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哥招呼我打开了另一副棺材,里面的景象几乎相同,是一具腐烂严重的枯骨。
我们顿时没了主意,他娘的,想不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这时候我才想起来背包里的那五块金砖,我招呼华子和布里达分别把自己背包里的金砖拿出来。
五块金砖摆放在地上,约翰逊仔细的看了看,脸上的颜色一变再变,说道:“这些好像是楔形文字,但也不是很像,楔形文字我能懂得一点,不过这一些却有点差异,要费点时间来研究一下。”
约翰逊虽然不敢说自己识得,但是这已经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时间多的是,看到约翰逊一脸痴迷的神情,顺哥说道:“要不然咱们就先在这里修整一下,一来让约翰逊好好的研究一番,二来我想咱们不妨从壕沟内捞几副棺材看看。”
顺哥的建议我们是相当支持,刚刚经历了剑门内的鬼镜,刚才由于紧张加上惊吓已经让我们心力交瘁,休整一下是最好的选择。
约翰逊招呼布里达研究起那五块金砖上的文字,而我们则是靠近壕沟去捞水流里面冲下来的棺材。
由于壕沟比较陡峭,况且只有我们三个人去忙活,伊琳娜只能在旁边看着,几乎帮不上什么忙。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是捞上来两副木棺。
我们小心的一一打开,让我们不可思议的是这些棺材的构造和我在大裂缝水下发现的那几只完全相同,里面是没有椁的,一指厚的棺板里面直接就是尸体。
这是两具男性尸体,尸体的外层包裹着茧皮,而尸体本身保存的非常好,栩栩如生,身上的衣物都几乎没有掉一点颜色。
宽衣大袍,衣物极尽考究,雕饰着如同树叶一般形状的图案,表层溜着金丝。这两位男性看似年龄都是不大,虽然欧洲人的相貌对于我来说几乎无法识别年龄,但是看他们细皮嫩肉的模样似乎也不会超过三十岁。
这间密室内棺材里的尸体表层没有茧皮包裹,而被水冲下来的棺材却是不同。我们正疑惑的时候,只听到约翰逊和布里达同时嗯了一声。
顺哥说道:“看来他俩是有发现了,咱们先过去看看。”
四个人转身欲走,突然华子大叫一声,我直接被这一声突如其来的尖叫吓的浑身一哆嗦。扭头一看,其中一只活茧的手臂竟然抓在了华子的大腿上,而且是死死地擒住,看那样子几乎要勒进华子的腿内。
我们大吃一惊,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实在是太快了,快的让我们一时反应不过来。眼看华子脸色苍白,就连呼吸都是断断续续的。
我们匆忙一同用力抓住那只手臂死命的往外扯,可是想不到那只粗壮的手臂的力气远远出乎我们的意料。
远处的约翰逊和布里达听到声音急忙赶了过来,约翰逊的匕首直接冲那只手臂切过去,鲜血顿流,然后从背包内掏出一包药粉撒在切口上面,说来也怪,原本雄壮有力的大手逐渐瘫软下来,最后“啪嗒”一声摔到了地上。
华子的大腿被它这狠命的攥动之后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印记,五个手指印十分明显,只疼得他哀嚎不断。
约翰逊说道:“没事!尽管放心就是!”他转身看了看两具棺材里的尸骨,皱了皱眉头,又说道:“这些东西少说也得有上千年了,你们看,茧皮和**已经相互融合,等到时机成熟,它们就能够实现重生了。”
“重生”两个字约翰逊说的比较低沉,这方面约翰逊也曾经跟我们说过,随着年月的递增,活茧外层的这层物质会逐渐消失,等到完全合为一体,尸体就能够做到自由行走,正如同尸王体一般。
布里达舒了口气,说道:“看来这振尸粉还是管用的。”
布里达所说的振尸粉必然就是刚才约翰逊洒在那只手臂上的药粉,约翰逊说道:“自古以来一物降一物,这东西正是克制死血转活的最好物质。”他顿了顿,又说道:“把这两具棺材推进水里吧!否则的话可能会出现不可想象的事情。”
我们按照他说的把那两只棺材推进了水里,然后一行人找了个空旷地方坐下。
顺哥说道:“刚才听你们两个的口气似乎是已经把这些文字研究透彻了?”
