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喝酒时他告诉我:我爹说了,喝XXX酒时杯子应该放在下嘴唇边缘,不然喝到的都是盐。
萧颂非常好玩,我只说几件。一,他去年一年旅游光花在硬座上的火车有6000块钱。二,他经常在凌晨突然从所在的单位跑到北大某个朋友那里,要请人家吃早饭。
近年我只见过他一面,他的头发还是那么长。在他住的朋友的房子里他给我听了他最喜欢的游戏的主题歌,然后就又不知道到哪儿流浪去了。
我不知道那条路通向何方。
我以为我曾经热爱音乐、文学和思想,根本不在乎什么时尚。后来又去翻《北京娃娃》,才发现那时候也迷恋于一支唇膏。原来我一直没变啊,原来我一直都是喜欢物质的,只是我自以为我不喜欢而已。甚至我还比一些女人更喜欢物质。我也会一掷千金买自己喜欢的名牌的包,也会被广告所迷惑,也会虚荣,也会说出“穿一条漂亮的内裤也不妨碍我们谈论托斯妥耶夫的思想”。我算是看透自己了。
读诗就像看美国大片,都是消遣
前几天我看了一部日本电影《乒乓》,引起我注意的是有李灿森出演,可看了几十分钟我就明白了,李灿森只是个或有或无的配角,他出演原上海少年队的队员,因与队员有矛盾留学日本,战无不胜后很快就输了,输了以后就再没胜过。
其实要说的不是李灿森。
男主角(其实都是男的)2号是个乒乓球打得很好的“深沉”少年。他经常说:“这只是个爱好,是消遣,我不喜欢为了赢而让别人失败。”
听到他这么说就让我联想的诗歌。
你说写诗和看诗是不是消遣呢?如果把它当作工作和职业是不是显得太刻意了——于不刻意中把一件事做得很牛逼,然后说:“这只是我的爱好,我不喜欢为了赢而让别人失败。”我靠,有型!非常时刻,没事干直发愁的,除了看美国大片以外,也可以看诗。
把诗比做电影,那诗江湖诗生活等就是美国大片(对不住了),除了美国大片以外,总还有些亚洲电影,什么韩国、伊朗什么的……
平时在网上都锻炼出了速度,一首诗快速略过。有的时候已经无法重新放慢速度了,就当这是第一次看,第一次看就要好好看,就把这当做消遣,写得好不好都是不重要的。
谁能给你哲学的生活
这个晚上我去电影院看了《黑客帝国2》,有人在报纸上撰文说应该翻译成《骇客帝国》,这和本质没有什么太大关系,就像channel是翻译成夏奈尔还是香奈尔一样,都不会改变它的品牌素质和定价——反正你在北京买不起到了上海和广州同样买不起。
一个人比没钱更矛盾的是有钱。选择多了,烦恼也多了。尤其是当个人的消费水准和社会大多数人之间有着巨大差别的时候。
比步步为营更痛苦的是一步登天。周围的一切都没变,而你变了。尤其是当你的朋友还是老样子,而你已经天上一日,人间千年。
所以我总在买了物质以后去书店买本书补充一下精神。在这里,物质和精神是绝对的对立面。
有一个专用名词叫“时尚受害者”,我想在每个人身上都有时尚受害者的因子,一遇到合适的时机便会爆发出来,君不见没钱的时候还在琢磨有钱了买什么,有了钱以后肯定要大大地弥补一番没钱时受的气。你身上穿得是白衬衫 ,并不代表你就年轻纯洁,也许你的白衬衫价值千金,也许你正对橱窗里的高级时装蠢蠢欲动。有时候我觉得年轻纯洁只是存在于头脑中,想起高中初中时的打扮,那是土气,洛丽塔是我们从时尚杂志中看来的是电影里演的,是包装出来的,就像王朔所说“我印象里那时候我们都很漂亮、纯洁、健康。一个朋友还保存着那时候的照片,黑白的,135相机拍的,很小的那种。看了照片才发现印象错误,那时我们都不漂亮,又黑又瘦,眼神暗淡、偏执,如果算不是愚昧的话。我以为我们纯洁,其实何曾纯洁?所以找不到印象中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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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找不到印象中的我们。
我以为我曾经热爱音乐、文学和思想,根本不在乎什么时尚。后来又去翻《北京娃娃》,才发现那时候也迷恋于一支唇膏。原来我一直没变啊,原来我一直都是喜欢物质的,只是我自以为我不喜欢而已。甚至我还比一些女人更喜欢物质。我也会一掷千金买自己喜欢的名牌的包,也会被广告所迷惑,也会虚荣,也会说出“穿一条漂亮的内裤也不妨碍我们谈论托斯妥耶夫的思想”。我算是看透自己了。《格斗俱乐部》我没白看,里面那个CK内裤的镜头我记忆深刻,电影里对中产阶级消费趣味的嘲笑让人感觉既爽又心虚,仿佛被它点中了命|穴。是的,你的衣服不能代表你,你的钱包不能代表你,你说的话不能代表你,你的XX不能代表你……也许这部电影在某种方面要表达的就是:名牌不能代表你。表面上的东西不能代表你。
