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影象又坐在她的身边,她狞笑着对翠茜说,现在我们在一起了,你应该看看我和大卫以前是怎样缠绵的,车前窗上如同电影屏幕般放映着惹火性感的丽娜和大卫大跳贴身辣舞,翠茜大喊一声“不”,于是镜头一换,换成了大卫和丽娜在说话,丽娜用自己肚子里孩子要挟大卫和自己结婚,大卫说自己已有妻子,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丽娜恶狠狠地说,那你的太太死好了。看到这,翠茜觉得浑身冰凉,她对丽娜说,我们是朋友,我没有想过要害你啊。可是丽娜发出冷笑,听得翠茜毛发直竖,她意识到自己必须离开这辆车子,可是在她去打车门的时候,车门死死地锁住了,车窗的锁也吧嗒一声全部锁住,这辆车子象密封罐头一样,里面开始有冷气。翠茜大声而徒劳地喊救命,她还在用力地想要打开车门,可是车门是不会打开的了。渐渐地,她的跑车里冷气霜已经充满了整个车内,翠茜被包围其中,直至……
凌晨时分,一夜无眠的大卫在床上躺着,他听到车驶进自家庭院的声音,是翠茜,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她回来了,他望到她的那辆红色跑车顺顺当当地停在平日的停车位置,他想也许她原谅他了。他跑出家门,跑下台阶,室外的空气雾气迷茫,庭院里落叶缤纷,他满怀感恩地跑向车,感谢上帝,翠茜终于还是回来了,他哆嗦着手轻轻打开车门,门一开,砰地弹出来的,是翠茜已经僵硬的半个上身,车内不断地响着“wewilltogetheratall”,翠茜她,已经死了。她仍旧穿着丽娜那套夜总会女郎的衣服,只是双眼张得很大,看得出来她最后的眼神充满了怨恨和恐惧,牙关紧咬,一付死不瞑目的样子。
大卫的眼泪,如泉般涌,怎么会这样啊?回答他的还是飘来荡去的那首歌,“wewilltogetherat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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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孟婆汤
更新时间:2008…10…18 15:36:46 字数:2865
一千年了,我始终觉得无奈,一种备受压抑的无奈。一千年的岁月,就算最痴情人的泪水,也该干涸了吧!可是我,依然过着逃犯一样的日子,丝毫没有经历千年的洒脱和优越——我在躲避那个男人。
如果说有一种东西可以天长地久,那就是宿命。每一次,在奈何桥边,我亲眼看见他喝下那碗汤,以为从此可以过等待千年的逍遥日子。可是,不久以后,有一天,在身边匆匆而过的人群中,我会发现那道对我来说,永远是冰冷与不屑的目光。无论,今昔他是何人!
我是梨花,樊梨花!那个男人,是我的夫君,薛丁山!
我的母亲是个秀才的女儿,略晓诗书,但她却嫁给了我的父亲,因为父亲曾救过她!父亲是个山寨的寨主。母亲很向往江南,梦想有一天能在三月里去江南,看江南的沾衣欲湿的杏花雨,西湖边的依依翠柳和绯红的桃花。但她没等到那一天,父亲的满腹心思都在战场。生我的时候,满山还在含苞的梨花在月光下怒放。母亲给我起名梨花,但是几年后,她就带着江南的梦想在梨花开放的夜晚乘月光离开了。我知道她是快乐的,因为她的脸上带着笑容。
当我从梨山圣母门下学艺归来的时候,正当二八花样年华,武艺独步天下,美丽天下无双。我的窗外种了大片梨花。在窗下,我对着月光无数次的想,我的夫婿,他应该不同于战场上的嗜血狂徒,粗暴,野蛮,利欲熏心。他应该是人中龙凤,神采出众,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儒雅风度。在争名夺利的千军万马中,他有不染凡俗的气质。每当想到这些,窗外的月光便如流银般清明起来。我对着那月光虔诚膜拜,望她赐我个金龟婿。
我和薛丁山在尘嚣的战场上相遇,我们是敌人。
当我的目光接触到他的黑亮眼眸,周围似乎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我窗外的流银月光。而他,任我叫了几次,迟迟拿不起手中的银枪。那一场战斗,他技不如我,当了我的俘虏。可是,我却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毕竟,这个寨子,父兄做主。这时候,师父出现了,她说上天注定,我和他有一场姻缘,但是她没说这场姻缘背后的宿命一千年还没个结局。
那天夜里,月光一样的清澈,梨花正开,好象十六年前的夜晚。为了他,我劝父兄归降大唐。盛怒中,父兄的剑横在我的颈项,我为自卫,横剑相向。怒火,鬼使神差,意外,我失去了生命中最近的三个男人。那地上的鲜血,在月光中,红得诡异,迟迟不肯凝固,仿佛有不祥的东西在其中流动。我想,从今以后,我只剩下他了。
我嫁给了薛丁山,带着我的山寨作为嫁妆。
成亲的那天晚上,月光如丝般温柔,空明如镜,大帐外种的几株桃花的花瓣在风中飘落,象下了一场桃花雨。那绯红的颜色醉了我的心。我不安的坐在床边,身上是如江南般酡红的嫁衣,我想那一定是人间最美的衣裳。我听见了他的脚步声,踉踉跄跄,应该喝了很多酒,是因为开心吗?过一会儿,他会怎样掀开我的盖头,用左手还是右手?我要怎样服侍他?他醉了,我听得出来!那我们还要喝交杯酒吗?他已经喝了好多了!
