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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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露水-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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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蓝色信封。她手里抓着那封宣布她爱情命运的信,拼命爬上楼梯。信在她手指之间薄得像一片叶子似的。
 她到了家,推开睡房的门,走了进去。
 “我们这么年轻,还是应该专心读书的……我对不起你……你会忘记我的……你一定会找到幸福……”
 刑露坐在床边,那双载满泪水的眼睛反复读着最后几行字,脑里乱成一团,整个人空了。她的世界已经化为粉碎,为什么不干脆死了算呢?为什么不能去美国呢?
 母亲在外面叫她,刑露心烦意乱地把信藏起来,打开门走出去。
 母亲给了她几件漂亮的衣服,是东家那个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女儿不要的旧衣服。母亲说:
 “那孩子今年要去美国读书了。临走前要在家里开几个舞会呢!”
 刑露砰的一声直挺挺地昏倒在地板上。
 那段日子是怎么熬过去的呢?她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有时候倚在窗边,呆呆地看着街上,一看就是几个钟头,一句话也没说,吃饭的时候,只是勉强吃几口。
 一天,刑露在公寓楼下坐了一个早上,为的是等邮差来。她心里想着:
 “他也许会回心转意。”
 邮差并没带来那种贴着美国邮票的蓝色信封。刑露失望地爬上楼梯,回到家里。
 走进睡房时,她发现志杰写给她的那些信全都拆了开来丢在桌子上,母亲站在桌边,露出吓人的样子。
 刑露扑上去抓起那些信,哭着叫道:
 “你为什么偷看我的信!”
 “你好大的胆子!”母亲抓住她一条手臂,把她拉扯过来,咆哮着,“你有没有跟他睡?”
 “没有!”她啜泣起来。
 “到底有没有?”母亲疯了似的,抓住她的头发,狠狠赏了她一记耳光。
 五个指痕清晰地印在脸上,刑露挣脱了母亲,扑倒在床上号啕大哭。“没有!没有!没有!”那声音诉说着的却是悔恨。


 可是,母亲不相信她,把她从床上拉起来,一直拉到街上,拦下一辆出租车,使劲把挣扎着哭着的她推进去。
 在那间苍白的诊所里,一块布盖到刑露身上。她屈辱地躺在一张窄床上,弓起膝盖,张开两条腿,让一个中年女医生替她检查,随后她听到那个人走出去跟母亲说话。
 从诊所出来,母亲牢牢地握着她的手,眼里露出慈爱的神情。母女之间的恩怨化解了,仿佛她们是彼此在人世间唯一可以依靠的。母亲抹了抹眼角涌出来的泪水,喃喃对女儿说:
 “永远不要相信男人!”
 刑露哭了,但是,她流的却是羞辱的泪水。
可是,母女之间不久之后又再起波澜。中学会考的成绩单发下来了,刑露只有英文一科合格。早在发榜之前,甚至是在她考试的那段日子,她已经想到会有什么结果了。然而,就像天下间所有心存侥幸的人那样,刑露也抱着虚妄的希望。
 现实却有如冷水般泼向她,她踉跄着悔恨的脚步,这就是爱情的代价。为什么要相信那个人呢?为什么天真地以为那个甚至没能力养活自己的男孩会带给她幸福和梦想呢?
 那天晚上,刑露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脑子里空荡荡的,回家的路多么遥远啊!还有母亲那张愤怒的脸孔在那儿等着她。
 直到公园关门了,她踏着蹒跚颤抖的脚步回家,看到憔悴的父亲坐在公寓的楼梯上。父亲抬起头,看见她时,松了一口气。然而,随后他看到她的成绩单时,一句话也没说,把那张成绩单还给她。
 “你自己上去跟你妈妈说吧。”
 刑露畏怯地一步一步爬上楼梯,那段路却像一千里那么漫长,实在是太漫长了。父亲为什么不陪她走这条路呢?那天,母亲把她揪上出租车拉她去诊所的时候,父亲并没有拯救她。这个晚上,他依然没有伸出双手去拯救她,那就是出卖!曾几何时,父女俩是一对盟友啊。
 刑露多么希望自己会昏倒,甚至滚下楼梯死掉算了,也不情愿面对母亲那张脸。
 然而,当母亲终于看到她的成绩时,并没有骂她。母亲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那比责备,甚至发疯,都更让她难受,仿佛她踩烂的不是她自己的人生,而是这个家庭的人生和未来,还有那个摆脱贫穷的希望。
 父亲在楼梯上等她回去的这个晚上,也是他失去工作的夜晚。他喝醉酒,跟老板吵了一架,给开除了。
 然而,他们却已经欠了房东三个月的租金。
 一家人后来搬到一家更旧更小的公寓,父亲借酒浇愁,母亲则像一尊高傲的雕塑那样,不跟刑露说话,也不看她一眼。
