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潜规则:弃妇,做我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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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潜规则:弃妇,做我的女人-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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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本想说“你不要为了我牺牲——”

    “嘘。”涂思启突然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捂住了她的樱唇。

    嘴角勾起一个笑意,似乎雨过天霁,昭阳闪耀。

    他的眼眸全都是一往无前的决心,和即使焚烧成灰也不悔的深情。

    那种决然,令落夕有要落泪的冲动。

    ————————————————————————————

    他弯下腰,好像是亲吻她的耳垂。

    但其实,他轻轻地贴在落夕的耳边,几番呢喃,几番执着,心中无比清晰,他不会后悔,有什么好后悔的。

    有人愿意为了荣华富贵说谎,有人愿意为了飞黄腾达冒险,他只不过是要追求自己的爱情,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子,她是值得的,

    所以有什么好后悔的。

    她一个女孩子尚且能够承受那些人言可畏,她是那么柔弱却又那么倔强,那么他作为一个男人还怕什么?

第24卷 愿为她飞蛾扑火1

    她一个女孩子尚且能够承受那些人言可畏,她是那么柔弱却又那么倔强,那么他作为一个男人还怕什么?

    他在她的耳边,陶醉在她的气息中,真是好闻的味道,不是娇柔做作的香水香精,好像晨间露水,夹杂着栀子花清香,嘻,还有一点点牛奶香。

    于是他心满意足地微笑:“傻瓜,千万别说出真相,就算你不在乎你自己,难道你不在乎你们老板被泼脏水吗?人言可畏,如果你真的想要帮助他,就不要说穿,而且你说你不是我的女朋友,他们未必会相信。”

    落夕心头微微一凛。

    是的,他说得对。

    自己出言否认,说她和他没关系,这周遭众人不一定相信,没关系人家干么要帮你?人家又不是慈善委员会会长。

    小道消息终是会传出去,她颜落夕绝对逃不脱这一劫。

    而且,就如同涂思启所说,她还王国忠一个清白名声的办法,就是给自己找一个名正言顺的男朋友。

    她手心指甲直刺肌肤。

    怎么办。

    进退维谷,

    无论哪一边都是深渊,掉下去尸骨无存。

    可是她身边的这个男子,这个有着懒洋洋微笑,玩世不恭,有着显赫家世却有一颗赤子之心的金发男子竟然愿意和她一起往下跳。

    这是怎么样的一种决心。

    她终是微垂了头,红了眼眶,不说一句话。

    傻瓜,这样……值得吗?

    也许我会感激你,但我不一定会爱你。

    就算用尽全身力气,我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人。

    他就算消失了,还是活在我的心上。

    即使是这样,你还愿意这样奋不顾身地飞蛾扑火吗?

    她不是那种收集男子心的女子,她只希望得到心爱之人的爱,其他的人她只希望他们去爱更好的女子。

    她心头,怎样都是伤心。

    但终于沉默。

    沉默等于默认。

    ————今天点击收藏老是不动,桑心啊,没动力,评论给我点动力吧。

第24卷 愿为她飞蛾扑火2

    但终于沉默。

    沉默等于默认。

    在其他人眼中,涂思启搂着他的新女友,在她耳垂轻轻一吻,深情默契赫然,他们二人的恋情情比金坚,不容否认。

    而且这样看起来,一个高大一个精巧,一个阳光帅气一个忧郁动人,若是除去家世地位的巨大悬殊,怎么说也是相衬的一对。

    许宁已经全身瘫软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妆花了,貌似丑角。

    突然好似母狼一样发疯地窜了起来:“涂公子,你和她在一起,难道不怕被项昊翔制裁么?你应该也曾听说过这位铁血大总裁的英勇事迹,冷酷无情吧?他对对手从来不留活口,何况你抢了他情妇,难道你就不怕带着鼎泰一起尸骨无存?为了这么一个女人,值得吗?”

    “这个不用你操心。”王国忠突然站出来,从来就是一副老好人表情的脸上有着前所未有的威严赫然,“许宁,现在我宣布解雇你,这是我们合众公司的地盘,请你现在就离开。”

    “王国忠!”她尖叫。

    “再不走,我叫保安及警察了。”王国忠脸上没有表情,拿出手机准备拨打110;“这月工资及遣散费财务会打给你的,请你现在就离开。”

    ——真是太丢脸了,在鼎泰二公子的面前,看到他的员工如此泼妇。

    许宁的双腿在打颤,最终还是理智战胜内心疯狂,拿着手袋,仰头大步走了出去:“走就走!”

    走到落夕旁边。

    她突然眼神一勾,狞笑,猝不及防地伸出一只穿着九公分高跟鞋的足,朝着落夕的脚上狠狠踩了过去!

