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他说的什么?”回到车上,我止不住好奇,询问任酮。
任酮冷哼一声,回答的牛唇不对马嘴,“你挺有血性的。”
“偶尔,看情况。”我这是憋久了,正好借机发泄发泄。
任酮摸出一瓶饮料,灌进了嘴里,然后把空瓶子扔到了我身上。
我不满的将空瓶子放到了脚底下。
任酮说:“你这样的也能活到现在,可真是个奇迹。”
刚才那顿争吵,是我惹来的,我理亏,所以不出声反驳。
等了一会儿,任酮将车开上了公路,缓慢的行驶着。
“你酒驾,没事儿吧?”我还有大好年华要度过,不想夭折。
任酮沉着大驴脸,阴沉沉的回答,“刚才那瓶饮料,是速效解酒的。”
我很惊讶。
不是惊讶那瓶速效解酒的。
我惊讶任酮竟然会回答我刚才的问话,这有点儿不像他了。
他应该轻蔑的哼一声,然后说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才对。
这太不对劲儿了。
第1卷 第14章 雪花粥三
从进入金如兰开始,任酮就不对劲儿。
苗如兰出现后,他更不对劲儿了。
我总觉得,他和苗如兰之间,不像梁倩媚说的那么简单。看苗如兰那个样儿,不像是那种爱钱贪享受的。
就算她爱钱,也完全没必要离开任酮,因为任酮很有钱。
任酮所在的小区,是有名的富豪区。他家里的家具,都是鼎鼎有名的奢侈货。
以任酮的经济能力,也许没法给苗如兰开金如兰那么大的酒店,但开个小一点儿的,应该没什么问题。
难道苗如兰真的是因为钱,才离开任酮的?才嫁给老头子的?
我想了想,觉得这情况也是有可能的。
兴许苗如兰是个恋老癖患者呢?
这也是说不准的。
直到进了家门,我还在想任酮和苗如兰的事儿。
越琢磨,我就越想知道个清楚明白,心里就像是有无数只小爪子在挠似的。
瞅了眼任酮的脸色,我没敢询问他。
任酮指使我去厨房拿啤酒和小咸菜。
我应了一声,乖乖去拿。
冰箱里有不少啤酒,全是一个牌子的。小菜就一样,蒜泥海带丝,只剩个盒底,不够他吃上三口的。
我有预感,他肯定会吩咐我下去买小菜。
果不其然,任酮一看小菜这么少,脸立马沉了下来。
“去小区门口那家超市买几样小菜上来。”任酮吩咐我。
我看着他。
“去啊。”
我朝他伸手,“我没钱。”
任酮嗤笑了一声,掏出钱包,抽出一张五十的扔到我手上,顺便不忘警告我,“别起歪心眼想跑。”
“我没想跑。”我的档案已经落进去了,想逃也逃不掉。
“去吧。”任酮拉开啤酒拉环,抿了一口,打开电视机。他不再搭理我,就像我不存在似的,自得其乐的喝啤酒看电视。
我有心把五十块钱扔他脸上,可没胆儿这么做。
我可真是个欺软怕硬的孬种。
怀着对自己的鄙视,我垂头丧脑的进了电梯。
电梯里有个抱着小白狗儿的漂亮姑娘和一个穿着一套白衣服的俊俏青年。
本来我没注意到他们两个,我沉浸在对自己的鄙视里头,专注的看着脚尖儿。
可那漂亮姑娘不放过我,特别尖锐的在我身后评价着,“这什么人啊这是,怎么这么埋汰啊?保安管不管事儿啊这是,这么埋汰的人都放进来。”
我刚开始还以为她说的是别人,好奇的回头看那个埋汰的人。
回过头之后,我才发现,这姑娘说的是我。
恶狠狠白了她一眼,我转过头,盯着电梯门。
漂亮姑娘不忿的在后面嚷嚷,“你瞪谁呢你?你瞪谁呢?你知道我是谁么?你就敢瞪。”
我回过头,又瞪了她一眼。
“哎哎哎,我说,你有病吧你。你瞪谁呢,你知道我是谁么。”她里外里都那么两句话,就好像所有人都该知道她是谁似的。
我皱眉回过头,上下审视着她。
十厘米以上的红色高跟鞋,右脚踝外侧一个玫瑰纹身,豹纹短裙,耳朵手指脖子上珠光宝气。
我二姑父和大姑父包的小老婆,都清一色喜欢这种打扮。
难道这也是谁包在外面的小老婆?
俊俏青年突然笑出了声,将漂亮姑娘的身份说了出来,“这位是海城代言人,露娜小姐。”
海城代言人 ?'…'什么意思?
我用目光询问俊俏青年。
俊俏青年右手虚握着拳头,堵着嘴巴笑了几声,眼里莹着笑意对我解释,“海城一年前举办的代言人选拔赛,露娜小姐赢得了桂冠。”
原来如此。
露娜怀里的小狗突然狂叫起来,露娜一边手忙脚乱的安抚着小狗,一边刻薄的咒骂我,“你这疯子吓唬谁呢你,你等着,我得找物业投诉。”
她话音刚落下,电梯门就开了。
我站在前头,本来我该第一个出去。可露娜却一把将我推到一边,抢先走了出去。
她走的飞快,一转眼就消失在了大门拐角。
摸了摸鼻头,我和俊俏青年一起朝电梯外走。
胳膊不小心挤到了一起,俊俏青年朝我一笑,“挤着你了,不好意思。”
“没事儿。”我也朝他笑了笑。
“我叫杜蘅飞,是十三楼的住户。你呢?刚搬来的?”
