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匪徒在与特种小队的作战中,被击毙了七名,剩下的一名……被叶欢的臭袜子熏得神志不清,正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人质们欢呼着奔向叶欢,大家将他抬起后,高高抛向天空,又稳稳接住,如此反复几次。
面对穷凶极恶的匪徒都面不改色的叶欢,这会儿一张脸却变得惨白,人在半空中手舞足蹈,凄厉的惨叫着,人质们以为他发出的是高兴的叫声,抛他抛得更起劲儿了。
当何平看出不大对劲,急忙叫停的时候,人质们这才发现,他们把救命恩人抛晕过去了。
于是叶欢被送医院急救……
挺尴尬的事后余波。
后来叶欢才忸怩着告诉何平,其实晕过去不是因为被抛,而是在半空中看到那些被抬出来的血肉模糊的匪徒尸体,经过与匪徒的激烈搏斗后的叶欢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晕血。
何平眼角抽搐了很久,这才生生忍住用鞋底踩他脸的冲动。
刚刚出生入死的手下一转眼就变成一朵柔弱的娇花,何平有种淡淡的忧伤……
……
任务圆满结束,何平率队回营。
第二天,被救人质推出几名代表,集体来到蓝剑大队营地,向大队赠送了一面镶金锦旗,向蓝剑大队表示感谢,另外大伙儿单独送了叶欢一面锦旗,上书八个大字“人民救星,罪恶克星”,一位被救的老人拉着叶欢的手,感激得痛哭流涕,并一再请求叶欢再接再厉,保持男儿本色,能不洗脚尽量别洗脚,能不换袜子尽量别换袜子,原汁原味的投入下一次行动。
叶欢脸色红得像煮熟的螃蟹,除了嗯嗯点头,半句话都没说,也不知是高兴的还是被臊的。
几天以后,军区首长及党委经共同研究决定,授予此次行动的蓝剑特战小队集体三等功一次,授予在此次解救人质行动中有着突出贡献的叶欢个人三等功一次,同时正式将叶欢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战斗序列,由于叶欢个人的突出表现,军区决定破例将其军衔定为一级士官,也就是说,叶欢现在已有了正式的军籍,而且不大不小是个士官了,如果正装出门,碰到军衔比他低的列兵和上等兵,是要向叶欢敬礼的。
这次确实是军区极为少见的破例了,军队里提升军衔是必须要有入伍时间标准的,按正常规定,服役满一年的士兵才有资格授列兵军衔,服役两年才能晋升为上等兵,这是铁打的门槛,纹丝不动的,而叶欢入伍才不到两个月,便直接跨过这个门槛,成了高于列兵和上等兵的一级士官,不能不说是军区近年来少见的例外。
当然,也不能排除沈笃智在其中起了作用,他亲手送进军营的侄子给他这个叔叔长了脸,讨论破例给这个新兵蛋子升军衔的时候沈笃智自然底气十足。
叶欢乐坏了。
士官呀!虽然搞不懂这士官到底多大,但听起来就很厉害的样子,后面带个“官”字呢,不大不小也算是官了吧?
这次解救人质拼老命值了,太值了!
军功章和正式的军衔委任令到达蓝剑大队军营后,叶欢第一时间便穿上了带着军衔肩章的新军服,虽然只有可怜单调的一道杠,也让叶欢乐了很久,不停在营房里走来走去,觉得不过瘾了,叶欢又挂上三等功勋章,一副厉害轰轰,战功累累的样子,迈着正步走出营房,到操场上得瑟去了。
叶欢就是叶欢,有点小骄傲,有点小虚荣,而且毫不掩饰,该低调的时候不懂低调,该高调的时候绝对高调得一塌糊涂,肩上一道小小的杠也能走出三军上将的风采,那叫一个顾盼生威。
下午的休息时间,特种大队的战友们都在操场上打篮球,发泄着旺盛的剩余精力,正是热闹喧天的时候,叶欢穿着正式的军装,左胸挂着军功章,脸绷得紧紧的,一脸严肃的来到了球场。
球场顿时一片鸦雀无声,球赛也停了下来,众战友睁大了眼睛,看着一群光膀子的男人中间鹤立鸡群站着一个穿着正式军装,挂着军功章,比门口哨兵还站得笔直的怪异人士。
“这……这家伙怎么了?”战友们的目光呆滞得好像看见猪在天上飞似的。
叶欢没理会众人吃惊的目光,倨傲的抬起下巴,举手指了一圈,傲然道:“你们,都过来给老子敬礼!”
