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爱:僵尸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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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爱:僵尸迷情-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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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教授说:“好,我们定个时间一起去吧。”

     如此我也不好再推托:“那我也叫上几位朋友吧。”如果是诅咒,相信夏枝枝一定能帮上不少忙。

     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赶在僵尸族前找到青绫剑!

     没想到的是,我和夏枝枝说了这事,最后连何璎珞也吵着要来。

     “新闻啊,特大新闻啊,怎么能少了我?”

     夏枝枝无奈地解释:“你知道她是做《灵异追踪》节目的,这次肯定少不了有张书成同行。”

     我笑问:“不带老公了?”

     何璎珞义正言辞地说道:“办公事的时候,绝不带家属!”

     如此说定,我又联系了徐睿。他说:“想不到青绫剑的消息这么快就被你给打听到了,本来我上次准备跟你说的,可你不愿意听。”

     我在电话里问他:“那你知不知道,什么方法可以解除诅咒?”

     “这个就不清楚了,那个山洞,其实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宁月当年布下的诅咒太险恶,几乎没人敢轻易踏入,连僵尸族都有所畏惧。现在,无心也正拿这事跟她耗着呢。”

     薛扬名他,也知道我活不过二十五了吧?

     我说:“估计得花半个月的时间,你行不行,能不能赶回来?”

     徐睿兴奋地说道:“当然能!好不容易等你在办大事的时候想起我,我怎么能不回来?”

     “那好,你答应我不要将这事告诉任何人,我就让你加入行动!”

     徐睿笑:“好吧,我保证,我现在就跟小狐仙辞行!”

     “你怎么跟他说?”

     徐睿调笑道:“当然是说你想我了呗!”

     我啪地一声挂上电话,果然是妖狐,一点儿正经都没有。

     徐睿回来后依然是一副不正经的模样:“怎么,是不是特别想我啊?”

     我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说正经事,我没有机会直接检查金教授的身体,不过抱过他儿子,小宝宝体内真的有锁心咒的毒素。瑞儿那边怎么样,研制出解药的几率有多大?”

     徐睿也跟着皱了眉:“这事不好说,就算研制出了解药也要先做实验,你知道的,诚山里只有动物,在动物体内起作用的解药,对人体不一定能成功。”

     我叹气:“总之让他尽管,如果找不到实验体,拿我做实验就行了!”

     徐睿笑了笑:“放心,有你这句话,自动献身就不知道有多少人了,无心绝对会排在第一个,别忘了,他也是人哟。”

     我白了他一眼:“别说得为了我他什么事都肯做似的。他愿意,我还不愿意呢。我可不要欠他太多,到时候没命还!”




开心上路

徐睿问:“你对我们就这么没信心?这次联系到几位高手出动,你还怕解除不了诅咒?”

     我沉声说道:“就算诅咒真的解除了又怎样?你别忘了,阎王定下的事可没法子更改。我有福气消受,也得等下辈子。这辈子,依然只会有二十五年的命,所以做实验的事,还是交给我吧。”

     大概是我说对了,徐睿也静了声,皱着眉头不再说话。

     这些日子几乎是马不停蹄地四处奔走,最后决定我,徐睿,金教授,古先生,何璎珞,张书成导演,夏枝枝七人同行前往古墓。

     后来才知道,原来几位都是熟识,除了徐睿之外,他们互相之间早已认识。

     何璎珞说:“张书成以前收养了一位叫白湘君的小女孩,而古先生又是小女孩的老师,这你是知道的吧?我再悄悄告诉你一个秘密,杨岸打算以后放下封灵族的事务,专心留在家里陪枝枝照顾几个孩子,而白湘君她,极有可能是封灵族的下任族长呢!封灵族第一位女族长,这名头可不小啊!”

     瞧她羡慕又期待的模样,我就忍不住打趣说道:“那你呢?凭你的能力,当族长和圣女都不为过吧?”

     何璎珞忙摆手说道:“不要,我死都不要,我也不要大半辈子都困在那种既枯燥又无聊的地方呢!”

     夏枝枝拍她的头:“她就是喜欢四处走,所以才自愿留在《灵异追踪》节目组,现在你就是叫她重新回到演艺圈,当大明星,她都不愿意呢!”

     不过话说回来,何璎珞的确有那种当大明星的气质,否则《灵异追踪》也不会因为她的加入,而收视率一路蹿高。

     张书成道:“这得感谢我们的大明星肯赏脸呢!”

     何璎珞笑:“不是还有看帅哥的机会么?我最喜欢和帅哥们一起工作了!”

     熟识她的人纷纷数落:“怎么结婚之后变得更加花痴了?”

     “以前说话都不会这么口无遮拦的!”

     “还用说吗?都是被林皓白给惯的,都宠坏了!”

