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女修真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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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女修真杂记-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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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春雁忽然有一种汗流浃背的感觉,话说她的适应能力已经够强的了,接受了整整二十四年无神论思想的洗脑,不到二十四小时就迅速转变为修真的理念,这速度,简直堪称光速。但是,貌似,这个唐三道,不但颠覆了她对无神论那一套的理解,同时也颠覆了她对修真那一套的理解……他不会变超人也就罢了,问题是他连人民币都不会变!
  肚子说,“咕,咕咕,咕咕咕。”
  好吧好吧,你最重要,还是出去吃饭先。
  唐三道说同去同去。
  “等下,我换套衣服。”他说完便嗖地一下消失了……还不错,还知道要换衣服……如果他那个造型出去的话,毛估估应该有三个可能:一,被人抓去做研究;二,被关进动物园参观;三,被当成越狱的抓起来。
  趁着这个空档,她自己也要换套衣服,顺便梳个头,她这个造型出去,大概就只有一个可能:被当成精神病……因为大白天的鬼是不会出来溜达的。
  “吱~”
  杜春雁只觉得眼前一亮,唐三道便凭空出现在她的眼前……说明一下,那眼前一亮,是因为光的反射。
  杜春雁看了看他那一尘不染的脑袋,又看了看他那一尘不染的道袍,有些无语……对,他是换衣服了,只不过看不出来这两件衣服有什么区别而已。
  所以?
  所以还得花钱给他买衣服。
  ……
  杜春雁不得不承认,长得帅的人,就算不穿内裤,他还是帅的。即使是穿着十块钱一件的衣服,八块钱一条的裤子,五块钱三双的袜子,三块钱一双的拖鞋,即使头上扎的是毛巾,脖子上挂的是铁链,即使只是到不是兰州人开的兰州拉面吃碗不太正宗的兰州拉面,唐三道还是遭遇了好几个良家妇女的调戏,杜春雁不禁感叹,要是帅能当饭吃就好了……话说唐三道真的很能吃,他已经连续吃了三大碗了,而且连汤都没剩下一滴。
  终于,唐三道抹了抹嘴,“徒儿,下次能否改吃炒饭,这面不甚好吃。”
  杜春雁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还好是不甚好吃,不甚好吃你都吃了三大碗,要是甚好吃的话岂不是……哼,不甚好吃,还不甚便宜呢,三碗一共要十五块,她一个月才赚多少钱,扣除房租水电和吃饭……本来还能存点的,现在还要多养一个人……谁知道你是要吃饭的啊,而且还吃那么多!更加而且的是,还吃那么慢!
  唐三道觉得不然,“徒儿可知道,修真最重要的是什么?”
  “根骨,天分,毅力……”好吧,她承认,这是她从修真小说中看来的。
  “错了,是身体健康。也即所谓的体质,从本质上来说,修炼属于体力活,没有好的体质,怎么吃得消?”唐三道继续问道,“你知道增强体质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嗑药,易筋洗髓,打通任督二脉……” 好吧,她承认,这也是她从修真小说中看来的……还有武侠小说。
  “错了,是吃饭。”唐三道语重心长地说,“而且,吃饭的方法很重要,细嚼慢咽,乃养生之道,为师吃饭的方法才是正确的。”
  “可是……”
  “勿需再可是,徒儿既已吃饱,不若陪为师出去散散步吧。”唐三道说着便站起身来,按照他的习惯,起来的时候肯定是要拂一下衣服的。
  一个小时前,他们一前一后进入这家兰州拉面店,一个小时后,他们一前一后出了这家兰州拉面店,只不过进去的时候,她在前面,他在后面,出来的时候则是他在前面,她在后面,不是因为他的腿比她长,而是因为……他是吃完、起来、走人,而她是吃完、起来、付钱、走人,多了一个步骤,自然就落在后头了。
  唐三道忽然一回头,她便一头……没撞上,她的反应比较快,用手推住了,只不过位置有点……原来男人的胸肌摸上去是这样的手感?她忍不住有点……忍住了!她强迫自己把爪子收了回来,然后抬头挺胸,挤出一个很淡定的笑容,只是她的心里,居然有一种……有一种……占了便宜的感觉?
  唐三道颇有深意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淡淡地问道,“这附近可有高一些的地方?”

