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点开第一节开始
陈锐文笔不错,述事条理,并没有刻意去高、潮,为高、潮去铺掂。
用一些通俗、易懂的语句将一个冒险故事娓娓道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五节 出版 电影衍生版权
唐糖一瞬间沉迷在书中,思绪跟随陈锐笔下似乎有魔力的文字走进一个精彩的冒险故事中。
几分钟,读完了,唐糖抬起头,脸上还意犹未尽。
“非常精彩。”
看了下起点帐户的余额,还有10万多起点币,刚充的,10万多起点币用来看书、打赏可以用几个月。
只是现在吗。
唐糖点击打赏作者,将10万起点币打赏出去,成为本书的第37位盟主。
在她看书的期间,又产出了2位盟主。
…………………
起点编辑部。
编辑剑客一早来到公司,跟公司的同事相互打了个招呼,然后坐到电脑前,开了他今天一天的工作。
登录工作后台。
工作后台出现几十本新书。
作为一名编辑,他要为网站把关,用他的专业眼光以及从业网文多年的经验从出现在他工作后台这几十本书中挑出一些有潜力的作品,签下。
他第一时间就看到列表中的‘我的冒险寻宝日记’。
这个名字最长,最为突出。
剑客用鼠标点击‘我的冒险寻宝日记’。
“什么情况。”
剑客感觉自己点进了一名大神级作家的书里。
书评区全线飘红。
粉丝排行榜一排的清一色的盟主,连黄金总盟都有一个。
再看一下字数只有2700多个字。
这情况有点不正常!
剑客看一下作者的名字。书名。
剑客似乎想到了什么。
心里有些兴奋了。
剑客点击阅读,进入‘我的冒险寻宝日记’书的阅读页面,看到第一篇章的名称。寻找沉没的西班牙运金船……幸运星号。
他一下子明白了。
他的心里兴奋得几乎要颤抖起来。
他此时的心情就像几十名大神作者跑来找自己签约一样,爽快,兴奋。
这本书以及陈锐的这个名字创造的价值相当于一大堆的大神级作者创造的价值。
以陈锐的名气以及他的传奇般冒险、寻宝故事的吸引力,订阅轻松过十万,几十万订都有可能。
单订阅以及粉丝打赏就能创造出好几名大神级作家的价值。
还有简、繁体出版版权,这还是小头,最重要的国外的出版版权。以陈锐在全世界的名气以及他的传奇般的冒险、寻宝故事对读者的吸引力,这是一本比《哈利。波特》系列更畅销的系列书。
这本书的出版版权能创造出n名大神级作家的价值。
大神级作家的出版版权每年可以给网站带来几百万到一千万的价值。
但。这本书的单出版版权一年可以收入几亿,还是以美元为单位,看一下当年的《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单依靠《哈利。波特》的版税收入就高达10亿美元,并且这个财富还在不断增加。
出版版权税收入还是小头。
最重要的是电影以及衍生版权。比如,周边,dvd和在线游戏,主题公园等。
《哈利。波特》给华纳带来了210亿美元的总收入。
这样一本神书,要签到自己名下,让他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签到这样的一本书,网站吃大头,自己吃小头,一年也能给自已带来几百万的收入。
“果断签下。”
剑客几乎用颤抖的手发出了这份邮件。
…………………
陈锐登录作者后台。
有一份邮件弹出来。
陈锐点开邮件。
这是一条新的留言显示:你好!我是起点签约编辑熊猫。请联系q156,有事相商。
陈锐登录q/q,加了熊猫的q/q。
“你好。我是陈锐。”
“你好,我是熊猫,起点的签约编辑,是这样的,我们的审书编辑认为你的《我的冒险寻宝日记》在起点网会有发展前途,所以我来征询下你这本书的电子版权是否还在自已手上。(就是说有没有和别的网站或出版社签约,)在的话有没有兴趣和起点签约?”
