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修真高手》
作者:洗剑
第一章 穷学生
九月份的天不冷不热,很是舒适。树叶黄了,一阵秋风过去,地上就落满了黄灿灿的枯叶,很是好看,有种电影里欧洲街道的感觉。
“呼!”
李明俊探着头鬼鬼祟祟的从学校后门向外看,见外面空无一人才松了口气。
“跑,跑,跑!赶紧跑!”
这是他脑海中唯一的想法。
“哎呀!”
李明俊忽然脚下一个踉跄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灰头土脸,衣服脏了不说,脸上也蹭破了,看上去很是狼狈。
“哈哈哈!”
一阵阵没心没肺的笑声在他旁边响了起来,四个和李明俊一样穿着“启明中学”校服的学生站在他面前笑的很开心。
“该死!”
“怎么从后门走也被他们堵住了?这次完了!”
绊倒李明俊的是一根忽然拉起来的绳子,类似于绊马索的构思……不过李明俊没有生气,脑子里有的只是着急和恐慌。
“哈哈,这不是李明俊吗?跑那么快是想干什么去啊?”笑着的四人中为首的一个壮硕学生问道。
他叫薛平,是“启明中学”高一年级的小霸王,才高一就有一米八的身高,典型的人高马大,手下成天跟着一群混混学生,在“启明中学”附近为非作歹,如果只是如此也就罢了,但据说他的后台是市里混社会开贷款公司的,因此高年级的混混也不敢惹他。
李明俊狼狈的爬起来,小心翼翼的陪笑道:“没……没干什么去……”
“啪!”
他话音刚落,薛平一脚又把他踢倒在地。
这一脚踢在李明俊的胸口上,李明俊顿时就觉得胸口火辣辣的连喘气都疼,他支撑不住就想躺在地上。
还好薛平没有继续下去,而是“呸”的吐了口唾沫,说道:“明天带三百块钱给我,不然后果你知道的!别想逃走,除非你不上学了!”
“走!”
说完薛平带着他的三个跟班就走了。
“呼呼!”
见他们走了,李明俊也不站起来,闭着眼躺在地上喘着粗气,连着喘了好几口气才觉得胸口的憋闷感好了一些,伸手摸了摸,还好骨头没有断。
艰难的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也不过是聊胜于无,校服到处都沾满了灰尘。
没走出多远他就看到两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女生,安珊和齐菲,二人一个是班长一个是学习委员,和李明俊是同学。
“啊,李明俊,你怎么了?”安珊捂着嘴巴一脸惊讶的问道。
“没什么,我不小心摔了一跤!”说完胡帅加快脚步离开了,都不敢抬头看安珊一眼,他之所以挨打且被勒索钱,就是因为薛平觉得他多看了几眼安珊……
安珊和齐菲目瞪口呆的看着胡帅离开。
“真是个怪人……”
安珊说道。
齐菲点头表示赞同:“他确实奇怪,成绩虽然好,但在班里寡言少语,除了他同桌以外好像也没什么朋友,挺孤僻的!”
此时她们所谈论的孤僻少年正在公交车站等公交车,
在站台等车时,李明俊看到旁边的面包房,咬了咬牙从口袋里拿出吃午饭时省下的两块钱,进去买了个最便宜的菠萝面包。
李明俊家在苏南炼钢厂老旧的家属小区里,七层楼中的第六层。
“咔!”李明俊从口袋里拿出钥匙把门打开。
开门后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面色略微苍白的年轻人,他的面貌与李明俊有八分相似,此时正坐在客厅窗边的一个的年轻人正在认真看书,在窗台上还有堆放着整整齐齐的各种书籍,书页都已经卷边破损,可以看出经常被翻阅。
他是李明俊的弟弟,叫李明朗,比李明俊小两岁,前面的一次交通意外让他失去了双腿,也因此辍学在家。
“哥,你回来了?”
听到开门声,李明朗把眼睛从书本上移开,抬头充满笑容的看向李明俊。
李明俊身上虽然还是狼狈,但脸上挂着笑容,就像天底下任何爱护弟弟的好哥哥一般,把藏在背后的面包递给弟弟,用骄傲的语气说道:“瞧瞧,哥买了你最爱吃的菠萝面包!”
“哥,你又省下午饭钱了吧?”李明朗用无奈的语气问道。
李明俊直笑:“赶紧尝尝怎么样,我知道你最喜欢吃了!”
“不吃午饭是长不高的哦!”李明朗没有接面包,继续说道。
“哎呀,我吃啦,只不过吃的少点而已!”李明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说道,“赶紧吃啦!”
“下次不准了啊!”
“好啦,好啦,赶紧吃!”
李明朗接过面包,撕了一半递给李明俊:“一人一半!”