“是,我刚搬来的,没几天呢。”
杜蘅飞笑着说:“我要去超市买些东西,你去干什么?”
“真巧,我也是去超市买东西。”
杜蘅飞俏皮的朝我眨眨眼睛,“一起去?”
“嗯,一起。”我觉得他挺有趣的,对他很有好感。
我和杜蘅飞凑伴儿朝超市走,进超市的时候,杜蘅飞蹲下系鞋带,我招呼了他一声,先一步进了超市。
超市门口的收银员,看我的眼光很奇怪,和看神经病似的,眼里有着忌惮和嫌弃。
我别了别嘴角。
估计收银员和露娜一样,觉得我穷酸埋汰,所以才用这种眼光看我。
她看她的,我买我的。
拿了三盒小菜,我站到收银台前。
杜蘅飞空着手站到我身边,笑咪咪的看着我。
我扫了眼他的手,后退半步看了眼他身后,奇怪的问他,“你不是来买东西的么?怎么什么也没拿?”
我话音还没落下,收银员手里的机器“哐当”一声掉落在了桌面上,吓我一跳。
收银员也吓了个不轻,脸色惨白惨白的,和见了鬼似的。
我推了推小菜,“你吓我一跳。”
收银员抻着嘴角,估计是想弄个笑脸出来。可笑脸弄的实在太勉强了,和抽筋似的,特别难看。
这收银员可真神经质,掉个机器没吓坏别人,把自己给吓坏了。
看她那样儿,简直要晕倒了。
结账后,我和杜蘅飞出了超市门。
回头看了一眼,收银员正好抻脖子朝我看,和我来了个对眼儿。她愣了半秒钟,然后嗖的缩了回去。
“那收银员有点儿毛病。”我指了指脑袋。
杜蘅飞回头看了一眼,笑着说:“看着挺正常的。”
“有些神经病,看起来是挺正常的,比正常人都正常。”这我有经验。
有些神经病,不发病的时候,看起来特别正常,有的简直和学者或将军一样。
这样的发起病来,比成天神神叨叨的要厉害多了。他们一发病,就绝对会造成流血事件。重则死好几个,轻了也得弄几个重型伤残患者出来。
第1卷 第15章 雪花粥四
杜蘅飞步子迈的很大,但因为迁就我腿比他短,所以走的很慢。
他有种英国绅士风度,悄无声息的体贴着身边的女士。
直到进了楼里大厅,我才注意到他的头发是细卷的,像是钢丝球的钢丝子,也像是玉米冒出来的须子,细细纠结成一团,却并不凌乱。
就着大厅明亮的灯光,我踮起脚,细瞧了一下他的头发,又仔细看了看他的瞳仁。
他的瞳仁是暗褐色,地地道道中国人的颜色。除了肖像非洲人的头发,他并没有任何混血特征。
杜蘅飞略有些惊讶的问我,“怎么了?我头上是不是落了叶子?”
“不是。”我摆摆手,心里有些发讪,觉得自己刚才的行为可真是土傻冒。
杜蘅飞微微努了下嘴,上唇的唇珠嘟起来一块,让他平添了几分孩子气。
他伸手捏起额头上一撮头发,笑着说:“我这头发是天生的,不是混血。”
我笑着应了一声,不知道该这么接下面的话。
电梯门开了,杜蘅飞跟在我身后,进了电梯。站稳之后,他左肩懒散的抵在电梯壁上,像是闲事春秋的浪荡公子哥,形容潇洒,十分倜傥。
“我头发只能剪短到贴头皮,稍微长一点,就会像黑人一样炸成一团。”杜蘅飞大概觉得自己的话搞笑,笑容从嘴角一直染到了眼底,“梳头也不能用平常人用的梳子,要用刺儿梳,以前烫头发妇女常用的那种梳子。”
我乐了,“我小时候家里有很多那种梳子,我妈烫了卷发,头发焦枯的像是干草,只有那种梳子才能梳的开。我以前特别羡慕我妈的卷发,总梦想着我也能有那样的头发。梳头的时候就可以像我妈那样用力扯一下,刺啦刺啦的,那声音感觉特别时髦。”
“小时候我想要我爸的刮胡刀,每天早上等我爸用完了,我就偷偷拿来刮刮下巴。”杜蘅飞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我叹口气,“小时候的想法,现在想想,真是傻。”
杜蘅飞站直了身体,声音里带着软和的笑意,“你要到了,回头见。”
我还没说尽兴呢,电梯就停了,门也以着不快不慢的速度朝两边拉开。
“回见。”我朝杜蘅飞招呼了一声,摆摆手,等电梯门关上之后,我才转身朝家走。
在门口按了很长时间的门铃,任酮才过来给我开门。
门铃声音那么大,他就在客厅,应该第一时间听到才对。这都过去有五六分钟了,他才过来开门,明摆着是故意在折腾我。
我有些生气,但转而想到刚才遇到的杜蘅飞,心情又好了起来。
