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的休憩,便继续赶路,因为黎明就在前方。
云儿一张清丽的脸庞风尘如霜,但是依旧精神濯濯,小淘气儿和云儿也都希望能够早些赶回京城,那里毕竟是她们的初生地。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血性男儿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4…28 9:57:30 本章字数:3413
京城中熙熙攘攘的繁华街道与苦寒零落的西北边疆行成了极大的反差。
慕殇云儿与小淘气儿三人刚刚进入城中,竟然一时有些不太适应。
三人心中感慨万千,云儿与小淘气儿有些兴奋,激动。而慕殇竟然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
三人顾不得疲惫,马不停蹄的来到慕殇昔日所在的小茅屋,可是眼前的景象把三人惊得呆住了。
茅屋已经不在,被移为了平地,经过长时间的风吹雨淋连当时屋子被焚烧的痕迹都已经不复存在。
地面上长出了的长长的青草,因为时已至秋季,长长的青草丛已经变得枯黄,更显萧索。
慕殇紧握双拳,心揪到了一处。如斯血性男儿,看到这番场景,竟然要急出泪来。
“千寻呢?不是和叫冰蝶的姑娘一直在这里生活在一处……”慕殇望着云儿与小淘气儿急切的问道,眼中泛出红色的血丝,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是的,慕殇哥哥,我们与千寻姐姐告别的时候的确是如此。”云儿心中焦急,跺脚说道。
“可是现在怎么会变成这样?”小淘气百思不得其解。
“我们先回住处,然后分头去找。”慕殇立刻上马,策马奔驰,话音消失在劲风中。
小淘气儿与云儿跟随在后,三人向朝廷安排的住处奔去。
简单的休憩,慕殇便与小淘气儿和云儿便分头去找寻千寻去了。
三人在京城中找寻了大半日,依旧无所收获,千寻仿佛在京城中消失了一样。
就在慕殇赶回休息的住处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焦急的心情,一路上的疲惫,大半日的找寻依旧没有千寻的线索,慕殇的心仿佛缺失了,空空荡荡,如果在没有千寻的消息,他一定会急疯。
这时,在路的转角处,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慕殇望着衣衫褴缕的他,盯着看了半天方才认出他来。
“阿南,是你?”慕殇拉住他说道。
“是我,慕殇哥哥。你是在找寻千寻姐姐吗?”阿南瑟缩问道。
“没错!你知道千寻的下落?”慕殇拉住阿南的手忽然用力,眼中放出精光,神色灼灼,他的心中此时也燃起了希望。
阿南忍着痛,“嗞。。。。。。〃倒吸了一口凉气,眼神盯着慕殇紧紧箍住的他的小胳膊的有力的大手。
慕殇此时反应过来,松了松手劲儿,焦急的说道:“阿南,你快说啊,你是不是知道千寻的下落。”
阿南点了点头,对慕殇说道:“慕殇哥哥,千寻姐姐救过我,替我挨了一扁担。上次我饿的急了,拿了街边叫卖的吃食,被老板娘发现,眼看要被打,千寻姐姐出来替我挨了一扁担。可是。。。。。。可是我害怕,所以独自跑走了。后来我一直在暗中跟着千寻姐姐,她辗转去了鸾歌舞坊,后来听说进宫献舞,不知道为何,现在已经是大宋的公主了。前些日子她还托人给丐帮的孩子们分发了银子和书本。”
慕殇有些将信将疑,继续问道:“那你最近有没有见过她?”
阿南摇了摇头,对慕殇说道:“慕殇哥哥,千寻姐姐此时贵为公主,是万万不会轻易出宫的。”
慕殇点了点头,只感觉世事莫测。
慕殇继续问道:“难道千寻便是头些时日皇上所册封的明懿大长公主?”
