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那头蛮牛已经赶到,跃向半空,手中的巨斧划出一道白光当头向我劈来。
龙魔心法是从天魔心法转变而来,在溶入了暗黑龙的龙气之后,变得更加霸道,更加歹毒。吸食别人的血肉精华对我的身体并没有多大的好处,不同的人体质不一样,吸来的能量也不相兼容。我根本就不想要他的能量,我只是把他的力量吸来做为我下一波攻击的武器而已。
吸收来的能量和我体内原本的力量互相冲突,我将它们逼到胃中,当蛮牛的斧子当头劈下时,我回过头,口一张,将存在胃内早上吃的山鸡什么的全吐了出来,带着胃酸的秽物喷得满天都是。
这些东西包含了那个白魔法师全部的精气,威力自然不同凡响。蛮牛全身立刻被射了好几个洞,鲜血飞溅,可是他强悍无比,仿佛不受影响似地,巨斧仍然毫无阻碍地当头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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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我被迫伸出右手托住了他劈下来的巨斧斧柄。
唔!这家伙的力道可真不小,他从上到下的这一击,加上身体的惯性和重量,压得我的两只脚都深深地陷入了地下。
此时,我的左手刚从白魔法师的胸膛中掏出来,还滴着鲜血的铁拳一挥,一记勾拳,重重地击在他的小腹上,随着骨骼咯嘣咯嘣的暴响,蛮牛笨重的身躯高高地抛起,远远地飞了出去,掉在地上时全身上下已没有一根完整的骨头了。
他的强悍出乎我的意料,这是我唯一计算错误的地方,他的这一击:让我的身体停顿了一下,那两个魔法师得以向我发出另外两个封印——专门用来对付魔族的封魔印。
我被封魔印封住了,堕落天使化身的力量也消失了,现在的我,真的是一无所有,赤手空拳了。
更坏的是,在失去变身力量的同时,原本对我作用不大的抑制魔法,此时也发挥了作用,我感到自己举步维艰,连移动一下脚步都变得极为困难。
“你完蛋了,基斯的儿子。”早已杀红了眼的班迪,高举着手中的狼牙棒,和另外两人一起,向我猛扑过来。
“没法变身,没法逃跑,完了!”死亡的阴影开始涌上我的心头。
第三十四章 皮洛士的胜利
“达克,今天我要教你一招很厉害的招式,你要好好地听着,这一招非常重要,关系到你的一生!”
“老爸,你有完没完啊,每次你教我武艺时都是这样说的,换点新花样新名词,好吗?”我挠着耳朵里的厚茧抗议着。
“你给我好好听着!”父亲说着扳起手指在我的头上来了记栗啄,“这一招你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千万不要用它。”
“这样的话你也说了最少一两百次了,老头!”
“呀,别再打了,我好好听就是了。”
“这一招的名字就叫天魔解体大法!”父亲认真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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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武艺好象在哪听说过,是不是那种激发人体的潜能,让人的力量在瞬间爆增好几倍,过后让人死翘翘的武功啊呜!太可怕了,我还是不学了。”
“你说得不错,不过这种招式只是对常人有害,但对于拥有无限潜力的龙战士来说,它几乎是没有害处的,因为龙战士本身就是拥有无限潜力的超级战士,天魔解体大法只是将他们真正的力量发挥出来的一种工具而已。”
“哇,这么好的办法你也不早教我,那我也省得再去修炼了,我只要每天用它几次,一个月下来,不就成了天下第一高手了,哈哈哈……”
“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儿子!”父亲叹了口气,“如果我们没有受那个诅咒的话,也许是这样的,天魔解体大法会使刺激我们体内的龙之魄,使自身的力量迅速地提升,用了之后你褪变的速度也会大大的加快,换句话说你会更快地完成七次变身。”
“那岂不是要更早地英年早逝了?”我一呆,这世界上真的没有白吃的晚餐啊。
“是的,我们家族的第四代龙战士,也就是你的曾曾祖父,在第五次变身后用了一次天魔解体大法,结果他只用了五年的时间就完成了最后的两次变身,最后……”
“所以说你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千万不要用这种武功。”父亲庄重地说。
※※※
我已别无选择,如果我不能再变身为龙战士了话,那五个家伙就会把我撕成碎片放在火上烤着吃的。
现在那两个黑魔法师一个在向狮狂那三人的身上加噬血术,令他们的杀伤力大大增强,三件兵器夹着强大的气劲,已牢牢地封存死了我身边的所有的逃跑的空间。
而另一个,拼命地向我施展抑制魔法,牵牵地封住了我双腿移动的步伐,让我连逃跑躲避都无法做到。
我已走投无路,只有用那一招了!
