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你去采花!叫你去寻欢!你这头死猪,叫你寻欢,叫你采花,叫你再采,看我不打死你!”我嘶吼着,用手肘往这个被我压倒在地的猥琐男人胸前猛地一狠顶。只见他一口闷哼,嘴角便涌出一口鲜血,看到这血,我更加兴奋,好像是揍人揍红了眼。
原来揍人的滋味就是这样的!哈哈哈!实在是爽呆了,难怪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总是那么多人喜欢打打杀杀,追求打架的最高境界。原来打架可以发泄心中的郁结,原来打架可以让心中的不快一扫而光,原来打架会让自己有一种强势感……哈哈哈……
这段时间来郁结的情绪我都发泄完了吗?为什么我还想再揍人?
“住手!你再打下去会出人命的!”霍无影的厉斥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即将挥下的拳头也被他一把抓住。
猛的,我回过神,瞅见那猥琐男被我打的惨样,不免跪在地上一阵狂笑。那猥琐男在我的狂笑声中艰难地爬起身仓惶而逃。
我笑了很久,直至笑声渐止,霍无影才疑惑地问道:“你会武功?方才你使的是什么招式?闻所未闻。”
刚才那暴揍人的行径,让心中舒爽了不少。
而对霍无影的疑问,实际上我自己也是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那股子强劲突然打哪来的。曾经笑笑和我提过,说我体内有股很强的内力,只不过我不懂得如何掌控而已,常常将它化为蛮力。那股强劲内力除了是他当年输给我的,还会有谁?
恢复正常,我道:“呵呵,你说错了,我并不懂武功,只不过力气比较大而已。你说的什么招式,可能是我看别人打架,学学样子,只凭一股蛮劲而已。”
“你那股蛮劲也真是厉害,若不是我及时拦着你,差点就要闹出人命。”霍无影哂笑。
我低头不语,自知气短。
“妒火既然灭了,想不想去喝酒?我请你。”刚刚平复下气息,他又给我哪壶不开提哪壶。
“喝酒?哼!我若醉酒,后果会很严重。”我道。
他嘻问:“有多严重?”
我道:“第一次醉酒,我毒打了和我相公第一个上床的女人,又卖了她,后来她死了;第二次醉酒,我找人轮奸了和我相公相爱多年青梅竹马的女人;第三次醉酒――”
他的眉皱了起来,笑脸也挂了下来,难以置信的望着我。
“第三次,我把一个和我相公长得七八分像的男人……”我顿了顿,逼近他,挑了挑眉,道:“卖进了妓院,逼他做男娼。你还想请我喝酒么?”
沉吟了半晌,他冒了句:“你在说笑吧?!不过若真是这样,我倒很愿意接受第二种。”
我奸笑了好几声,似乎这样可以让自己开心一些。
“你不是要请我喝酒吗?这里过了酉时三刻店家都不开门,你上哪请我去喝酒?采花强人!”我笑道。
“有一个地方,通宵不闭门,有吃有喝还有床。”他笑答。
“今生我最讨厌的地方就是那里。”我道。
“那我们就去找一家老板是女人的酒楼。”他道。
“好!”正好见识一下他的看家本领。
采花宝典
老板是女人的酒楼没有找到,反倒是回到必胜客的客房里喝酒。
事实总是那么巧,霍无影也夜宿于必胜客,他住的这间离我们定的那间客房仅隔了几间。也不知他打哪搞来的几坛子酒和菜,总之是摆上了一桌。
所谓借酒消愁是最不明智的行为,但喝酒时候的那种心情却是很舒畅,尤其还是面对霍采花这个很有意思的采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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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灌了几杯黄汤,便问他:“你脸上的蝴蝶怎么弄掉的?用刀剐的?还有你的头发怎么变黑了?用墨汁泼的?”
他低头含笑:“呵呵,你说话的方式很有意思。这是蝶宫的一种换颜术,出来行走江湖,必要的一种手段。”
我好奇道:“这就是所谓的易容?”
他道:“嗯,这种换颜术是易容术中最简单的一种,服了这种药之后,可以使脸上或身上的疤痕、刺青、胎记等等在几个时辰之内消失,药效一过,便会恢复原样。”
抬眼瞧见他脸上的蝴蝶已经若隐若现,我不禁笑道:“呵呵,真快,你的药效要过了。”
他道:“不是,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服了这种药之后,喝了酒便会失效。”
我又问:“那你头发呢?”
他道:“假发。”
说完,只见他将头上的黑发拔了下来,那头刺目的银发也随即散了出来。我忍不住地笑了出来,这假发的做工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与他对碰一下酒盅,浅尝一口,在好奇心驱使下,我又问道:“对了,你怎么也会来这里?来采花?花神祭来采花?”