 刑露想起已经逝世的祖父,她见过的只有老人的照片和那具留有余温的尸体,然而,她却在已经渐渐模糊的记忆中想象那张脸是慈爱的。要是祖父还在世,她会恳求祖父接她去英国,她会从头来过,她也许还能抓回那些有如小鸟般掉落在泥泞里的无数梦想。
 如今却只好去找工作了。她其实有着母亲的现实和好胜。她知道,在贫穷的家庭里,谁赚到钱,谁就有地位。
 由于长得漂亮,出身名校,英语也说得好,她很快就在一家时装店找到一份见习售货员的工作。每个月,她把大部分的薪水都交给母亲,为的是要封住那张势力的嘴巴。果然,母亲又开始和她说话了。
 她本来是可以去当个小文员,过着朴素寒酸的日子的。是她虚荣的天性把她带来这家开在丽晶酒店里的高级时装店。
 姿色平庸的人根本不可能在这里工作。众所皆知,她们店里的售货员是这个行业中最漂亮和时髦,也最会穿衣服的。因此,能够进来的女孩脸上都难免带着几分势利眼和骄傲。
 刑露是打败了许多对手,才跨进这个嵌金镶玉的浮华世界。
 从前在学校念书的日子,她和李明真两个人最喜欢下课后去逛那几家日本百货公司,摸摸那些漂亮的衣服,许多次,她们甚至大着胆子把衣服拿去试身室试穿,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从试身室出来的时候,故意皱皱眉头找个借口说那件衣服不合适。然而,而今她每天随便摸在手里的衣服都是她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薪水。
 与其说这是一家时装店,倒不如说这是一个挥金如土的乐园。客人们在这里挥霍着金钱,买衣服的钱甚至可以买一幢房子。这些人也挥霍着生活,挥霍着短暂的青春,急不可待地把华丽的晚装和皮草大衣披在年轻的身体上,或是用同样的衣服来挽回已逝的青春。
 进这片乐园的都是浑身散发着光芒的人物。刑露就接待过一位欧洲公主和一位女男爵,也接待过阿拉伯王子和他那群美丽的妃嫔,更别说最红的电影明星和上流社会那些脸孔了。
 然而,置身于浮华乐园的虚荣,很快就变成了更深的空虚,就像吸鸦片的人,一旦迷上了这种麻痹感官的逸乐,也愈来愈痛恨真实人生的一切。他们回不了头,仿佛觉得那些从袅袅上升的烟圈中看到的幻影才是至高的幸福。
 有时候,刑露也像店里其他女孩一样,过了营业时间,等主管一走,就关起门来随意从一排排衣架上挑出那些自己喜欢的衣服逐一穿在身上,然后站在宽阔的镜子前面叹息着欣赏自己的模样。起初的时候,刑露也尝到了这份喜悦,可是,到了后来,这些借来的时光和借来的奢华只是加深了她的沮丧。
 她诅咒上帝的不公道。那些客人的样貌并不比她出色,体态也不比她优雅。上帝是不是开了个玩笑,把她们的身份对调了?
 于是,刑露咬着牙回到现实了。接下来的日子,一切都变了。她默默苦干,参加公司为员工举办的那些培训班时,她比任何一个同事更努力去学习穿衣的学问、找数据、做笔记。她本来就拥有天赋的美好品味,成绩自然成了班上历年最好的,导师都对她另眼相看。她也去上日语班。
 现在,每天上班,即使是面对那些最傲慢无礼的客人,她还是会露出微笑,她侍候周到,无可挑剔,再也提不起劲偷偷试穿衣架上那些昂贵的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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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底下,她变得沉默寡言、忧郁、平静,仿佛已经接受了这种宿命的人生。然而,愈是这样,她心里反而充满了欲望、愤怒和憎恨。她瘦了,苍白了,旁人都能感受她身上那种冰冷的魅力。她的顺从其实也是抵抗,她的沉默只是由于倦怠。日子的枯燥单调,让她更向往她曾经幻想的爱情和死心过的幸福。
 一天,刑露在店里忙着整理衣架上的衣服,有个声音在她身边响起:
 “对不起,我想找一件衬衫。”
 刑露转过头来看着说话的人。他仪表堂堂,身上穿了一袭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笔挺西装,系了一条红色领带,脚上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眼睛在微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那张快乐的脸显得生动活泼,仿佛随时都会做出许多可爱的表情来。
 刑露发现他身上衬衫的胸口沾了一些还没干透的咖啡渍。
 他望着刑露说:
 “刚刚在酒店咖啡室不小心弄脏了衬衫,待会儿要去喝喜酒,赶不及回家换另一件了。”
 “好的,先生,请你等一下。我拿一些衬衫给你看看。请问怎么称呼你呢?”
 他回答说:
 “我姓杨。”
 刑露问了他的尺码,随后从衣架上挑出一些衬衫,逐一在他面前铺开来,那儿有二十件。
 “杨先生,你看看喜欢哪一件?”她问。
 他溜了一眼面前的衬衫,皱皱眉头说:
 “看起来全都很好!”
 刑露歪着头,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看向他说:
 “嗯……对呀!都很适合你。”
 他瞄了刑露一眼,耸耸肩:
 “我全都买下来吧!”
