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院中忽然传来了一声呼唤。
“沈公子!”
沈胜衣应声回头。
一个女孩子正在那边的一株树后转出。
小菊!
小菊的面色异常苍白,眼睛中尽是惊惧之色。
沈胜衣缓步走近去,道:“怎么?还在害怕?”
小菊摇头。
“你的面色很不好,莫非是有病?”
小菊再摇头。
沈胜衣郑重地道:“要是有病,切莫隐藏,正所谓病向浅中医,如果怕开口我替你跟耿镖头说一声!”
小菊急声道:“我真的没有病。”
沈胜衣淡笑道:“那最好,不过这地方风大,没有事,我看你还是不要逗留。”
小菊道:“我是有事的。”
沈胜衣:“哦”的一声。
小菊连随道:“我已在这里等了你大半个时辰!”
沈胜衣当场怔住。
小菊道:“有好些话我要跟你说。”
沈胜衣奇怪道:“怎么昨夜你不说?”
小菊道:“那些话,可不能给其他的人听到。”
沈胜衣更奇怪了。
小菊接道:“我听说过很多有关你的事情,肯定你可以信赖,同时,你又是在凋查这件事……”
“那件事?”
“就是我家小姐跟林大公子的被杀……”
沈胜衣诧声道:“小菊,你到底知道了什幺?”
小菊嗫嚅道:“他们可能不是那个什么鬼箫方玄杀的。”
沈胜衣道:“不是方玄又是谁?”
“可能是银鹏,昨日在路上突然走来要留下我们那辆马车的那个银鹏!”
“你怎会这样想?”
小菊道:“事情得从三年前说起……”
沈胜衣柔声说道:“不要急,慢慢地说清楚。”
小菊点头道:“三年前春初的一日,小姐带着代保一趟暗镖北上间县,不知何故走漏了消息,中途遇上了劫镖的燕山三十六友,对方人多势众,又预先作好了准备,眼看就是凶多吉少,却就在那危急的当头,走来了银鹏,打走了燕山三十六友。”
沈胜衣愕然道:“银鹏好像不是这种见义勇为,抱打不平的人。”
小菊叹息一声,道:“他只不过看中了我们小姐。”
沈胜衣问道:“你们当时,知否他就是银鹏?”
小菊道:“当时他自称丁佶。”
沈胜衣一想,道:“据我所知,银鹏本来的确姓丁,至于是否就叫做丁佶,那就不得而知了。”
小菊道:“我们只道他是—个侠士,更不会想到那许多。”
沈胜衣转问道:“后来又怎样?”
小菊道:“之后他陪我们走了—程,入夜还在同一间客栈投宿,也就在当夜,他借故走入小姐的房间,将小姐污了……”
沈胜衣勃然变色!
小菊接道:“事后他才表露本来的身份,小姐当时痛不欲生,却给他甜言蜜语说服,其后半个月,他都是跟小姐在一起,也只是半个月,他说是回去先行打点一切,尽快来迎娶小姐便自走了。”
沈胜衣微喟,道:“结果是必完全没有那回事。”
小菊点头道:“小姐等了大半年,非独人不见,甚至信息也没有,才完全绝望,我几经劝阻,她终于打消了寻死的念头,却决定终生不嫁的了,那知道不久,走镖途中给她遇上了林大公子!”
“那位林大公子又怎样?”
“他对我家小姐倒是一片真心,由于那件事,小姐对男人并没有多大的好感,着实要他吃了不少的苦头,可是他毫不介意,两年多下来始终如一,我家小姐最后还是给他一片诚意感动了,亦是在小姐答应了之后,他才敢着人登门说亲。”
“看来林天方非常尊重你家小姐,”沈胜衣忽问道:“那件事他可曾知道?”
小菊点点头。
沈胜衣道:“几时知道的?”
小菊说道:“一切都说好之后,他曾经见过我家小姐一面,就在那一次,小姐全跟他说了。”
“怎么那一次才说?”
“这种事小姐实难启齿!”
“何以又启齿?”
“他对小姐那么真诚,小姐实在不忍对他虚伪。”
“他听了之后怎洋?”
小敬想了想,道:“面色很难看,不过很快就平静下来,反而安慰小姐说,过去的已成过去,不必记挂在心。
沈胜衣道:“你家小姐,当时是必很高兴了。”
小菊道:“她高兴极了,发誓以一生来补偿那一次的过失。”
沈胜衣问道:“事情怎么你会知道的这样清楚?”
小菊的面上抹上一层难言的怅惘,叹息道:“小姐跟我情同姊妹,那件事发生之际我又是侍候着她,多少本来就已知道,所以她也不对我隐瞒,全都说了,以后的事也是一样。”
沈胜衣接问道;“耿镖头又怎样?是否也知道?”
“不知道!”回答的,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沈胜衣小菊大吃一惊。不约而同的回头望去!
耿亮赫然就站在那边的一座假山旁边!