阿南点了点头。
慕殇叹了口气,说道:“那么你有何打算。”
阿南回答说道:“阿南人微福薄,不劳烦慕殇哥哥挂心,阿南走了。”说着挣脱慕殇的手臂,跑开了去。
慕殇望着阿南离去的身影,摇了摇头。
想到千寻便是当今大宋皇朝皇帝的亲女,直直的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但是想见她,看着她安好的心,却没有因为千寻身份地位的变化而改变。
慕殇托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落脚的处所,告诉了云儿与小淘气儿千寻的消息。
小淘气儿与云儿只觉得匪夷所思。
这日慕殇入京,接受仁宗的封赏,慕殇被封为枢密副使,赏赐金银财帛无数,并且在京城中有了自己的府邸。
“慕爱卿,此时朝廷正值用人之际,西南壮族首领侬智高起兵反宋,朕命你带兵前去平定侬智高叛乱,你可愿意?”仁宗向慕殇问道。
“微臣万死莫辞,定当全力平息叛乱。”慕殇躬身下跪,却仍旧英气不凡。
“好,好!爱卿择吉日启程,率领我大宋精锐西北军前去平定叛乱。”仁宗高兴说道。
“是,皇上。〃慕殇领旨谢恩。
可是眼眸中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忧郁,择吉日平定西北叛乱,是不是便意味着即刻便要启程。那么他见千寻的希望便渺渺无期了。
有时候即使在近的距离也仿佛远若天边,即使是一墙之隔也仿佛身处两个世界。有时候悲伤不是因为错过,而是明明知道你在那里却无法见面。
慕殇慢慢的踱步走出了皇宫,轩辕恨月知道慕殇便是千寻出谷后,救了她的人,可是他什么也没有说。
于朝中,他与慕殇一个文官一个武将,只是陌生人而已。
慕殇第一次来到宫中,宫中依旧一派盛景,彩色的琉璃宫瓦,流光溢彩,可是都吸引不了慕殇的目光,他慢慢的踱步出了皇宫,流连忘返般的环顾,却依旧没有见到他相见的人儿。
公主与朝臣轻易不得相见,除非公主召见。而千寻此时并不知道慕殇已经回来,而且封为了枢密副使的官衔。
轩辕恨月回到府中,看见隐秘处一道人影闪过,管家崔东亭此时已经回到轩辕恨月的府邸之中。
轩辕恨月对崔东亭使了一个眼色,崔东亭手起刀落,只听“啊”的一声,一只断臂应声而落。
一个黑衣人从房顶处落了下来,重重的摔落在了地上。
崔东亭上前点了黑衣人的穴道,黑衣人立刻动弹不得。
崔东亭上前摘下了黑衣人脸上的面巾,露出一张精壮的脸庞。
“是你?”轩辕恨月面无表情,斜眼轻倪。
“是老子怎么样?有种的现在就杀了老子。”精壮的脸庞,却是熟悉的面孔。此人便是允弼府中的暗探,也是对轩辕恨月动用化骨钉刑的人。他便是李纵。
“杀了你,岂不是便宜了你。这几日便见你鬼鬼祟祟,是允弼派你监视与我?”轩辕恨月不紧不慢的徐徐问道。
“是大爷想看看你死了没有?”李纵知道既然落入轩辕恨月的手中,便已经再无活路。
只是逞一时口舌之快。
轩辕恨月冷声轻哼,轻轻挥了挥手,对崔东亭说道:“东亭,你看着办吧,不过,不要那么快弄死他。”
崔东亭俯首称是。
将李纵带了下去。
轩辕恨月的武功恢复起来颇费力气,轩辕恨月知道允弼如果派人监视与他,则不会派来李纵这般蠢笨的侩子手级别的人物,此时的允弼只不过是云淡风轻的试探而已。
可是自己便要将计就计,处置李纵,如若不然,便更会引起允弼的怀疑。
“东亭,”轩辕恨月与崔东亭来到一处密室,向崔东亭问道。
“那边筹备的如何?”轩辕恨月修长如玉的手指,捻起茶杯的盖子,轻轻的抿了一口清茶,铁观音的清香使得轩辕恨月的整个周身弥漫着淡淡的茶香。