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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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营里混了近两个月,叶欢跟战友们的关系已经很融洽,平日里大家一起笑骂玩闹,比亲兄弟更亲,所以叶欢也没跟他们客气,趾高气昂的叫嚣着要他们过来敬礼毫无任何压力。
“敬礼?你小子吃错药了吧?”战友们愣了一阵后,顿时嘻嘻哈哈笑开了。
“老子是士官,听清楚了,士官……官耶,不该给老子敬礼吗?”叶欢有点挂不住脸了。
“官儿是吧?行,你等着,咱们正式打扮一下回来再跟你掰扯。”众战友笑着互视一眼,然后呼啦一声扯乎,各自回营房去了,整个操场上只剩盛装打扮的叶欢孤零零的站着,如绝世高手般萧瑟,寂寞……
10分钟后,战友们穿戴整齐,陆续来到了操场,一个个精神抖擞,军服笔挺,肩上的肩章闪闪发亮,耀人二目。
叶欢有点傻眼了……
一杠两星,三星,有几个甚至是两杠一星……
整个操场的战友里面,肩上没带星星的,恐怕就只有叶欢一个人了。
根据他可怜贫瘠的军伍知识,他知道这些肩章代表着什么,这帮家伙里面军衔最低的都是中尉,恰好叶欢明白一点点,中尉似乎比士官高那么一点点……
“小欢子,过来,给爷敬个礼。”战友们嘻嘻哈哈朝他招手。
叶欢的脸绿得跟冬天的莴笋似的:“……”
“对呀,你不是比军衔么?来来来,咱们比一比,谁输谁敬礼……”战友们笑着起哄。
“老子……老子有军功章!”叶欢有点恼羞成怒了。
话音刚落,一帮战友变戏法儿似的从兜里掏出两三块闪闪发亮的军功章出来,有的人居然还有四五块……
特种部队挑选兵员特别严格,无一不是从各大军区的精锐侦察大队里千挑万选而出,每一个都是在部队排得上名号的兵王,而且他们出任务的次数也多,为国家立下功劳的机会更多,今天的叶欢委实自讨了个没趣儿。
众人嘻嘻哈哈的时候,大队长何平也出现了。
这会儿正是休息时间,何平对大伙儿嘻嘻哈哈没个规矩的模样也没太计较。
“你们围在一堆做什么?”何平一开口,四周的战友便给他让开了一条道。
待到了解事情的始末后,何平点了点头,匆匆丢下一句“你等等”,便往办公室走去。
几分钟后,何平回到操场,身上也穿着一身正式笔挺的军服,肩上两杠三星的银色小星星晃得叶欢两眼发晕。
“既然你给大家敬了礼,不给我敬也不合适,过来,敬一个。”何平板着脸,慢慢吞吞道。
叶欢:“……”
恶趣味,这座军营从上到下一个个都他妈充满了恶趣味!
愤愤的扯下自己的肩章,叶欢头也不回便往营房里走去,一边走一边骂骂咧咧:“一帮子虚荣的家伙,回头都给老子背一背八荣八耻,洗涤一下你们的心灵……”
何平看着叶欢愤愤的背影,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他并不反对这种形式的攀比,它能让手下的兵们激发斗志和进取心,军衔和军功章,是属于军人的荣耀,任何时候拿出来比都是令人值得骄傲的,军人需要这样的荣耀,也需要这样的攀比。
军人没有余财,没有权力,他们无法像那些富商一样一掷千金斗富,也无法像手握大权的官员那样一言而定国运气数,他们唯一能拿出来比的,只有为国家流过多少汗,流过多少血,立过多少功劳,付出了多少代价。
这样的攀比,不丢人,反而更伟大。
……
回到营房的叶欢立马给沈笃智打了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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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叔,你是我亲五叔不?”
“有话直说,我很忙。”沈笃智的语气很不耐烦。
“好,给我弄个上校军衔,别拿什么一级士官糊弄我。”
“……何平把你练傻了?你凭什么能拿到上校军衔?”
“那我换个说法,怎样才能升官儿?”
“很简单,为国家,为民族立下更多的功劳,你有本事立功,我必不吝军衔和军功章。”
“给你塞红包行不?”
“滚蛋!”
第193章 恍如隔世
叶欢渐渐发觉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军营。
它仿佛有一种奇异的魔力,让他时刻充满了昂扬的斗志,让他得到比亲兄弟更亲的情谊,这些每天朝夕相处的战友们,能让自己毫无任何防备的把后背亮给他们,战场上为彼此舍身挡子弹都是义无返顾,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种感觉真的很窝心。
见多了世间的炎凉冷暖,无情残酷,在如今这个大马路上连老人倒地都没人敢扶一把,诚信严重缺失的年代里,只有军营仿佛才是最后一块净土,是这个社会退步了,还是人们想获取的东西变多了?
叶欢不大懂这些深奥的问题,他只知道,现在的他在军营里生活得很自在,尽管每天的训练仍然那么的艰苦,身上的伤痕也一天比一天更多,但他的心一直是快乐的,这种快乐自从乔木走了以后,便一直不曾出现,如今又渐渐复苏了。
而乔木,依旧是心底那一片阳光背后躲藏着的阴霾,不能触碰,不可提及。
每天训练过后,叶欢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回营房倒头就睡,实在太累了,累得连想一想乔木都仿佛成了一种奢侈,但叶欢仍快乐着,也许快乐的本源并非军营的生活,而是没有时间去想乔木,心底里那种刻骨的哀伤才不会那么痛彻心扉。
乔木去了哪里?她过着怎样的生活?她是否如她一般,不忍想他,不敢想他?