他踉踉跄跄走到我身边,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十六年来第一次激动如战鼓。
盖头被迅速拉下去了,他弄痛了我的头发,那支凤钗,是不是被弄歪了?我的脸此刻一定绯红如晚霞。他用一只手强硬的托起我的下颌。含羞迎着他的目光,我却不是看到柔情,是冰冷和鄙夷!
桃花雨,月光温柔,新婚夜。我樊梨花一个人伴着红烛守到天明。
他说,我是个十恶不赦的女人,因为我亲手杀了我的父兄。可怜我,还以为那夜满室的绯红如桃花,象母亲梦中的江南,原来,绯红如血!
从此,我们行同路人!
从此,他不再正眼看我,更不放过每一个羞辱我的机会。就连父亲曾打算将我许配的凶神杨凡,也成了我罪无可恕的理由,尽管那扬凡丑恶如鬼,凶狠如狼。于是,他又娶了三个妻,包括一个他妹妹不得已冒他之名私定终身的女子。不管怎样,我始终是个女人,我不明白,这个男人为什么如此践踏我的自尊,为什么如此拒绝我。论容貌。论武艺,我天下无人可敌;他们象我一样也曾是大唐的敌人。
如果他不想要我,可以休了我,但是他没有。每一次,大唐有难,他都会在人迫使下(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尽管每次他都不是一个人)来求我。那时侯,我是个救世主。我想避开他,一次次诈死,躺在棺材里,听他说那些声泪俱下的话,我一次次心软,一次次骗自己相信他,替他去征战沙场。但是,每一次,沙场凯旋之际,都是我自食其果的开始。有一次,我横剑在颈,问苍天,天下之大,为什么没我樊梨花容身之处。如果上天惩罚我弑父兄之罪,那我以死谢天下。师父出现了,她说,这是我的宿命,不能违抗,也违抗不了。我死心了,只想从此逃掉,即使作山涧的露珠,我只要片刻的解脱。
这样的日子直到他死。他助李氏王朝平定天下,享受国公的爵位,我樊梨花虽然功不可没。但我始终都是他薛丁山的妻。那一年的元宵夜,他的三子薛刚踢死太子,吓死体弱多病的皇帝,薛家被满门抄斩。我半神的修行助我逃过这场厄运,我想我解脱的日子到了。我不想救他,既然这是天意,他不值得我逆天而行。我最后看了他一眼,那爽双眼渴求的望我,可惜,这么多年,我的心已经坚硬若磐石。我转过头,骑上我的梅花鹿行云而去。
我突然明白,原来,这个男人,根本不是我想要的,我被自己的眼睛骗了,这个人和其他在战场上为名利撕杀的人一样,自私,冷酷,心胸狭隘。这么多年,他一直在报复我的擒他之仇。我是大唐的敌人,我杀了父兄,天下不容,他收留了我,我理应感恩戴德才对,可我没有。我和其他三个女人相比,没什么欠缺,只是,我不肯,向他俯首称臣。我比她们多了傲气,但是,他建功立业又少不了我,所以,他恨我,又离不开我。这就是我这些年痛苦的根源。可惜,聪明如我,到今天才明白!
我是他的妻,理应救他,但我同样恨他,我不想为他违天命。我想让他,最终死在名利的斧下。我要他明白,名利到底是什么!
昨天,我看着他走过望乡台;今天,看着他面无表情的喝下拿碗孟婆汤。我知道,过不了多久,在人群中,我会再遇到他。千年来。这个男人固执的认为我曾在他的恩惠下得以苟延残喘。
孟婆婆说,如果你喝下这碗汤,虽然不能让你忘记什么,但可以让你改变形体,躲开那个人。不过我的条件是你要找个人接我的班,我在这里工作了几千年了,累了,倦了!我答应了,然后喝下那碗本不应该给我喝的汤。奇怪,那汤竟然是甜的!
然后,我变成了一株桃树,长在山上,那里风景很好。
这没有忧虑的日子,我等了足足等了千年!
