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是深圳一个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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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深圳一个贼-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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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也没发现任何疾病。
  可是,她就死了,事先连个招呼都没打。
  我终于体验到生命的无常,人迅速堕落。半夜去敲大学女生宿舍的门,领着一帮单纯浪漫的女孩子,在圆明园废墟里点燃一圈蜡烛,和她们一起跳舞,朗诵诗歌……
  疯狂疯狂!我用疯狂诊治内心的忧伤;
  疯狂疯狂!我用疯狂把爱人遗忘。
  我堕落,我;我享受堕落!
  我不平,我;我享受不平!
  一年之后的一个晚上,雪像盐一样铺撒在大地上;在京郊一个地下赌场的小院里,十几个彪形大汉在殴打一个青年。用皮靴、棍棒、石头……血溅到地上犹如朵朵梅花。
  那个青年就是我。
  我趴在雪中,也不反抗,一遍遍念着葳葳的名字。数一朵梅花,念一声;数一朵梅花,念一声。
  那时候我突然发现,雪并不是冰冷的,它柔软舒服,从天上落到地上溅起一朵朵小火焰。
  像这种情形,你们体验不到。因为没有人无缘无故脸贴屁股,平静地观看雪花落地。
  大汉们打得棍棒折了,累得脱下棉袄呼呼直喘,可是那青年不哭不叫,仿佛打的是根木头。
  大汉们很失望。
  “奶奶的,有种!”一个胖子在叫;
  “跪下,磕头认个错。”有人扯我的脖领子;
  “出老千让你出老千。”又有人踢我。
  我像只死狗瘫在那儿,看不见也听不见。因为我不想看见也不想听见!这世界关我屁事。
  那帮人从未见过如此无赖的老千,心里有些发毛,骂了几声,回头向屋里走去。
  “操你妈!”突然,我张口骂道,血随着字往外喷:“我操你妈!”
  那帮人愣了一下,彻底被激怒了,喊道:“剁了他,把他的手剁掉!”
  两个人冲上前,一人拽住我一条胳膊,按在雪中的磨盘上。
  “刀。”是胖子。声音冰冷。
  胖子抡起一爿斩骨刀,瞄准手腕,一刀剁下。
  “当”,那是铁石相撞的声音,磨盘溅起一溜火花。
  在那一瞬间,求生的欲望占据上风,我的灵魂重新回到这个现实世界。突然间我好怕。我尖叫我发抖,手臂缩得比兔子都快。整个人塞到磨盘底下,嚎啕大哭。
  他们铁了心要斩我的手,用绳子把我捆住,任凭我哭爹喊娘。
  那胖子反转刀刃,用刀背把磨盘上的积雪刮掉,铁石摩擦,哐哐直响,就像乌鸦报丧。
  救救我,谁来救救我。
  就在这时,一个平静的声音传进我的耳膜:“好漂亮的手。”一根小竹棍在拨弄我的手掌:“好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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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七爷到了。
  七爷手持长烟袋,空袖管随风摆动。他就像朦胧中的一个影子,没有谁留意他的到来。
  “我买下了。”七爷说。他的声音不大,却不容质疑,穿透所有的嘈杂,撂到每个人的耳孔中。
  那帮人刚才还气势汹汹,现在就像被掐住了脖子,瞠目结舌。
  七爷从怀里拽出一叠人民币,撂在地上;掀开赌场的棉布门帘,再不说话,一步踏了进去。
  七爷,是七爷救了我。就这样,我成了七爷的徒弟。同时,也由诗人变成小偷。
  经历了这一变故,葳葳已成为遥远的过去。那场火辣辣的爱情,被封存在记忆中。
  许多年以后,我为毛葳写了一首歌。在她忌日那天,焚化在苍茫的夜色中。歌词是这样写的:
  葳葳,谁在风雨中流淌着泪;
  葳葳,那破碎的雨珠它不断地不断地打湿我的嘴;
  葳葳,我的宝贝我的好宝贝。
  葳葳,你在睡梦中是多少次回;
  葳葳,你的脸庞是依然娇美;
  葳葳,多少个夜晚你伴我入睡,醒来却是一床冰冷的被;
  葳葳,我的宝贝我的好宝贝。
  葳葳,如今我已不再向命运下跪;
  葳葳,所有的事儿我要勇敢面对;
  不管路途是如何艰险,我一定要穿越你的轮回。
  我已不再憔悴,我已不再憔悴;
  葳葳,我的宝贝我的好宝贝。
  葳葳,如今你披戴彩霞,脚踏碧波,与日月共朝晖。
  葳葳,我的宝贝我的好宝贝。
  七爷将我送到301医院,在那儿养了三个半月的伤,简单地收拾了一个行李包,我就上了京九铁路。
  去往深圳的时候,我随身携带的物品不多,三五件换洗的衣服,一本尼采的自传《瞧,这个人》;还有一袋冬枣,是特意从老家捎的土特产,用来孝敬七爷的。