我将体内的力量集结起来,不断地压缩,聚合,集为一点,然后再释放出来。
“呀!”
剧烈的疼痛从脑部传来,那种感觉就象那晚我体内的龙之魄苏醒时一样,痛苦无比。可是脑海里却是一片清明,我清楚地感到了一股龙气从存于脑部的龙之魄传出,瞬间传遍了我全身上下的每一处经脉,随着一声痛苦万分的惨喝,我的口眼耳鼻全崩出了血丝,双眼在一瞬间化为赤红,紧接着全身的骨骼咯咯地响个不停,我喷出第三口的血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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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在我体内以爆炸般的速度般疯狂地提升。
“呼!”
加在我身上的两上封龙印和两个封魔印再也封不住我的力量了,龙的巨大肉翼从我的背后展开,我再次变身。
就在变身的一瞬间,一股强烈的杀意从心头油然而生,突然间,我有了种想要饮血的感觉。
天魔解体大法让我的力量狂升,同时也让我入魔,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狂魔。
身上的那几处伤口在不断收缩,愈合,速度之快让人吃惊。与此同时,狮狂、白面鬼、木灵的三件兵器攻到。
力量大增的我根本就不想躲避,“神龙护体!”一个黑色的光球在我的胸口爆发开来,并不断地扩大,瞬间将我全身包裹在内。
三人的兵器击打在护体气罩上,发出金属交击的响声,气罩破碎,但他们的兵器也窒了一下,我就在这一瞬间逃离了三个人的合围,“过来,逆鳞!”
我左手一招,逆鳞感应到我的力量,从大地精灵弓箭手的身上弹了起来,回到我的手中。
此时的它,发出象阳光一样灿烂的光芒,而那具可怜的大地精灵弓箭手的尸体,却成了一只萎蔫了的柿子,逆鳞插在他身体上的时候,正在吸食他的血肉精华。
这一回,死的人将是那二个魔法师。
用了天魔解体大法后,我的力量大增,抑制魔法对我根本起不了丝毫的作用,我以近似于鬼魅般地速度,闪到那个正在咏唱封龙咒文的的魔法师的身旁。
“诸方的神明啊,以……”咒文只念了一半就停住了,因为我手中的逆鳞已刺入他的口中,贯脑而入。
扑哧!我抽出逆鳞,鲜血随着抽出的长剑喷射而出,虽然我退得极快,可是还是有几滴溅到了脸上,温温的,热热的,那种感觉非常的舒服。
我扑向另外一个黑魔法师,继续着我的杀戮,此时班迪那三个剑士,还远在数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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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脸上带着血渍,有如地狱中出来的恶魔一般的我,他早已吓得魂飞魄散,百忙之中,竟用手中的黄金魔法杖来抵挡逆鳞的拦腰横斩。
没有咒文,没有魔法,法杖还不如一把菜刀好用。吸食了人体血肉精华的逆鳞锋利无比,连人带杖,将他砍成两截,活生生地肢解了,肠子流了一地。
望着洒了一地的肝脏肠胃,我丝毫没有恶心的感觉,相反,心中反而涌起了一种非常畅美的快感,而早已杀红了眼的班迪和那个白面鬼,还不知死活地扑过来。
“老三老五!”
“我要和你同归于尽!”
他们俩连防守也不顾了,出手尽是一命换一命的招式。
“哈哈哈,螳臂挡车!”
我发出高亢难听的狂笑,对他们的攻击,视而不见,连人带剑,扑入白面鬼的枪风之中,逆鳞一架,御开班迪攻来的一击,同时一个肩撞,捣在白面鬼的胸膛上,强悍的龙劲透胸而入,对方胸骨尽碎,贴着地面滑了出去,不再动弹。
“轮到你了!”
我转向班迪,逆鳞狂舞,以攻对攻,逆鳞与狼牙棒交击了数十下,终于,狼牙棒也抵抗不住锋利无比的逆鳞,断成数截。
“宰了你这个混蛋!”我象野兽一般地吼叫着,手中的逆鳞一剑接一剑地劈出,向着手上仅持着一小截铁棍的班迪,象抽鞭子似地,一连劈了十八剑,每一剑都劈在他的身上,每一剑都划开他的皮肉,深可见骨。班迪象牵线的傀儡,身体在逆鳞的砍劈下颤动个不停,一连挨了我十八剑,可是他就是无法倒在地上。
“再见了,狮狂!”
我冷笑着收剑后退,中了十八剑的班迪,浑身上下鲜血狂喷,这才向后一仰,倒在了神龙广场上。
而那只胆怯的绵羊就在他们和我拼命的时候,不知逃到哪儿去了。
由于已无人可杀,我闭上眼睛,握着逆鳞静静地站了一小会儿,让由于运用天魔解体大法而产生的狂暴的杀意慢慢地平息下来。
“救我!”
