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情王侯 李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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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情王侯 李葳-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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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他就再也无法开口了,一个脑袋和身子分了家的人,想开口也开不了口。
  看也不看喷血倒地的男人,骑士中的一人打了个好大的哈欠说:“你们还有人要说话吗?没有就快滚!”
  二十几个男人瞪著前一秒还生龙活虎的首领,现在已经魂丧西天,哪还有人说得出半句话,动作快的人早已脚底抹油溜了,剩下的人则是吓得无法动弹,只好连滚带爬地远离这可怕的三人组。
  “啧,人多有啥屁用。”抹去自己刀上的血痕,刀奴心情不佳地说道。
  “这已经是今晚第三个送上门找死的笨蛋了,一段半时辰的路也不让我们安稳地走完,我都快睡著了。”打过哈欠,现在改伸懒腰的剑奴,抱怨地说:“下次就让我来活动筋骨吧!虽然都是些不怎么样的货色,不过今晚都让你一个人出风头,这也太诈了。刀奴,我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你还醒著吗?我以为你早就睡死了。”刀奴冷笑。
  “有人骑马时睁著眼睡吗?”剑奴反击。
  刀奴毫不考虑地说:“有呀,我眼前的这个。”
  “我的宝剑插在你的笨脑瓜上,应该是不错的装饰品,想试试看吗?”剑奴咬牙地瞪著他说。
  “刀奴、剑奴。”关宇朝踢踢马腹加速,丢下他们两个。“我可想早一刻回到暖被窝去睡觉,你们要吵就吵,我没那时间欣赏了。”
  “王爷!你要丢下我们呀?这可不行,王爷!”刀奴慌张地跟上前去。怎么可以让王爷没有护卫一个人回去呢!
  剑奴哼了一声,踹了刀奴的马一脚,受惊的马儿高抬双蹄的鸣痛,把马背上的主子摔下,自顾自的跑了。刀奴很不光彩地跌了个四脚朝天,摔疼屁股不打紧,更糟的是让剑奴有了捷足先登的机会。“你这卑鄙小人!”
  “王爷有我一个人保护就够了,你滚吧!”
  “你这死剑奴!我一定会找你算帐的!”
  刀奴的怒吼回荡在入夜后的树林里。剑奴一脸得意丢下他,策马跑了。
  “我真不该带你们两个一起出门,每次都斗在一起。我感觉不是带了两个保镖,反而像带了两只麻烦的暴躁蟋蟀出门。”关宇朝冷瞥身旁追赶上来的保镖说:“再有这种情况,下次我就改带琴奴好了。”
  “琴奴那家伙能保护王爷吗?他光保护自己的琴都来不及了。”
  “至少我耳根能清静点。”
  “王爷……”剑奴希望他不是说真的,能跟著王爷是他们这伙贴身护卫的最高荣誉呀。“小的知错了,下次不敢了。”
  “等会儿刀奴回来,你可要先道歉。”
  “是。”剑奴不敢说“不”。
  马上就要回到行馆了,通过前方树林后,顺著大路再过几户人家,就是王爷在京城内的行馆。其实走这条小径并不见得会更快,但是王爷挑选这条人烟稀少的路,理由是,就算遇上那些猎人头的无耻杀手,也不至于会妨碍到平民百姓的日常作息,甚至拖累一些无辜的人卷入风波。
  王爷的行事作风不论何时,总能让他们这些做手下的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甘心情愿地追随他,并非那些吓人显赫的头衔或名号,纯粹在于崇拜王爷的人品、手腕与敏智的头脑。为了王爷,剑奴就算肝脑涂地也无怨无悔。
  嗯?气氛有些不对!
  前一刻空气还充满著祥和的鸟鸣,但是下一瞬间不寻常的肃杀之气迎面袭来,一支锐箭划破了空气直射而出!
  “危险!王爷!”