  在我身上,最值钱的是一件浅灰色西装,那是七爷特意从燕莎给我买的,贴身舒适,从骨子里头透着一股帅气。
  钱和七爷的地址、电话,藏在男人最隐秘的地方,在这里特指内裤前边那一片儿。那可是个安全地带,有个风吹草动,肚子一挺,那活儿就能打探到。
  七爷回深圳那会儿,我周身上下裹满了绷带,就像从金字塔发掘出的木乃伊。他来看望我,准确点说,是来看望我的手。他捏住那双手不放,翻来覆去看,口里啧啧有声。
  我真不知道那有什么好看,小小的掌心,细长的指尖,简直是畸形。我已经看了它将近二十年,越看越讨厌。
  听说深圳的有钱大佬心理都有些变态,该不是独臂老头自己没了胳臂,恋上别人的玩意儿吧?那天就该叫胖子剁下来,浸到福尔马林液里送给他……
  那天,七爷总共给我说了三句话。一是这儿所有费用他都已支付,我可以住到像以前那样活蹦乱跳为止;二是我天生就是做贼的好材料可以考虑加入他的组织;三是我随时可以走,也可以随时到深圳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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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原来如此。我在绷带里长吁一口气,不就是做贼吗?反正我已经是坏人了,还怕做贼?当即我就答应了他。在摊牌之前,我还以为他看上我这双手,是让我帮他自蔚呢。恶心,打死我都不干。
  人的心理就是奇怪,陡遇刺激,就一心想当坏人,在邪恶中寻找庇护。
  记得有一回,我去虎坊桥看朋友,一进门他就问我:“你看我像不像坏人?”我没敢说话,虽然他的造型不招丈母娘喜欢,脸中间的鹰勾鼻子透着阴险,可我也不能剥夺他当良民的资格呀!
  见我不说话,他也懒得搭理我,躺在床上自语道:“我该加入黑社会,我要是加入了黑社会多好呵!”他眼神带着一丝狂乱,可能在幻想加入了黑社会的情景。
  后来,另一个哥们告诉我,他被一个女的甩了。
  那个相恋多年的女子,一个跛脚。
  他被一跛脚给甩了。
  如果当时他也遇到七爷,估计现在正蹲大狱呢。
  我踏上南下的火车,心情爽快轻松。深圳,深圳呵。那是个神秘的地方。
  在这之前,我对深圳的惟一印象,就是有钱,人特牛。
  那会儿,不是有位大学教授到蛇口谈“价值观”吗?就是做报告不用讲稿,口若悬河的那位。据报道,他一路上都是鲜花和掌声,到蛇口就被灭了。几位小青年和他辩论,急得教授老打听人家是哪个单位的,领导是谁。深圳呵,是个神秘的地方。
  一路上,我没心情看风景,就是火车到了革命圣地井冈山,好多人欢呼雀跃,我也没被感动。幻想,是诗人的权利,尤其是一个马上要沦为贼的诗人。
  我的幻想与邻座有关。她是一个女孩,此刻胸部前倾,与对面的女孩贴着脸,不停地耳语,时不时抛出银片儿般的笑声。
  “这人好像刘德华哎。”她轻声说。飞快地瞟了我一眼。
  对面的女孩说了句什么,两个人疯打成一团。甩动的发绺擦过鼻尖,遗下淡淡的茉莉香味。
  那女孩似乎患有多动症,俩人不闹的时候也不安闲,反转胳膊撑着车座,两条腿在底下荡呵荡。一不留神踢中我的脚踝。
  噢,在那一瞬间,就像有股电流罩住我的全身。血管在膨胀,毛孔在扩张,心儿生出翅膀,扑打着透明的车窗。
  飞翔,飞翔,我要飞翔。
  入夜,喧闹的车厢进入静止状态,只听见车轮滑行的声音。睡意朦胧中,我又被踢了一脚。睁开眼睛,只见邻座的女孩穿着粉红色的睡衣,从我身边飘过。
  笑靥如梦,浮现在她的唇边。
  她往前走,我跟在后面。穿过一道道门,走进一个无人的房间。
  那女孩特大胆,主动贴上前,摩挲我的脖颈,手儿一寸一寸往下滑。舌儿灵巧得像小蛇妖,熟练地叼住上衣纽扣,一弹,纽和扣就脱离了关系。
  她跪坐在我脚背上,轻得如同羽毛。贝齿含住裤子上的拉链,哧哧往下拉。
  不,不要。
  突然间我意识到,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缝在内裤中,这个女孩来历不明,会不会……听说好多色诱抢劫的哩。
  女孩抬起头。我一看,松了口气,原来是毛葳。
  月光中,葳葳的脸犹如一张白纸。
  喂,你不是死了吗?你……我的心咚咚敲击着体腔,呼吸停止,每个细胞都在发抖。
  葳葳的脸忽然一变,张开嘴,露出阴险的笑容。
  她的嘴越张越大,越张越大,犹如巨大的口袋将我整个裹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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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我吓得跳了起来,汗水从毛孔中流出,顺着脊背往下流。
  不怕不怕,只是一个梦。我安慰自己,下意识地摸摸裤裆,拉锁已开,内裤被划开一道口子,那两个女孩不见踪影。