  第三章

  作者可能删除了文件,或者暂时不对外开放。请按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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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五点五十九分的时候,杜春雁觉得很困。
  六点钟一到,她突然一下子就变得灰常地精神抖擞,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好吧她承认,那是因为六点钟刚好就是下班的点。
  从某方面来说,杜春雁的技术是整个公司最牛的……软件公司,准时下班,绝对是一件技术活!放眼整个公司,如此艰难的活,只有两个人做到了,一个是杜春雁,另外是一位叫纪飞的大侠,纪大侠不加班的理由是他已经把事情都做完了,就没必要再留下来浪费公司的盒饭,但是杜春雁……她即使留下来加班,创造的那点点价值也顶不上那个盒饭,所以他也没必要留下来浪费公司的盒饭,毕竟,盒饭也是要钱的。
  在众人羡慕、妒忌、鄙夷的眼光中,杜春雁泰然自若地走向那道通往下班的大门,刷卡、开门、消失,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落,连贯到没有任何多余。
  照例,在楼梯口,她遇到纪大侠,不过纪大侠没鸟她,那她就只能……只能也不鸟他了,反正跟他本来就不是一路货色,他爬他的楼梯,她坐她的电梯,就这样假装不认识,也挺浪漫的……好吧她承认,她想得太多了,她也只是想想而已,纪大侠那样的大侠,她自问高攀不上,海拔太高了,她穿上高跟鞋才到他肩,攀起来太累。
  走出东部软件园大门的时候,杜春雁习惯性地回头瞄了一眼,果然,纪大侠才刚刚从大楼里走出来……每当这个时候,她的心情就会很愉悦……腿长了不起啊,殊不知,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是直线地,而楼梯,很明显是折线。
  因为心情愉悦的关系,她过马路的时候脚步灰常地轻飘飘,她在马路中央左看右看、左看右看……过马路就是这样过的,要不然怎么看车?
  忽然,她的目光被马路对面一个圆圆的东西吸引住了,这个圆圆的东西……好吧,其实那不是个东西,那是个人,一个小人……呃,小孩……那小孩长得太他妈可爱了,胖乎乎肉嘟嘟的,很符合她的审美观,特别是他脸上那两坨肉……看着都觉得手痒……小孩的旁边是一个同样胖乎乎肉嘟嘟的男同志,从形状上判断,应该是小孩他爸,此男正在那里吃肥香肠,那小孩就眼巴巴地看着他……杜春雁有些犹豫,要不要走过去调戏这个小孩呢?可是要玩小孩的话,肯定要先搭讪他老爸的,他老爸……不是所有圆圆的东西都符合她的审美观的……意外,往往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地!
  首先肯定要有一辆超速行驶的至少四个轮子的车车,这个有,而且还很高级的“别摸我”(BMW),杜春雁虽然对车没什么研究,但她对人还是有点研究的,光从开车那个傻逼杂毛吊得掉渣的眼神来看,就知道这车肯定不是水货,更何况……宝马她还是认识的好不好!
  其次就是需要有三个重要的角色:撞人的,被撞的,救人的。
  撞人的已经很明显了,就是坐在宝马里面的那个杂毛;被撞的……不是杜春雁,因为她要担任救人的角色,被撞的是那个小孩,就是脸上有两坨肉的那个。
  最后就是案件重演:车车开过来,小孩冲出来,撞……等下,杜春雁还没上场呢,于是等她上场,她一上场……那就不可能撞了,就算本来这辆车车在天上飞,这个时候也必须给她停下来!然后呢?然后她就被围观了,当然,和她一起被围观的还有宝马里面那个杂毛,她最看不顺眼的就是这种类型的杂毛,你要么就全染了,要么就别染,染那么一撮算是什么意思?生怕人不知道你是个杂种?
  她说,“你怎么开车的?”
  他就说,“你怎么走路的?”
  她说,“你赛车呢?”
  他就说,“你赛跑呢?”
  她说,“你撞到人了!”
  他就说,“没撞到!”
  她说,“要不是我冲过来,你就撞到了。”
  他就说,“要不是你冲过来,我更不会撞到。”
  最关键的是他还补充了一句,“要不是我开车技术好,你早被撞飞了。”
  杜春雁听到这句话就有点冲动,“不会撞到?!开车技术好?!难道,你是打算从那小孩身上飞过去?!你……你这是宝马,你以为是白龙马?”
  杂毛当时的表情真的是……丰富多彩?关键是,他根本就没看到什么小孩,他就只看到她突然冲出来……现在的问题是,小孩呢?
  杜春雁忽然地发现,小孩,不见了?绕宝马顺时针转了三圈后,她不得不承认,那个脸上有两坨肉的小孩,真的不见了,而且是说不见就不见了……等下!她的眼前突然一亮,小孩他爸还在!而且,他还在吃那根肥香肠!
  杜春雁立即当即一把将他从人堆里揪了出来,然后再一把夺过他手中的肥香肠扔到地上,“还吃!你儿子呢?”
