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人饮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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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饮冰-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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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他,就不得不说李貅,李貅当年练手,买地想搞楼盘。李家人其实不适合搞这种虚的生意,他们适合搞实业,严谨认真,是在工业上为数不多的能让德国合作商满意的人。李貅买的地当然没搞起来,还荒在那里,他把合作商骂回家了,自己坐在那里生闷气,陆嘉明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在旁边跑来跑去,撒了半亩葵花种子。
等到第二年,李貅路过城郊,又想起那块该死的地,顿时满身杀气,眼看下一秒就要抓两个倒霉的朋友去陪他练拳,结果从车窗望过去,只看到一片金灿灿的向日葵。盛夏阳光照下来,无数个金黄花盘仰着脸看着太阳。
还有什么比这更浪漫?
作者有话要说:忽然发现第一人称写许朗你们也不一定能懂这个娃心里在想什么~
我想我下章该更直白点。

☆、朋友

罗熙是个让人觉得很舒适的人。
我找不到别的形容词了。
我不知道是因为他有意接近我,还是他对所有人都这样,总之我和他坐在酒吧里的半个小时里,我们只有寥寥几句的交谈,却没有人觉得尴尬或冷场。明明是蹩脚的歌,蹩脚的酒,拐角处的龟背竹后面还藏着打扫卫生的拖把和桶,但是我觉得像夏日午后和老朋友坐在阳台上晒太阳,阳光正好,岁月慵懒,不需要多说一句话,就让人安之若素。
但我没有老朋友,也不会运气好到忽然多出一个能让我全心信赖的老朋友。
我过去的人生没有那么幸运,以后也不会忽然转运,如果有的话,大概也是个精致的骗局。
李家身份特殊,我不能给他们带去麻烦。
“在想什么?”大概是看见我在思索,他忽然问我。
“我在想,”我把酒杯放回去,站了起来:“也许我该回去了。”
“哦,好。”他对我突兀的举动有点惊讶,但也跟着站了起来:“服务员,结账。”
倒没有像贺连山那个留学留得中文都不会说了的逗比一样,走到那里都叫“waiter”。
我拿出了钱包,他却比我先一步把钱送到服务员手里。
“不贵。”他看我还要拿钱,笑着解释:“一杯咖啡的钱而已,你要是实在要请,下次请我吃东西就是。”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愿意让他付钱的缘故,欠了人情,就有了牵扯。
不过我倒是想知道他平时喝的是什么咖啡。

两个人一起走到楼下,算是深夜了,外面气温颇低,小摊贩都散了,满地的垃圾,我走在前面,罗熙跟在我身后两步远,我刚下了铁楼梯,一张牌子伸到我面前,竟然是刚才那个不理我的旅馆拉生意的人:“住宿吗?”
我顺着那人目光转头看我身后,罗熙已经笑得眼睛都弯了。
真不知道是现在社会民风开放,还是这旅馆的人饥不择食。
“我要回去了。”我站在街边,回头跟罗熙说。
那样大的家族里出来的人,我不信他会听不懂我话里“我们该分道扬镳”的暗示。
“好啊。”他跟在我身边:“我们去哪里?”
我被他理直气壮的样子气笑了。
“你不回家吗?”我问他。
“我住校。现在宿舍已经关门了。”大概是因为冷,他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眼睛安静地看着我。
“这周围很多旅馆的。”我瞥了一眼那个仍然在不死心地往这边看的旅馆老板。
“我不喜欢睡旅馆。”罗熙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他并不是身上带着侵略气焰的人,事实上,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神色很平和,只是眼神仍旧忧郁,没有一点指责的意思,像在陈述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实。
我没办法了。
“我家不算很舒适,”我迟疑着:“不过你愿意睡我家的话……”
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呆在他身边会觉得舒适。
因为这个叫罗熙的人,虽然有着我见过的最忧郁的眼睛,但是当他笑起来的时候,却让人觉得没有比这更纯粹的快乐。

“这个是我的拖鞋,毛巾和牙刷都是新的,”我站在浴室前,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上那套全新的睡衣递了过去:“这是睡衣。”
那本来是买给郑敖的。
不过,想必他以后也不会经常到这里来了。
罗熙接了过去,他已经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色衬衫,他很瘦,瘦而高,是学校里那种女孩子最容易暗恋上的男生。背影修长,脱下的鞋子也摆得整整齐齐。
晚上喝了酒,我泡了两杯绿茶,打开电脑,继续查东西,公司的群里,薛学姐他们聊天聊得正开心,这个群是她们那些女孩子建的私群,都是实习生和助理,整天在里面八苏律师穿的衣服鞋子,偶尔也八一八感情生活。要不是进了这个群,我都不知道元晟事务所的燕律师一直喜欢苏律师。燕律师我也见过,很干练的职业女性,看不出年纪,盘着头发,戴钻石耳饰,身材纤瘦,长得很美。
看了一会电脑,手机响起来。
我接起来,那边劈头一句:“爸叫你五月底回来!”
李貅这种打电话跟打仗一样的毛病,看来是一辈子都改不了了。
五月底是奶奶忌日,爸是要带我回去扫墓。

