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神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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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神战记-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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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叫,他身上的诅咒之铠分解成了无数的碎片,林枫惊异地看到,阴陀王此时竟已经完成了一副骷髅,浑身毫无一丝血肉和生气,只有一对诡异的眼珠在闪着红光。

平静的大地突然一阵颤抖,疾风发出一声惊嘶,向后退开了几步。林枫向地下望去,只见一副巨大的白色骨架从地下缓缓升了上来,林枫忙策马向后退开了十几步,再回头一看,只见一条二十多丈长的巨龙骨架站立在阴陀王的面前,龙的双眼中放射着两道凶残的血光。

山顶上观战的所有战士都被这巨大的亡灵都惊呆了。弗洛伊在山项上向阴陀王骂道:“阴陀王,你明知必死,还要召唤出这种难以受控制的恐怖亡灵,难道你不怕沦入万劫不复的地狱吗?”

阴陀王仰起骷髅头,向弗洛伊咕咕地笑道:“你说的不错,我是控制不了这强大嗜血的骨龙,但是我为什么一定要去控制着它?龙是大地上最强大的生物,骨龙也是地下最恐怖的亡灵。就让它把这个救世之神吃掉后,再掉过头来消灭你们所有不服从我的人!那正是我的意愿。万劫不复又怎么样?我最终能得到太阳神之剑,还有你们这几十万人为我殉葬,我就算是死,也了无遗憾啦!”说着,又是一阵狂笑,然后将体内已残存无几的精神力量全部挥发了出来,身上冒出了一大股黑气,骨龙受这股黑气的指引,闪着红光的眼睛望向了它脚下的林枫。阴陀王轻吟道:“骨龙,杀死他。”

林枫在马上仰望着骨龙这个终极亡灵,冷冷地道:“骨龙虽然强大,但也未必就能如你所愿把我打败。”他想起自己对付金龙时的那一幕,金龙虽然刀枪不入,而且连魔法也不能伤及分毫,最后还不是死在了金色巨剑的锋芒之下?他立即挥起巨剑,巨剑化出一大片耀眼的光芒,如一道金色的弧电,隔着十几步就向骨龙斩去。其威势之盛让在山顶上观战的战士都叹为观止,近卫军的战士们则禁不住冷汗直流:幸好没有和犀牛城的军队决战,否则这样凌厉的巨剑斩来,有多少战士将会被拦腰斩成两截!弗洛伊则暗自为阴陀王可惜,他这一身恐怖的召唤术,如果能用在对魔族的决战中,那该发挥多大的威力啊!就算最后战死,也远远比现在自相残杀而死要有价值得多啊。

第二十三章 联盟(六)

林枫心头一震,但是这时骨龙那白森森的,带着腐尸气的爪牙已经逼到了林枫的头顶。林枫本能地举起左臂的龙盾挡了上去。只听“卟”地一声,骨龙的白骨爪重重地击打在了龙盾上,虽然挡锥住了这大力一击,但是巨大的冲击力量使林枫胯下的疾风一声嘶吟,四蹄一软,差点跪倒将林枫摔下马来。幸好是疾风宝马,林枫此时座下若是别的战马,恐怕早就被这一爪击得七窍喷血了。林枫奋力挡住骨龙的这一击,顺势将龙盾一划,只听“咔嚓”一声,骨龙白森森的径骨竟被龙盾上镶嵌的龙爪生生地抓断了一根。林枫心中一喜,擎起龙盾在左臂上飞速一削,盾边锋利的龙齿竟将骨龙的一肢生生地切割了下来,叭地一声,骨龙的一截龙爪掉落在了地下。

骨龙受此重创,眼中的凶光更甚,它低头向林枫喷出一大团绿色的腐尸气,林枫虽然立即屏住了呼吸,但仍是吸入了一丝腐尸气,好厉害,好霸道的腐尸毒,竟比金龙的龙息更胜许多。林枫不由得一阵头晕目眩,虎躯一软,竟连龙盾也举不起来了,在疾风的背上软软地卧倒了。幸好疾风竟不受此腐尸毒的影响,依旧神骏非凡,它觉出林枫的昏迷,护主心切,一声长嘶,带着林枫远远地奔了开去。骨龙一声低吼,挥动双翼在后面紧紧追赶。但是疾风的速度极为惊人,骨龙竟追赶不上,被越甩越远。