看见是耿亮,小菊脸都青了
耿亮的脸色当然更难看,不单止双手,整个身子都在发抖。
“那一次回来,我亦发觉你们的神态有些异样,不过你们说—路平安无事,各方面事实亦无变故,才没有追究,万想不到事情严重到那个地步。”耿亮甚至语声都抖了。“你们为什么不跟我说?”
小菊结结巴巴地说道:“小姐……小姐只怕你生气……”
耿亮跌足道:“我即使生气也不会对她生气,那本来就不是她的错,要怪也只怪我自己让她在江湖上走动。”
沈胜衣望着他们,忽的叹彷道:“是谁错也好,现在都已是一样,我们现在要做的,只是追查凶手这件事。”
耿亮沉痛地垂下头。
沈胜衣转问道:“是了,小菊!到底你凭什么怀疑凶手可能是银鹏?”
小菊道:“因为当年他临去之际曾经说过,他到手的东西绝不许他人染指,小姐只能嫁给池一个人,否则就莫怪他心狠手辣!”
耿亮破口大骂道:“这小子真他妈的混账透顶!”
沈胜衣却在沉吟。昨口中午,他突然出现,要将马车留下,话虽说劫镖,目的原来在劫人!”
小菊道:“沈公子跟我们走在一起,可是在他意料之外,明知打不过,便借故离开,晚间再下手!”
沈胜衣道:“银鹏那种人无疑手辣心狠,事情—如你所说亦未可知,但综合所得的资料,鬼箫方玄同样成问题,好在我与银鹏就约在明天中午—战,到时最低限度可以证明他方面的疑团!”
耿亮道:“你相信明天中午他一定依约前来?”
沈胜衣说道:“他若不来,事情只有更简单!”
耿亮无言颔首。
沈胜衣正要再说什么,院子的那边突然传来人声,并且向这边移来。
来的是两个人。
林保走在左边,右边的那一个正是张送。
张送的右手牵着一条狗。
他说的倒是老实话,那条狗牙都已老掉,至于鼻子是否灵通,就难说了。
“沈兄,耿兄!”张送招呼首赶紧走过来.大概酒意全消,今天他更显得精神。
耿亮点头作应,沈胜衣随口问道:“张兄看来很开心,昨夜的事莫非想通了?”
张送苦笑道:“还是一堆乱草,沈兄方面又如何?”
沈胜衣道:“也是一样。”
说话间那边又见一个人跳着走来。
沈胜衣目光一闪,道:“可儿也来了。”
语声方落,林可儿已走到他身旁,牵着他的袖子。叫了一声:“叔叔!”
沈胜衣笑问道:“昨夜睡得可好?”
可儿不假思索,道:“不好。”
目光一转,落在张送牵着的耶条老狗上,可儿忽的走上前,伸手往狗脖子摸去。
林保想阻止都来不及,张送瞟了他一眼,道:“不必担心,它并不凶。”
那条狗非独不凶,简直完全没有火气,低呜一声,反而挨向可儿。
可儿却皱起了眉头,忽的问张送:“它多少天没有洗澡了。”
张送一怔,道:“大约七八个月。”
可儿几乎没有跳起来。
张送笑道:“不过这对于它的鼻子,并没有影响。”
可儿皱了皱鼻子道:“对于我的鼻子却有影响!”
张送大笑。
沈胜衣,小菊,林保亦不禁莞尔,只有耿亮便外。
耿亮实在笑不出来。
在他的心头,简直就像是压着千百斤大石般。
张送笑着道:“幸好我的鼻子一直就有毛病。”
可儿瞪着眼,道:“所以你完全不知道这只狗有多臭?”
张送揉了一下鼻子,点头道:“我本来还在埋怨老天为什么给我这样的一只鼻子,现在看来,这似乎还是值得高兴的一回事。”
可儿转瞪着那只狗道:“奇怪它竟也忍受得来。”
张送道:“或者它觉得那种气味很香。”
可儿闷哼道:“或者它的鼻子就给嗅坏了。”
张送道:“好坏并不难知道,我这就带牝进去听涛院检验一下。”
沈胜衣一旁突然插口道:“这件事应该昨夜做的。”
“而且一开始就要做。”张送叹了一口气,道:“只可惜这几年我的脑袋已开始发锈,事情既来得突然,又如此严重,那能不方寸大乱,失却分寸?”