陈锐说道。“在,不过我只愿签网络连载版权,且网络连载版权仅限中国,其它版权我自己保留。”
陈锐非常清楚这本书的价值,运作的好,是一本比《哈利。波利》更畅销,更受欢迎的书,出版版权收入,电影及衍生版权,至少可以给陈锐带来上百亿美元收入,围绕着这本书可以形成一个上千亿美元的产业链。
他才不愿意将这本书所有版权的利益被跟别人平分。
除非是锈豆了。
而且,这本书未写先火,可不是因为起点这个平台运作得好,投入了大量的资源的原因,让这本书火了。
而是陈锐在世界上的名气,以及他传奇般的冒险、寻宝故事吸引了很多人。
因此,陈锐不欠起点平台什么。
陈锐把《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的网络连载版权授权给起点平台连载。
陈锐与起点平台是处于《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的网络连载版权的授权方,被授权方的关系,除了网络连载版权(仅限于中国地区),不涉及其它版权。
就算起点平台只拿到《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网络连载版权,它也能给起点平点每年带来二、三千万的利益。
这不是一个小数字,相当几名大神级作者全部版权加起来带来的收益。
而且,以陈锐的名气以及陈锐的冒险、寻宝故事的吸引度,给起点平台带来名气和流量将是一股非常庞大的。
为什么一些二流的网络络这么热衷于以巨大的代价挖大神级作者,就是因为大神级作家能够给网站带来非常大的名气和一股巨大的读者流量。
陈锐授权给起点平台《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网络连载版权,每年也能给陈锐带来二千多万的利益。
陈锐并不差这些钱。
陈锐单现金就70多亿,2000多万对于陈锐来说只是一个很小的一个数字。
陈锐之所以将《我的冒险寻宝日记》放在网络平台上连载。
有两个原因。
其一,陈锐希望借这个网络平台以文字的形式向书友讲述自己的冒险、寻宝故事,与书友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故事和心情。
陈锐在以前是驴友,旅行者的时候,经常将旅游、徒步途中所见所闻的自然景观,风土人情上传到q/q里,微、博上,与网友们分享。
陈锐乐意跟网友们分享这种心情,他感到非常愉悦。(未完待续)
ps:感谢书友神神神神神经打赏1888起点币。
感谢书友就可以了文文,sucy阿呆,諸天撸в洠胂珊蜕写蛏�588起点币。
感谢书友17哟打赏500起点币。
感谢吞噬↑無痕,大龙剑,书友131011~,5k12s,法则,书友140327~,明昊爸爸,书友13101~,赏花品玉,弦月半,kai雯,逍遥g公子等书友的打赏。
非常感谢各位书友。
感谢各位书友投出的月票,感激不尽。
第一百五十六节 挖金矿
其二,不管是出版也好,拍电影,衍生版权也好,首先陈锐要把自己的冒险、寻宝故事以网络小说,实体书的形式写出来。
让读者通过网络小说,实体书来看到陈锐这些冒险、寻宝故事,从而读者对《我的冒险寻宝日记》小说或实体书中陈锐的冒险、寻宝情节产生非常大兴趣和喜爱,转化成一股粉丝效应。
这种粉丝效应简单来理解。
粉丝非常喜欢陈锐的《我的冒险寻宝日记》小说,从而对改编自小说中的寻宝、冒险故事的电影、游戏非常感兴趣,期待,再衍生到周边;dvd收藏,主题公园等等。
通过小说,实体书吸引读者产生的一股强大的粉丝效应,然后通过专业的运作,形成一条集网络连载、电影,衍生版权的文化链条。
所以,陈锐要将自己冒险、寻宝故事转化成实际利益,首先要从网络小说、实体书开始。
这转化的实际利益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将是百亿美元级别的。
好莱坞索尼/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改编以陈锐寻找‘幸运号’沉船的故事《寻找沉没的西班牙运金船……幸运星号》。
全球收获6亿多,将近7亿美元的票房,给索尼/哥伦比亚带了2亿多美元的收入,陈锐拿不到一分钱。
受到索尼/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拍摄《寻找沉没的西班牙运金船……幸运星号》大获成功的影响。
全世界众多的电影公司正打算把阿卡人、印加帝国的宝藏、圣玛丽亚。福尔摩沙号上的幽灵、中国国宝夏代青铜器等陈锐一系列冒险、寻宝的故事改编出来。搬上银屏。
拍摄得最快的中国导演郑秀全,制作成本不到400万,用了不到半个月时间。将陈锐与圣玛丽亚。福尔摩沙号上幽灵的故事改编拍摄出来。
拍摄周期不到半个时间,制作成本不到400万,可想而知,这部电影的质量,粗制劣造。
