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来就患抑郁多年,这一次吃了三瓶安眠药,倒在浴缸中,沉入永恒睡眠。
落夕早晨起来心绪不宁,却不敢打扰母亲休息,她知道最近母亲特别烦躁易怒,亦知道母亲也看了那八卦小报。
过了好几个时辰才推门察看,此时母亲早已冰冷,长发散落在浴缸里,皮肤发白皱褶。
浴缸里满是血红的玫瑰花瓣。
好像血。
那一刻,颜落夕觉得自己的灵魂砰然掉落在地上,碎成一片一片。
再也没有人能够将它缝好。
阿翰看她逐渐憔悴,不思饮食,在半个月内急剧瘦下来轻了十斤,主动提出带她去乡间漫步,看初开的樱花。
她不想去,她一闭上眼脑海里全是母亲发白肿胀的脸,悔恨一声一声捶打着她。
若是自己早点去敲门,会不会母亲还活在这个世上。
但阿翰最终说服了她,二人牵手来到偏僻乡间,果然见到樱花云霞叆叇。
她深深呼吸了一口,突然发现自己还活着。
阿翰在她耳边柔声道:“小小,你妈妈一定站在高高的樱花和云霞中间,微笑着看你。”
她机械回答:“是么。”
“是的,我昨晚做了一个梦,看见你妈妈,她说把你交给我,她很放心离去。”
“你说谎,我妈妈怎么认得你。”
“她已经成了天上的神仙,当然什么都知道。”
她终于露出微微笑容。
樱花开复谢,转瞬散如烟。
那天她穿高跟鞋,不小心扭伤了脚踝,他急得满头大汗,将她整个抱起在樱花树下,那时节正是四月,樱花开得幕天席地,纷纷落在二人身上。
她其实并无大碍,只是故意引他担心,看他俊颜惶恐神色,突然玩心大起,轻轻在他唇上啄一下。
第5卷 124。 樱花的回忆,总是又美又伤2
她其实并无大碍,只是故意引他担心,看他俊颜惶恐神色,突然玩心大起,轻轻在他唇上啄一下。
那个时候他们互相表白已有大半年,然而阿翰是格外守礼之人,竟然除了牵手以外没有其他亲昵举动。
当时的她,十八岁,正是纯白的年纪。
自然什么也不懂,男女之间的互动和欲擒故纵。
当她的樱唇带着樱花香气软绵绵覆于他唇间,他的喉中突然迸发出低低暗哑吼声,胸膛微微震动,继而搂紧她纤腰,舌尖游鱼一般灵活游弋于她唇齿之间。
那是他们第一个吻。
十七岁的颜落夕,第一次知道和心爱的男子在一起,除了散步牵手还有其他事情可以做。
他在她唇边柔声道:“傻瓜,我会一直陪着你。”
“我会一直保护你。”
她的灵魂,终于慢慢复原。
后来她将这件事告诉杨晴,羞涩地说:“原来KISS就像吃泡泡糖,没有你们说的那么神奇嘛。”
杨晴呸了一声:“你还说他很纯洁,我看他是老手。”
那时的她,藏不住秘密,便憋了一肚子气,找阿翰质问:“杨晴说你吻我吻得那么熟练,一定是老手。”
阿翰哑然失笑,握住她软绵绵的小手:“当时要是我不吻你,杨晴会不会说我有生理问题?”
她的脸羞得通红。
阿翰轻轻点了点她挺秀鼻梁:“小小,我吻你,是因为我喜欢你,当一个人喜欢另外一个人,才会做这种事。”
“那,你会不会喜欢别人啊!”
“有你这个小丫头在,我还哪儿有时间喜欢别人。”
“哦,原来是没有时间,那我给你时间去喜欢别人啊!”
“你给我也不行啊,因为得不到批准。”
“需要谁批准?”她好奇地揪揪他挺直鼻梁。
他含笑看她,将她的手放在自己胸口。
心跳是如此坚定。
一下,又一下。
他说:“听到了吗?”