骨龙见赶不上林枫,突然抬起头将两点红色的凶光望向了山顶上。在山顶上观战的帝国二十几万将士,原本还有一部分将领抱着坐山观虎斗的心态,兴灾乐祸地看着昔日的强敌━━犀牛城的救世之神单人独剑在山下与亡灵部队苦斗。这时看到林枫竟被这条狰狞恐怖的击败了,而骨龙竟把目光投向了山顶,这才想到唇亡齿寒,没有了林枫,自己的形势岌岌可危,都不由得惊慌了起来。这时骨龙双翼一拍,竟向山顶掠了上来。近千名魔法师向它施放无数火球、风刃、光电魔法攻击,弓箭手向它射出如雨点般的弩箭,骨龙并非血肉之躯,根本不受影响。对射在身上的魔法弹和弓箭夷然不顾,直冲而上,立即有三十几名弓箭手死在了它喷出的腐尸气之下,三十几条灵魂被骨龙吸入了体内。二十多万战士,竟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亡灵中的至强生物肆无忌惮地攻击、杀戮着,不断地吸食死去战士的灵魂,愈变愈强,却束手无策。

弗洛伊一声长叹,强大的骨龙不惧一般的魔法攻击,又不畏刀枪剑戟,这几十万人对它而言几乎是一堆血肉,竟是毫无反抗的威胁。可惜自己在这紧要关头法力尽失,否则凭自己的法力,拼死施出土系魔法禁咒“排山倾倒”,或可将这条骨龙重新埋于地下。这时骨龙已经吸光了身边几百名弓箭手的灵魂,又扬起头,将那对狰狞的红眼望向了其他的战士。与它的血眼对视到的将士们都不由得激淩淩地打了个寒战。这时林枫在疾风背上被寒风一吹袭,竟渐渐地清醒了过来,他一回头,看到骨龙竟已飞抵山顶,在大军阵中任意肆虐,他猛地咬了一下舌尖,一阵剧痛令自己完全清醒了过来。手中的太阳神巨剑金光流转,竟然再次暴涨成两丈余长,五尺多宽的超巨神剑。林枫催动疾风,大吼声中向骨龙全速冲去。疾风化成了一道白影,带着金色的巨大剑影,向骨龙如飞射来。

骨龙察觉到了危险的逼近,毕竟林枫的太阳神之剑,才是它最大的威胁。它猛地转过狰狞可怖的头来,拍动一双骨翼又向林枫狠狠地扑来。

林枫看到骨龙越飞越近,它那双红色的血眼仿佛就在眼前。林枫突然发现,骨龙眼中的红光比刚开始时强盛了许多,仿佛两团愈烧愈旺的火焰,无数道红色的血丝由骨龙的双眼向它的全副骨架散布,原本白惨惨的骨架竟笼罩上了一层红色的光芒,它吸干了那群弓箭手的灵魂之后,似乎比刚才更加强大了。望着它近在咫尺的那双血眼,林枫脑中灵光一闪:莫非骨龙的双眼就是它力量和生命的源泉?林枫已经无暇细想,他高高擎起金色巨剑,瞄准了骨龙那一对闪着红色凶光的眼珠,将所有的精神和力量都集中在了剑刃上,然后大吼一声劈了下去。神剑如同一道超强的闪电,贯入正凌空扑来的骨龙的顶门,剑上所蕴含的强大能量在骨龙狰狞的巨头中爆破,彻底地摧毁了骨龙眼中的光芒。骨龙一声曼长的低吼,双眼中的腥红火光顿时熄灭了,整副骨架上的红光都在瞬间消褪一净,在空中被炸得粉碎。所有的碎骨都重重地栽落到了山脚下,在岩石上摔碎成了一大片森森的白骨。看到这头强大恐怖的生物终于败亡在了林枫的剑下,山顶上所有的将士都由衷地发出一声喝彩。

