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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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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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次怀孕时不想要孩子,完全没有思想准备。我原来不打算要孩子,没想要过,也没认真想过这件事。怀孕后我哭了一场,写信告诉了妈妈,妈妈回信说:既来之,则安之。”
  “我生过一个女孩。其实当时我不想要孩子,我觉得如果真的要孩子就要优生。怀孕后我心情很不好。我妈妈不同意我做人流,我就生了。这个女孩有先天性心脏病,是一种罕见的先天性心脏玻当时面临一个做不做手术的问题。如果不会留下后遗症就做,会留后遗症就不必做了。医院认为没必要做这个手术,结果就没做,孩子只活了三个月。这事对我打击挺大的。”
  有一位单身女性说:“我想做个独身母亲,好有个精神寄托,但担心养不起。自己做不到,让孩子受罪,要是那样的话,自己就太残忍了。”
  生育时的感觉女性往往特别看重丈夫在自己生育时的表现,因为这个时候是她们最需要丈夫的关心体贴的时候,有好几位调查对象都是在生孩子时发现丈夫不关心自己而初萌离异之心的。一位女性回忆道:“我结婚四个月后就有了小孩。我生孩子三天之后他才来看我,而且也没有羞愧的感觉。”
  “生完孩子以后有一段时间感受很深刻。有人说有些女人生孩子之后会得神经官能症。就像彼伏瓦所说的那样,不是每个女人都有母性的,是社会强加给她母亲这一角色。生孩子以前,丈夫对我还可以,他对我最不好的是刚生完孩子之后。那时候特别希望丈夫说几句安慰的话。可是他来了之后就问了一句:男孩还是女孩?我说:男孩。他听完一句话没说就走了。我当时特别想哭。我本不想生孩子,为了给他家传宗接代只好生了。我的邻床对她的丈夫大发脾气,他也不敢回嘴,我看着很羡慕。女人生孩子的感受就像死过一回一样,在这种起死回生的时候,孤独感显得最难忍受。他只是在最后才带着他妈来看孙子。我当时看到这个孩子以后就想:这个小东西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当时就暗暗下了决心:我非跟这个男人离婚不可。”
  “我怀孕生孩子身体那么弱,需要人照顾,可他那时正好不在身边。坐月子的时候只有我和孩子两个。孩子是爱的结晶。是检验一个人感情的试金石。记得生完孩子天特别冷,我身上心里都冷透了。他说,谁家女人不生孩子。他妈就是一年一个连生了八个,生完就死了。他觉得女的就是传宗接代的工具。”一位女性谈到生育对她的性生活的影响:“他说我在性的方面不能满足他。
  他在里面好像没有感觉,不知是在里面还是在外面。而他的另一个女友里面比我紧。就因为他这么说,我才劝我妹妹剖腹产。他每次都是先跟我亲热,然后自己手Yin或我帮他手Yin到She精。他一直说,我体会不到快乐,只觉得累。就因为这个,我能原谅他。我为此还到男性科去咨询过,大夫说我们属于天生不和谐,荫茎荫道大小不配合,没有办法。我觉得他是性欲亢进,他说不是亢进。我想找中医的办法治荫道,可又没敢照着医生的法子做。我觉得这和我生孩子有关。“
  在讨论中国女性的生育行为时,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从70年代以来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已经大大降低了妇女的生育水平,从而使她们的生活方式和生命周期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妇女的平均生育年龄逐步下降,从1970年的39岁下降到1981年的34岁,也就是说,中国妇女在34岁就结束了生育旺盛期。(朱楚珠等,1985年)目前中国已婚妇女的避孕率达83%,有的地区达90%以上。1992年中国人口出生率为18。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6%,比1970年分别下降了45%和55%。
  在所有有关生育的指标中,最有表现力的是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中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在40年代平均为5。44;50年代为5。87;60年代为5。68;70年代为4。01。全国育龄妇女生育水平在70年代的大幅度降低的基础上,在80年代又有显著下降。具体说,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1降至1979年的2。75;1980年为2。24;1981年为2。63;1989年为2。25。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表明,平均每个妇女活产子女数为2。10;平均每个妇女存活子女数为1。96;总和生育率为2。31。在一个竞争的社会中,生育是为女性同男性的竞争造成最明显不利的事情。