李明俊接过面包开心的笑了起来。
一室一厅的房间里,兄弟二人吃着面包喝着白开水,夕阳透过窗户洒落在他们肩膀上,其乐融融。
“小朗,你最近在看什么书?”李明俊问道。
“在看明史,主要看清朝编修的《明史》,在和斯坦福大学的古代中国学中记载的明史相互比较,觉得还是蛮有意思的……”李明朗侃侃而谈。
很多时候李明俊都觉得弟弟比自己强,如果不是弟弟断了双腿,今后一定会有一个很好的未来。
每每想到这里李明俊都觉得心中隐隐作痛,原本汽车是撞向他的,关键时刻弟弟推了他一把。
望着家徒四壁的房间,唯一值钱的可能就是客厅里的那个电视机了,电视机对面的沙发已经破破烂烂,上面堆着棉被,是父母睡觉的地方。
“肇事车没保险,司机逃逸,弟弟的腿花光了家里的积蓄!”
“父母每天辛勤劳作,晚上只能睡在沙发上,卧室里唯一的床让给了我和弟弟!”
“弟弟是残疾人,今后结婚找老婆都很困难,而且家里两个男的结婚都得要房子,这是一大笔开支……”
“我……到底该怎么办呢?还要继续读书吗?”
李明俊心中产生了这种疑惑。
他的成绩在班里虽然名列前茅,考上本科乃至重点大学都不成问题,但这年头本科毕业也不过两千多的工资,若是没足够的社会关系,找工作也是难事。
倒不如现在出去工作好了,就算进工厂当流水线工人,肯加班的话也要有三千多吧?努力努力说不准几年后还能在车间里混个小头目当当呢。
父母六点多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来,回到家父亲李源坐在沙发上喝着粗茶看电视,享受这难得的休息,母亲候瑛在厨房里做饭,由于没有油烟机,她关着厨房门,里面烟雾缭绕。
晚饭并不丰盛,青椒土豆丝、胡萝卜豆腐干,紫菜蛋汤算是唯一带荤腥的了。
吃饭时李明俊把他的想法告诉了李源。
李源却是坚决反对,说到最后气呼呼的说道:“你就放宽心读书吧,钱的事你老子我会解决的!要知道咱们祖上可是能说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谪仙人’李太白,身为他的子孙,怎么能被贫穷的生活打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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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祖传玉佩
晚饭后李源帮候瑛洗碗刷锅,李明俊自告奋勇的带弟弟下去散步。
老式小区没有电梯,要先把重重的轮椅搬下去,然后再背着弟弟下去,其劳累可想而知。
做完这一切李明俊已经汗流浃背。
老式小区根本没有什么绿化,还好离这里不远就有条河,河两边绿化风景做的很不错,李明俊就推着弟弟去那里散步。
“今后有钱了一定要买电梯洋房,让弟弟想下来散步就能下来散步!”
看着李明朗开心的笑容,李明俊心中暗下决心,大房子,一家人开开心心的住在一起!
“对了小朗,你说咱们真的是李白的后人吗?”
“呵呵,怎么可能!根据《李翰林集序》里面的记载可以得出结论:李白有二子,长曰李伯禽,次曰李平阳。次子无后,长子李伯禽有二女,悉嫁。李白至此三代中落。”
李明俊点头表示明白,弟弟在家最喜欢看文史类的书籍,无论华夏国还是外国的历史都很精通,最近又在琢磨着写一部历史小说,因此他对弟弟的结论很是信服。
正说这话呢,李明俊觉得一阵头疼,一时之间精神有些恍惚,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挂在他胸前据父亲李源说是家传宝贝的玉佩闪过微弱的光芒,不过由于是在白天,很像是反射的阳光。
过了好一会儿,外界车水马龙的声音才又重新传入李明俊的耳中,他的头疼才减轻了一些,摇了摇脑袋,觉得好受多了。
从小到大他经常会感觉到头疼,去医院也检查过,但检查结果表明他很正常。不过幸运的是,这几年头疼发作的频率明显少了很多。
见李明俊一愣,李明朗问道:“哥,怎么了?又头疼?”
李明俊点头:“真奇怪,我的身体也不虚弱,怎么会经常头疼呢?”
“也许是用脑过度吧!”李明朗笑道,“其实哥你真心不用那么拼的!”
李明俊笑了笑,没说话。
兄弟二人一直在外面散步到晚上七点多天色渐黑才回去,回去后先是写作业,然后就洗洗睡觉。
由于带弟弟下楼把轮椅搬上搬下比较劳累,李明俊一挨枕头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睡在旁边的李明朗则打开床头的台灯,拿出纸笔写着小说,这是他构思的一部关于唐朝安史之乱时期的小说,只见他时而奋笔疾书,时而抬头冥思。
睡梦中,李明俊看到一个古代大侠一般的人物掌能开碑,那个大侠胸前挂着一枚玉佩。
大侠转瞬消失不见,出现一个青年道士,青年道士手持三尺青锋力克魔头,他的胸前也挂着一枚玉佩。
李明俊就好像在看幻灯片一般,眼前不断闪现出一个个人影和故事,这些人有和尚有道士有大侠有读书人甚至还有屠夫,各不相同,三教九流的人都有。
但相同的是,他们胸前都挂着玉佩,那枚玉佩李明俊觉得眼熟,再仔细一想,不就是自己胸前那廉价的祖传玉佩吗?