沈胜衣道:“听你说,这地方似乎很少发生杀人案子。”
张送道:“以前不清楚,我当上地保这十多年,一件也没有。”
沈胜衣说道:“好像这样的地方,倒很少有。”
张送道:“那么奇怪的杀人案子就任何地方来说相信亦罕见。”
沈胜衣点头,目光转向听涛院那边,道:“昨夜先后好些人进进出出,今早雪又已开始溶化,最灵通的鼻子,到这下只怕也已起不了作用。”
张送轻叹道:“也许还能起多少作用。”
沈胜衣点头无言。
张送也没有再多说什么,牵着那只狗走了出去。
林保紧紧的跟在后面。
其他的人完全没有动。
耿亮垂着头,视线落在雪地上,彷佛在沉思。
在他的面上,尽是悲痛之色,沉思着什么,可想得知。
这种悲痛沈胜衣早已感到,但目前,亦惟有叹息。
小菊更就不敢作声。
还有说话的只是可儿,她盯着张送的背影,忽然道:“大哥要是活着,一定不许他带着那只狗进入呼涛院。”
沈胜衣应声说道:“据讲,你大哥素有洁癖。”
可儿颔首道:“只看他居住的那座听涛院便知道了。”
沈胜衣道:“那的确收拾得很干净。”
可儿叹息道:“不干净才怪,没有必要,他根本不让人进入。”
沈胜衣道:“那么朋友到访又怎佯?”
可儿道:“可够他忙的了。”
沈胜衣道:“他如何招呼。”
可儿道:“就跟一般人一样。”
沈胜衣奇怪道:“这又有什么忙?”
可儿道:“他是人家走后才忙的。”
“哦?”沈胜衣更加奇怪。
可儿噗哧笑道:“最低限度,他得将人家坐过的椅子,用过的杯子洗刷干净。”
沈胜衣摇摇头,头道:“他的朋友相信并不多。”
可儿道:“三两个总有,不过近两年好像都没有再来探问他了。”
沈胜衣摇头苦笑,忽又问道:“譬如说有些东西,弄污了,又不能洗刷干净,他是否又还会留下来?”
可儿眼珠子一转,道:“你说呢?”
沈胜衣道:“我看就不会了。”
可儿点点头,想着道:“我记得一次,有个朋友带醉来找他,扶着他呕吐了起来,不过弄污了他长衫的下摆,事后他却将一身的衣服鞋帽全都扔掉了。”
沈胜衣道:“衣服鞋帽是可以清洗的。”
可儿道:“也许他担心那些污帽的东西已经渗入了丝线里头。”
沈胜衣沉默了下去,似乎在思索什么。
他思索的实在不是时候,因为就在这下,不远的那边传来了好几声狗吠!
他霍然抬首,说道:“那只狗莫非有所发现?”
语声未落,一旁耿亮的身子已箭一样射了出去!
的确是张送带来的那只狗狂吠。
在牝的面前,是一株枝杆虬结的松树。
松树那边的树脚,填起了一个雪丘,那看来就是那只狗在吠的对象。
雪丘已开始溶化,插在雪丘前面那块木板之上的少许积雪上面正就刻着“红儿之墓”四个字。
耿亮赶到的时候,沈胜衣亦带着可儿赶到了。
张送正在问林保:“那雪丘里到底是什么东西?”
林保道:“不就是红儿的坟墓。”
张送追问道:“红儿又是什么人?”
“不是人,是一只鹦鹉。”这一次回答的是可儿。
“哦?”张送—怔。
可儿接道:“它是我养的,前天死掉,三哥替我在这里挖一个洞,就将它葬在这里。”
张送道:“什么时候的事。”
可儿不假思索道:“昨天。”
张送道:“怎么这雪丘好像堆起不久?”
可儿多看了两眼,道:“那块木板似乎不是插在昨日的地方。”
张送沉吟道:“我们挖开来看看。”
可儿趋前阻止道:“这只不过是个鹦鹉的坟墓。”
张送冷冷道:“我这只狗吠的通常都是血腥或者腐尸的气味。”
可儿正想再说什幺,沈胜衣已经拍着她的肩头,说道:“事关重大,你就让他们挖开来看看。”
可儿无奈点头道:“叔叔也这样说,要怎样就怎样好了。”
张送的一张刀即时出鞘!
积雪下面是泥土,翻开了泥土,就见到一个半尺宽阔,一尺长短的木盒子。
张送喝住了那只狗,放下刀,双双手捧起了那双盒子。
盒子下面并没有任何东西,张送还有用刀往下面的泥土插了几下,完全确定了才将刀放下,小心将盒子打开。
入眼是一幅白府绸,绸面上血渍斑驳,隐约仍可以分辨得出那是一个掌印!
没有尾指的右掌掌印!
血邑已暗哑,给人的刺激鲜明!
所有的眼睛一时间全都睁大。
可儿脸都白了,脱口惊呼道:“怎么会有这只掌印?”
沈胜衣向她问道:“你是说,本来是没有的?”
可几点头,拉紧了沈胜衣的手。
这下子,张送已将那幅白府绸揭开。
一只红鹦鹉出现在众人眼前。
鹦鹉已死去多时,血红的羽毛,亦早失去了光采。
鹦鹉的尸身下面,铺着薄薄的一层棉花,棉花的下面,是那幅白府绸的另一截。
放在盒子里面的就只有这些东西。
“奇怪!”张送虽然松过一口气,两道眉毛不觉已锁上。
杀人凶手四只手指的右掌掌印,竟然出现在鹦鹉的棺材之内,这事情岂止奇怪,已近于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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