  可是箭的目标并不是他们,迅如雷火的箭横过他们的鼻端,射到一旁的大树上,顺著箭尾拉出一张大网,横断他们的去路。马儿惊慌地举蹄嘶鸣,差点就把剑奴摔下马,但是一旁的王爷很快地安抚胯下紧张的马儿,从马背上张望著躲藏在暗处的敌人,揣测敌人的动向。
  接著第二剑射出,这一回是瞄准他们身后的大树,同样地张开一网,明显地把他们主仆禁闭在这两棵树的中间。剑奴拔出他的爱剑,试著割破那张网,但是金属的剑身碰触到网子,一股坚韧的弹力又将剑弹了回去,网子丝毫无损。
  “不必白费力气了,这网子是用万年蜘蛛丝制成的,想要砍断它,除非有上好的宝剑。凭你的那一把,还办不到。”敌人的声音从树林中传出。
  “王爷,小心。”剑奴以自己的身体挡在前。不论来者何人,他都不会让他伤了主子半根汗毛。
  “等你们好久了,还以为你们不会回来了呢。”一直藏身在树后的敌人,嘻嘻笑笑地翩然跳落他们眼前。“堂堂王爷只有一个护卫,真穷酸呀。”
  关宇朝静默地打量著这名身著黑衣,以黑巾覆面,身材纤细娇小的暗杀者。
  慢得让炎华以为四郎哥的情报错误,这家伙换别的路回家了。就在炎华差点要放弃的时候,终于让她等到这个“猎物”。原来,这就是辽南节度使——关宇朝是吗?能让四郎哥另眼相看的“危险”敌人,既不是什么三头六臂的怪物,也非暴牙凸齿、面目可憎的妖魔魍魉,哼!长得还人模人样的嘛。
  炎华有些不甘愿地承认。
  不及四郎那种唇红齿白的俏,也不敌师父那样冷若冰霜的美,但就男人的容貌而言,无疑的关宇朝拥有上天恩宠的出色俊逸,与四郎或师父相比毫不逊色,甚至可说在“霸”字上略胜一筹,这个男人有天生的王者霸气。
  凭什么这类腐蚀天下的败类,能够拥有这么好看的体态和模样,老天爷瞎了眼不成?所谓的败类,就该有败类的长相,比方说凸眼睛小耳朵,最好还暴牙、双下巴、圆滚滚的、肥嘟嘟的油桶肚,外加一双短手短脚嘛!
  象征他身份地位的奢华湘绣锦袍,不但没有让他显得财大气粗、浑身铜臭,反而给人一种这是他天生合宜的穿著,优雅的气质高贵的装扮相得益彰。昂贵的黑狐披风,衬脱出他卓尔不群的颀长身形,倜傥又潇洒。
  炎华毫不怀疑这个人仗著天生本钱的优势,过著吃香喝辣的日子。
  就连她这个看惯漂亮男人的人,都会忍不住有点心动这一点,炎华可以肯定就算他不是什么王爷,女人也会蜂拥而来。但是,天天看惯四郎与师父了,她还不至于会笨到因为这家伙长得帅,就忘了干活儿。
  很抱歉啦,王爷。你那双勾魂眼只好到阴曹地府去勾引别人了。
  “磨磨蹭蹭的把时间都耗光了,现在我只好速战速决了。王爷,你的头……借我吧!”炎华倏地出手,月下只见银色电光一闪。
  “‘你’这大胆狂徒——”
  拦在王爷前方,剑奴反射地以身体与剑挡住,刹时间全身都被一条无形的细线捆绑,脑中大呼“糟糕”的同时,自己的双臂被线上的力道牵引束缚,动都动不了,他越是挣扎丝线也缠得越紧。
  “妖人‘你’使得什么鬼道具!”从没见过这么诡谲的暗器,剑奴痛咒自己轻敌的粗心大意。
  “放心,我的目标是王爷,和你无关。你就乖乖地呆在一旁看吧!”炎华游刃有余地笑说:“顺道一提,缠住你的东西是我的独们暗器——千蚕丝,你挣扎得越紧它就缠得越死,到时候解不开可别怪我。”
