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他好逸恶劳不务正业就算他吃喝打砸偷窃赌博,就算他拿刀子砍人,他也是罗见,他是罗见啊。
我的一生,只有奶奶、罗见、陆鹏,是永远不会离弃我的。只有他们。
陆鹏揽过我,紧紧把我的头压在他肩膀上,低声说:“一一,我知道,我知道的。”
我轻轻地笑:“你不知道的,你不知道什么叫孤儿,你也不知道从小到大都被人在背后窃窃私语嘲笑辱骂当面抢白是什么滋味。做好了事情永远不会有人注意,做一件错事就万众瞩目说没人教养就是这样,就算没做错事出了事怀疑的眼光第一个就是我们。既然是那样,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学好?那样刻苦努力学好又有什么用?那样辛苦也不过是一身嘲弄。你明白吗,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历经坎坷成栋梁的,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什么吃得苦中苦终为人上人。真荒谬,天底下如果全是这样的人,我都不知道地球什么时候变成天堂了。为什么不去教那些好人们发发善心?人的心最坏,陆鹏你小时候也看到过的,人的心最坏,下意识里潜意识里冒出来的都是坏水。”
头顶上有温热的水一滴滴落下来。
我笑着仰起头:“陆鹏你哭什么?你不相信人是最坏的吗?我后来终于学好了,努力读书,毕业了到医院工作,都不管闲事,我想试一试吧,就麻烦自己辛苦一点算了,没准老话真有用呢。你知道后来怎么样吗?我被开除了。我底子不干净。哈哈哈哈——”
何真知轻声说:“罗一一,罗一一。”
我大笑:“都说我现在不是很好吗?工作又好又轻闲又舒服,还买了房子,努力学好是有用的。真有趣,何真知你最清楚了我是怎么得到这份工作的对吧?哈。人的心是最坏的,我可半点也没说错。”我大叫:“我可半点也没说错!!!”
我大力把啤酒罐扔进江里,我开始哭,我放声大哭。
罗见,罗见,你怎么办呢?我们怎么办呢?何和怎么办呢?
第十七章(上)
第十七章
我醒过来的时候头有些痛,枕头很软,不是我的枕头。定一定神,看到雪白的天花板边是白色蔷薇枝的石膏角线,便意识到是在何真知家里。
轻轻转一个身,视线落在床下的地上,铺着被褥,浅浅月光下被褥里的人睁大一双黑眼睛看着天花板。我看着她,半晌,她闲闲地说:“看来酒量大长,居然也不头痛。”
我笑出来:“那麻烦阁下来一碗醒酒茶。”
她用手指指桌上,小热水壶边放着一个空杯,杯子里放了醒酒茶,我冲好,放着让它凉。看一眼地下,她仍然那么躺着,不语不动。我问:“怎么我会在你家?”她说:“你喝多了,程天恩打你手机告诉你她母亲和哥哥来了,想着你那副样子回去怕不吓坏正经人家,就——”她做一个手势。
我坐起来,半天,叹一口气:“很多年没这样失态过,还当着人面。”
她轻声说:“也不是件坏事呵。”
我看着窗外的月光,恍惚中仿佛听到细细的歌声,小女孩子坐在窗台上细细地唱,小小手小小足,小小脸庞上毫无欢容。打了一个寒噤,我摇一摇头,把下巴搁在膝盖上,忽然问:“何真知,你的爱情是怎么样的?”
她看着天花板,半晌不语,我方自有点后悔,一个轻悄而恍惚的声音轻轻地唱:“记得当年年纪小,我爱谈天你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梦里花落知多少。多少好时光多少欢笑爱恋快乐忧愁,终只不过一句梦里花落。
何真知静静地说:“其实所有的事情,归根结底都是自己决定的结果。别人只不过是借着自己的行为顺水推舟。我曾经很恨一个人,以为是因为她,我再也说不出自己心里的话。可是在之前有那么长的时间呢。”她躺在那里转过脸看着我,目光却很远:“我的爱情是一场自己错过的盛宴,我走开了,却以为那杯酒那个位子天经地义是我的,等我回来,那里已经没有我的位子,于是我只好再次走开,永远走开。”
我想了一会儿:“听起来,你犯了一个天真的错误。”
她的思绪似乎回到很远很远的从前,她微微地笑着,月光下的脸上有说不出的向往和快乐。
我打着哈欠整理档案时,叶华大步走进来,把一个大旅行包搁在桌上,然后笑嘻嘻地看着我。我没好气地说:“看什么看,还不滚回家去梳洗梳洗,这样假积极给谁看呢,头儿可不在。”叶华嘿嘿笑:“头儿不在你整理什么档案,下签定总结归档的月初一起做不更好。”说起这个我不禁表扬他:“叶华我赶明儿多做点好吃的带给你,这半个多月你一个人做两个人的活这么整齐漂亮,我真有福气,回来不用赶工。”
他翻白眼:“美得你。下半个月我就什么也不干,等着你还债了。”我瞄准他的头,一支笔弹个正中,恶狠狠地说:“你敢!”他哗哗哗把旅行包里的文件资料和笔记取出来,一边诅咒我:“我希望你变成一个瘸子。”我哈哈大笑:“小人!”