越想越矛盾,越说越绝望。我们不是小资,小资不会因为买了名牌就心存愧疚感,想起老家还有需要救济的亲戚朋友;我们也不是朋克,朋克也有自己的命门:商业。朋克也有时尚,鸡冠头皮夹克马丁鞋嘛!而且在看演出的时候你如果打扮得不够叛逆,很多人的眼神会让你自己觉得很没面子。我就打算下回看演出穿一身旗袍,看看他们会说什么。
我现在在很多不同的场合一眼就能认出什么人是喜欢摇滚乐的:男,脸上长青春痘,神经质;女,偏胖或偏瘦,一般都长得很矮,眼神中经常带着对别人的轻蔑。其实他们可能连自己的下顿饭在哪儿也不知道。但就是有自信,没办法。
痛苦是不以事件为例的 作者 春树
也就是说,任何一件事的痛苦,都可以是巨大的。在高地的我的论坛里有人说“没死过爹妈没死过老公老婆没失过明没截过肢最基本的连婚都没离过最多不过有点发育不良要不就是早恋后又被人甩了你有什么痛苦可言啊?”这是从我的“或许是我不该,在这样一个浮躁的日子应该走到街上做一些很随意的事,而不该呆在家里’思考’。事实是如此残忍。我宁愿化作灰飞烟灭,来摆脱这无穷无尽的痛苦。”得出的结论。事实上作者很可笑,他实在不明白,痛苦就是痛苦,就像玫瑰就是玫瑰一样。这是没有什么比例大小的。我在很早的时候,写过一首诗,“没有题目--给江姐等”,里面有一句话就是“此时我的痛苦,和当初他们一样多”,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当然我已经不想给这种文章回贴了,道不同,不足以为谋也。
关于八十后,我又能说什么
60后老了,70后累了,八十后像一道闪电劈下来了。
关于八十后。
我置身其中,静静地观看,有时我也在浪尖上,因为我原本和他们“是一拨儿的。”
对我来说,心和年龄是越年轻的就是越好的,你可以说我认为90后是更先进的。社会就是这样进步的。想起各大杂志、报刊兴奋地大肆报道“70后”,八十后无动于衷,像在看笑话——很显然,70后是夹缝中的一代,上下不靠,处境尴尬。而八十后,已经悄悄地成长起来了。
关于八十后,曾经我有很多话想说的,曾经我有很多话会说的,曾经我有很多话要说的。现在我已经在写到“曾经”了。关于八十后的命名本身就有附庸的嫌疑,它却无意取代任何人。八十后的人是不爱管闲事的人,可以想象当他们能熟练地掌握了这个世界时,他们是见过世面只想做自己的事的人,他们是不喜出风头的人,他们是宽容的,因为淡漠。他们是天真的,因为善良。爱对他们来说没问题,性对他们来说也没问题,他们没问题。八十后不怕死,只怕老。身老还是可以原谅的,心老就没有任何借口了。
想来他们是受传统毒害最少的人,理应更科学更理智更感性更沉溺于自己的世界。他们就是这样子。说是他们,其实就是我们。
我认为我是典型的速食一代。连吃的都喜欢最简单的。中国饭吃起来太浪费时间了,我就爱吃汉堡包、百事可乐、三明治,打开就吃,吃完就扔,简单方便。我就是喜欢这样的粗俗、直接。
在我们之前,有垮掉的一代、迷茫的一代、爱与和平的一代、虚无的一代,可我们都不是。前辈们的可以反讽、解构有了收获,它们到我们这里就成了天经地义理所当然。我们的反叛不是反叛,而是理所当然。我们本身就是叛逆。我们是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感、没有传统观念、没有道德的一代。所以我们比70后、60后、50后……更无所顾忌、更随心所欲。我们对于理想以及目标都没有什么执著的追求。执著不适合我们。速战速决、屡败屡战适合我们。我们乐此不疲。
有时候我也怀疑,八十后可能会出很多神人,艺术家、诗人、乐手,但出不了政治家。因为八十后厌恶政治,除了自己,他们什么都不关心。他们讨厌计谋、方式和老谋深算。八十后的最大特点是喜欢简单。或者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没必要承担什么。这也是80后典型的论调。他们是不需要命名的。他们是无法被命名的。
我现在也不再想当什么80后的“代言人”,因为这很无聊,并且让我厌恶。
总有一种感觉让我们一意孤行
其实我一直不喜欢豪运酒吧,一是名字我不喜欢,霸气&;大而空。另外位置偏远,跟在天边儿似的。周围环境复杂,又是施工又是改路,乌乌扬扬,真是又野蛮又荒凉啊,我所讨厌的两个条件都具备了,跟北京的天气一样属于污染区。但在嚎叫关闭、开心乐园不复存在后,这里作为一个安慰性的场合,我度过了一段还算美好的回忆。那应该算是强弩之末的青春期和一些注定被篡改被误读的记忆吧?