约翰逊点了点头说道:“不错!我和布里达商量了一下,这些文字是楔形文字的先祖,楔形文字就是通过它来改变的,不过大体意思相近,只是字体相对来说繁杂了许多而已。”
“难道就跟我们中国的繁体字和简体字的转变一样?那上面写的是什么?”华子已经迫不及待了。
“杜克!还有年代,这个年代按照后来的纪元来算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五千年。”约翰逊轻描淡写的说,但是说话的时候一直在观察我们的脸色,而他自己则是面带微笑。
公元前五千年?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要知道中国的夏代最早的时间也只不过是公元前2033年,相比较而言,这个公元前五千年似乎比夏代还要早上三千年。
顺哥当场愣住了:“这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难道在那时候就已经有文明了?”
在我们的记忆当中,夏商时期几乎是神话的产物,什么大禹治水,可信度几乎为零。想不到在远古的时期竟然已经有相当文明出现了,文明有多高暂时不知,不过这古墓里的任何东西都表明了它不是一般的时代产物。
“那么这个杜克又是什么意思?”顺哥咧了咧嘴继续追问。
“杜克!远古的神灵,似乎是天神之王宙斯的一个儿子。但是后来人研究发现并不是这么一回事,杜克是一个超级文明古国的首领,不过这些信息也都是从一些考古发现之中得到的,更深层的东西无人知晓。要知道知道杜克这个称号的人少之又少,几乎就是一个神明的代称。”约翰逊深深地吐了口气,继而说道:“现在好了!咱们至少知道这个人是公元前五千年前的一个人物,是一个高度文明古国的首领。”
这个发现让我们狂喜不已,文明古国,仅这古国二字就已经让人感受到了神秘的气息,而这文明二字更是让我们心动不已。
试想一下,当人们还在用石器耕作的时候,有一个文明发达的古国已经明白了铸剑,懂得了制造活茧,并且修建古墓!这本身就是逆天的能力。
约翰逊攥了攥拳头:“好了!咱们赶紧进去看看吧!既然只有一堵剑门,这说明它是后世的剑门始祖,而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一切即将揭晓。”
天池神邸 第7卷 第五十五章 遗失的格瑞特(4000字大章)
密室角落的暗门完全被冲塌,一个硕大的阔口就是出入口。
我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巨大石门,它的高度在三米以上,厚度达到了三十公分。一堵如此巨大的石门都被冲倒了,可见当时的那股洪水之强劲。
我有点担心起来,很难说那次的水流不会把三大殿冲毁,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恐怕里面得是一片狼藉。
但是进去之后才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一间宽度在十米左右的通道一半是水流冲击而出的壕沟,而另一半则完好无损。
地面上有积沙,非常细腻柔软。
那道壕沟可以说是面目全非,地面离水面的深度可达三米,水底有多深更是无从知晓。
五米宽的通道还算宽敞,壕沟那一侧我们自然不敢靠近,表层的大理石地面裂痕累累,恐怕撑不住一个人的分量。
我们紧贴土墙往深处走去,我有点异样的感觉。之前我们走过的那条通道遍布黄金,上下左右四面墙壁都是金砖铺制的,可是为什么这里面竟然会简陋的吓人?难道那个黄金通道仅仅只是作为『迷』『惑』人的目的而存在的?亦或者是建造这座古墓人的想法就是给盗墓贼一个讯息,既然千方百计的来了那就给他们点犒劳,那些金砖随便拿走,只要别危害到古墓内部就成。
管道内的那条尼斯巨蟒表明了曾经的那伙盗墓贼并没有涉及到这里面来。想必那时候他们受到了尼斯巨蟒的堵截,思索再三之后决定不去冒那个险了,直接在黄金通道内捞金子出去也好保全小命。当然了,人的好奇心和欲望是无穷无尽的,我约莫着那伙人定然是吃了尼斯巨蟒的苦头,最后才下定决心的。
反正不管怎么样眼下这个地方并没有受到常人的侵袭,不过约翰逊他们之前在管道内看到了吉姆,也就是说吉姆很可能已经到了这里。
如今的吉姆是个什么样子我不敢去想,能贴在管道上端爬行的肯定不是人了!