“主人,因为仙山地势高远,所以所需物料的运输非常的缓慢,但是诸事的进展非常顺利,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崔东亭谨慎细致的禀告。
轩辕恨月点了点头,说道:“很好,东亭,此事务必要办的极为隐蔽为要。”
崔东亭对轩辕恨月说道:“是,主人。仙山地势觉远,而且建设所耗人力均为死囚,只待工程完毕,便会斩草除根。”
轩辕恨月漆黑如墨,璀璨如星的眼眸中,此刻仿若深不见底的寒潭,寒潭映月,深不见底的美丽,映射出的不一样的清朗眸光。
轩辕恨月眯缝着眼睛望向了远方,仿佛是在期盼,又仿佛是在欣赏。。。。。。
慕殇回到仁宗赏赐给他的府邸,小淘气儿于云儿早早的便在府中张罗着,可是慕殇望着绫罗绸缎,黄金万两,却一丝感慨与激动都没有。
精壮的身体覆着武将服饰,更显英武,高高束起的头发,显得整个人精神爽朗,明朗轻举,麦色的肌肤英俊而棱角分明的脸庞,显得如此的性感且有男人味儿。
唯一鲜明的是慕殇脸上的刺字,每逢战争,慕殇总会戴着铜质面具,不是因为脸上的刺字,而是因为他清新俊逸品貌非凡的姿容,太不具有威慑之力。
是故每逢征战便要戴上铜质面具以增加威慑之力,勇猛之势。
脸上的刺字在军中曾经遭到过鄙视与质疑,慕殇有一次赴韩琦的宴会,妓女白牡丹为慕殇斟酒,慕殇根本不屑其俯首弄姿的风骚麽样。
白牡丹脸上挂不住,于是当场出言不逊,对慕殇说道:“劝斑儿一杯。”却是因为慕殇脸上有刺字的原因。
韩琦脸上挂不住,下令将白牡丹打了一顿。
慕殇却根本不会将妓女之言挂怀于心,但是他会想起千寻抚着他的脸对他说过的话,千寻对慕殇说过,这是仁德的徽记,而不是耻辱的象征。
慕殇心中想到的是,只要心中所爱着的千寻是这样想的,他根本不会去在意别人的评价亦或者恶意中伤。
只要心中所爱之人对自己认同肯定,又何必在意他人的看法。他的世界只要她一人足矣。。。。。。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人肉魔头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4…28 9:57:30 本章字数:3224
北宋皇佑四年,西南壮族首领侬智高起兵反宋,“陷邕州,又破沿江九州,围广州,岭外骚动”,并在邕州(今南宁)建立了大南国称仁惠皇帝,年号景瑞。
史书上记载侬智高为了摆脱交趾(今越南北部)的控制,多次向宋朝恳求内附,宋仁宗赵祯担心因此得罪交趾,多次拒绝了侬智高的请求,侬智高忍无可忍,向大宋发动了一场风云变色的战争。
侬智高精通汉文诗书,是当时广源州(今越南高平)少有的中举的读书人,侬智高的母亲侬智高之母阿侬为武勒州人,后转至傥犹州,被侬全福娶为妻,故侬智高的出生地与其父侬全福一样,都是出生在傥犹州,但侬智高为避战乱,则在安德州(即今靖西县安德镇)长大成人。
当交趾举兵在武勒州捕捉侬全福时,阿侬与年仅十四岁的侬智高逸走,回到故乡安德州,于此重整旗鼓。
侬智高的母亲阿侬非常美丽,但是她却有一个令人发指,胆战心惊的嗜好,便是喜欢吃人肉。
而且阿侬的口味颇为挑剔,爱吃幼儿,每天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大快朵颐,如此可怕的蛮族,难怪宋朝君臣头皮发麻,敬而远之。
韦、黄、周、侬四大姓称雄于广源州,在相互争夺中,侬姓占了上风。