两丈余长的超巨太阳神之剑也能量耗尽,恢复成原来的四尺长剑。但这时林枫却已经筋疲力尽了,他所有的力量已经贯注到了太阳神之剑中,如果这时阴陀王再召来什么厉害的亡灵怪物,他只有束手待毙了。“战斗结束了。”弗洛伊轻轻地挥了挥手,山顶上的士兵一阵欢呼,工敢和奥托率铁骑军,首先从山顶上急驰而下。弗洛伊率领帝国大军紧随其后,几十万大军将林枫簇拥在了中间。林枫在马上咬紧牙关,勉力策马朝正盘膝坐在前面的阴陀王走去,扬起了神剑刚想一剑迎头斩下去。弗洛伊却拦在了林枫的战马前,叹道:“不必了,你看。”林枫向阴陀王望去,只见他身上已经完全被黑气所笼罩了,甚至已经看不见人形了。弗洛伊道:“他召出了骷髅兵,恐怖骑士,尸巫,甚至是骨龙这样强大的亡灵,耗尽了诅咒之铠的所有能量,现在受到了它们这些亡灵的反噬,他的灵魂将永远被拖入永不轮回的地狱,万劫不复了。现在任何人都不能接近他,否则也会被他一起拖入地狱。”

就在这时,一大片黑幕将阴陀王所在的地笼罩了起来。黑幕中,众人仿佛隐约看见一大群骷髅兵、恐怖骑士、尸巫,甚至还有一条骨龙将他白森森的骨架团团围住,一齐渐渐地往地下没去。阴陀王传来了一声凄厉的惨叫,终于完全地没入了地底,和黑幕一起消失无踪了。

天也渐渐地亮了起来,一阵猎猎的寒风吹过,骷髅兵、恐怖骑士、尸巫和骨龙,所有亡灵散落的骨架都消失了,阴陀王也从地面上消失得无影无踪,这场林枫与阴陀王的对决,对所有的人来说都像是做了一场恶梦。

这一场突袭,将帝国大军的粮草、辎重和营帐焚毁大半,但是由于精灵族的火焰箭和重骑兵的突袭都并不恋战,人员伤亡却极为微小。帝国的二十几万大军几乎毫无损伤,精灵族的战士按照林枫的命令,一等火起立即迂回撤到了犀牛城,更是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弗洛伊策马来到林枫的面前,肃然地道:“现在,老夫代表所有的帝国军队,要求与犀牛城缔结停战盟约,请救世之神应允。”

林枫在马上疲倦地挥了挥手,道:“自现在起,犀牛城和帝国之间停止战争,罢战言和!”他伸出右掌,与弗洛伊击掌为盟。

当他们的手掌“啪”地一声合到一起时,四周立即响起了二十几万帝国战士们的欢呼声,他们亲眼目睹了这一场惊心动魄的决战,救世之神那神勇无敌的形象和飙风团、战熊团铁骑兵的勇猛无畏,已经深深地刻入了帝国每一名战士的心中,能与这样的强者化敌为友,是每一名帝国将士心中最大的庆幸。

工敢和奥托也为最终避免了与帝国大军决战而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林枫筋疲力竭地向弗洛伊道:“大魔导师,本来犀牛城的勇士也应该和帝国大军一起去抗击魔族,但是经过这一役,犀牛城内兵力大损,眼前的骑兵战士已是城内的所有力量,实已再无余力相助了,就让我军作训帝国的后盾吧!”