每当这些念头从脑海中闪现,叶欢便咬紧了牙,狠狠的操练着自己,把它们强行从脑海中驱逐出去。
叶欢舍不得想她,连想她都成了生活里的奢侈,就像一坛陈年的老酒,喝一口就少一口。
军营里不知日月,叶欢埋头苦训时,自然不知道自己与匪徒搏斗,勇救人质的事迹已在京城传扬开了。
沈家老爷子听说叶欢立了功,高兴得一整天容光满面,嘴里念叨着祖上门楣有光,沈家子弟无论位卑位尊,不敢一刻忘国忘民,那一天,老爷子破天荒的多喝了几杯酒,医生怎么劝都劝不住。
与沈老爷子反应不大一样的是周蓉,这位母亲的反应却是冷汗潸潸,泪流满面,差点冲到军区扇沈笃智的耳光了,与儿子失散多年,好不容易相认,沈家却让儿子干这种出生入死,命悬一线的事,护犊子是所有母亲的天性,周蓉尤甚之。
最后周蓉还是忍不下气,打电话把沈笃智大骂了一顿,堂堂军区首长,陆军中将,被大嫂骂得半个字都不敢顶,半个小时后才敢战战兢兢的挂掉电话。
另外,知道了叶欢的光辉事迹后,猴子,张三兴奋得眉飞色舞,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连走路时的腰板儿都挺直了许多,京城里各色纨绔衙内子弟听说沈家那个经常闯祸的太子爷干出了这一番事迹,不由又羡又嫉,于是纷纷聚会于名流会所,大声讨论着这件事的八卦小道消息,一个个说得活灵活现,仿佛亲身经历过一般,说者口沫横飞,闻者情绪激昂。这件事带来的另一个好处是,这个月名流会所的收入比以往增加了50%以上,委实是一笔意外之财。
总而言之,叶欢的名声在京城打响了,传开了。
几天以后,叶欢又接到了何平的一个命令。
不论怎么说,那天的行动毕竟死了七个匪徒,虽然军区下的命令是死活不论,但是人死了总得有个交代,结案也好,将来作为对匪徒老三的起诉证据也好,有些程序是必须要走的。
叶欢接到的命令是出营到市公安局,跟警察那儿录一份口供,还原现场案情,详细诉说案件发生的始末,以作为警方留档。
叶欢当即换上军服,找何平借了部悍马车出了军营。
叶欢借车的时候口气很平淡,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位爷其实是个马路杀手,也从不问他有没有驾照,何平很爽快的便把车借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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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跌跌撞撞,闯了无数个红灯,车身刮擦了不知多少次以后,悍马车气息奄奄的停在了公安局门口。
也幸亏叶欢运气好,如果在市区里碰到军区纠察队执勤设卡的话,这会儿叶欢该进军事法庭了。
下车整了整军装,叶欢满面肃穆的走进了公安局的办公大楼。
久违的公安局……
叶欢的眼中生出几分怀念,以前在宁海的时候,他是公安局的常客,经常被抓,经常被录口供,无法想象当时那个偷鸡摸狗,碰瓷敲诈的小混混,如今已然是一名军队士官,穿着笔挺威武的军装,昂扬着再次走了进来。
桃花依旧在,人面已全非。
那个飒爽而多情的女警高胜男,如今已不知调到了哪个城市,临去时黯然神伤的美眸,至今仍在叶欢的心底深处偶尔闪现。
自己这一生,已辜负不少女人了吧?
叶欢苦笑,脚下的步伐仍旧坚定沉稳。
穿着军装的叶欢刚走进办公大厅,便引来了众多警察们的瞩目,沉寂许久,一名两眼闪烁着类似花痴光芒,明显是个兵哥哥控的女警上前涨红着小脸,细声细气询问叶欢所来何事。
叶欢冷冷瞟了她一眼,嗯,不赖,任何女人穿上警服,哪怕是个大麻子,在警服的衬托下也会变得英姿焕发。
“你是什么警衔?”叶欢好奇问道。
女警脸蛋儿更红了,她还以为这位帅帅的兵哥哥跟她搭讪呢。
“我……我二级警员。我,我的电话是……”
叶欢眉头一皱,打断了她的挖心掏肺:“二级警员?”
掐指算了一下,二级警员差不多算是部队里的上等兵军衔,自己是一级士官,正好比她高一级。
叶欢兴奋了,精神一振,板着脸道:“你应该向我敬礼!立——正!”
女警听到命令,下意识的双腿并拢,然后条件反射般朝他敬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