     何璎珞抱着我无奈地哭诉:“看帅哥也有错么?”

     “没错!”我把徐睿往前一拉,“给你介绍介绍,这是徐睿,你看能不能符合你的养眼要求?”

     何璎珞先是笑,眸光亮亮的,而后突地皱眉,沉声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徐睿咧开嘴:“不是人。”

     何璎珞一愣:“但也不是鬼啊。”

     我说:“你的灵眼很管用,他既不是人,也不是鬼,你看出他有问题,是因为他是妖。”

     何璎珞挑眉一笑:“我还从没见过妖精呢?帅哥你是什么妖?”

     徐睿绷着脸,无辜的眼看向我,好似在问,你的朋友怎么这么难缠?你确定她就是封灵族那位鼎鼎大名的何璎珞大法师么?

     我笑,笑得灿烂无比:“璎珞啊,他是妖狐,这世上最美的妖呢!”

     何璎珞顿时大惊失色:“什么?!妖狐居然能变帅哥,而不是美女,这世界是不是玄幻我了?”

     金教授听到我们的对话,忍不住大笑起来:“呵呵,有青绫一位就够有趣了,想不到何小姐说话更有趣,我们此行肯定不会无聊了!”

     张书成无奈地摇头:“她那是演戏呢,各位还是不要被她骗了才好!”

     众人嬉笑着上路,不过很快就发现,这路途的确比我们想象的还要艰难。




休息一日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世事难料。原来通往韶全洞的水路因为干旱,已经无法通行。若是走山路,之后就会必须通过六克沙漠。

 我们七个人分明乘坐了两辆吉普。我,徐睿,金教授在同一辆车上。金教授开车,徐睿就看地图,说:“这难办了,我倒是好,就怕你过不了沙漠。”

 “你存心看不起人是不是?”我挑了挑眉,“还是说你歧视女性?”

 徐睿笑说:“当然不是,不过六克沙漠夜里风沙太大,很容易迷路,我担心会有危险。”

 我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那就沿水路步行吧。”

 金教授说:“那得走多久啊。再说,干旱之地和沙漠没什么区别,也许我们这次走沙漠会有更多乐趣,留下记录也好。放心,要是何璎珞和夏枝枝都没问题,青绫也一定不会有问题。”

 可我觉得有很大问题啊!

 徐睿一脸奸笑,好似在说,这次有你受的了。

 车停在了流云村,是我们进入六克沙漠前唯一能够歇脚的地方。经过三日的车程,众人都有些疲惫,我揉着发酸的腿脚,坐在路边的凉棚下。徐睿挥手扇着凉风,漫不经心地说:“如果运气好,我们三天就能通过沙漠,要是运气不好,怕是要花些时间。”

 乌鸦嘴!这只妖狐的嘴似乎永远都说不出好听的话,真让人讨厌!

 不巧又被当地的赶路人听了去:“三天走出六克沙漠?不可能的事!就算是最熟悉地形的人,也要走一个星期!”

 我黯然失色,徐睿一笑:“我是看的地图,以理论作为推断。”

 夏枝枝提议:“也许我们可以请人带路。”

 何璎珞说:“这个主意不错,可是,找谁最好?”

 赶路人又接话了:“找骆驼队的田山吧,六克沙漠,没人比他更熟悉。”

 古先生忙道了谢,又问了田山的住处,便决定和张书成导演一同去请人。请来的却是田山本人和他的骆驼队。金教授说,要走沙漠,最好带一支骆驼队,可以帮忙驼行李,像你们女孩子,累了可以当坐骑。

 我脸色不好看,怎么大家都瞧不起女生?

 不过相比之下,何璎珞经常因为灵异追踪节目跑外景,而夏枝枝和杨岸也曾经去过一些艰险之地,唯独我实战经验较少,被担心也是理所应当。

 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这一晚,我们留在了流云村,金教授和古先生与田山商议路线方案,而张书成导演则用摄像机记录下了这里的民俗风情,傍晚的时候急匆匆地跑来告诉我们:“太好了,今晚上有庆典,大家一起去乐一乐吧!”

 正巧,金教授他们也从田山那里听到了这事,“好,难得遇上一次庆典,我们再多休息一天出发。”

 我早打算走了,可是见各位兴致高涨,不好开口。

 徐睿看出我的心思:“你太紧张了,其实休息一天,养足体力再走也不迟。”

 其实,就算不走,我也是打算睡觉来着,和何璎珞一起参加晚上的庆典,我可不要!

