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衫落拓
楔子
辛笛没想到一个30岁的男人听到她这个28岁的女人招认自己是处 女时,会吓得落荒而逃。
而几分钟前,他们还相拥紧密,带着从兰桂坊买来的薄醉回到酒店。衣服在拉拉扯扯中半褪了,他高大健美,肌肤带着健康的小麦色光泽;她娇小白皙,和他形成奇妙的对比。
这个夜晚,她以为自己下了决心,决定借酒盖脸,结束自己漫长得有点不可思议的处 女生涯。吻到情热,他的手在她肌肤上摩挲,他在她耳边轻舔,她心神荡漾,并无反感,想,好吧,就是他了。带着轻轻喘息,她说:“我第一次,你轻一点。”
接下来的场面就太戏剧化了,出了名的浪子吓得住了手,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然后支支吾吾地说:“我……我想我还没准备好,对不起。”
她同样不可思议地看着这张俊美的面孔,直看得他面红耳赤,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告辞夺门而去。
辛笛一粒粒扣上自己的衬衫纽扣,走到窗前,无所事事看着外面霓虹闪烁,终于火热的面孔渐渐冷却下来。她出差过来看香港时装周,报销费用并不奢侈,入住的酒店地处炮台山,房间狭小,窗外是喧嚣都会不夜城市,没风景可言。她决定去洗澡、睡觉,不管有没有睡意。
手机响了,她拿起来接听。
“对不起,辛笛,刚才是我太过份了,我反应过度,我……”
“你给我去死,戴维凡。”她挂了电话,随手关机。
辛笛出差到香港来看时装周,作为一个服装设计师,她每年至少要来香港两次,一月份看春夏发布,七月份看秋冬发布。这样荒谬的季节颠倒,她早习惯了。
香港会展中心没有北京国展那么人头蹿动的热闹,但专业程度显然更高一些,全部看下来,需要的时间和体力都不少。另外还要赶各类发布会,再去散布港九的大大小小值得一去的店子逛上一圈,去九龙那边的面料市场看新上市的面料。
看完香港时装周,马上还要过关回到深圳,又有这边的展会等着,时装这个行当的确是一场不落幕的大戏,只是从事这个行当的人多少会有疲惫感。尤其在地处内陆,远离时尚中心的城市,时尚成了一个地道的工业项目而不是一个带诱惑魔力的字眼,就更没什么浪漫色彩可言了。
工作六年,辛笛在业内小有名气,成为本地最大服装企业索美的设计总监,职业前景一片辉煌,可是同时她觉得倦怠感越来越严重,不知道是对自己的工作还是人生。
她清楚知道,这种情绪来得有些无稽。到28岁时,她还是处 女,其实这也并不让她挫败。怎么会在香港这个城市和戴维凡搅到一起,她完全没有头绪。因为他们已经认识了10年,从见戴维凡第一眼起,她就是讨厌他的。
他们是美院同学,有着健美体形和英俊面孔的戴维凡高她两届,学的是景观装置专业,却从一进学校就被拉入了模特队,和服装设计专业结下不解之缘。戴维凡卖相好又兼性格豪爽,人缘极佳,可是辛笛一向对他懒得正眼相看,偶尔交谈也是冷嘲热讽。
辛笛的密友,同样读服装设计专业的叶知秋看不过眼,问她原因,她理直气壮地说:“就是烦他恃靓行凶,象只孔雀一样,仗着点姿色大摇大摆招摇过市的样子。”
叶知秋只能骇笑,这理由明摆着并不充分,他们念的专业决定了他们差不多天天得和各式俊男靓女打交道,也没见辛笛对其他表现得更自恋的人有啥不满之处。
昨天在香港会展中心,戴维凡迎面走来,仍然有些大摇大摆,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他是运动员出身,读书时已经取得了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还保持着当地的一项田径纪录,他的走路动作完全是一种习惯而非炫耀。他和朋友张新合开一间广告公司,也接服装企业形象策划业务,有时间一样会来专业展会找灵感和流行元素。
以前辛笛对戴维凡通常做视而不峥,不过在今年三月底的北京服装展上,辛笛做发布会,戴维凡受叶知秋委托,在辛笛最后出场亮相时上台献花。
有那样一个交道后,他远远走来,透过玻璃长窗过滤进来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周身如同镶了淡淡金边,一脸愉快地跟她打招呼,她当然没法再对他冷脸以对了,同时心里承认:这厮的色相,还真是没得说。那样高大挺拔的身材,修身版的T恤长裤穿在别的男人身上难免会有点做作之气,可他显得英气勃勃,周围来往的人不约而同对他注目。
两人闲聊几句,说起接下来的安排,倒也不谋而合。他们一块去海港城,戴维凡看橱窗布置等和店面设计,辛笛看那边的名店新一季款式,随便吃点东西,逛得差不多了,戴维凡提议去兰桂坊酒吧,她一口答应下来。
是酒精作祟吗?辛笛不这么想,两人喝的都不过是啤酒而已,充其量只有点酒意。她记不大清两人是怎么有第一个身体接触的,但那个身体接触倒是唤起了她的一个记忆。