明年,我就要开出绯红的桃花了,千年的宿命也该结束了吧。可是今天,却有个男人来到这里,他说想种一株桃花在窗前,野生的才有生命力。我现在是植物,无法说我不同意,就被他带到他的窗前。第二天晚上,我摆脱了旅途的疲惫,正在享受如流银般清明的月光。他打开了窗子,捧着一杯香茗,讲起了他和一个叫梨花的女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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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票票啊。12点在来3章!多多推荐
更新时间:2008…10…18 20:30:48 字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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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呼唤(多多砸票哦)
更新时间:2008…10…18 23:04:06 字数:2801
高速公路上,一辆蓝色旧款欧宝唱着喧嚣的摇滚曲畅快前行。车内跟着乐曲摇晃着三个年轻人的脑袋,车内散放着薯条,毛毯,啤酒罐,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显而易见,又是那些利用假期结伴开车穿州过省的汽车旅游狂。
这三个年轻人是北方某大学的学生,短发的男孩汤姆和金发的女孩露茜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另一个披着一头长卷发的家伙是他们的好朋友凯恩,他是校棒球队冉冉升起的新星,有着发达的四肢和单纯的头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对着美女吹口哨和上场击出全垒打。汤姆是三个人中相对安静的一个,因为他正手把方向盘呢。这一路贯穿西部,三人不知疲倦地唱歌,穿插讲笑话,又打又闹,向路过的牧场羊群挥手致意,似乎骄阳似火也不及他们的青春热情亮眼。
前面有一个分岔路口,其中一条小路可以缩短他们的路程约五十公里,毫无疑问地,汤姆驱车上了那条路面状况甚差的小路。三人在颠簸的车内上窜下跳,象坐上了游乐场的过山车。小路尘土飞扬,路边山崖之下的湖面宁静,水草丰美,景色怡人。又一个角度很大的拐弯,汤姆猛打方向盘,等车子刚把车头转了过来,意外来了,前方是一辆重型卡车正迎面飞驰而而至,汤姆用尽全力地急转方向盘才和大卡车擦身而过,可这一来,他们的小车却完全冲出了小路的路面,直坠山崖,扑向湖面而去。
在坠落山崖的冲力中,三人都不约而同地撞到车顶,汤姆和凯恩头顶血流如注,露茜伤了脖子,重创后三人似乎失去知觉,车在水中迅猛下沉,下沉,直至灰暗的湖底。他们没有能离开那辆车子,可是却奇怪地看到了那辆车和车内的三个毫无生气,苍白的躯体浸泡在水中。
不知过了多久,平静的湖面被“哗啦”水声打破,汤姆露茜和凯恩三人突然透出水面在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阳光投射在湖面上,缓过气的他们面面相觑,显然仍清楚记得脑海里的三人沉在水底没有了气息的一幕。我们是不是已经死了?原来人死了是这样子的,现在我们是三只水鬼了吧。一番讨论后,三人神情黯然,突然间就变成了人们口中所说的鬼魂,这种滋味怕也是很难以接受的。
三人离开了湖面,开始走上陆地,才发现原来做鬼和做人也没什么分别嘛,还是得呼吸,用双脚走路,在太阳底下仍然也有影子,只是不知道活着的人是不是能够看到他们呢,为了证实这一点,凯恩自告奋勇地先当实验品,站在小路的中央,等车辆过来,等待着车辆从他的身体穿过去的实验结果。
来了,来了,远远一辆满载着粮食的小卡车正在发癫狂奔,可是在大约一百米外,小卡车就按响了刺耳的喇叭,车速也有所下降,喇叭声越来越响,直至到跟前,司机卡嚓一下刹住了车,探出头来望着凯恩破口大骂,混小子,找死啊,想搭便车也不要拦在路中央……,骂骂咧咧的司机一看凯恩把路让开便一脚把油门踩尽不顾而去。剩下的三个家伙都被弄懵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别人还是能看到他们,他们还活着吗?如果他们还活着,怎么解释这离奇的经历呢?难道说这是神迹吗?三人思来想去,争论了一遍,最后只能决定三人对此事必须守口如瓶(其实就是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就此把这一天发生的所有事情埋到爪洼国去,包括那辆欧宝小车,就让它随秘密一起永沉湖底吧。
过了十五分钟,又一辆车经过,这回他们搭上了便车,三人挤在一笼笼吱吱乱叫的猪仔的旁边,返回他们灯火通明的城市。
重新回到现代文明的城市,吃汉堡,享受咖啡的温暖热气,听电子音乐,一切都恍如隔世,同时一切都没有改变,包括他们的身体,凯仍旧在棒球场上生龙活虎,露茜的娇柔气质一如既往地受男生喜爱,改变的也许只有一个人,他一日比一日显得忧心忡忡,神情恍惚,比起以往的汤,渐渐判若两人。
入夜,湖底噩梦般的景象正悄悄地潜入汤姆的梦乡,无比真切。小车内,还是一动不动的坐着三具灰白色的身躯,他看到车内的自己睁着一双被水浸泡得变形的呆滞眼睛隔着车窗和他对视,身边的露茜扭断了脖子,死状惨烈,凯头顶着一团水草,有小鱼在他张大的嘴巴里游进游出。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