“聪明!既然是花神祭,岂有不采之理。”他嘻笑。
“你不怕花神用花盖死你?”我揶揄道。
“求之不得。”他笑答。
我问:“依你的尊容不必去干那勾当,就应该有一大把女人追着你屁股后面跑。为什么呢?”
他自负道:“自己采的花最香。”
呵呵!有道理。
“那你又为什么采花还‘三不采’?那些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不应该是像你这种人狩猎的第一目标么?”举杯,我又问道。
他听了后,朗声笑起,暧昧道:“啧啧啧!你真的很大胆,竟会问我这种问题。好,我满足你,但听了后可不要脸红害臊。”
我干笑两声,害羞脸红?呵呵,我的脸皮可比那城墙还要厚。
于是他便向我介绍起他的采花心得:
“要想做这行,首先就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轻功绝出;第二,富于计谋,心智要高;第三……”他顿了顿,媚眼瞟动,轻声诱惑道:“第三,一定要精力充沛,仿佛永远都用不完似的。”
我摸了摸鼻子,暗笑。做这种事倘若精力不充沛,还真是没法子做,呵呵!
他接着道:“所谓‘三不采’,就是大家闺秀不采,小家碧玉不采,乡女村妇不采。”
“嗯,这个我听某人说过,但为什么?”我问。
“他跟你说过?呵呵――”他又怪笑了几声,啜尽杯中酒,道:“大家闺秀不采,原因有二:一则这些大户人家大凡都会请一些会武功的护院,极居盛名的高人都不会喜欢用迷|药,因而麻烦。再则那些深居闺院的大家闰秀们,虽外表高贵端庄,才艺双全,但由于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则也是种禁锢。也许是禁锢了太久了,一旦得手,她们那种无力的娇喘抗争,就算是让人想要多番云雨,久而久之也是乏而无味……”
咋舌。
“脸未红?呵呵――”他调笑,道:“最可笑的是,遇上此等艳事,她们往往连叫都不敢叫,只能打落了牙往自个肚里吞,好比哑吧吃黄连,而门外那些护院就算是武林高手,也形如虚设,事后也是匆匆嫁人了事。”
“艳事?应该是残忍才对吧。”我道。
他浅啜一口酒,吃点小菜,道:“那是遇上不入流的采花贼才叫残忍,若是遇上我则是艳福。”
“自恋。呵呵――”我笑道:“继续。”
“自恋?呵呵。小家碧玉不采,理由更简单。她们不似大家闺秀们那般拘束,但却具备了一定的反抗能力。遇上遭人采花的当下,偶尔会有些挣扎,仍是不敢喊叫,可能低呼几声的也有吧,但至少不会嘶声力竭的乱喊烂叫,脸面对于她们来说同等重要。还有一点和大家闺秀不同,就是事后她们会报官府处理,一旦官府追查起来,虽说藏身不难,但也是种无尽的麻烦。麻烦,乏味,故而,不采。”他抬眼看了看我,又笑,道:“对于这种两种人家的鲜花,达到一定级别的,无需放迷|药,只要是胆子够大,盘子踩的准,尽管去落红留迹。哈哈哈――”
再咋舌。
“禽兽。”我嗤道。
“哈哈哈――更禽兽的还在后面,还听不听?”他放荡的大笑,看我默然,继续道:“山野村姑,是这三不采中最麻烦的。理由有三:一是这种农家小花皆是出生于穷苦人家,由于长年的劳事作物,人高马大,因而力气会很大,能跟你抗衡很久,而我则是不喜欢把体力浪费在这种无谓的事上面。呵呵,但在最终征服后,其强烈的反抗之下给你带来的舒服感却是让人欲仙欲死。哈哈哈――有定力,我喜欢。”
我白了他一眼,轻尝一口酒,示意他继续。
他点头,笑道:“其二若是好容易遇上个美人胚子,但脱光了衣服却发现皮粗肉厚,摸起来毫无触感,便顿觉无趣。其三,这点也是最重要的,她们可不同于那些千金小姐们,才不怕什么丢人不丢人,就算街坊邻居们全都知道也无妨,往往都会大声尖叫,有时候那种声音能赛过杀猪叫,惊天地泣鬼神,震的你耳朵嗡嗡作响,严重地或许会失聪几日。因而这种带刺的“野花”,能不采还是不采为妙。”
听完他这“三不采”的高调,不由地轻笑了起来,这男人真是堪称经典中经典,我道:“你可以写一本秘笈了,名曰。”
“采花宝典?哈哈!”接下来便是他经典的总结性发言了:“能上这‘三不采’人家作案的,大多为一些不入流的跳梁小淫贼们所为,而对于达到一定级数的,还去采她们,只会自我贬低身份,极负盛名的高人都是很善于等待的。俗话说:最难到手的,才是最好的。”
末了,还意味深长的用他那双勾魂眼冲我直放电。
“明知花有刺,偏向丛中行?”我很顺口接了下去。
“哈哈哈,也是他告诉你的?他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多嘴了?”霍无影又笑尝了几口酒。
我低头喝着杯中酒,不语。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他忽然道。
我端着手中的酒盅,晃了几下,便一口仰尽,淡道:“夜寻欢是我龙门客栈的掌柜。”
“掌柜?你叫他夜寻欢?!夜夜寻欢,哈哈哈――”他听了大笑起来。
我不禁蹙起眉,想到当初也曾怀疑过他这个名字是假名,而现听霍无影的话,寓意着他真的用的是假名了。
哼哼!假名……
我又喝了一口,道:“不叫他夜寻欢,那叫什么?殷木岑?”
