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他以为简单就让他觉得简单好了,天知道,夜爵曾经为了教我游泳在水中泡了足足一个星期,最后他泡得皮肤发皱整个人疑似白了一圈后终于忍不住了,冲我抛下了一句,“朽木不可雕也”,自己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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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要看看,温文尔雅的清歌遇到我这种天才的学生,该怎么处理?
照旧是清歌抱着我从军营上空飞奔而过,我懒懒地躺在清歌的怀中,风在我耳边呼啸,清歌的气息萦绕在我四周,形成了一道幸福的帷幕,也许,这道帷幕不会持续多久,而且还是因为我的无情转身,可是,只享受现在这一刻,我知道,我们都很快乐!
“到了!”清歌将我轻轻放下,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不远处,月光下的清潭静影沉璧,浮光跃金,荡漾着最自然的风情,令我想起了范仲淹的那两句流传千古的名言——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轻声吟了出来。
对于我们商人而言,这两句话其实根本不成立,商人,有几个人能做到真正心怀天下?秦朝的吕不韦,清末的乔致庸,胡雪岩,即使表面上为国为民,其实骨子里谁又忘得了“利益”二字?就算是嘴中夸夸其谈的我,也只是为了利益而放长线钓大鱼罢了!
“好一个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说的真好!”清歌欣喜地在背后搂住了我,声音中饱含深情。
第一次,我为这种称赞感到惭愧,“不,不是我说的!是一个叫范文正的古人说的。我的思想境界没有这么高尚,我倒觉得,清歌颇有范文正公的风范!”
“你来这里是要和我研究古人?”一接触到这些比较古怪的话题,清歌便体贴地自动帮我转移。也许,也是为他自己转移。
以清歌读书破万卷的博学和才华,难道不知道,无论是这个时代的古书或者今书,根本没有记载什么范文正,更没有什么火药、琉璃之类制作方法?
他也只是情愿做一只鸵鸟罢了!为了我,做一只鸵鸟!
“好啦,教我游泳吧!”我张开双手,往前倾倒,清歌还没有做好准备,我已经让身体随着我的倾倒的姿势坠落潭中!
“扑通——”,水花四溅,我才想起来,我又忘了脱衣服!
今天的衣服似乎特别吸水,我一直一直往下沉,幸好我还会闭一会气,所以没有喝到潭水,我睁着双眼,隔着碧绿清澈的潭水从下往上看,水波荡漾中,清歌往下跳的动作仿佛放慢了几倍,一节一节又一节,仿佛是电影中的蒙太奇手法,特别新奇!
我笑着像清歌招手,但因为水的浮力和阻力,我挥出的手仿佛也成了蒙太奇的剪辑,很慢很慢——
“扑通——”一声!
清歌也落下了水,落水后的他动作快的出奇,我已经发现我的身子渐渐开始往水面上浮,他用强而有力的右手抓住我的手臂,左手单手拨水,流畅仿若行云流水,带着一个人也丝毫未曾动作迟滞,神勇简直不亚于游泳技术有国际水平的夜爵,我只是眨了一下眼睛,便头顶一轻,呼吸一瞬间顺畅,水珠顺着我的发稍,滴答滴答滴进水中,在水面上荡漾起细不可察的涟漪,月色在我头顶柔柔生辉,淡凉如水,和周围真正清凉的潭水交融成了一体。
“你以为直接跳进水里就会游泳了?太胡闹任性了!”清歌皱起了眉头,我从他的眼中,看到了隐隐约约的火气!
喝,太希奇了,认识他这么久,这还是第二次看到他对我发火,第一次他还是带着面具的凤十三呢!
好吧,他都发火了,我不能不给他面子吧,我就装装小又何妨?我撒娇地搂着他的脖项,“好了,我知道错了!”
“你要想学会游泳,其实也很简单。用不着这么吓我!”清歌无奈地看着我。
“哦?你有办法?”我看向他,他能办到连夜爵都办不到的事情?我真是彻底地崇拜起他!
能教会我游泳?这可是连我自己都不敢想的!
“奖励啊!奖励才有动力!”清歌那个笑容啊,我怎么觉得冷飕飕地?
清歌俯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我张口结舌地看着笑得得意而暧昧的他!
这种方法,这种方法——我不知道是我占便宜了,还是他占便宜了?!
结果那天晚上,清歌火热的吻走遍了我的全身,而我,不好意思,我也不是吃素的,当然是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贯彻个彻底!
清歌说的话是——“如果你有进步了,就让你吻我,随便哪里都可以,如果你没有进步,就换我吻你!”