有个微弱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我回头一看,呼救的人原来是那个被我一剑截成两段的黑魔法师,刚才那一剑,他居然还没有死。只是,现在的他,只余下上半截的身子还在地上爬动着,腰部以下的部分全被我斩断了,肠胃从被切断的伤口处流了出来,拖了一地。
“救我。”他抬起头,用求救的眼神望着我,“我女儿还在家里等我呢,求你了。”他哀求道,脸上显露出疼痛至极的表情,他的伤并非不可救药之伤,要是有人立刻给他止血,并请来高级的僧侣用最高级的回复魔法“天使的慈悲”为他治疗,他还有得救。
“为什么你不说你家里还有个八十岁的老母?这种理由太老套了。”我走到他的跟前,低下头,冷冷地看着脚下的蛆虫。
“我不会犯和父亲相同的错误!”我一脚踢出,正中他的太阳|穴,让他死得痛快点。
“除恶务尽!”我心想,要不是当年父亲手软了,留下一条尾巴,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在天魔解体大法的作用下,我的身上的伤口已全部愈合了。现在的状况比以前的任何时候都好,精、气、神都达到了我从未达到的最佳状态,可是我知道这是以牺牲我原本就不多的生命换来的。如果我没算错的话,在五十岁之前,万神血咒就会在我身上发作了。
我在成为龙战士之后从来没有想到过死亡,直到刚才我全身的力量都被封住时,我才第一次感觉到了死亡的恐怖,现在的我,表面上力量大增,却离死亡更接近了一步。
这一战我虽大获全胜,但对我而言,只是一场皮洛士的胜利。
杀了这最后一个人之后,疲倦的感觉传来,我的腿一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好累,真的好累,要是安达在身边就好了。
我突然想起了安达,好想她就在我身边,好想躺在她的怀里,享受着她的玉手抚摸我的头发的感觉,嗅着她的体香,美美地睡上一觉。
“武艺不错啊,基斯的儿子。”收拾残局的人终于出现了。“我叫卡都斯·法比尔,是皇家骑士团的副团长,皇帝陛下想要见你!”来人自我介绍道。
“来得可真及时啊!”我心中暗骂着。
注:皮洛士的胜利:在罗马帝国时期,希腊国王皮洛士带着他的大象军队远征罗马帝国,在一场战斗中,他重创了罗马人,可是自己也伤亡惨重。当他的部下向他祝贺时,皮洛士说:“如果再来一次这样的胜利,你和我谁也无法回到家乡去了。”
后来人们把皮洛士的胜利比做近似于失败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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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新进伯爵
卡都斯是如月公主的堂哥,年龄不过二十四五岁,由于是皇亲国戚的关系,他年纪轻轻的就当上了皇家骑士团副团长的职位。
皇家骑士团的配制不过二万人,职责是负责风都城治安,是皇帝的御林军。团中的士兵不少都是来自风都的四大学院,并且大部分士兵都是在风都城内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士兵全是本地人,表面上看起来,这或许没有什么,可是当真正有起事来,要他们处理一些特殊的事件时,却成了一个的极大隐患,但这是后话了。
“看到我被这么多人围攻,你们这些守卫神龙广场的皇家骑士团怎么不出手啊?”
跟在卡都斯的背后,一想到因为这些家伙见死不救,害得我白白地折损了十多年的阳寿,想起来就生气。
“不要怪我啊,基斯的儿子,我也很想帮你的,这是皇帝陛下的命令,不准任何人插手你和鲁亚基公爵手下侍卫的决斗。”
卡都斯苦笑着对我说,卡都斯一头漂亮的金色的短发,身着黑色华丽的贵族服饰,漂亮的帽子上插着一根彩色的羽毛。毕竟是皇族出身,受过正统教养的人,他的打扮足以让我这个平民身份的没落贵族感到汗颜。
“为什么?”我一呆,皇帝早就知道我在神龙广场上的战斗,为什么还眼睁睁地看着我被人围攻还不让人插手?
“当你闯入风都城时,你的杀气太重了,惊动了正和大臣议事的陛下,事情的经过,他通过九凝的水晶球都看到了。陛下派人传命给我,不准我们插手的。”
卡都斯说着耸了耸肩,“好在你的武艺高强,除了身上沾了点血迹以外,一切都很好嘛。”他笑着拍了拍我的肩头安慰道。
“还好?”他妈的,老子短寿十年以上,还算好?我心中大骂着,这又能如何呢?难道要我找皇帝算帐不成?
“换过衣服后,和我一起去见陛下吧。”卡都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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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宫中,在豪华的更衣室里,我换下了沾满鲜血的外衣,换上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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