霍无影疑惑道:“你竟然不知道他本名叫殷木岑?!”
我抬眼瞥了瞥他,愠道:“知道又怎样?不知道又怎样?”
他被口中的酒给呛住,怪叫起来:“咳咳咳……你该不是除了只知道他叫夜寻欢之外,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吧?”
是的,现在想来,我对那个男人真的是一无所知,而对于一个一无所知的男人,竟然也一起走了那么远的路,真是可笑至极。
呵呵呵!猛灌一口杯中酒,不由地自嘲起来,以笑默认。
霍无影那双盯着我看的勾魂眼一时间没了焦距,貌似在想什么深奥又令他困扰的问题,若有所思之后,但见他又莫明其妙的笑了起来:“要不要抛弃他,换作跟我走?”
“哈哈哈,跟你走?为什么我要跟你走?”我听后莫明的狂笑了几声,又灌了一杯。
“这世上少有几个男人能比过我的。”他自负道。
“你不要太自负哦,早晚有一天会栽在女人手上。依我洛半仙的金口,你会死的很惨。”我笑道。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毫不介意,又道:“那就换我跟你走!你要去白虎国做什么?”
“你们采花宫的男人是不是都吃饱了撑着没事做?还是地球上的女人全跑到火星上了?”我揶揄道。
他苦笑道:“为什么你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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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抚了抚微烫的脸颊,单手撑着脸,打了个酒嗝,笑答:“这就是人类与非人类的区别。”
他猛灌一口酒,微微眯了眯那双诱人的勾魂眼,直勾勾的盯着我看,笑眼盈盈道:“嗯哼!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不要回去?你确实很让人着迷,绝色的容颜,泼辣的性子,风趣的言语,损人还不着痕迹,啧啧啧,迷到我也不想回去了……”
说着他便立起身,脸就往我这凑过来,我用酒盅抵住他欲要亲过来的唇,皱眉道:“请不要太随便。”
他接过杯盅,喝尽杯中酒,压低了那富有磁性的声音盅惑我:“曾经只是年少轻狂,其实我并不是个随便的人,至少不曾对女人动过心,但……你却不一样,令人怦然心动,让人情不自禁。”
“哈哈哈――”这真是有史以来我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因为跟我表白的人是一个采花贼,轻抹眼角笑流出的泪,我道:“有一句俗语是这样讲的,叫宁可相信这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那张破嘴。你说你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我相信你随便起来便不是人。哈哈哈――”
他无奈地望着我干笑,而眼前他的人影也有点模糊,我知道我到极限了,我笑眯眯地趴在桌上玩转着酒盅。
“明天去花神湖泛舟?”他道。
“不去,我要早点回家。”
“只多待一天而已,况且这时节来到临山县不去花神湖泛舟着实可惜。”他叹息道。
“呵呵。”
“我们单独租一艘画舫?”他又道。
“不要,回家。”
“事后我带你回去。”他道。
“呵呵。”
我眯着眼,朦胧间看着霍无影的手已经抚上我的肩,他的整张脸也往我面前凑了过来,尚未贴近我,又依稀看见他被人猛地拉开,那人在他脸上狠狠地揍了一拳。
那人的头发是银色的,只听他凶道:“此事我跟你没完。”
嗯?是他?哼哼!他不是应该软玉在怀么?
接着他又说了几句,我没有听清,因为我真的很困,好想睡。
任由他抱起我,往屋外走去,窝在他怀里,真的好舒服。
意识朦胧间,我透过眯着眼微露的缝隙中,隐约瞧见了一只蝴蝶,而且还是只银色的蝴蝶,怎么是在他的右眼角下?再努力地睁了睁眼,我又看到了我的寻,他的眉间还有颗血痣。寻的脸上怎么会多了只蝴蝶和一颗血痣?
我软软地叫了声:“上官……”
寻轻应了一声,将我抱的更紧。
我的手刚抚上他的脸,却又无力地垂下了,眼皮真的好重哦……
决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