就在上次她的北京时装发布会上,她出场谢幕,戴维凡抱了一大束百合,长腿一抬,跨上T台,将花递给她,然后顺势抱了一下她,这个拥抱来得短暂而礼貌,居然让她身体骤然打了个冷战。当时她只把这归结于看到他的意外,并没多想。
可是这时,一经接触他,她起了同样的战栗,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后,她吃惊得差点咬住自己的手指头。她只谈过几次无疾而终的恋爱,情 欲这个东西,对她来讲,还真是来得陌生。她犹疑地打量身边这个英俊的男人,恰好他也回过头来,两人视线相接,暧昧的气氛加上异地的放松感,再之后发生的事情,就让辛笛有点宁愿没有遇到他。
回到深圳,辛笛和过来看服装展的好友叶知秋在酒店碰面。两人办完各自的事情,晚上到她独住的酒店房间,都洗了澡,穿着睡衣,各躺一张床放松地闲聊着,然而辛笛的招供却着实来得惊人。
“你……”叶知秋被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她和辛笛是同班同学,但毕业后做的却是服装销售,以前也曾在索美工作。用辛笛的话讲,她这个好朋友属于一向思前想后,谋定而后动的那种人,冷静理智可想而知。
“这不是悬崖勒马了吗?我又没得逞。”辛笛嬉皮笑脸地说。
“还好还好。可是出差而已,你胆也太大了,就敢带萍水相逢的男人回酒店。”
辛笛倒情愿带回去的是陌生人了,至少出了酒店各走各路,没一点瓜葛,她对自己没心没肺转眼忘记的本领还是很有信心的。不过再想想,她只好老实承认,她确实没胆大到去招惹一个陌生人。
“呃,我刚才没讲到重点吧。不是萍水相逢,其实那人你也认识,戴维凡。”
“他……”叶知秋再度失语,她当然认识学长戴维凡,事实上眼下两人还是邻居,关系不错,并且时有工作往来。可是她知道辛笛一向讨厌戴维凡,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辛笛为什么要选他来终结自己的处女之身。
“他刚好在那里呗。”
叶知秋支起身子,挑眉看她,显然觉得这根本不算理由,辛笛脸红了,咳嗽一声:“秋秋,你可不可以别这么审视我呀。好吧,我全招。我觉得他人长得还是很帅的,又加上他那么花名在外,肯定那个……技术应该不错的。我既然只是单纯的不想当处女当到29岁,又不是想找人结婚,跟他……应该没什么后患吧。”
叶知秋作吐血状:“小笛,你的思维好诡异。”
辛笛大笑:“算了,不提这事了,他跑了也好,不然我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后悔。我现在唯一纳闷的是,28岁还是处女,就会把男人给吓跑吗?”
她这个问题,她的好友没办法回答她。她想,由它去吧,当处女当到29岁,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她只真诚希望,那家伙哪怕不是如她在电话里诅咒的那样去死,也最好再别在她眼前出现了。
然而,你越不愿意碰到某个人,那么再次碰上的概率反而会更高。辛笛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墨菲定律的一条。
接下来在深圳会展中心里、在叶知秋一个朋友的饭局上、在返程的飞机上,辛笛不断地碰到戴维凡。她有点想吐血了,哪怕是在他们共同居住的城市,似乎也没有如此之高的碰面频率。
并且,想无视这么一个高达183公分又长得过分好看的男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下了飞机,辛笛去取托运的行李,没等她放下手里拎的提袋,一只修长结实的手臂从她身后伸出,轻松从传送带上提起来那口大号新秀丽箱子放到她身边。她个子娇小,这个箱子的尺寸实在和她的体形反差太大。
她转头看向戴维凡:“哎,我们各走各路好不好,你要往东的话,我就往西。”
“那不可能。”他很干脆地说,“机场进城的路只一条,往南。”
“你到底想干嘛呀戴维凡?”辛笛不客气地问,“这几天你不停出现在我面前,如果是想恶心我,那你已经做到了,可以消失了。”
戴维凡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给个机会我吧,辛笛,我想追求你。”
辛笛先是诧异,随即大笑,很高兴可以用上这句现成的台词:“对不起,我想我也还没准备好。”
戴维凡一点也没被打击到:“那天是我不对,我们可以试下从头开始。”
提到那天,辛笛竖起眉毛,正欲发作,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后面叫她:“小笛。”
辛笛转头一看,一个穿着米白衬衫的修长男子站在离她不远处,他拎着只深咖啡色行李箱和一个做工精良的笔记本包,头发修剪得短短的,轮廓清矍的面孔上,一双深邃的眼睛冷静而明亮,那份抢眼竟不下于外貌出色如明星的戴维凡。
辛笛的喜悦来得半真半假,她尖叫一声扑过去:“路非,真的是你吗?怎么回来也不先给我打个电话?”