印象中有两次演出。第一次,是我刚从武汉看完武汉朋克和北京哎哟乐队的演出回北京看的第一场演出,就是在豪运。那天有我曾喜欢过的逆子乐队的演出,我就来了。为什么喜欢逆子乐队呢?甚至有一段时间还想把这两个字纹在身上?是我年幼无知还是被原始的热血和迷茫冲晕了头脑?不是吧?我想包括邱大力、彭洪武在内的乐评人都希望看到回答。对!我喜欢他们是因为他们年轻、狂妄,还相信那些精神的力量,做出了明知碰壁却仍然做出的努力和抗争——我要说明一点,这可是和“北京”朋克没有关系。时至今日,我仍然随时可以调动我的思维,口若悬河地回答这个问题,但却已经无法面对自己那张信誓旦旦的脸。难道我真的喜欢他们这一点吗?难道他们真的值得我喜欢吗?他们有我所不具备的力量和能力吗?他们反叛吗?当我目睹他们在台上由衷的痛苦和愤怒,听到他们毫不在意随意贬低的男女关系,沉溺在和他们一样的眩晕状态里,我能确认我还爱他们吗?难道我就没有“误读”他们吗?!哪怕这爱让我顶住了那么多的压力,哪怕看他们现场看的要流泪,那样的歌词啊,我把它当做了签名,用在了橡皮网的诗歌论坛上“数到一、二、三、四向后退,因为人们都认为我没有十八岁”可现实中的他们和他们歌里唱的那么不一样,哪怕我哭着喊着“我爱Old School!”,哪怕我多喜欢皮夹克和紧腿裤,我都找不到窗口和遗忘的理由。那天演出之后,我抱臂走在找夜班车的路上,我终于想清了一件事:我不再爱他们了。真正有力量的不是他们,而是我。在喜欢过“无聊军队”后的二年后再喜欢哎哟、逆子,是和当初喜欢“无聊军队”一样的错误和弱智。
第二次在豪运有印象的演出,是人民唱片办的一次有十几支乐队的演出。豪运人满为患,往后看净是坐着喝啤酒和果汁饮料的大学生和商人(?)。豪运就是不能和五道口比,这是档次的问题。五道口的大学生和豪运的大学生是两个概念。那天有几支朋克乐队上场了,我几乎没什么感觉,A BOY 上场唱了若干首以前的老歌,我也跟着人唱起来,只觉得是怀旧,和听华语老歌没什么区别。豪运!注定不能成为我心中的圣地。那天我是骑自行车去的,回家赶上了北京第一场沙尘暴,回家的路显得格外遥远。
还记得有一次坐在豪运门口等演出开始,许多打扮怪异的年轻人从门口经过,那些住在附近的居民带着类似惊讶、艳羡、不解的眼光看着他们。我突然想起一个朋友说过其实最应该听痛苦的信仰的歌的人民是那些正在黄土高坡上种地的人,而那些人正一边干活一边哼着杨钰莹呢!我看着马路对面的民工和居民,突然觉得他们才最有理由和资格上台演唱,而不是面前那些打扮新潮时髦的小子。这时,突然经过一队(7、8个人吧)人,看起来特别小,也就十四、五岁吧。穿着特别时髦,典型的OLD SCHOOL打扮。我觉得一阵心寒,仿佛有些东西不对头了。我不知道他们是真喜欢这种音乐还是喜欢这种衣服,不知道他们是被利诱的还是被欺骗的……幸好此时我的头脑中还能想起这句话“形式就是内容”。任何不甘于平庸的内容也大多是从不平庸的形式开始的,也许,在他们当中,总会有几个是真正喜欢音乐的吧?就算不是,看着他们穿着我喜欢的样子的衣服,我也觉得有些欣慰了。孩子们用不着我替他们操心,他们活着洒脱着呢,他们没问题。
我容易吗我:不知该起什么名写迷笛
在第一天看迷笛的时候,我就说我要写一下这届的迷笛。可随着迷笛三天的结束,我发现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可能感动只是瞬间,最终回到了枯燥的生活,我得到的只是些片断。我能记起得,只是一些随感。
我是永远的迟到者。三天我都是三点钟以后到的迷笛,错过了每天最早演出的乐队。第一天来的时候,我刚下车就看见JOY SIDE的几个人在车站等车。朋友都在谈论刚来演完的JOY SIDE,替我可惜我没看上。我倒没什么可惜的,反正看朋克乐队,随时都有机会。也可能是随后即将要开展的演出,令久未看演出的我兴奋。在迷笛见到了很多朋友,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