任酮脸色乌沉,额头上画个月亮,就可以去演包拯。屋里气氛被他整的像是阎罗殿,我连大口喘气都得好好思量思量,生怕点燃他这颗炸药桶。
我把小菜放好之后,想躲到屋里,却被他叫住了。
他让我陪着他喝酒吃菜。
陪,是干陪。
他喝酒吃菜看电视,我必须眼巴巴的看着,等着,陪着。不准吃不准喝,电视可以看,但实在不是我喜欢看的节目,让我十分煎熬。
他性格可真恶劣。
明明惹他的是苗如兰,他不朝苗如兰撒气,却迁怒到我身上。
他真会挑软柿子捏。
他准成认定我被他掌握在手上,所以可以任他搓圆搓扁,可以随意的折腾我。
我心中不忿,但实在没胆量反抗。至少现在,没胆量反抗。
至于以后,我觉得我的胆子应该会慢慢涨回来。
任酮吃饭的姿势很大气很爷们,但不粗俗,没吧唧吧唧的声音。偶尔有筷子碰到盒子,或者啤酒罐磕到茶几的声音,但并不大。
他喝光一罐啤酒,就会用手将啤酒罐子捏成一个扭曲的梨核形状,拿着死物撒气。
我在心里朝他喊:有种你找苗如兰发脾气去。
任酮突然看向我,我条件反射的赶紧捂住嘴巴,差点儿以为我刚才不小心把心里的话喊了出来。
任酮皱起眉头,半搭着眼皮子,没被遮住的半颗瞳仁反射着灯光,左右各有一个亮晶晶的小白点儿。
他现在这模样,实在阴狠,比吊梢眼三角白眼还要阴狠三分。他像是在估量着该从那儿给我一刀,然后一刀一刀把我剐个干净。
我后背朝上窜起一片凉气,鸡皮疙瘩随后遍布了全身,像是突然被寒风袭击了似的。
任酮半耷着眼皮子盯了我一会儿,又转过头拿起了啤酒罐,边看电视边喝啤酒。
只被他盯了这么短短一会儿,我身上就出了两层冷汗。冷汗把衣服浸润了,湿腾腾的,十分难受。
用眼角余光瞄着他的侧脸,我苦苦思索着,追究着为什么会那么怕他。
我和他认识不过几天,他虽然威胁过我无数次,但从没有动手。就算他手眼通天,将我囚困在身边,逼我帮他引鬼,但我也实在没必要这么怕他。
莫非他会东南亚降头术,给我下了恐惧他的降头,所以我才会这样?
亦或者,他天生有让我恐惧的气场,让我毫无缘由的畏惧。
就好似,有的人,天生有领导气质,让人见了便心悦诚服的跟随他;有的人天生有猥亵气质,即使从没有做过猥亵的事儿,但是见了就想揍他骂他欺侮他;有的人则具有受虐气质,容易招惹到虐待狂。
任酮具有领导气质,这是毫无疑问的,他王霸气质十足。
莫非我怕有领导气质的人 ?'…'
我想了一会儿,又觉得这想法不成立。
以前我见过很多王霸气质的人,甭管真王霸还是假王霸,我都没有害怕过。尽管我常拿这种气质的人没辙儿,但绝对和怕无关。
为什么换到任酮这里,就不一样了呢?
怎么想不明白,我也只能搁置,不再去想。
神经学科有个冰山理论,把人的思维分为三层,冒出水面的冰山尖,是浅表思维,是人能够查知的并且能够反思的。
而藏在水面之下的那巨大的冰山,则是人们无法探知究竟的深层思维。有些所谓的预感,或者带着预示的梦境,都来源于深层思维。之所以精神分裂不能治愈,也是因为人们无法探知深层思维,所以不能从根源了解精神分裂,便无法治愈。
我对任酮的怕,肯定属于冰山之下的深层思维。
所以我探知不到。
任酮放下啤酒罐,姿态张狂的将两只胳膊搭到沙发背上,斜眼看着我,“十三楼的没有请你喝雪花粥?”
“嗯?”
任酮将右腿搭到左腿上,右脚上的拖鞋掉落下来,掉在我脚边,发出“啪”的一声。
他说:“十三楼的杜蘅飞,开的是私房菜馆,卖的是雪花粥。”
我很惊奇,惊奇他竟然知道我碰到了杜蘅飞。
可想到他的职业,还有他抓鬼的厉害能力,我便收起了惊奇的情绪。
“我在电梯里遇到了杜蘅飞,他人挺好的,说话也很好玩。”我将任酮的拖鞋朝他那边踢了踢,“不过,他没和我说他卖雪花粥。”
雪花粥是什么?补品?
估计是。
前几年流行起了私房菜馆,卖的要么是精致的私家菜,要么是养生美容的补品,让那些白领趋之若鹭,火了很长一阵子。
杜蘅飞卖的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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