呵呵,清歌真是太了解我了,知道我对他垂涎已久,所以摆了这么一道大餐,可是当我没有进步时——我以为还是我占了便宜,结果才知道大错特错,太出乎人意料了——清歌太知道怎么挑起我的欲望,而我却对他的攻击丝毫没有还手的能力(真不知道我前世的经验都跑到哪里去了,每每在关键时刻让我丢脸!),每当在最舒服的时候他就突然停下,用现在看起来邪魅无比的眼神挑逗着我,简直气死我了!
我终于又发现了清歌的一个新面目——我已经自誉是超级精明的商人了,可是与清歌一比,我竟然不知不觉地被他耍得团团转,天啦,他如果经商,到底会有多可怕?!
最后,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累睡着了,而游泳已经学会了起码的浮在水上,这要是让夜爵知道,非气得吐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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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游泳我并不是临时起意,我想学游泳的念头从落水穿越那一刻就有了,我一直在想,如果再出现那种情况,而梦池或者其他人没有刚好发现呢?
我不喜欢完全依赖别人的感觉,尤其是把生死交托在未知的别人手上,我喜欢自己掌控自己的一切,现在抓到了清歌这样优秀的免费老师,不善加利用我就真对不起我了。呵呵!
今生不同前世,我必须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爱惜自己,在这个女人难以容身的世界,实现我心中炙热的梦想!
终于,我呼呼大睡,留下无奈的清歌能者多劳地将我抱了回去,还不幸成为我最钟爱的抱枕,被我死死缠抱着,几乎一夜都在跟自己的冲动作最艰巨的斗争!
往后的几日,一有空我就逮着清歌教我游泳,闭气,也许是觉察到了我又一次即将离去的打算,清歌教我时更加认真了,等到我要走的时候,已经可以应付一刻钟的闭气和自由游泳了(虽然姿势不好看,但不中看中用啊)!
白天,清歌常常领着数千士兵沿着军营四周地区巡查,偶尔换成安圣,再往后就完全换成安圣,而清歌开始撒手整顿一些军务,忙着训练士兵一些自己新悟的兵法阵法,以备他日沙场临地之用!
那天早晨,云青接到了云蓝的猫头鹰信,信中说程星已经带回了所有的马,一匹不缺;澜城那边生意正在扩大,人手不够,程望他们已经回澜城,之前和我说好的顾武南他们还留在凰爵牧场,等待我再次带着他们上路。
事情已经到了不得不面对的时候,我磨磨蹭蹭了这么长时间,一心掩饰自己心底的最渴望的想法,可是难道我真的就要这样的生活,我看着清歌,清歌坚定的眼神告诉我,我没有错!
我把那把英雄无用武之地的驽枪送给了安圣,并且教会了她使用方法,我以为,一个女人,在血腥残酷的战场上,总要准备一些贴身的法宝,但是我希望安圣永远也不要用到它!
我笑着对清歌说,王勃的诗也许不恰当,但总聊胜于无——“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我不知道,我渐行渐远的身影,在清歌的眼中和心中,留下了怎样刻骨铭心的感受!
“舍不得,就不要放她飞翔!看那丫头的表现,为了你,她会愿意留下的!”不知道何时,九天站在清歌的背后,看着清歌的表情,毕竟是他弟弟,他有些不忍心地道。
“我做不到!”清歌低语。
“如果是我,我就折断她的翅膀,让她再也不能飞翔,然后我再用一生的爱回报她!”九天冷冷地道。
清歌讶然地回头看着他一脸阴郁的九天,心头忽然窜过不安,并且在持续扩大,“如果失去了翅膀,她就不再是你眼中的她,而骄傲如你,也就再也不会给她你一生一世的爱情!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她死——你伤!”
“那么你爱她什么呢?”九天几乎有些不服气地反问。
“灵魂!”清歌毫不犹豫地道。
“灵魂?和其他有什么不同?”九天仔细地咀嚼着清歌的话。
“当然有,在她身上,最可贵的就是自由、温暖、热情如太阳的灵魂!永恒如太阳的灵魂!不管她是折了翅膀,还是继续飞翔,她都有着高贵、不变的灵魂!”清歌淡然而包含热情的声音道。
“看来你真把她当成了你的女神了?!”九天有点冷嘲地道。
“我是把她当作了我生命中的太阳,”清歌平静地道,“你只是把她当成了难以征服的烈马,又也许,是你被她的容貌或者精神征服,你的骄傲不容你体会失败,所以敏锐如她一下子便察觉了!”
“你——”九天黑眸一沉,抿紧薄唇,“不是这样的!”
“我知道,”清歌忧伤地微笑,“也许刚开始你是抱着那种想法,可是谁能和她相处过而不被她吸引?何况,我知道,你的寂寞并不亚于我!你的天性,让你也向往着温暖和阳光!”