  首先,在实际层面上,在劳动市场中,女性的生育使她们有一段时间不得不中断工作,随后有几年时间又不能不花精力照顾孩子,因而使雇主觉得不如雇男性劳动力划算;在观念层面上,一些人因女性的生育、哺|乳功能而推论,女人最适当的角色是抚育、理家和做服务性工作,因此认为她们天生应当留在家里,缺少在公众领域从事各种事业的能力和兴趣。正因为如此,有些女权主义理论把生育当作男女不平等的基矗在我国,由于计划生育和一胎化的普及,生育已经变成在很短时间可以完成的事情,它对女性的影响已经不像传统社会中那样强大。但是在男女不平等的观念中,生育仍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近期有关“女人回家”的观点就带有这种观念的影响。中国的女性要争取男女平等,还有待理清有关生育及其对女性的影响的许多观念。
  第二十章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一般公众和学者近年来最为关注的问题。甚至有人认为,由于家庭暴力过于普遍,它已经成为常态而非例外反常现象了。
  尽管有法律保护妇女不受虐待,但是家庭暴力案件很少能得到起诉,除非打成重伤或出现致死人命的情况。许多受虐妇女因此丧失了起诉的勇气,不得不继续维持暴力的婚姻关系。有些人甚至去走极端,主张只有用暴力和谋杀的手段才能结束这种关系。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在1994年主办的一次婚姻质量调查表明,不论程度频率如何,丈夫打过妻子的占21。3%;妻子打过丈夫的占15。5%。中国目前正在展开关于家庭暴力对策的讨论,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确认这一针对妇女的暴力罪行,并找到制止此类行为的对策。
  调查中发现不少家庭暴力现象,其中不仅有丈夫打妻子,还有针对子女的家庭暴力,以及自诉的婚内强Jian。
  一位离婚女性说:“他提出离婚,我不同意,他就打我。他特别狡猾,打得我很疼,又不到医院可以开出伤害证明的程度。后来我被打得实在熬不住,只好答应离婚。”
  一位被丈夫打过多次的知识女性这样说:“他打我,我没因他打我而恨他。他是个很弱的人,没处发泄怨气,我就成了他发泄的对象,但我不怨他。他在别人面前总说我是多好的妻子,我问他,你告诉过别人你打过我吗?”
  一次我们交谈时,她脸上被打的肿块还没褪去,清晰可见,她说:“他打我,我就不理他,一句话也不说,让他打。”
  “有一阵他常常为一点小事大发脾气,还打过我一次。他有暴力倾向。”


  一位经常挨丈夫打的女性和自己的好朋友商量离婚的可能性:“我问过许多好朋友,他们都劝我不要离,说离了婚带个孩子很难。我心太软,真正要离开他,又怕他伤心。他打了我也是这样,他一道歉我就原谅他了,无论吵得多厉害我都不记仇。”
  家庭暴力中除了丈夫对妻子施暴,还有对子女的暴力:“我们儿子16岁的时候,他为一件小事打孩子。他打了儿子一耳光,就那么寸,耳膜穿孔。从那以后,儿子瞧不起他爸爸,可又特别惧怕他爸爸,不知怎么才能躲开他,又躲不开他。我觉得夹在他们俩中间特别为难。”
  有的女性认为自己的性生活应当属于婚内强Jian的范围。一位女性这样说:“结婚一年之后,我生了个孩子,因为带小孩的事我们经常争吵,感情越来越坏。
  性生活也不行了。他每次都像强迫似的,我认为是婚内强Jian。有几年,他经常打我。他要干,我不干,他就打我,把我鼻子都打流血了。我不知道用什么能制住他,就不跟他同房。就为这个他打我,不是打着玩的,是真打,打完就强Jian式地做那事。我感到很屈辱。这种情况持续了六年。单位里的人看出我挨了打,问他为什么打老婆,他说是因为我不会干家务活。那段时间我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这位女性认为她丈夫有点虐待狂,她说:“他力气特别大,我看他有点虐待狂,可他不承认,他说,我又没有在外面强Jian女人。他这个人在温柔里体会不到快感,只有在施虐中才能得到发泄。”这位女性还自我解嘲他说:“我从杂志上看到有更惨烈的,有女人被丈夫捆起来打,拿烟头烫什么的,这样一比我觉得我的遭遇还不算太坏。”
  有调查表明,家庭暴力是一个不为人知的传染病,是妇女致伤的一个主要原因。在美国的家庭暴力中,95%的受害者是妇女;在美国妇女的一生中,每四人有一人会遭受其家庭伴侣的暴力侵犯;每年都有约600万妻子受到丈夫的虐待;每年约有2000至4000名妇女被殴打致死;美国警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花在应付因家庭暴力打来的电话上;所有警察受伤的40%和死亡的20%是被卷人家庭纠纷的结果;被谋杀的妇女中有60%是死于熟人之手,最常见的情况是分居和离婚的妇女被男方设陷阱加以谋杀;因伤住院的妇女中有20一30%是被性伴侣伤害的;产妇中有17%报告说在怀孕期间受过暴力侵犯。一个样本容量为2000人的随机抽样调查表明,在1979年,有16%的夫妻之间发生过暴力行为(从打一巴掌到真正的殴打);整个婚姻关系期间平均约有28%的夫妻之间有暴力行为。关于婚内强Jian的普遍程度的一项调查表明,在美国旧金山地区,12%的已婚妇女报告自己曾经历过婚姻关系中被强迫进行性茭。(海特,第400一407页)在法国,有200万妇女经常遭受男人的虐待;在德国有400万妇女遭受丈夫的虐待。有调查表明,在犹太家庭中,丈夫对妻子的暴力很普遍,其实犹太教义并不赞成家庭暴力,也是主张对施暴者加以惩罚的,同时应当对受害者给以补偿。以色列的一项调查表明,受虐妇女的生活环境同监狱极其相似:与世隔绝,受害人被割断了与外界的信息联系,丧失了来自外界的物质与精神支持。