然后他从旅行包里掏啊掏啊掏出一个盒子,从桌子那端“嗖”一声滑过来:“女人,你脚断成这样我没空去探你,送块石头给你慰问一下。”
我们出差时如果有空都会买点当地特产回来大家分享,我也不经意:“什么特产?”一边打开,却是一个十分漂亮精美的紫水晶纸镇,我怔了一怔:“喂,我几百年不用纸写字了。”他翻翻白眼:“谁规定纸镇一定要镇纸的?真是一根筋,我看着它漂亮,你呢也缺少一个道具,就买了来送给你做个道具使唤使唤。”
我还没反应过来:“什么道具?”
他跳到门口,作哈哈大笑状,得意洋洋。我这才反应过来,捡起纸镇就扔过去:“该死的叶华,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他一手接住,继续从包里掏出一个一模一样的盒子,齐齐放在我面前,笑嘻嘻道:“这个送给何真知,你们一人一个,好马配好鞍。”
我板着脸,却撑不住,笑得弯了腰。叶华做个鬼脸:“我先回家,下午再来上班。罗一一同志,上班时间不要喧哗,影响不好。”把旅行包甩在背后施施然出门。
我笑着坐下来,心情开始晴朗。
下班回家的时候倒没有想太多,刚走到门口,便听到门内笑声闹声一片,想了一想,好象有点什么事忘了,犹豫一下打开门,一股热气香气扑面而来,天恩拎着空勺子踮起脚打程天舒的头,程天舒皱着眉笑喝:“快拿回厨房去!”厨房里传来笑骂:“天恩你别太皮了啊。”平素清静冷清的厅厨一下子充满人气和温度。
啊,我差点忘了的事是何真知昨天半夜说的,天恩的妈妈来了。
我站在门口,有些发怔。多年来我再未身处这样的氛围,清冷和素寂我工余习惯的色调,习惯到,我再也不耐烦外人的打扰,只因那不是我的,不是我的。
我的第一反应是关上门走掉,或是去找何真知或是找个酒店。可是程天舒已经看见我。
我停了停,只得走进去。
天恩拎着勺子笑嘻嘻:“一一姐,我妈来了。”然而声音神情中有一丝不安。程天舒也说:“真对不起打扰你这里。”我微笑。这就是结果,每个人都会因我而不安,本来,我就是局外的人。就算在自己的家中,我也是局外的人。不能苦笑,只得微笑。
厨房里静了一下,我迅速露出笑脸,匆匆说:“不要紧的,你们尽兴。”走进自己房间,关上门,才松一口气。
天恩叫:“一一姐,待会儿我叫你吃晚饭啊。”
我脱口而出:“我刚吃过回来的。天恩你不必理我。”
其实没吃。
第十七章(下)
我脱口而出:“我刚吃过回来的。天恩你不必理我。”
其实没吃。
我忍住肚饿,打开电脑,慢慢写:“原来人到了一定年龄会变得比较宽容,会好好地忍耐,会知道责备检讨自己,甚至为他人开脱。以前我以为那是十分十分好的好人才会,可是我居然也会了。我这样的人居然也会,可以断定我不是好人,那么,是我年纪大了,多么可怕,我终于也会一天一天地苍老如祖母。真累。我但愿我永远放肆放纵如从前,不去思虑顾虑,不必顾及良心道义。”
音箱里的歌声在飘:“如果是你真的贪新厌旧,伪装悲哭梦湿透,为何你想讲的说话,藏于落寞眼光背后。依依不舍地看着你走,木立在最失意的时候,一声今天最后,不讲再见也不肯回头,曾经拥有,不要泪流……”他没有伪装、没有想讲的话、没有落寞眼光,他只是愤怒地磨着牙,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全无表情的脸,冷冷的目光都不再看我,从此不再回头。
我疲倦地、落寞地伏在桌上,昨晚的酒意似乎仍然上头,何和说:“罗见,我一定要和你在一起。”
可是我从来不曾说,而再也不能说:“夏为春,我一定要和你在一起。”我只是做着一切放肆任性骄蛮的事,张告大众:夏为春是我的,夏为春只会同我在一起。
但他没有,他有了别的选择,于是我一个一个摧毁他的选择,到最后他赠我一记耳光,结束一切。我以为那是不可能的。夏为春的生命里怎么会没有我?我的生命里怎么可能没有夏为春?那样天经地义的事情怎么可能会结束?
