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清叹了口气,站了起来,心中不断琢磨着智超刚才的话:清官儿不清了。心中又想起父母给自己说过的话:清官儿,是希望你这一世清清白白,永不受到任何玷污。
朱清带着王玉米的尸体,火葬后,和淑贞的骨灰合葬在一起,默然离开了。
之后,朱清带着智灵寻找到圆儿,圆儿正在山上打猎,朱清说明来意,又问圆儿:“跟我走吧。”
“嗯!”
“去一个别人永远找不到的地方,我们俩人过美好安宁的生活,好不好?”
“好!”
朱清抱起圆儿,骑在智灵背上,踏上了去魔口的路。
之后,在魔口这个让人谈之色变的地方,经常出现一男一女。俩人同宿同飞,只过着神仙似的生活,隐现于幽山中。
每到晚上,时常伴随着一声狼嚎声,声音凄凉又悲壮,使魔口显得幽深神秘。
16:502011-4-13
于朔州第三次完稿
迟到的后记
《重生之我叫杨九郎》开书两个星期后,我偶然点进了这本自己的处女作,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忍不住暗自惊讶当年自己的心境,居然早已经如此的沧桑老道。
回想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清楚得记得,那是小学毕业的暑假里,我跟一个同学在博物馆门口给人存自行车赚钱。中午日头毒辣的时候,就要拉着一根绳子占好自己的地盘,等到晚上才会有人来观看演出。
我就是在那无聊空闲的下午时光里,拿着一个作业本,躺在波浪般葱绿的爬山虎上,将自己因为一时的兴起而源源不断的构思写了出来。
先开始,我的思维还停留在小学生写作文的阶段,而且中心情节也只锁定在朱钱多一人身上,本来的打算,写到朱钱多死了之后,这个故事就算完了。
但是后来一系列的机缘,让我产生了一个想法:朱钱多这样的人,不应该是主角,我想要的主角,恰恰是朱钱多的儿子,这个汇聚了尖锐矛盾、从一出生就注定了悲惨命运的孩子。
于是,我像是找到了自己的使命一样,开始了全副身心的创作。
只是这一个决定,就从此改变了我自己一生的命运。
从此之后,我就被写作牢牢的捆绑住了,无论我如何的挣扎脱离,都无济于事。
从05年开始,到11年结束,经过六年的时间,三次修稿,虽然只有不到十五万字,却让我为之疯狂。
一直疯狂到今天。
清官儿的结局,是我想要对这个社会发的一个牢骚,但更多的时候,是代表了我当时的心境以及对这个社会的态度。
不得不说,这不是一个好故事,读了让人感到沉闷,抑郁。但是这确实是一个好故事,因为当时的我,除了讲一个好故事外再没有任何别的心思。
而如今,我步入了职业写作的道路,前途或许并不怎么光明,但如果我能够有一个机会,还是会非常自豪的告诉大家,《清官儿不清》,这是我的处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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