“我一直以为你并不了解我!”九天静静地看着这个超凡脱俗、浑身充满谜样风采的弟弟,一时间心中竟然五味杂陈。
向来以为弟弟不合群,不了解自己,也不屑于了解自己,却原来,是自己不曾了解他。
“我虽然人不在宫中,心却始终留在你们身上!”清歌转头,衣襟飘然胜雪,看着他严厉霸气的大哥,扬眉翩然一笑。
刹那间,九天只觉得心头一跳,面上一热,想不通自己怎么会突然产生一种奇怪的想法——也许清歌根本不是凡尘的人,而是天上的谪仙!
第一次,九天心中产生如此荒谬的感觉——清歌和绮罗本就是天上人间的绝配,世间,没有人能够拆散他们!
“我现在有些明白她为什么选中你了!”长吐了一口气,似乎要将胸腔中的浊气全部吐掉,九天看向远方。
“我和她的灵魂是相属的。”清歌深思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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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种相属的灵魂却不能相守,这就是你所追求的?”九天有些不能苟同地道,“何况她已经与你……”
清歌举起手阻止他说下去,嘴角勾起一弯不明意味的淡笑,“你在乎这些俗套,所以你的灵魂便不自由;我不在乎这些,我的灵魂是自由的,也许有一天我会遵循身体的欲望,但绝对不是现在——在她的理想还没有真正达到一个高度时候,我绝对不会给她前进的路途增添难以想象的变数!”
“你是说——”九天吃了一惊,根本不能理解这个弟弟的心思和做法,但,为什么心中又掺杂着说不清楚的悲喜难言?
明知眼前的人能够一眼将人心看透,他却第一次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情,任它们如流水一般倾泻一地,覆水难收。
“假如,假如我向你请个长假,你不会拒绝吧?!”清歌突然低声道,看着九天。
“什么长假?”九天一愣,脑中转过念头,“你想去找她?”
清歌没有再说话,脚步轻盈平缓地走回天军营,没有回头,没有说话,没有道别。
第六十七章??蚩族少女
青葱碧绿的高山峻岭中,蜿蜓着一条附在悬崖峭壁上的羊肠小路,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条灰白的、时断时续的线绕在粗大的绿色房屋中间!
再仔细看去,一些黑点像蚂蚁般缓慢地爬行在这条线上——是人!
一行人缓慢而坚定地龟行其中,我手中牵着的马战战兢兢地踩着脚下疑似并不坚实的大地,一步一步随着主人往前龟爬!
我原本不准备带马,可是云青怕我走累了没法再走,还是带上坐骑放心!从来没有来过这里的他大概也没有想到,在这种地方,带了马,简直就是多了一个大累赘!
难怪我牵着马上山时,向导用那种错愕加好笑的眼光看着我,他根本就是准备看我们的笑话!
“少爷,我们不是已经办好了货物吗?为什么还要去这个深山里的小寨?”程星缓缓地跟在我身后,瞟一眼一步开外的深不可测的悬崖,害怕地向我这边挤。
“可是,只有这里才有最好的药材和锦缎啊!我们既然要进货,当然就要买最好的!”我的——应该说是云绮罗的漂亮的手指已经被山上的巨石和树干磨粗了,即使前世是死在这登山运动上,但是这种登山运动却始终是我的最爱,我依然对它有着热血沸腾的感受,我丝毫感受不到其他人苦哈哈的心态,一鼓作气地跟着向导往前进!
“是呀,蚩族的药材非常有名,蚩族姑娘的织锦就像天上的云霞那么灿烂美丽!”向导在前面裂开大嘴笑着答话!
当初我们在采购货物时,发现这个向导拿了一块精美华丽的织锦手帕在市集兜售,细看之下竟然是难得的极品,几家织锦坊号称精品的东西根本没法跟它比。
我们仔细向他打听,在给了他五两银子后,才打听到了这个偏远的小山寨,住着一群神秘的族人,他们能够采到远近山中最好的药材,他们的姑娘能够织出世上最美丽的锦缎,他还是从他妻妹的手上得到了这块精致的手帕,准备要换了钱给生病的妻子买药!
所以,这也就是我们现在正在爬这座高山的原因!
“云公子,你小心点,翻过这个山头就到了!”前面,轻捷快速得像猴子的向导边爬边安慰我。
“放心,我只是很久没有运动了,还撑得住!”我笑着摇摇手,要他不要分神,继续带路!
蜿蜒难走的山路,一边是高石巨坡,一边是悬崖峭壁,这就是蚩族和外界唯一的联系,听说这条小路还是蚩族人世世代代用脚踩出来的,外人一般不进去,嫌路难走,也嫌蚩族人落后!
现在,我应该算是第一个走进蚩族的外人了吧,用外人的脚,将蚩族的小路踩得更加结实!只不过,我此刻还猜不到我不久将来的命运,是受到他们的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