怕多了,这可不是说笑的,自己掂量着看吧。
对于一个魔法剑士来说,拥有一把好剑比什么都重要,逆鳞无疑是把好得不能再好的剑。
造剑的材料是十贤者用从天上落到地面的陨石中提炼的奇特金属制成的,据说这种金属也和众神的兵器所用的材料相同,它本身对魔法就不会产生抗拒。而且在淬火(淬火,打制兵器时的一道重要的工序,将剑刃烧得发红后浸入水中快速降温,然后再打制)打制时用的不是水,而是龙血,活生生的龙血,真不知十贤者当年是怎么做到的。
而在逆鳞的剑柄上包着一层鳞片,是龙身上最不可触摸的部分——逆鳞。
“龙之颈下有逆鳞,触之必怒而杀人!”
剑柄是用四颗巨大的龙牙合在一起作为手柄,以龙脑为胶质(龙脑是世上粘性最强的物质)粘在一起,上面嵌了一枚纹章,可以使用黑暗魔法的宝物——代表黑暗力量的黑暗纹章。
父亲曾告诉过我造这把剑的材料的那条龙就是我们家族身上暗黑龙龙之魄的主人。当年十贤者杀死了那条暗黑龙,夺取了它身上的龙之魄,取下它身上的“零件”做为原料,打造成了这把逆鳞,而那条暗黑龙身上的龙之魄后来则被移到了我们的祖先卡鲁兹身上,成就了一位龙战士。
只有拥有相同的暗黑龙力量的龙战士,才能发挥出这把宝剑的真正威力。
当我走上楼去时,它象在迎接我似的,正散发着金黄|色的光芒。自从父亲死后逆鳞就一直孤独地插在楼顶的剑坛上,而我由于一直在抗拒着自己是龙战士的命运,从来都没有碰过它一下。但逆鳞就像是一位痴心不改的恋人,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我的回心转意。
我望着发光的宝剑,就像是在鉴赏一件古董,仔细地欣赏它。剑身狭长锋快,约有三指来宽,造形古朴。虽然发着光,刃身却是黑色的,上面刻着细若蚊足般的咒文,中间有一道红色的血槽,仿佛还流动着血。真不知是龙血还是人血,它一定杀过不少人吧?
我张开大手,慢慢地伸过去,轻轻地将手放在剑柄上,紧紧地握住剑柄,将它从剑坛上拔下来。
逆鳞离开剑坛,刃身在空气中微微颤动着,发出低沉的嗡鸣声。
这么多年来,我还是第一次触摸它。包着龙鳞的剑柄握在手中,冰凉的刃身贴在脸上,那种感觉有如亲人一般的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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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握着逆鳞舞了几个剑势,逆鳞不重也不轻,就像是我的手臂的延伸,在我的手上运用自如。
我的力量属性是黑暗一系,当我的手握着逆鳞之时,体内黑暗的力量透过剑柄上的黑暗纹章可以完整无损地发挥出来,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借着黑暗纹章提升了不少的威力。
一股奇异的力量从剑上传过来,顺着手指传遍了全身,我感到全身一热,接着我持剑的左手就象发光一样的,仿佛化为无形的东西。在一阵强烈却又不刺眼的光芒过后,剑不见了,它已溶入了我的身体,与我“同化”。
在这个战争和魔法都极度泛滥的时代里,为了生存和变得更强,炼金术士们发明了可以溶入人体与主人合而为一的宝剑,这样使得战士们能更好地用它作战,更方便地“杀人”。它们损坏后不需修复,只要主人还活着,剑就可以溶入主人的体内随着主人的力量而自动复原。不过这样的剑每一把都可说是价值连城的宝物,只有少数的贵族才有钱拥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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