    她恨这女人!

    恨死她了!

    就算鼎泰二公子可能会整治自己家的产业,她还是咽不下这口气,怎么都要这女人出一次丑!

    落夕正沉浸在自己混乱的思绪中,无法自拔。

    差一点就避不过这无比怨毒的一脚。

    但是涂思启的眼神却没闲着,看见许宁发力,他眼神一沉。

第24卷 他为她,飞蛾扑火3!

    但是涂思启的眼神却没闲着,看见许宁发力,他眼神一沉。

    他是得过赛车及攀岩国际级奖项的运动好手,岂能坐视不管?

    闪电一般,双臂用力,电光石火之际,顷刻便搂住她膝弯,将身边女子那小小的身体公主抱了起来!

    落夕的脸在一秒钟内双颊生霞!

    兔斯基?

    他在干什么?

    他怎么突然抱起了她?

    涂思启感受着怀中小小身躯的清新香气和微微颤抖的娇羞,心情大好地看向一边气得脸庞扭曲的许宁;笑容里隐不去一抹揶揄,“这位大姐,走路麻烦走直线,蹄子不要到处拐,不然小心跌下23层,没人救你!”

    ‘大姐’和“蹄子‘此话一出,众人不免都窃笑。

    要知道许宁平日里最爱装娇嗲,三寸粉色高跟鞋踏得咯咯响,自以为美貌无双。

    许宁牙齿咬得咯咯响,但最终还是不敢言语,消失在门外。

    的确,就算涂家二少将她从23层丢下去也不会怎样。

    最多只算一桩无头悬案,所有媒体都不敢吭声。

    ——————————————————————————

    涂思启勾了勾唇,在落夕耳边轻轻吹了一口气:“喂,我又帮了你一次。”

    落夕自然感激他的好意,可他身上的男子气息令她手足无措,胭脂色早已蔓延至锁骨,娇艳如天边晚霞:“你,放下我……”

    “不放,我要抱着你进电梯。谁知道那头泼母马大姐会不会在门外又伸出她的铁蹄?”涂思启心情大好地将怀中佳人再搂紧了些,环顾众人,最后目光停在王国忠面上一笑:“我们先走了,明天签约再见。”

    王国忠目光停留在落夕那种又尴尬又羞涩却又不好意思大喊的纠结表情上,只能讷讷地回了一句:“额——好,二少明天见。”

    众人,包括已经颤抖得好似一片落叶的吴雪都不得不恭敬地大声道:“二少明天见!”

第24卷 狭路相逢!1

    众人,包括已经颤抖得好似一片落叶的吴雪都不得不恭敬地大声道:“二少明天见!恭送二少!”

    谁叫人家是大老板,人家动一动嘴巴皮,就关系着这一公司大大小小包括地上蚂蚁的身家性命。

    ————————————————————————

    涂思启面上笑容更浓——哈哈,怪不得哥说当老板就是惬意,今天他好歹是领略到一点了。

    不过,哪有抱着怀中这小佳人的惬意?

    他低下头,一双明眸中光芒璀璨,仿如流淌银河光华,轻轻在落夕的刘海上吹了一小口。

    落夕全身一抖,压抑着声音小声道:“喂,戏演完了,放我下来。”

    “不放。”

    “放我下来。”

    “不放。”

    “——放我下来——!”

    “嘻,你那么生气做什么呀,我是看你站了一天了脚痛让你休息一下,你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虽然我是兔子也受不了了。”他皱起鼻子,手一松,落夕直直从空中掉下来。

    那一瞬间她还以为自己会自由落体到地上屁股摔八瓣,却发觉他的动作其实极轻柔舒缓,似乎有一种传说中的真气包围了她,她双足稳稳落地,连脚底都没有一点痛感。

    在此同时,电梯在二人面前叮一声停下。

    她转过头,俏颜嫣然一笑:“没想到你还是练过两下的,真是一只功夫兔子,喂,下一部好莱坞动画,你做主角吧。”

    “嘻,兔子练了功夫,就是为了来调戏他的兔公主!”

    “呸!我才不是兔子!”