  “‘你’这妖道——”唔,好紧,气要喘不过来了。剑奴慌乱地想提起真气,绷断这见鬼的千蚕丝,但是四肢使不上力。
  “剑奴,平下气来,到后面去。依我看这蚕丝跟随著你的脉搏而动,你越是气急攻心血脉扩张,这丝线也会随热度抽紧。只要你放松就可以抑制它的紧缩了。”
  关宇朝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可是这妖人——”这下可要被刀奴笑死,护主不力,还成了主子的包袱。
  “不要在那儿嘀嘀咕咕了,我想要尽快干完活儿。咱们影蝶门有个原则,不杀目标外的人,所以——”炎华弹指射了一支玉石短刃插入旁边的树上。“等会儿要不你死就是我活,你的手下可以自己想办法拿那柄短刀切断千蚕丝。你和我可以公平的打斗一场,你赢了我的命留下,我赢了……千两黄金与你的人头我带走,可以吗?姓关的。”
  “影蝶门?江湖上最引人注目的杀手组织。依‘你’的身手,应该是传闻中的顶级杀手,黑、黄、赤、白、花五色蝴蝶中的某一个吧?”看黑衣人的身手,还不是浪得虚名嘛。
  “我有必要回答这问题吗?”炎华怀疑他心思在想什么,普通人看到她露一手,就算没吓得发抖,至少也会皱个眉发点脾气,可是他竟然还有闲情逸致笑?
  “‘你’的确没有回答的必要。但,影蝶门里都是些像‘你’一样娇小稚嫩的孩子在当杀人魔吗?五色蝴蝶中,竟有‘你’这样的小鬼。”
  “呸,我是小鬼你就是老鬼,况且我身材高大瘦小关你屁事。”炎华直觉这人的眼神很危险,师父曾经说过真正厉害的人,都是光用眼神就足以杀人的人。关宇朝的眼神中虽然没有杀意却有股锐利杀气,能练得这种程度的家伙,都不可以等闲
  视之。
  关宇朝淡淡一笑。“杀手不是给小孩子做的工作,以‘你’这样的身手,多花点时日锻炼,他日必能成大器就大业,何苦把自己的将来断送在这草莽江湖。”
  “不过借你头一用,我可不是来听你罗啰嗦嗦讲大道理,你要不拔剑备战,那我就先开始吧!”
  炎华从袖口中抛出一条细长的链子,每一寸都布满了小尖刺,最终端则是一柄薄如羽翼仿佛连月光都能穿透的小刃。她灵活的运用著小刀悬空的力量,将链子甩得有如一道道金色雨幕,笼罩住敌人全身,小刀会从何方攻击而来,敌人全然不知,更没有办法预防。
  这就是她花蝴蝶最得意的秘技——天女散花。
  “刷刷刷”,短短两招、三刀之间,关宇朝脸颊、袖口与大腿的衣服都各留下一道血口。
  “不反击?接下来就是你的眼睛了!”她缩小链子环绕的范围,贴近对手。
  关宇朝摸摸脸颊,流下的血染红指尖,他眯眼一笑。
  “喝!”两道快得几乎没有人能看到的刀锋,一先一后的直袭向他的脸,就算躲得了前面一击,后面接踵而来的刀也快得闪不开。
  炎华以为这下胜负已定,但是一双刀子稳稳射向关宇朝的方向,他却在间发消失,她惊疑地眨眨眼,同时耳后传来“‘你’这招有空隙,小鬼。”的嘲笑声。
  移行换位!这是最上等的轻功,过去除了师父外,她没有看过第二个人使出这一招呀!这个笨王爷怎么可能——炎华说时迟那时快,立刻收回小刀试图扭转颓势,但是不论自己如何移动脚步,就是没有办法胜过对方的轻功。
  早知道自己那时就好好跟师父学轻功打底子,现在后悔也太迟了。炎华一阵懊恼,甩不开对手的影子让她沮丧,更觉得耻辱,明明他可以出手袭击她空洞的后背,却不出手。这分明是拿她当瓮中老鼠在捉弄。