 刑露神情平静,什么也看不出来。“谢谢你。杨先生,今天晚上,你打算穿哪一件呢?”
 他回答:
 “你替我挑一件吧。”
 刑露看了看他今天的打扮和他身上的领带,拿起一件有直条暗纹的白色衬衫给他,微笑问他:
 “杨先生,这一件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他说。
 随后刑露带他进去试身室。他换上那件新的衬衫出来时,松开的领带挂在脖子上,那模样好看极了。
 “要我帮忙吗?”刑露问。
 “哦……谢谢。”
 他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刑露凑近过去,动手替他把领带重新系好。她的眼睛在弯翘的睫毛下注视着前方,专注的眼睛张得大大的,一张脸的轮廓在头顶的罩灯中显得更分明,抿着的两片嘴唇露出樱桃似的光泽。
 她嗅到了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香味,隐隐地感到他的鼻息吹拂着她头顶的秀发。她的头顶差一点就碰到他低垂的下巴,他无意中看到了她制服领口露出来的雪白颈子上留着一抹白色的粉末,看起来像爽身粉,散发着一股引人遐思的幽香。
 两个人好一会儿都没说话。随后刑露松开了手,稍微挪开些许距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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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了。”
 他摸了摸身上那条系得很漂亮的领带,说起了他其实不想去喝喜酒,他讨厌应酬。
 刑露问:
 “是朋友结婚吗?”
 “不,是在斯坦福留学时的旧同学。”
 刑露说:
 “哦……是美国……”
 “你去过美国吗?”
 刑露回答说:
 “我没去过,不过,我认识一个旧朋友,在那边念书。”
 对方问道:“有联络吗?”
 刑露想起了程志杰,她那双忧郁的大眼睛眨了眨,喃喃说:
 “已经没有再联络了。”
 刑露把衬衫上的标价牌一个一个摘下来,接过了客人的信用卡看了看,他的名字叫杨振民。她让他在账单上签名。
 对方再一次说:
 “待会儿得要找机会逃出来。”
 刑露问:
 “喜宴是设在这家酒店吗?”
 对方点点头,笑了笑:
 “听说差不多把香港一半的人口都请来了。”
 刑露铺开一张薄薄的白纸把衬衫裹起来,笑着说:
 “结婚总是值得恭喜的。”
 她仰起脸时,发现对方凝视着她,她脸红了。
 随后她把裹好的衣服放到一个纸袋里,送客人出去。两个人在门口分手。她看到他一个人朝通往二楼大宴会厅的方向走去,那个穿着讲究的背影渐渐离她远了。
第二天,杨振民又来了。
 看到刑露的时候,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笑说:
 “昨天听你的话,一直坐到散席,吃得肚子胀胀的,得买一些新的裤子了。”
 刑露问:
 “你喜欢什么款式的?”
 他回答说:


 “你替我挑一些吧!你的眼光很好。”
 像昨天一样,刑露挑的,他全都买下来。
 三天两头,杨振民就跑来店里买衣服。他喜欢的衣服既随便也讲究,那种不协调却使他显得与众不同。他常常和刑露讨论穿衣的学问,他也喜欢古典音乐、喜欢歌剧、喜欢艺术。
 有一天,杨振民谈起他去过很多地方,告诉她斯坦福的生活,他们家里在巴黎、东京、巴塞罗那和伦敦都有房子。
 刑露强调说:
 “我去过伦敦。我爷爷大半辈子都住在伦敦,不过,他许多年前已经死了。”
 杨振民凝视着她,问:
 “伦敦是不是你最喜欢的城市?”
 刑露嘴里虽然说:
 “没有比较,不会知道的呀!”
 然而,对她来说,伦敦已经升华成为一个象征,象征她也曾拥有俨如贵族般的家世,就像欧洲那些没落王孙,眼下的生活,只是命运的偶然。
 随后杨振民说:
 “我可能有一段时间都不再来了。”
 刑露的脸色刷地转为苍白,问他:
 “噢,为什么呢?”
 杨振民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凝视着她那双乌黑的大眼睛说:
 “我这阵子买的衣服,够穿十年了!”
 刑露看了看他,抿着嘴唇说:
 “对呀!一个人根本穿不了那么多的衣服!”
 杨振民点点头:
 “虽然买了那么多的衣服,我来来去去还是穿旧的那几件。”
 刑露想找些事来做,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于是,她在货架上抓起几件好端端的衣服,又再折叠一遍。
 “新买的那些为什么不穿出来呢?”她一边折衣服一边问。
 杨振民说:
 “我这个人,喜欢的东西就会一直喜欢。”
 刑露瞥了他一眼,只说了一句:
 “哦……有些客人也是这样。”
 “而且,”杨振民说,“我下星期要去意大利。”
 刑露问:
 “是跟朋友去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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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振民雀跃地说:
 “不,我是去参加赛车。”
 刑露吃惊地问:
 “你是赛车手吗?”
 杨振民笑笑说:
 “跟几个朋友业余玩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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