罗熙比我高,所以我让他睡床,自己睡沙发。
早上被食物香味弄醒。
睁开眼,厨房的槅门没关,罗熙站在厨房里,正在煎蛋。桌上已经摆好果汁和牛奶,还有一人一份的意面。
我穿着拖鞋去洗漱,他听到了,头也不回:“起来了?”
“唔。”我探头往厨房里看了一眼:“你哪来的平底锅?”
“刚刚出去买的。”
我粗略扫了一下,厨房里大概多出七八件东西,还不算那一大堆食材,和还没拆封的咖啡机。
所以说,人情是还不完的。
收拾停当,两个人对坐在餐桌旁吃这顿隆重的早餐。
“你今天有课?”我喝了一口牛奶,问他。
“没有。”他垂着眼睛吃意面。
“你学什么专业的?”
“计算机。”他不知道笑什么:“程序员。”
“哦。”
“猿猴的猿。”他解释。
“哦。”
我吃了半个鸡蛋,才明白过来这是个笑话。
“好冷。”
他无奈地笑了:“是啊。”
吃完我去洗碗,他大概没什么生活常识,做了一顿早餐,围裙还放在原来的地方没动过,刚才吃早餐,我也没注意看他衬衫上有没有油点。
我系着围裙在厨房洗碗,听见敲门声音。
“我去开。”他在客厅看书,自告奋勇去开门。
等我反应过来跑出去的时候,已经是几秒钟之后了。
郑敖站在门口,表情冷冷地看着站在他面前的罗熙,罗熙正俨然主人一样,把一双拖鞋扔给他:“换这双鞋。”
“不用换了,直接进来吧。”我在围裙上擦了手:“吃过早餐没有?”
郑敖没说话,仍然站在门口没动。
罗熙不知道明白了什么,转身回来,走过我身边:“我去洗碗吧。”
虽然看到他衬衫上的油点,我还是把围裙脱给了他。
“他为什么在这里?”罗熙还没进厨房,郑敖就语气不善地发问,也不管别人能不能听见。
“他是罗熙。”我给他介绍。
“我知道他是罗熙,但他为什么在这里。”郑敖仍然咄咄逼人:“你家又不是旅游景点。”
这种论调,我并不陌生。
以前年纪轻爱幻想的时候,也以为这也许是在乎我的表现,还为之窃喜过,后来经历得多了,就渐渐明白了。这只不过是世人皆有的独占欲,而他和李貅两个人因为从来没学过分享,所以更加严重。小时候他和李貅为一块木头都能打得鼻青脸肿,这并不能说明他们两个对那块木头是真爱。
连猪吃食都是抢着吃更香,何况人呢。
这十五年来,我也许没有多大出息,欠李家的钱没还上,没有朋友,没谈过恋爱,也仍然在一意孤行地暗恋着他。
但我至少明白一件事。
这个叫郑敖的人,无论如何,绝对,不可能,喜欢上我。
只有明白这一点,我才不会心存幻想,不会像年轻的时候,做出那么多笨拙的、以后想起来会恨不能穿越回去拦住那时候的自己的事,我才能继续扮演好我的角色,当他的朋友,看着他活得恣意潇洒。只有这样,我才能在将来的某一天,彻底死心,逍遥自在,去过自己的生活。
和他的名字一起刻在我心脏上的,就是他不可能喜欢上我的事实。
大概是我冷得太久了,最近我在想,我是不是太执着于郑敖,把他当成我生命里唯一的光,所以才死抓着不肯放手。也许这世界上还有很多温暖的东西,也许我并不总是那么倒霉,也许我能找到别的,温暖光明的东西。

我不知道罗熙在厨房听不听得到。
但如果听到的话,他大概会露出像昨晚一样的,那种让我觉得很暖和的笑容。
我说:“他是我的朋友。”

☆、迷迭香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郑敖会生气。
但他没有。
如果是李貅,这时候罗熙已经被揍了两拳了。但他是郑敖,他和他父亲一样,天生的情商高,知道先发难的人先理亏,何况我在这里,他也不可能对罗熙做什么,等我不在的时候,有的是机会。
“有东西吃吗?我快饿死了。”他俨然只是发生了一段平安无事的对话一样,大大咧咧地走到沙发上,坐了下去,安然若素地看着我。
我以前年纪小的时候不懂事,看不透,后来渐渐明白,他和李貅其实是一类人,他们并不是骨子里缺少柔软善良的那一部分,只是那一部分不会随便给予别人。因为家世缘故,他们天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群人,不会像真正意义上的“好人”一样,对每个人都亲善友爱。
李貅那么凶,他那么玩世不恭却心性凉薄,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冷漠,只是表现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但是,真正无可救药的是我。
因为,就算知道这些,我也还是没有办法不喜欢他。