  夜深了,整个车厢就像滑入黑暗的大海,只听见车轮咔嚓咔嚓在铁轨上奔跑。
  车到深圳,我已经成为世界上最穷的人,身上连个钢蹦都没有。七爷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在钱里面,跟着钱飞走了。
  幸好身份证和边境通行证还在,不然在樟木头就被乘警赶下车了。
  “检查证件!”那是一个穿警服的中年男子,手持电棒,挨个吆喝。
  我想告诉他我的钱被偷了,现在身无分文,可是话到嘴边吞了回去。像这种事很平常,最多让你登记画押,警告你以后小心注意。
  蛇口在深圳的西南角,沿着海岸线往前走,走到尽头就是蛇口。这是在路上讨水喝,一位渔民伯伯告诉我的。虽然我记不得地址和电话号码,但是七爷住在蛇口是确定无疑。
  从火车站到蛇口,一共六万九千步。这是我一步一步量出来的。如果你不信,可以自己量一次。
  头上顶着火炉般的太阳,从火车站一路走到蛇口,那就是我。一路走,我一路脱衣服。走到下沙,周身上下只剩一条短裤了。
  那小偷的手好巧,刚好割开外面那层,里面那层丝毫未伤。深圳的热情我总算领略到了。
  当时我是沿着滨河方向走的,一路上椰风与海鸥齐飞,红树和彩霞共升,的确美不胜收。但是,我无暇欣赏,到了这个份上,就是林青霞在旁边脱衣服,我也不稀罕。
  越往前走越热闹,路上不时碰到三五成群的工人。头上戴着安全帽,趾高气扬的样子。
  我知道这就是蛇口,站在正在建设的高楼大厦和高高的吊车面前,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蛇口征服了我!
  蛇口是个好地方,七爷在蛇口。但到了蛇口,我又犯起愁来。这地界不大也不小,你到哪儿找七爷?
  天,逐渐暗淡;蚊子在头顶轰鸣;我彻底绝望了。
  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正在我坐在路边犯愁之际,一部红色敞篷跑车裹着风戛然停在我跟前。
  “喂,要搭车吗?”是个女的声音。
  该死的女人!我永远也不要再搭理什么女人!我连头都懒得抬。“说的是你!”那女孩拍拍车门。
  我横了一眼,那是个穿黄衫戴墨镜的女孩子。
  “我认得你吗?”
  “哟,刘德华,瞧你那记性!”
  “什么?”我一下蹦了起来。
  那女孩吓了一跳。
  “原来是你!”我伸手指着她的鼻子。
  豆子的刀片藏在舌头下面
  终于认出来了,我终于认出来了!那女的正是火车上的邻座,那个小偷。
  女孩上下打量我,突然哈哈大笑。惭愧。我意识到她打量我什么,立刻抓起衣裤,用最快的速度套在身上。
  上了女孩的跑车,我才知道她叫豆子,是七爷的干女儿。
  “豆子!”我咬牙切齿地说:“豆子是给人吃的!”她可是个会吃人的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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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撩起长发,道:“现在,你可以吃掉我了。”
  小豆子嘎蹦脆,嚼在嘴里满口香。但是,我没有吃掉豆子,后来也没有。也没有问她是如何找到我的。倒是豆子告诉我,她在钱夹子里看到七爷的条子,知道偷错人了,就一路找我,几乎跑遍了半个深圳。
  “嗨,你穿短裤的Pose蛮酷。”豆子又一次狂笑不已。
  在以后的岁月里,只要我有丁点儿冒犯她,小丫头片子就拿这档子事儿相要挟。唉,这个杀千刀的。
  那天傍晚,我在豆子的红色敞篷跑车上睡着了,醒来时已不在车上,被送到一张软得像女人嘴唇般的床上。
  我全身酸痛,脚上就像扎了两个小刺猬;肚子咕噜咕噜乱叫,饿得肠子都快断掉了。
  借着夜灯的微光,我东张西望,见壁炉旁停着一辆小餐车,连滚带爬扑了过去,抓起罩在点心盘儿上的盖子,丢在地上,将什么榴莲酥、地瓜饼一个劲地往肚里扔。
  旁边有个小砂锅,热气腾腾,是一窝粥,里面又是皮蛋又是肉丝,好吃得要命,我喝了个底朝天。
  从早晨到现在,我跑得脚都肿了,还没一粒米下肚呢!
  吃饱喝足,倒头又睡,一直睡到天光光。
  大约到午饭时分,门一响,进来位中年美妇人,对襟白衫,黑裤子,怀里抱着一叠衣服。
  她见我睁开眼坐起身,和蔼地说:“醒啦,七爷正等你吃饭呢。”说完,拉开左边的衣柜,把衣服放了进去,又从里面取出一件运动休闲服,摆在我的床尾。
  她说:“大家都叫我何姐,以后有什么需要找我就行。”
  我的房间在四楼,饭厅在二楼。等我随何姐走进去时,一个带眼镜的胖子迎上前来,道:“我是小吴,七爷的跟班,欢迎你巫马先生!”
  他热情地拉住我的手,引我在餐桌落了座。
  “七爷跟人谈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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