宋初,侬氏家族与宋政权交往密切。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党犹州出生的广源州富豪侬民富威望日高,被宋朝封为检校司空、御史大夫、上柱国。
至侬智高之父辈,其势力在兼并斗争中进一步壮大。侬智高的父亲侬全福(又作“侬存福”、“依存勗”)原为傥犹州(今广西靖西)知州。后来又占有了万涯州(又作“万崖州”,今广西大新县境)和武勒州(今广西扶绥)。
为了取得宋朝的信任和支持,侬全福还自动归附宋朝。
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年),宋朝授侬全福邕州卫职,但“转运使章戚罢遣之,不受其地。存福乃与其子智高东掠笼州(今广西扶绥新宁镇),有之。”侬全福发挥自己的号召能力,利用当地的优越条件,“招诱中国及诸洞民,其徒甚众,”藉以开发金矿资源,并“由是富强”。
此前,“田州(今广西田阳)酋长请往袭之,知邕州者恐其生事,禁不许。”
侬全福势力日长,自称“昭圣皇帝”,立其妻为“明德皇后”,封其子为“南衙王”,改其州为“长生国”(一曰“长其国”),缮甲治兵,坚城自守,拒绝向交趾奉土称臣。
于是“交趾恶之,遣兵袭虏之。”为了搭救被抓去当人质的侬全福等人,“智高不得已,岁输金货甚多。”
但交趾统治者竟刀下无情,太宗李德政(越史作“李佛玛”)下诏曰:“朕有天下,率土皆臣,诸藩奉贡。
傥犹存福妄自尊大,建国僭号,骚扰边氓。朕龚行天讨,师广源,俘存福等五人,尽平其地,遂皆斩之于都市。”时在1039年,即交趾李太宗乾符有道元年。
侬智高“能属文,尝举进士,不第。”仕途不顺利与亲人被杀的怨恨集于一身。
正当侬智高求附遇拒,万分觖望之时,他召集部众,语之曰:“今吾既得罪于交趾,中国又不我纳,无所容,止有反耳!”于是频繁活动于左、右江一带,暗中探察宋朝官军的实力,又在邕州寻找充当内应的人,作好起兵反宋的准备。
侬智高在汉族奸细的帮助下,很快形成了雷霆之势,宋仁宗害怕了,一反往日文人为正、武人为副、宦官监军的带兵惯例,任命狄青为宣徽南院使,总领平南的一切事宜。
慕殇还未来得及有机会与千寻见上一面,便因为紧急的战事,拔将开往前线。
仁宗皇帝亲自到城门送行,慕殇得圣恩眷顾,飒爽英姿,摧枯拉朽。
此次的离别,骑着御赐的追风骏马,高大威武,日行千里。
可是慕殇却想起了他上一次离别时,骑着瘦马与千寻惜别时的情景,此时此刻的盛景与初时低级军官的身份不同,可是却没有了伊人的身影。
“千寻,你还好吗?没想到近在眼前,我却不能和你相见,等着我凯旋。。。。。。”慕殇眼神忧郁,带着惜别与不舍,但是这种感情只能存在心底。
慕殇率军到达昆仑关附近的宾州时,已是皇佑五年(1053年)的正月。
正月十五上元节是宋人最隆重的节日之一,有悬花灯、踩高跷、演百戏的习俗。
慕殇眼见昆仑关易守难攻,想到了智取昆仑关的妙计。
他传出命令,让地方为大军备下五天粮草,在军中安排三个晚上的酒宴,分别宴请高级军官、中级军官和低级军官,让手下官兵过个开怀畅饮的上元节。
奸细们给侬智高送去了最新消息,侬智高放下心里一块大石头,居然也让手下摆开宴席,好好过个上元节。
第一天晚上,慕殇和高级军官们喝到天明。慕殇对小淘气儿和一众军官士兵们说道:“大家辛苦了,来我们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