是林千红背叛我,她说她没有爱上夏为春,全是夏为春一厢情愿,因为夏为春总习惯挑战不熟悉的事物不熟悉的人,林千红是他没有接触过的温柔清澈的女孩,我相信她。因为夏为春的确是这样的。而且,林千红的家人也绝对不会允许她和夏为春有任何关系。我记得,那是一个多严格的家庭啊,吃饭不许咀嚼出声、不许说话,晚上不许八点钟之后归家,书本作业本上不许有污迹,平时说话不许无礼,不许不许不许,全是不许……。我只去过她家一次,便被她父母审视的目光微皱的眉头弄得极不愉快,从此不肯再去。
但是林千红那样清晰温和的思维和性格让人不能不喜欢。她总是平静地听我描述我的生活,和我一起大笑一起吃惊,然后一起温书谈笑,从不加指点不妄自批评。有时候逗她:“你不觉得我很坏吗?你不怕吗乖乖女?你看人家个个视我如洪水猛兽自己装淑女呢。”她温暖地笑:“我哪有资格批评你啊。”我大笑,真是喜欢她眼中没有高低贵贱的平等,后来第一次问一个人,我问她:“林千红我们是不是朋友?”她抿着嘴笑,不答我,我有点失望。过一会儿,她把本子推过来,上面用娟秀的字端端正正地写:“罗一一和林千红当然是好朋友。”
没有人能明白我当时如重重一击温暖酸楚的感觉,一股暖流平地里从心中升起,我只会笑,一遍又一遍看那行字。
她不仅仅是那样写的,也是那样做的,这个老师眼中的优秀生乖学生,同学眼中的榜样、淑女,凡是听到别人辱骂责难我,背后也罢当面也罢,她会沉下脸,不愉快地说:“当你不了解一个人的时候没有资格批评她。”有时会补一句:“就算你了解了一个人,也一样没有资格批评人家。”有人嘲笑她:“哎哟林千红要以真诚温暖感化人家。”她轻轻地说:“你们不知道罗一一的好,真可惜。”
我有什么好?我不知道。我只是快乐地和她相处,一起看书温习、棋逢敌手的快乐是和夏为春钱安平他们在一起时完全不一样的。
后来我考到了外地的学校,一年后我知道夏为春和林千红走在一处。
那个时候我是真的害怕。之前所有和夏为春有纠葛的女孩子虽然被我看到亲近亲昵的镜头,虽然也有不忿,但我仍然有办法对付她们,因为我知道夏为春只是玩。可是林千红是不一样的。她清澈温和的目光,她随和沉静的性格,她平等无拘的胸怀,我真正感到害怕,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回想起之前从来没有留心过的夏为春那英俊明亮的笑容,就是心往下一沉。
没有看到过他们在一起的样子,我第一次当面问夏为春:“你喜欢林千红?”
他第一次不看我的眼睛,淡淡地答:“我非常喜欢她。”
我说:“这不可能。”
他皱着眉:“什么不可能?”
我说:“她不可能喜欢你。”
他没有说话。我盯着他,他的神情非常怪异,闭着薄薄的嘴唇,眼神嘲弄。
我的心慢慢地疼起来,他从来不这样看我。我重复一句:“林千红不可能喜欢你。”
林千红的确对我说:“罗一一你别信别人说的,我不会喜欢夏为春。”
我说:“因为我吗?”
她有些困惑,但是很清晰地说:“可能是,但也可能不是。罗一一,我真的不喜欢夏为春。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又有什么用?她让夏为春喜欢她了。而且,她真的不喜欢夏为春吗?那样英俊不羁张狂威风的夏为春,她真的会不喜欢?我不相信。就算现在不,以后也不见得会不,而且,如果是真的,为什么人人都用或同情或幸灾乐祸的目光看我?
要到多年后我才相信林千红没有说谎,她一直是个清楚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清楚爱什么不爱什么的人。她也是个对朋友坦诚不欺的人。她是个我永远永远应该庆幸认识并结交的好朋友。
可是我当年不知道。而且,我将永远不能面对她。
我记得那之后的两年,我的大学生活是如何的混乱。
我放弃了,我接受所有人的追求。我看着他们每一个千方百计换着花样讨我欢心让我开心,有钱的出钱,没有钱的便出花巧,半夜里会有人在寝室窗下弹吉它深情唱刘德华,篮球场上的球总是会掉在我面前然后一张大大的笑脸,一支的花一束的花层出不穷,喜欢吃的东西总被打听得清清楚楚,寒冷冬夜里扔进窗的是包好的烤白薯,春天了,秋天了,送的不止是花还有小小花盆,有漂亮的花种得精精神神。
多么喧哗。我也是投入的。每个学期我会挑一个特别看得顺眼的,帅不帅的并不要紧,有谁帅得过夏为春?我会对这个挑中的人特别的好,为他天天早起买早餐打开水,陪他跑步,一起上图书馆一起逛街,他是个小作家吗?我埋在图书馆帮他找资料,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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