事实上,导演郑秀全并没有想过拍得多好,他只是想利用陈锐的名气以及圣玛丽亚。福尔摩沙号上的幽灵在世界上极大的关注来圈钱。
他成功了。
陈锐的名气以及圣玛丽亚。福尔摩沙号上的幽灵受到的全世界极大关注使得这部电影以不到400万的成本。票房卖到3000万。
他这样做,败坏了陈锐的名誉。利用陈锐的名气圈钱,陈锐同样在这部影片中拿不到半毛钱。
陈锐的名气和陈锐一个个的冒险、寻宝故事就像一座无主的金矿,全世界众多的电影公司都来挖掘。
靠着陈锐的名气以及陈锐在世界范围传得非常传奇的冒险、寻宝故事吸引了大批的影迷观众买帐。大笔的赚钱,赚到的钱跟陈锐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电影公司的挖金矿这些做法。极大的损害了陈锐的利益,还有名气。
很少有电影能够真正想把陈锐的冒险、寻宝系列拍成精品,很多电影都是抱着圈钱的目地去拍,有一个共同点,拍摄周期短,粗制劣造,直到将陈锐的冒险、寻宝系列故事的票房潜力挖掘一空,将陈锐的名气败坏了。
这些电影公司的做法事实上已经构成了侵犯了陈锐的权益、名誉权。
陈锐的维权律师团向这些电影公司发去律师函,但效果有限。
原因有很多。
其一。因为在世界范围内,陈锐的冒险、寻宝故事并不是以陈锐的真实冒险、寻宝故事为基础写的小说、实体书、人物传记的形式传播的,而是根据通过媒体报导、网络的一些信息传播的。
实际上。媒体报导、网络的一些信息偏离陈锐的冒险、寻宝故事的真实性很多。
电影公司根据媒体、网络等其它渠道传播的内容、情节加以改编的。这样就虚构得厉害了,谈不上有多严重的侵权。
至于陈锐的控诉律师指控电影公司的借用陈锐的名气,电影公司也有一套说词,我又没有利用陈锐的名气去对电影的宣传,宣传的字眼中没有一个词是‘陈锐’两个字,影迷观众理解成是根据陈锐的冒险、寻宝故事改编的不关我们的事。
其二。各国政府对本国电影产业的扶持,在法庭的判决上偏向本国的电影公司。
其三。最重要的缺乏法律依据的支持。
所以,陈锐把自己的冒险、寻宝故事以文字的形式讲述出来,除了希望与网友们一起分享自己的冒险、寻宝故事外,第二个原因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名誉提供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
陈锐的维权律师团全是由业界著名的律师组成。
精通各国相关方面的法律,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素质和维权经验。
个个不是吃素的。
哪个电影公司敢改编陈锐冒险、寻宝的故事就告谁,有了这些法律依据,想赢不难。
而且,有陈锐写的《我的冒险寻宝日记》作为参照,电影公司改编得离谱了,影迷根本就不买帐。
只有这样,陈锐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名誉,将一条上千亿的产业链,可以给自己带来上百亿美元收入的《我的冒险寻宝日记》系列版权掌握在手中。
“这个恐怕不行。”熊猫在q/q里对陈锐发了条消息。
与起点签订一般都是所有版权都签的。
这些版权包括网络连载,简、繁实体书出版,网络、网页游戏改编、影视剧改编、周边产品等。
事实上,简、繁实体出版,网络、网页游戏改编,影视剧改编,周边产品占网站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了。
一些大神级的作者名气火了,他们的收入中大头来自简、繁实体出版,网络、网页游戏改编,影视剧改编,周边产品。网站订阅,粉丝的打赏收入只是小头。
只授权网络连载版权,顶尖的大神级作家都没有这个特例。
显然,对于陈锐,这个特例必须得破例了。
不仅是陈锐的名气非常大,比如,姚明退役了,要在起点写一本他与篮球传记的书。
网站要不要给姚明破个例,肯定要。(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节 海底深洞
而且陈锐能够给网站带来非常大的利益,钱、名气、流量。
钱,单靠网站的订阅,打赏每年就能给起点平台带来1、2000万的利益,这相于几个大神级的作家给网站创造的价值。
通过陈锐在全世界非常大的名气以及陈锐亲身讲述的自己的冒险、寻宝故事的一书,给网站带来的名气以及流量是一股非常庞大的。
网站,需要付出什么。
一个平台,一些推荐位,付出的微乎其微。
………
最后,经过陈部与起点高层协商。
陈锐在起点平台连载《我的冒险寻宝日记》一书,只授权网络连载权(仅限于中国内地)。
连载产生的利益。
陈锐与起点平台5:5分成。
双方签了一个合约。
第二天,起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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