弗洛伊望了望刚刚和骷髅战士经过一场恶战的重骑兵战士,也感到心有戚戚,他挥手道:“好吧,等我们抗击魔族凯旋回师后,再把酒欢庆。”

犀牛城下的战斗,终于结束了。

根据弗洛伊的预言,魔族将在三个半月后冲破结界,对帝国而言,尚有一段缓冲的时间。帝国大军将兵分两路,分别向玉顶、火云两城退去,到那里再补充给养,然后再返回到神圣王城。一来重整军力,二来也为弗洛伊寻找灭魔酒的解药,一个月之后再挥军前往封魔结界。

林枫率近两万名重骑兵回到犀牛城下,只见一骑快马从城内飞驰而出,一名潇洒的女骑士到林枫面前飞身下马,单膝跪地行礼道:“狄丝兰拜见主人。”

林枫低头一看,竟是许久不见的精灵族美女战士狄丝兰,他立即从疾风背上一跃而下,将她拉了起来,狄丝兰立即顺势倒入了林枫的怀中,林枫看到她脸上满是泪花,心中也暗暗感动。这时候,黑鹰铁羽“呱呱”地怪叫着从城内飞出来,落到了林枫的肩头。

林枫和狄丝兰共骑进入城内,城内无论是百姓还是军队,都情不自禁地发出一阵欢呼。回到军营,林枫看到米罗克的精灵部队也早已经在营内等候了。精灵部队初试锋芒,立即将帝国的军营烧得遍地狼籍,实力果然不凡,昨夜能一举冲进帝国军营,包围阴陀王的王帐,完全是基于精灵族袭营的成功,否则,无论铁骑兵多么骁勇,冒然冲入二十几万戒备森大军之中,别说包围王帐,连全身而退都势所难能。战天向林枫道:“黎明时分,这位自称是精灵族的米罗克带领着这两万名战士来到城门前,要求进城,我一看他身上穿的是那副龙鳞战甲,就知道他是自己人。连忙接纳他们进了城。”

奥托用力地拍了拍同样身披龙鳞战甲的米罗克的肩膀,笑道:“嘿,你们精灵族放火箭的本事确实厉害,居然烧得二十几万人焦头烂额,大火还扑救不灭。工敢佩服!”

米罗克是精灵族最伟大的战士,除了曾亲手击败他的林枫,别人他都不放在眼里,被奥托这么冷不丁地一拍,他皱了皱眉头,冷冷地道:“那不是一般的火箭,那是火焰魔法加持的弩箭。”

奥托笑声凝滞,拍出去的手掌停顿在了空中,不知道是该收回,还是该继续向米罗克的肩头落去。只好讪讪地收回了手掌,转而和战天笑着谈论起昨夜的战斗来。工敢笑道:“神真是英明,绝口不谈和弗洛伊这个老家伙谈结盟之事,那我军就在在犀牛城抓住这个时机积聚实力,恢复元气。”

战天也笑道:“弗洛伊还说等他们凯旋回师之时再和我们把酒言欢,哼,如果他们真的凯旋而归,下一个要对付的目标,绝对还是我们犀牛城!和他们结盟无异于与虎谋皮。这样也好,我们就暂时和阴陀王握手言和,静观他和魔族的决战,不管谁胜了,其实力必然大大地损耗。如果阴陀王胜了,他必然要回过头来对付我们,我们就趁他实力大损之时消灭他们!如果魔族胜了,我们就趁魔族实力损耗之时攻击魔族,必然能获全胜!”

此言一出,所有的将领都点头称是。唯独林枫却微微地摇头,缓缓地道:“战天的策略虽听起来颇有道理,但却不是我的想法。你们想过没有,如果我们袖手旁观,万一帝国战士战败,魔族必然趁机侵占包括帝都在内的所有重镇,进而占领整个帝国,帝国内必然狼烟四起,生灵涂炭。到时候,凭我们这些军队,保住犀牛城还算勉强,要想击败魔族,谈何容易。难道我们就只保住犀牛城的这一方水土,而置整个帝国的人民于不顾吗?那我还算是什么救世之神!”

战天惭愧地低下头去。

林枫接着道:“阴陀王与魔族的决战,为的并不是他一己的私利,而是整个人类的存亡安危。唯今之计,我们不但绝不可以坐山观虎斗,而是要和他们达成联盟,不计私利地共同对抗魔族大军。哪怕我们在此战中全军覆没,也死得其所,其意义远胜于在这里想着怎样和阴陀王自相残杀。你们说呢?”

奥托第一个站起来,大声笑道:“我奥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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