  胖男人可能没想到一个女孩子会这么粗鲁地当街揪一个男人,他可能更没想到这么瘦弱的女人居然能揪得动他,他可能更更没有想到她还抢他的肥香肠,当然,他最没想到的是,她把他揪出来、抢他的肥香肠之后,会问这么个问题……此男当场就傻在那里,面对上百人的围观,他的脸微微有些发赧,好半天才怯生生地说,“我……我没儿子,我还没结婚的。”
  这下,就轮到杜春雁傻眼了……
  ……
  唐三道是这么解释的:你,遇到妖孽了!
  果然是修真的,脑子长得就是和别人不一样,同事、同学、交警、医生,都说她那是幻觉……不过,她觉得两者都不是!那明明就是一个小孩,是一个脸上有两坨肉的小孩,这怎么可能是妖孽呢?她明明亲眼所见,她还差点捏到了那两坨肉,这怎么可能是幻觉呢?所以,事实的真相应该是这样的:现在的小孩都比较没礼貌,她那么奋不顾身地冲出去救他,居然连声谢谢都没说就管自己跑掉了!哪像她们小时候,在马路上捡到一分钱都会交给警察叔叔的……好吧,她承认,捡到十块钱的时候她没交。
  “从你身上的妖气浓度看来,这只妖……应该还未成年。”说完他还“嗯”了一下。
  杜春雁忍不住做了个深呼吸,淡定,淡定……未成年,她也知道那个小孩还未成年,她还知道他最多不超过五岁呢。
  由于她这个深呼吸相当的深,她闻到,空气中,似乎,有一股……
  “什么东西这么香……匹萨?”这个不是她闻出来的,是她看出来的,沙发上有一个大大的很显眼的盒子,盒子有一个大大的很显眼的英文单词,“Pizza”,为了保证不懂英文的人也能看得懂,“Pizza”旁边还有翻译,而且还翻译了两遍,“匹萨!匹萨!”,为了保证连中文也不懂的人也能看得懂,在“匹萨!匹萨!”旁边还画了个大饼……话说她进门的时候,这个装着披萨的大盒子就已经在沙发上时刻准备着,正对着她的脸,它就那样静静地躺在那里,从来未曾离开,但她愣是没看到……不是她看不到,是时机未到,现在该她看到的时候了,她果然就看到了,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地奇妙!
  问题是……他哪来的钱?
  “钱财乃身外之物。”唐三道说得云淡风轻,他当然轻了,这个钱又不是他的,这个钱……是他不小心从杜春雁床头那个抽屉里翻出来的,所以……他说得一点都没错,她的钱,可不就是他的身外之物。
  他的手指轻轻地一挑,那盒子便已经被打开,圆圆的匹萨饼一下子跃入她的眼帘……她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不过她掩饰得很好,他应该没有看出来……圆的……似乎,她对圆的东西总是缺乏抵抗力……吃?还是不吃?吃……好像正在减肥……不吃……最后她决定,吃!不适当吃点怎么有力气减肥呢?
  “别咽口水了,吃吧,吃完了修炼。”他的声音极富磁性,衬托得匹萨的香气愈发地强烈而诱人……好吧,她承认,香气变强烈是因为匹萨的距离变近了,和他的声音没什么关系。可是,咽口水……他,不是,应该没有看出来的吗?
  两个人,两个已经吃过晚饭的人,12寸的匹萨,貌似好像有点……太奢侈了吧?
  “奢侈吗?”唐三道问。
  “不奢侈吗?”杜春雁反问。
  “奢侈吗?”唐三道再问。
  “不和你讨论这个问题,切吧。”原因是讨论这个问题没有意义,更重要的原因是,根据她多年来对匹萨的深入研究,这玩意凉了就不好吃了。
  “已经切了。”
  “这样也叫切了?”好吧,她承认,是切了,可是,这么大的匹萨,他居然,只切了两块?
  “刚刚好,你一块,我一块。那你说要切几块?”
  “一般都是切成六块,或是八块。”这个应该是常识吧?
  “切那么多块,你吃得完吗?”
  “……”
  四月十三日,晴。
  今天,我救了一个小孩。虽然,那些傍观者都认为那个小孩是个幻觉,虽然,师父认为那个小孩是个妖孽,但我依然坚信,脸上有那么两坨肉的小孩,真的是一个小孩!
  当我看到这个小孩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和这个小孩的缘分,是上天注定的,他脸上那两坨肉,似乎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在我没有捏到那两坨肉之前,我们之间的缘分必定未尽,我相信,在不久后的将来,老天一定会再次安排我遇到这个小孩,到时候,一定要好好地捏捏他脸上那两坨肉。
  虽然已经很明显了,但是,还是特别说明一下:以上为杜春雁的日记。
  从小,杜春雁的妈妈就教育她,要学习雷锋好榜样……做了好事什么的,一定要记在日记里。杜春雁觉得,她的毅力比雷锋还是差远了,天天写日记,她真的坚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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