  传媒揭露的一个印度妇女个案引起公众的关注:她被姻亲杀害,原因是婚后八年其父仍不能交齐嫁妆钱。这一案件使人们对在印度针对妇女的暴力状况有了认识。移民妇女中的家庭暴力状况也非常严重。每年有数以千计的南亚妇女到达美国,由于丈夫的虐待,她们对新生活的梦想很快就被噩梦毁掉了。
  这个群体所处的困难环境使这些妇女比其他人更难寻求帮助。
  但是在过去10年当中,已成立了十几个支持南亚妇女的团体,它们的愿望就是要关心和帮助这些妇女。
  许多人提出疑问:为什么这些受虐的妇女还要继续留在充满暴力的家庭里,答案是她们的自信心被暴力摧毁了。有调查表明,被动接受和麻木不仁是受虐妻子的典型特征。妇女挨打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挨打时,她们感到吃惊,竭力躲闪;然后感到恐惧,竭力讨好丈夫;最后感到抑郁,躲到一边自责。一旦挨打成为习惯,其后果可能导致丧生。妻子挨打的社会后果除了伤害、致死之外,还可能成为下一代的效仿行为。妻子的挨打还常常伴随着子女的挨打和受性虐待;待子女长大成|人后,有可能继续这种受虐的生活模式。
  近年来,妇女运动越来越多地关注针对妇女的暴力这一问题,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男性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作出解释。
  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和心理分析派把暴力看作少数人的变态;社会结构论的解释则认为,暴力行为是社会的阶级差别所带来的挫折感和压抑感导致的;由于社会上有些人不能实现自己心中的目标,由于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由于恶劣的住房,恶劣的工作环境,由于缺少工作机会,一些人才会变得有暴力倾向,因此,对妇女施暴的现象较多发生在社会的下层。有许多女权主义者对暴力现象持有这样的看法:如果像统计数字所表明的那样,强Jian犯大多数对于被害妇女不是陌生人而是熟人,那么这种暴力行为就应当说是由不平等的权力关系造成的。有学者提出,家内的男女不平等与家庭暴力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夫妻平等的家庭增加了,家庭暴力一定会大大下降。
  自内罗毕战略提出与针对妇女的暴力作斗争以来,各国妇女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从妇女教育和受虐妇女庇护所,到全女性警察部队的成立,一场全球性的反对对妇女施加暴力的运动正在蓬勃兴起。不少人提出建议,应当建立一个全球性的网络,把针对妇女的暴力这一问题摆进世界人权问题的议事日程当中去。这个专门对付针对妇女的暴力的全球性网络将把社会工作、法律、教育、卫生及受虐妇女庇护所等各方面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帮助受虐妇女。
  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暴力方面,中国政府的措施是:第一,倡导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的社会风气,反对歧视妇女,谴责和惩治一切侵害妇女的暴力行为;
  第二,完善消除对妇女暴力侵害的专门性、预防性和行政性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执法监督体系,实现妇女人权保障的全面法制化;第三,提高妇女的法制观念极法律意识,以法维权的能力,以及增强妇女的防暴抗暴能力;第四,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要重视和受理妇女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排忧解难,伸张正义。可以预期,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中国妇女的状况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会得到改善。
  第二十一章 虐恋与强Jian想象
  虐恋是女权主义理论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自19世纪3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关于女性天生有受虐心理的观点,不仅文化界持这种看法,医学界有这种看法。对于女权主义来说,关于女性是否天生有受虐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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