他妈的!看来那个地烈鸟的邪恶远远超出了约翰逊所说的那种程度,它非但能控制人的思想,而且还能把人异变。这是我不愿意相信的,但是现在不信也不行了。
几个人都是神『色』紧张,虽然约翰逊看起来很想找到吉姆,但是他心里也明白,即便是找到了吉姆非但不会让我们松口气,而且他还会是我们的大敌。我们仔细的搜索着任何一个角落,一丝也不敢大意。
小心地穿过阔口,面前是一个过渡口径,这才发现在一面墙壁上有另外一个被冲击而成的洞口,但是很显然那里曾经没有任何的暗门,只是被水流冲出来的。
而在这面看似坚硬的墙壁上却有一扇保存完好的金『色』大门,门高五米左右,现在已经是开启状态,几乎可以说是大开。
“这扇门大开着,看来是欢迎咱们啊!”华子笑嘻嘻的说道。
这扇大门毫无征兆的大开着,这般沉重的大门没有十几个人是推不开的,华子呆头呆脑的自然不会想到这些。
我说道:“这扇金门好像本身就不是关闭的,一来山洪并不是从里面击穿墙壁而出,这也就否决了是被洪水冲开的想法。二来这扇门的门轴部分锈蚀严重,看起来即便不是本身就是洞开的也绝对开着有些年头了。”
约翰逊频频点头,说道:“古墓内的重门大开不是什么好兆头,咱们需要小心再小心。”
众人小心翼翼的『摸』了进去,好在没有出现什么诡异的事情发生。金门之内光芒四『射』,仰头看去,几十米高的墓室顶端挂满了散发青光的灯盏,而这间密室的面积之大更是我们连想都不敢想的。
左右两边均是一眼望不到头,而前面更是看不到尽头。在灯火通明的密室里面,我们的目力范围完全可以达到在太阳光下的正常水准,可是竟然望不到头,真是令人感慨万千。
地面一马平川,光滑的大型石板连接的非常紧凑,几乎看不出两块石板之间的缝隙。
上空灯光闪烁,而地面的石板光滑照人,二者相互辉映,整间密室褶褶生辉。我们走在里面感慨之情油然而生,这他娘的比世界各国的最豪华会客室也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没有金银珠宝相映衬,但是散发出的富贵象征却是巨大的。
我暗暗思忖,这个杜克还真是不简单,在旧石器时代竟然已经有如此辉煌的文明了,可是为什么现在却没有人能发现那个古老的文明古城呢?即便是遗迹也没有被人发现过。
他们的想法似乎和我差不多,一个个脸上欣喜中带着震撼。
我们加快了脚步,谁也不相信这么大一个地方只是空旷的存在。
足足走了几百米远,在空『荡』『荡』的地面之上我们找到了一块米白『色』的石碑,石碑高有两米,宽度在半米左右,上面雕刻着一些被约翰逊称之为远古楔形字的字体。
约翰逊看了看,便念了出来:“离格瑞特还有一记。”
“格瑞特?什么意思?还有一记,这他娘的都是什么玩意儿?”布里达挠了挠头。
约翰逊也是轻轻摇头,说道:“这个格瑞特似乎和咱们现在的词语寓意差不多,我估计应该是伟大的意思,但是我不敢确认,也有可能有个人叫做格瑞特。至于一记,我就揣摩不透了。”
顺哥说道:“不管是个什么意思,反正是证明了咱们的路线很对,只要不拐弯顺着这条直线走,定然会有所发现!”
在这个广袤无垠的地方想要完全走直线那实在是有些难为人了,好在地上是一块块巨大的石板,就如同是方格一般,不过即便是这样也必须做着记号才行。
想到这里我找出来一只黑『色』墨笔,这东西本来是用作把古墓内石壁上的阴阳雕刻拓图用的,谁知从进入古堡到现在除了那块石碑和金砖下面的刻字之外竟然连一个雕刻都看不到。
我把那支墨笔绑在登山鞋上,如此一来走一步就能留下一道黑线,走了一段距离回身看了看,黑『色』的线条笔直的很。
约莫着是走了五百米,前面又出现了一块石碑,这块石碑的高度和宽度与刚才的那一块完全一样,上面的文字也几乎相同,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
约翰逊咬了咬牙,读道:“离格瑞特还有一交。”
我这才意识到这个“记”和“交”似乎都是一种长度的名称,记大于交是肯定的了。刚才这一段路程有五百米左右,如果两者之间的换算是两倍的话,那么一记就等于两交,而这一交似乎就是五百米,这和我们中国的一里地差不多。
虽然我们累得几乎抬不起脚来,但是这石碑上的文字却让我们心动不已。
格瑞特!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带着焦急和忐忑不安我们再次上路,一交的距离是五百米,那么再走五百米远,格瑞特就将出现了!
“嘿!你们说这个格瑞特会不会是一个英雄的名字?也可能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勇士,对吗?”伊琳娜小脸通红,紧急赶路让她气喘吁吁,可她发自内心的兴奋还是跃然脸上。
我笑道:“一个勇士就让你这么高兴?我看前面要是有个白马王子等着你的话那你还不得赖上人家不走了!”
伊琳娜瞪了我一眼,说道:“很小的时候我曾听外婆跟我说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家境贫寒的小伙子为了保卫家园想要成为一个能征善战的勇士,神明成全了他,于是他成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打跑了侵犯的妖魔。要知道我至今依然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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