    “咦,我又没有说你是我的兔公主,你看看你,自作多情,嘻嘻——”

    落夕正要发作,突然意识到这儿是公众场合,还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和摄像机镜头对着自己,沉下脸,不做声。

    但,此时已经有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在她头上响起:“这里是公众场合,请勿挡路。”

    这声音……

    如冷刃一样足以冻伤人;她实在太过熟悉。

第24卷 狭路相逢2

    但,此时已经有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在她头上响起:“这里是公众场合,请勿挡路。”

    这声音……

    如冷刃一样足以冻伤人;她实在太过熟悉。

    ————————————————————————————————————

    落夕只觉得心瞬间坠入强力冷冻箱,手足无措地抬起头,却迎上一双若静静燃烧地狱之焰的眸子。

    和一张线条凝固得好似没有温度心跳肌肤弹力的俊颜。

    那一瞬间颜落夕晓得了何谓“黑脸”。

    以前,她还以为这个黑字,只不过是文人墨客的一个形容词。

    但是此时,当看见项大总裁原本白皙得让人误认为是混血儿的可做美白护肤品代言人的肌肤蒙上的那层阴霾墨色,实在是好像潘安突然变成了包青天,太令人觉得喜感。

    是以虽然落夕心头跳得好似百爪挠心,还是在面颊上露出一个抽搐的——笑容……

    若说这世上还有更扭曲的笑容,也不过如此了。

    ——可是,项昊翔,怎么会在这儿?

    A市有数千栋写字楼,而且这儿离项昊翔的翱翔大厦距离也至少有四十分钟车程。

    然而,涂思启却一点儿也不惊讶。

    他的双眼沉郁着一种运筹帷幄的得意,微微勾起唇角,似是挑战。

    他早就听过项氏在此栋大楼新买了整整一层作为分部,当大哥将这个消息在茶余饭后当做一个笑话讲给他听的时候,大哥是这么说的:

    “项昊翔疯了吧,明明花了巨资修了那么一栋装样子的大楼,不说修这栋楼花了多少钱,光是每个月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都能败空一家中型公司,却还要发神经去租别人的写字楼,而且最搞笑的是这写字楼比起他的劳什子翱翔大厦无论装修设备业内口碑都差得多,简直就只是个茅房,他却特意去租一层茅房,难道他翱翔大厦的茅房不够么?哈哈哈!”

第24卷 涂思启,赌赢了1

    “项昊翔疯了吧,明明花了巨资修了那么一栋装样子的大楼,每个月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都能败空一家中型公司,却还要发神经去租别人的写字楼,而且最搞笑的是这写字楼比起他的劳什子翱翔大厦无论装修设备业内口碑都差得多,简直就只是个茅房,他却特意去租一层茅房,难道他翱翔大厦的茅房不够么?”

    “那栋大厦叫什么?”当时听见这个消息,涂思启心中就划过一丝微妙的感觉。

    “叫什么?……唉,那种破地方我哪里记得那么多,好像叫什么,叫什么丰。”

    涂思启看起来大大咧咧心无城府,这却不过是表象。

    若他真的是那么没有头脑之人,又怎么会十七岁就考上美国顶级名校的MBA。

    当时他就去搜索了资料库,很快锁定了那座只有四十来层,叫做宜丰的大楼。

    这楼的确有年头了,内部装修老化,名字老土,位置亦是不在寸土寸金的地方,一般都是必须精打细算的中小企业才会租在这种地方。

    大哥说的没错,这栋楼比起位于CBD;全部系统都与美国顶级系统接轨,所有设备都通过顶级认证的翱翔大厦,的确就是一个茅房,做个仓库都嫌它停车场不够大。

    但是项昊翔绝对不是傻子,他既然能够从骊如风和骊如风的儿子手中将瑞翔大权抢过来,算盘自然比一般人精得多。

    很快涂思启就在彻查颜落夕的资料之时发觉……宜丰,正是颜落夕的公司所在地。

    他【炫】恍【书】然【网】大悟。

    ——那个男人……

    ——看来还真的不是玩一玩而已。

    ——虽然他在众目睽睽之下那样地羞辱她,那也许只是出于他别扭的自尊心作祟。

    ——颜落夕,在他的心中有多重要,看来只有他知道了。

    涂思启今日为什么一定要在宜丰大楼?

    他原本是可以让王国忠带着落夕一起去鼎泰的,他却屈尊到这里来,忍受老化的电梯和没有自动芳香设备的大堂。

第24卷 涂思启,赌赢了2

    涂思启今日为什么一定要在宜丰大楼?

    他原本是可以让王国忠带着落夕一起去鼎泰的,他却屈尊到这里来,忍受老化的电梯和没有自动芳香设备的大堂。

    只因为。

    他早就预料到。

    那个人,会来。

    而且,一定是来在一个相当微妙的时刻。

    ——他赌赢了。

    ——他不愧是个天才。

    而且,在狭路相逢电光石火的那一瞬间,颜落夕在他的怀中,颜落夕亲昵而乖巧,好似打情骂俏一般地对他说这话,看都没有看项昊翔,这个据传包养她的男人一眼。

    这一仗,他赢得毫无悬念!

    ————————————————————————————————

    涂思启心头有种酣畅淋漓的快意。

    那种感觉,比起攻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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