  “军法有云,攻心为上,小子。‘你’的道行太浅,不过被刺激一下,立刻就动摇了,这样还想借走我的人头,想得太美了些。劝‘你’爱惜生命,回去再练个十年功夫吧!”他的眼神明显地轻视著「他”。
  混蛋!炎华一咬齿,步步招数幻化越形急切,招招都意在取命。
  她此刻的脑袋中已经忘了“正事”,一心只想摘下这名男子的高傲皮面,就像高手遇到高手时才会产生的斗争心态,她现在已经不是以杀手的身份在要求敌人之死,而是以练武之人的骄傲在寻求胜负。脑中怒火沸腾,脚底不见含糊越动越快,两人的上乘轻功与金色雨幕在树林里营造出另一个世界,不容他人介入,连风都静下而树也止息,唯有两道丝网间一片漫天风尘。
  “王爷!”刀奴闯入的叫喊,让专心打斗过招的两人分了心。
  在这儿要稍微把事情倒溯回刀奴摔下马后。
  一面咒骂著,刀奴还是不得不先花点时间寻回自己的爱马,他当然可以使用轻功跟上主子他们,但是明天就要回辽南,失去爱马他就没有了代步工具。刀奴两害取其轻,决定把保护王爷的工作暂时丢给剑奴——离王爷别宫也只有少许距离了,剑奴一个人应该没有问题。
  抱著这样侥幸心态,当刀奴骑著好不容易找回来的爱马,悠哉地踏上归途时,却撞上王爷正和一名黑衣人对打的场面,心中吃惊的程度与恐慌可不是三言两语能形容。他立刻就策马上前,准备加入战场执行保护任务,但是——就在此时,他发现自己被隔在一道以肉眼不容易看清的透明丝网前。
  事态紧迫,刀奴没工夫去砍断它,他想也不想就从马背上一跃而起,施展轻功闯入两人对打的场面,举刀就朝攻击王爷的黑衣人砍去——那时,炎华一柄小刀正瞄准关宇朝的咽喉发去。见状,刀奴大声一吼刀心猛然刺向炎华。千钧一发,关宇朝偏头闪过致命小刀的攻击,及时以脚踢向刀奴的刀锋,原本意取敌人心脏的刀口向下移动半寸,刺入炎华的下腹。
  黑衣人腹部中刀,闷哼一声地倒卧在地。
  “王爷,没事吧?”刀奴抹著汗,好险,幸好自己及时赶到。
  关宇朝蹙著眉,神情反常地凝重著,蹲到黑衣人的身旁探查“他”的情况,只见从拔出的刀刃旁,一道创口涌现大量鲜红血水赤染黄土。
  “王爷别靠近这么危险的家伙,让我补上最后一刀,送‘他’上西天吧!”
  刀奴举起刀正要砍下,却被关宇朝格开,接著他还做了件让刀奴瞪大双眼的行为,王爷竟然撕下自己的衣角,帮那暗杀者止血!
  “王爷,您在做什么!这种家伙要快点解决才可以。”他相信自己没有眼花,刚刚这人分明意取王爷的性命呀!为什么王爷却……关宇朝没有回答刀奴的问题,反而探了探黑衣人的鼻息,然后在刀奴双眼都快瞪凸的凝视下,一面替黑衣人在出血的部位点穴止血,做保命的急救。
  “要杀就杀,别装什么好人了。我可不会接受什么笨审判,与其要吊死我,何不干脆点让我死在这儿。”炎华下腹一阵阵的剧痛,强忍著几欲晕厥的冲动,她咬牙说道。
  “‘你’想死?”关宇朝低沉的嗓音冷冷地反问“他”。
  “这不是……想不想的……问题吧,你这蠢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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