 这是有原因的。

 自从流素和作家靳晓晓女士好上后,就经常找何璎珞收集小说素材,总是三更半夜给她打电话,久而久之,何璎珞也就有了晚上讲鬼故事的习惯。可是,一个材料就够大作家用很久的了,装在心里的其他故事怎么办?于是,某一晚,她找到了我,一连说了好几个鬼故事,害我成功的失眠了。自此之后,我就决定晚上没事的时候绝不要和何璎珞呆在一起了。

 特别是像今晚这种情况,何璎珞走在庆典的人群中,滔滔不绝,手舞足蹈,张书成导演还在摄影,决定将录制内容加入下次的灵异追踪活动中。




供奉

不得不说,她就是天生工作狂,连枝枝都拿她没办法,拖着我的手看她在那里做采访,和黄金搭档张书成在一起,立刻就可以安排出一档节目来。

     采访的对象,自然是骆驼队的田山。

     “这是我们进入六克沙漠前最美妙的一个晚上,碰巧流云村有庆典举行,您能跟我们讲讲,这究竟是怎样的庆典吗?”

     夏枝枝笑,附在我耳边轻声说道:“你看着吧,只要是她当主持人,不管什么地方都能被她给挖出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来。”

     淳朴老实的村人田山,头一次面对镜头,黝黑的皮肤也泛起了红光,颇有些拘谨地说道:“流云村有一个传说。说千年前这里由僵尸族统治,他们在白天与常人无异,晚上就变成嗜血狂魔。由于需要村民帮忙建造宫殿,所以并不敢大规模地虐杀,只是要求满月之时献上贡品,而贡品必须是未成年的孩童。就在流云村外的六克沙漠上,还遗留着僵尸族的洞穴和棺木,后来他们越来越猖獗,不断融入人群中,也就搬离了这里。我们的祖先因为害怕僵尸族去而复返,所以还是保留有供奉祭祀的习惯。”

     何璎珞惊讶:“还是用孩子?”

     田山忙摆手说道:“当然不是,是牛羊的鲜血。”

     “哦,那为何选择今天呢?今天不是满月啊。”

     “恩,传说僵尸族是在这天离开的。”

     “原来如此。”

     张书成放下了摄像机:“很好,这段介绍不错,要是再多点意想不到的事就更好了。”

     田山又继续说道:“有啊,你们看祭祀台上的奇花。”

     顺着田山的手指,我们果然见到人群中间的祭祀台上摆放着一盆暗红色的植物,不过却是含苞待放,而且形态特异,大家都叫不出名来。

     “那就是奇花!”

     何璎珞问:“花的名字就叫‘奇花’吗?”

     田山兴奋地介绍道:“是的,这也是我们流云村的幸运之花啊。”

     这下,又引出了另一个故事。

     传说,僵尸王以前是一位极其普通的人。他没有特异动能,也没有什么出众之处,放在人群中,也不会引人注意。他和所有流云村的村民一样,终日为了生计而劳作。

     那个时候,还没有六克沙漠,那里,是一片美丽的田园,四处生长着繁盛的稻谷,是流云村的生存之地。

     这位普通人手里,也有一块看似普通的地,可是地底下却埋藏着不为人知的邪恶力量——凝血石。

     一开始,他只是挖到了一小块,握在手心的时候,突然感觉体力充沛,因为劳作而丧失的能量仿佛瞬间就回复,而且变得比先前更精神百倍。他认为这是个好东西,于是便穿成项链戴在身上。




奇花

可后来,黑灰色的石头中心慢慢冒出暗红的丝线,又凝聚成了血块,通透发亮,像是还未打磨的红色宝石。

     能吸走人体血液的宝石,拥有源源不断无穷的力量。可一旦优质血液被消耗,就需要吸取更多的血液,否则,他不但会失去力量,甚至会因为失去血液而变得虚弱。等他意识到这点,一切都太迟了。

     一方面,想要拥有更多的力量。一方面,却担心没有足够的血液。

     先前,是会刻意用石头去接近其他人,但是借助别人血液带来的力量却不利于自身运用。于是,他想到了另一种方法,将血液吸入自己体内,来获得力量。

     开始的时候,还只是接受动物的血液,可后来,凝血石也影响着他的思想,不断地渴望人血。

     第一次,是流云村内,谁都不会在意的疯婆子。她的血液带着甜腥,涌动着渴望。他吸尽了她的血,只留下一副空皮囊。他抹了抹嘴角,转身离开,将她留在田地间。第二天,所有的人都以为她被野兽袭击,因为那具尸体已经被啃咬得面目全非。

     村民们开始轮番守候自己的田地,生怕这凶猛的野兽有一天会毁掉自家的粮食。男人也在其中,自从尝过人类的血液后,他便更加渴望,于是便选择自己守夜之时,对村中孤寡下手。

     渐渐的,越来越有行事手段和计谋,变得比普通人更聪明。原本黝黑的皮肤,也开始蜕变,五官轮廓越来越清晰,高鼻薄唇,剑眉星目,无论穿什么衣物,都显得风姿俊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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