第5卷 125。 成全了她对陈子翰最深切的思念1
他说的一字一句,都印在她心上。
落夕感觉到项昊翔的身体渐渐灼热,喉间爆发出低回的喘息。
他将她整个抵在大理石台面上,她长发不由自主地朝后仰去,黑丝缎一般,碰到感应式水龙头,水流自动落下。
溅得二人一身水珠。
然而竟没有人抽得出手来将它关上。
沾着水珠的,若工笔描画的项昊翔的脸庞,竟然多了几分出尘不染之气。
他的桀骜和凌厉似乎随着那水珠一起消融,取而代之的是久远如檀香木一般的温柔。
温柔和妥帖。
他指尖轻轻游弋在她已被拉开拉链的玉背上,轻拢慢捻,仿佛那是最珍贵的至宝。
在这个时候,她竟然还没有从自己的思绪中抽离。
缓缓地,一滴泪沿着姣好面颊缓缓滑落。
薄唇轻轻覆上她沾泪的柔软粉唇,他吻她,那样轻,那样细致,无比耐心地安抚她酸楚的情绪。
记得以前,那人就是这样吻她。
她唇齿间低回那个名字。
“阿翰。”
“阿翰,是不是你。”
“阿翰,抱紧我,我再也不让你走了。”
她充满渴望地低呼,双臂需索地靠近他,攀住他的肩膀。
阿翰。
只有阿翰这样吻她。
就算是个梦,也让她永远不醒来。
男子的眼瞳慢慢冷凝下来。
目光从她雪白酥胸上缓缓移开,停留在一件很妨碍他视线的东西上面。
那是一条并不是很值钱的金项链,链坠是一只很傻的天使,带着呆滞的笑意。
他唇角越来越冰凉。
妈的,这东西……刺眼。
什么天使,那只是骗人的玩意儿。
谁相信,就是蠢猪。
永生永世都不得超生!
指尖扎进自己掌心,他霍然张口,在她线条柔和梦幻的香肩上噬咬一口!
落夕这才缓缓清醒过来,激烈的痛意,似乎成全了她对陈子翰最深切的思念。
第5卷 126。 他不是他1
“唔——!”
落夕这才缓缓清醒过来,激烈的痛意,似乎成全了她对陈子翰最深切的思念。
血流如注。
若最娇艳的花!
满含泪水的眼眸怒视着身前的男子。
他黑发散落,汗水和方才水龙头喷出的水珠黏在额发上,带出一种隐秘而嚣张的性感,鼻梁挺直,唇角全是嘲弄和不屑。
落夕此时才发觉自己遍体生凉,豁然看见自己上衣已滑落一半,露出纯白色蕾丝内衣,双颊生霞,怒道:“你放开我——”
“你不说,我也会放开你的。”项昊翔方才面上昙花一现的温柔已如拧上的水龙头一般不剩分毫,目光尖锐刻薄,看向她式样保守的内衣,“穿这样的BRA;式样老土,颜色可憎,没有男人会有兴趣。”
落夕不怒反笑,她笑的不是项昊翔。
而是自己。
她告诉自己,这辈子再也不要见到这个男人。
再也没有必要。
因为,在这一瞬间,她清清楚楚地看见项昊翔衬衫的扣子已经全然解开。
她无意于欣赏他那堪比希腊美少年的胸膛线条和象牙色肌肤,只专注于一个事实。
他的胸口,一片瓷白。
没有那个胎记。
没有。
原来,一切都是她的自作多情。
他根本不是阿翰,也幸好他不是阿翰。
阿翰要是变成他这样,那还不如消失的好。
——————————————————————————
好了,她所有的疑问全都消除了。
是她的错,她再也不用被这件事情折磨。
够了,已经够了,回到原来的世界吧。
她拢了拢头发,浑若无事地系好拉链,穿好丝袜,淡淡瞥向他:“项总,我可以走了么?”
她竟然如此快从刚才的情绪之中抽离出来。
刚才在那一瞬间他还以为她会被他挑起情欲,在看着她双眸的时候有些许的迷乱,身体也有迎合的趋势——
——————评论呢?
第5卷 他不是他2
刚才在那一瞬间他还以为她会被他挑起情欲,在看着她双眸的时候有些许的迷乱,身体也有迎合的趋势——
然而都是她的一场戏。
或者说,她的一切,都是为了‘那个人’。
不是他。
不是他。
永远也不是。
项昊翔喉结滑动,目中阴鹜深沉翻涌。
颜落夕弯下腰,穿好高跟鞋,朝着他嫣然一笑:“项总,我走了,拜拜。”
这一次,他是不会再纠缠她了。
他双手指甲刺进掌心,嘴唇颤抖,喉中低低翻涌,却最终没有发出一个声音。
她把握住机会,昂首挺胸,再也不看外间那老色鬼顾嘉辉和那一群咬牙切齿却又不得不改为逢迎顾嘉辉的宝贝们,大步而去。
再见。
但在她离开的时候,KV大屏幕上刚好放起一首歌。
“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
直到感觉你的皱纹
有了岁月的痕迹
直到肯定你是真的
直到失去力气
为了你我愿意
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
至少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
而你在这里
就是生命的奇迹
也许全世界我也可以忘记
就是不愿意失去你的消息
你掌心的痣
我总记得在那里
我们好不容易
我们身不由己
我怕时间太快
不够将你看仔细
我怕时间太慢
日夜担心失去你
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
永不分离
——————————————————
走出浮生若梦的大门,落夕只觉得天地倏然一宽!