路非放下行李箱,捉住她的手,微笑了,他是个气质清冷的年轻男人,此刻浅浅一笑,目光中带了几分温柔:“算是意外惊喜吧,小笛。”
这个喜相逢的场面让戴维凡有点看呆了。
辛笛的手机响起,她拿出来一看, 是堂妹辛辰打来的:“辰子,干嘛?”
听到她叫这个名字,路非掐掉自己同时响起的手机,静静站在一边。
“笛子你回了吗?记得帮我去浇花,今天就得去,只要不下雨,隔天去一次,用阳台上水缸里贮存的水浇,浇完再把缸给灌满,千万别偷懒。”辛辰在电话中说道。
辛笛呻吟一声:“你为什么一定要折磨我呀,这么热的天,随便哪个追求者,要收到你这个要求,一定跑得忙不迭。”
辛辰直笑:“哪能随便让追求者登堂入室,白白让人起遐想,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辛笛郁闷地看看站在不远处并没走开意思的戴维凡,承认自己可不就是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吗?可是这厮甚至都不算是追求者,也不知道自己是中了暑还是生理期紊乱荷尔蒙作怪了。
“你去多少天?”
“大概18天吧,这会车子已经过恩施了。”
“18天,天哪,你记得涂防晒霜,别晒得跟块炭一样回来。”
“不会,大部分时间在车上。”
“知道我现在在机场碰到谁了吗?”辛笛笑着说,同时看向路非,打算递手机给他,却只见路非轻微而迅速地摇头,她不免有点诧异,可是当然顺从他的意思,“算了,还是等你回来再说吧。”
辛辰也不多问:“照顾好我的花,我给你买挂毯回来,再见。”
辛笛将手机扔进包里,问路非:“本来还想叫你跟辰子通话呢,干嘛摇头?”
“她去哪里了?”
“西藏,和朋友一块开越野车自驾过去。”辛笛向来只在繁华都市转,她喜欢脚下踩着平整马路的感觉,没有一点田园情结,实在理解不了堂妹隔三差五去纵山,每年至少要去一次甚至她都没听说的地方的雅兴,可是她淘回来的那些小玩意是很有意思的。
“西藏。”路非的神情略微恍惚,轻轻重复这个遥远的地名,“小笛,她要再打电话给你,别告诉她我回来了。”
辛笛挑起眉毛:“也想给她意外惊喜吗?”
路非嘴角挂一个惆怅的笑:“她大概会意外,会吃惊,可我不确定她会不会喜。”
作者有话要说:多么恶俗的开头老戴,你的命运注定了年底工作事情太多,保证不了更新的时间,年后可能会加快速度谢谢留言的每一位不得不上来把口口的部分给处理一下,怨念,,,,,,,………………………………………………………………………………………修文的分割线从今天开始,会陆续将修改的部分发上来,前面未V的部分增加了内容,当然也删减了部分行文重复的地方会空出免费章节放番外请有空的读者重看一下吧------6月2日修改
第一章(上)
这里是本地闹市区一片老旧住宅区,逼仄陈旧的房屋密密麻麻分布着。临街的墙壁上已经刷了大红的“拆”字,可是黄昏时分,人来人往,小小的门面全都生意兴隆,没有一点临近拆迁的感觉。
路非下车,锁好车门,站在这一片零乱喧嚣中,仍然显得气宇轩昂,他穿着灰色T恤,深色长裤,本地八月,正是最炎热的时候,虽然太阳已经落山,暑热依旧不减,然而这样的温度好象一点也没影响到他。
他正要走进去,一辆灰扑扑的丰田PRADO顺狭窄的街道驶来,停到离他不远的路边,一男一女下车,两人都穿着脏兮兮看不出本色的户外服装,那男人打开后备箱,拎出一个红灰两色的75升背囊和一捆说不出名堂的长筒状东西,递给那女孩子:“真不一块去吃饭吗?”
“泡沫,拜托你闻闻,我们身上这味都快馊了,估计哪个餐馆老板都不会欢迎我们进去。”那女孩子声音带点沙哑的,轻快地说。她拎上大背囊和那捆东西,对男人挥手,他上车开走了。她转身,懒洋洋拖着步子走上窄窄的人行道,迎面正好看到路非,顿时怔住。
“你好,小辰。”
辛辰没什么反应地看着路非,仿佛有点神思恍惚。有一瞬间他几乎以为他认错了人,记忆中的辛辰一直肌肤白皙,明艳清丽得有几分不安定的气息,而眼前女子架着大墨镜,看上去又黑又瘦,身上穿着皱巴巴的蓝色T恤和橄榄色速干长裤,腰际挂了个深灰色的腰包,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