罗熙买了不少东西,虽然多是西式食材,但做一碗海鲜粥也够了,因为还算上午,我还煎了两个鸡蛋。罗熙正在厨房里打扫卫生,他大概也喜欢植物,出去买菜还买回一盆迷迭香,摆在厨房床头上,和我养的那几杯丑丑的蒜苗摆在一起。
“你今天不回学校?”狭小的厨房里,两人难免擦身而过,气氛有点尴尬,我只能找话题来说。
他看出了我的窘状。
“我给花浇完水就回去。”他指指窗台上那盆迷迭香:“花店的人说一天浇一次水就好。”
“好,我会记得的。”
一直不养花,除了是因为没时间去花店之外,也怕什么时候留在事务所加班,忘记了家里的植物。
他收拾好,洗了手,去卧室拿外套,我跟了过去。
“郑敖他,脾气有点不好。”我小声提醒他:“他以后可能会为难你,你不要理他就好了。”
罗熙笑了笑,只是这笑没有到眼底。
“我知道的。”他说。
送他走出门口,我才想起来,我没有他的电话。
和我相处过就知道,我并不是很有趣的人,连一个简单的玩笑都听不懂。何况,今天的经历不算愉快,想必他以后也不会再来了。
“小朗,粥好了没有……”郑敖枕着头,躺在沙发上,拖长音叫我。
我连忙跑过去。
“还要等一会,粥还在熬。”我习惯性地把手在衣服下摆上擦了擦,才发现自己没有穿围裙。
“我知道。”郑敖勾着唇角对我笑,深琥珀色眼睛像一潭水:“我就是不想你送他出去而已。”

两个人对坐在餐桌上,他喝粥,我喝水。
他父亲虽然聪明,却也玩心重,小时候他跟在他祖母身边的时间比较多。所以一举一动都合乎礼仪,事实上,只有没有利益冲突,他绝对会是你见过的最优雅的翩翩公子。
“对了,你要喝果汁吗?”我看他不紧不慢地喝一口牛奶,忽然想起冰箱里还有果汁。
“谁榨的?”他抬起眼睛看我一眼,不用我回答就知道了答案,顿时哼了一声:“不喝。”
我没办法地看着他。
他喝了两口粥,拿勺子碾着粥里的虾仁,忿忿不平:“会榨果汁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榨。”
我笑了起来。
“你如果想学做饭的话,肯定会很快学会的。”我夸他。
他哼了一声,算是接受我的表扬。
“Shakira回国了。”喝了一会粥,他忽然说。
“哦,好。”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这样说,大概是最近没发生什么值得说的事,又或许是身边换了新的人,所以跟我预告一下。
时至今日,我已经不会因为他身边人的变迁,产生多余的想法,无论如何不会是我的,那么,是Shakira抑或是Tiffany的,又有什么区别呢?他自己喜欢就好了。
至于他说这话的最后一种可能,我不愿意去想。
那是每一个暗恋者的末日。
叫做:他知道我喜欢他。

一碗粥喝了十多分钟,他大概不是很饿,拿勺子插着我给他拌的蔬菜沙拉玩,我找不到话来说,事务所没有什么新鲜事,我最近看的也是一些专业书。看他的样子,似乎还对罗熙出现在这里忿忿不平,我不找话说,他是不会说的。
“对了,你知道有一种职业叫程序员吗?”我问他。
他挑起眉毛看着我:“猿猴的猿?”
我没料到他知道这个笑话,不知道怎么回答好。
他埋头插沙拉:“一点都不好笑。”

我其实能理解他忙完之后,去找贺连山他们玩。其实我这里也不好玩,我没有玩的习惯,多余的时间只会用来工作和做清洁。他来了,除了做饭给他吃,我不知道该怎么招待他才好,除了专业领域,我做得最好的就是做饭,我讲个笑话也将不会。而他的世界太精彩,即使是我能给出的最好的,放到那个世界,都不值一提。
好在他不知道是真的累了还是将就我这里,也没挑剔什么,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嚷着说无聊,让我陪他玩。我其实还蛮佩服他,都十九岁了还能把“快来陪我玩”这五个字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他看到外面阳光好,想晒太阳,我把阳台上的瓷砖地拖干净,又拿毛巾擦过一遍,然后把席子铺在地上,明明是老居民区狭窄的阳台,他躺在那里,侧身屈着一条腿,面对着外面高大的槭树和阳光,却惬意得跟躺在马尔代夫的沙滩上一样。我抱了枕头给他靠,他不要,要靠在我身上,我只好把书搬到阳台上看,靠墙坐着,让他把头枕在我腿上。
看完一章,他已经换了个姿势,仰躺着,屈着一条腿,另外一条腿盘起来搭在上面,一晃一晃地,还惬意地哼着歌。阳光透过槭树的缝隙照下来,斑斑点点地落在他脸上,他的皮肤光滑得像玉石,眼睛半眯着,琥珀色的瞳仁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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