初夏的风儿缓缓吹动人的头发,路灯掩映下玉兰花香氤氲。
好似劫后余生,她几乎完全想象不到还能完璧出来。
不过,也好。
一定是天上的母亲在保佑着她吧。
她淡淡笑了笑,打开包取出餐巾纸,用力地擦了擦嘴唇,企图擦掉项昊翔留在她唇间的那一丝张狂的野性诱惑。
第5卷 回不去了,怎么办呢1
她淡淡笑了笑,打开包取出餐巾纸,用力地擦了擦嘴唇,企图擦掉项昊翔留在她唇间的那一丝张狂的野性诱惑。
拿出手机看了看,竟然有两个未接电话,一个是汪雅然,另一个不认识。
大概又是什么骗子中奖公司的电话,她决定不打过去,现在经费有限,要是中了那种一打电话过去就成百上千的扣电话费,她可受不了。
再打给汪雅然,占线。
心想学姐这位名记者不知道又在跑什么大选题,算了回家再说,她招手想拦的士。
可是很快她发现她的计划错了。
这儿哪有什么的士。
要知道,浮生若梦并不是开在最繁华的地段,而是闹中取静,而且为了彰显尊贵,周围至少一公里以内都没有其他建筑,全是林木葱龙。
客人们会不方便?
——别说笑了,哪个浮生若梦的客人会打车过来玩女人,开得要是奥迪都要被笑穷酸,什么本田雅阁根本不让进。
因此颜落夕在路灯下站了半小时,也没一辆车。
连其他客人的车也没有,因为今晚这场地已被项昊翔全包下了。
往前走?——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落夕向来不是胆大的女子,而且全身疲惫,不能想象要是万一往前走一走又遇见什么不良匪徒会怎样。
怎么办?
是继续在这里等,还是往前碰碰运气?
她往前走了几步,突然灵敏地感觉到树丛中有人。
而且还不止一个人。
会是什么人?
落夕不敢再往前了。
就算在“浮生若梦”的大门前站上一夜,也比被不知道什么人扯进草丛谋财害命好吧。
毕竟,大门口保安还是很靠谱的。
她深吸一口气,缓缓拖动着酸胀的双脚,又回到大门附近。
十分钟。
半小时。
一小时。
毫无动静。
脚好痛吖。
小拇指几乎要折断了。
唔……今天怎么如此倒霉。
第6卷 回不去了,怎么办呢2
唔……今天怎么如此倒霉。
被人非礼,好不容易逃脱,却难道要栽在无胆匪类手中?
颜落夕不由得自嘲来稳定自己情绪:“颜落夕,你真是傻子,刚才在里面那家伙虽然是个变态,好歹有付好皮囊,你现在要是被人抢劫加强暴,才是世上最倒霉之事。”
她活了二十四年,从没像今天这样狼狈。
诸位可以试试,穿着高跟鞋走了一整天,十几小时没吃饭,受了惊吓,半夜的风又吹得自己瑟瑟发抖,不停用面巾纸擦鼻水。
简直就是要生不得,要死不能。
比流浪汉还惨,流浪汉至少还能裹着一床棉絮在天桥下做个好梦。
她痛骂自己,当然,也痛骂那个该死的项昊翔。
诅咒你这辈子吃方便面没有调料包!
哦不对,项大总裁这辈子怎么可能吃方便面,我的诅咒无效啊……
我要诅咒他吃燕窝鲍鱼被噎死,至少也是上吐下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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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大门驶出一辆车。
黑色雷克萨斯豪华硬顶敞篷跑车,低调华丽不张扬。
车速颇快,貌似传说中飞车党。
落夕险些被撞上。
我靠,难道我要成为下一个70码的受害者?
她双脚已经再也支撑不住摇摇欲坠的身躯,转瞬跌倒在地。
车窗突然拉下,露出一张没有表情的俊脸:“上车。”
落夕愕然张嘴。
阴魂不散!!!
这人正是项昊翔!!!
她飞速从地面站起,此时完全也不顾脚痛,冷面道:“我才不上你的车!”
俊脸闪过一丝不悦:“那你要在这儿站一晚?”
“干你屁事!”
越粗鲁越好,这样他才会不对她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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