莫非这玉佩有什么奇妙之处?
正想着呢,画面一转,来到一个王朝末年,家人都被叛军杀死的少年扎破自己的手指,滴血在玉佩上。
原本读书郎的少年,开始勤练身体,舞刀弄剑,饭量也是蹭蹭的增长。
十年后,少年手刃杀父仇人,仰天长啸而去,竟是足不沾地,踏空而行。
李明俊这次肯定了,这玉佩,绝对是有玄机的!
只是……为什么这玉佩会变成自己的传家宝呢?
等他再次睁开眼睛,看了看放在床头柜上的闹钟,才凌晨3点钟。
“这个梦……还挺真实的啊!”
回忆着梦里的细节,李明俊翻来覆去睡不着了。
摸着挂在胸前的玉佩,父亲说这块玉佩是祖上传下来的,现在传给他了。但这玉佩无论外观还是触感都给人很廉价的感觉,乍一看还以为是塑料的呢,很难想象是祖传的。
“真是有意思的梦,竟然还玩滴血认主……”李明俊嘴角露出一丝笑容,心里却怎么也安静不下来。
终于,他用力的攥紧拳头,蹑手蹑脚的走下床,没有吵醒睡在客厅沙发上的父母,直接走进卫生间,关门,打开灯,拿下玉佩,坐在马桶上仔细观察。
“先把手指咬破试试看吧……”
李明俊按照小说里的桥段用牙去咬破手指,发现根本就是坑爹的,人类的牙齿根本没那么锋利,想要咬破手指就好像钝刀子割肉一般,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
于是他又蹑手蹑脚潜入厨房拿了把水果刀进卫生间。
灯光下亮闪闪的水果刀挺吓人的,李明俊一直在给自己打气,毕竟他不过只是个正常高中生而已,还是怕疼的。
反复打了好几遍气。
李明俊一咬牙,一刀划在左手食指指尖上,划的时候握刀的右手不小心一抖,伤口立即变大,鲜血直流。
他连忙把玉佩放上去。
“唔!好疼!”
玉佩里传出一阵吸力,撕扯着他的血肉。
他怕吵醒父母,影响父母休息,强忍着没有叫出声,却已是满头大汗。
原本白中有些淡绿的玉佩此时已经变成血红色,在灯光下闪烁着谣言的光芒,就好像红宝石一般。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李明俊有意识之前的最后一个想法。
倒在卫生间里李明俊呼吸平稳,气息悠长。
玉佩已经停止吸血,不过仅仅这片刻,就吸掉了李明俊身体内四分之一的血液,这已经算是比较危险的数量了。
只见玉佩上发出发出一阵淡白色的圣洁光芒,笼罩李明俊全身。
在淡白色光芒的笼罩下,李明俊浑身的毛孔都打开了,甚至细微到每一个细胞都在强化着,细胞强化了,**自然也就强化了,整个人都强化了。
他拥有更强的皮肤、更强的筋骨、更强的内脏!
如果有正宗的道士在这里,会发现这是道家手段——洗髓,虽不能立即将李明俊变成超人,却是能够极大的激发李明俊的潜力,强化李明俊的身体。
良久,光芒消失了,玉佩上的血色淡到几乎只有游丝,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
第三章 车祸和大小美女
第二天一早。
李明俊是被父亲给叫醒的,李源颇为担心的问道:“怎么在卫生间就睡着了?没事吧?”
李明俊自然不可能说梦到和祖传玉佩有关的乱七八糟各种事情,然后大半夜傻乎乎的拿把水果刀玩自残,只好搪塞道:“可能太累了……”
父亲倒是接受了这个解释,说:“学习重要,但身体更重要,你不要本末倒置!就算能考上好大学,没有好的身体怎么办呢?”
李明俊能够从父亲的话语中听到浓浓的爱意,心中很是感动,用力的点头:“我知道了!”
回到房间后,他又听到父亲和母亲在说话,父亲让母亲今天买只老母鸡炖汤给他增加营养,母亲答应了,笑着说“咱们俩的午饭要省点钱了啊!”。
父亲说“咱们年纪大了,随便吃点都行,小俊小朗在长身体,营养必须跟得上!”
李明俊默然,父母二人一天加起来的伙食费还不到十块钱呢,再节省下来,岂不是只有白米饭而没有菜了?
“我一定要让父母过上好生活!我要好好学习!”李明俊攥紧拳头暗自发誓,低头却看到玉佩又挂在他脖子上了,颜色已经不红了,只是里面略微有些红丝。
早饭是用前一天晚上的剩饭熬的粥,搭配自家腌的辣白菜、酸黄瓜,很便宜,却也很好吃。
平时李明俊能喝两碗粥,今天两碗粥下肚后却仍然觉得空荡荡的,就好像什么都没吃一般。
他去厨房里想再去盛一碗,却见锅里已经没多少了,而父母和弟弟还没吃完,于是就吧碗放在水槽里,对父母说吃好了,便拎着书包去上学。
“怎么会那么饿?我感觉现在给我一头牛,我也能吃下去!”
李明俊边走边想,腹中饥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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