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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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牌-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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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上已经和我说得够多了。我想我应该觉得很荣幸,因为刚到香港,我就得到了他百忙之中的抽空接见。

我和姨父的第一次会面,是在他的书房。

据姨父自己说,他年轻时是在英国念的大学,所以很古板并且有很多规矩。他希望我能够理解,这其中的一些并不是用来针对我的;他还说,有些事情就连他自己也知道不好,但却无法改正。就像家里如果来了客人,不管什么事情,他都会让对方在客厅等候,然后穿上西装,打好领带,再把客人请进他的书房——事实也确实如此,在我和他相处的大半年时间里,除了书房,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在家里的任何别的什么地方接待过客人。即使他当时正在客厅看电视,而那个客人也只准备和他说一句话,也是一样。

说完了这些规矩之后,他又像每一个长辈一样训诫了我大约两个小时。这段时间的对话里,绝大多数内容我都已经忘记了,但我记得他最后要求我尽快学习英文,因为他对我的英文水准极其不满意,而用他的话来说,不懂英文的人,在香港根本无法立足。

我很诚恳的表示我一定会努力学习英文,他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并且站起身,从身后的书架里拿出一本厚厚的牛津大词典递给我;然后很慷慨的表示,我可以从他这里借走任何一本英文书用于学习。

他身后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大多数都是英文,我猜想里面有很多专业书,这不是我想要的。但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选,那个时候的我,英文词汇量还不到一百个。我仔细的一行一行扫视过去,也许有五六分钟的时间,我终于看到了两个还算认识的单词,于是我指着那本《SuperSystem》(超级系统),对姨父说:“就这本吧。”

初中的时候学校曾经让我们接触过计算机,虽然仅限于开关机和打字,但我还是懂得system是“系统”的意思,我连猜带蒙的感觉这是本关于计算机的书,而那时的我,确实对计算机很感兴趣。

姨父明显愣了一下,我感觉他并不想把那本书借给我,但却更不想失言于一个小孩子。他慢慢的走到书柜前,抽出那本书。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户射了进来,映在那本书的封面上,我清楚的看到,黑色封面上,坐着一个头戴大草帽的老头,他的名字写在封面的右下角:Doyle·Brunson(道尔·布朗森)。

老头的笑容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无比灿烂。他的手里,拿着两张扑克牌。一张红心A,还有一张黑桃A。

我开始学习英文了,这是在香港立足的必要条件。姨母一有时间就和我用英文对话,姨父也偶尔参与进来;但更多的时候,他们两个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姨母没有工作,但她在几个很有名的慈善组织里担任职务;她总是不停出席各式各样的慈善活动——尽管直到现在,我依旧对此不以为然;我曾经试图给过自己一个解释,那是因为我天生冷血,无法理解这种伟大高尚的情操。

而大多数时间里,姨父都会呆在自己的书房,不停的分析电脑上那一串串枯燥的数据,这种无声的教育让我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成功无侥幸;当然,他也有休息的时间,但这为数不多的时间也往往被无穷无尽的应酬所占用;严格的说来,只有在每一个周末,当他雷打不动的坐船去澳门时,才是真正属于他支配的时间。

姨母和我都知道他在赌博方面的造诣极高,尤其是21点,但他似乎更喜欢一种叫德州扑克的游戏。姨父可能是我见过的对赌博最有自制力的人,他拥有数亿身家,但每次去澳门的输赢却只在五千港币左右,多数时候他会赢,但就算输了,他也依然面不改色。他总是乘坐周五晚上六点半的船去澳门,周六早晨七点半从澳门回到香港,就像他做别的任何事情一样按部就班、准确而有规律。每一次他回来的时候都是一模一样的表情,从他的神态里,我根本无从判别他究竟是赢是输。

所以,绝大多数时间里,这所处于半山区的别墅里实质上就只有我和菲佣玛丽——司机和厨师住在花园角落的一套小房子里,而当姨父呆在书房里的时候是不能把他算在内的——我想我忘记了给大家介绍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姨父和姨母没有子嗣,这可能是他们最大的遗憾,也许这才能解释当时姨母为什么要那么强硬的把我带走。

不干活的时候,玛丽通常都会呆在自己的房间里,而我则占据了整个客厅。我喜欢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享受中央空调的丝丝凉意;学着姨父的样子给自己冲一杯茶;打开电视观看Espn和BBC的体育频道。这是姨父要求的,他说过,体育是一个年轻人永远的兴趣所在,而且体育比赛里那些快速流利的解说,也是一个锻炼英文听力的好方法。

做完这一切后,我就会开始高声朗读那本道尔·布朗森的《超级系统》,别墅的隔音效果很好,我不必担心会吵到别人;遇上不明白的词语,就去查阅那本牛津大词典。就这样,在两个月后的某一天,我读完了那本书的作者简介和前两章的内容,我感觉到自己已经成了一个奥马哈高低扑克牌理论上的高手(《超级系统》的前两章主要是介绍奥马哈扑克牌游戏的玩法和技巧,后面部分才是德州扑克)。而且我惊奇的发现,自己也已经可以结结巴巴的用英文和姨母对话了,她对我的成绩非常欣喜,并且当即决定,晚上带我出去见见世面。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惊觉自己已经整整两个月没有出过门了。

第三章 岁月流声(中)

我一直都知道姨母很宠爱我,她把自己无处发挥的母爱,全部倾泻在我的身上。但她表达这份爱的方式却让我很难受。当她盘好头发、化完妆、涂了口红、并且换上晚礼服和高跟鞋之后,我的噩梦就来临了。

其实我觉得自己的穿着已经很整齐了。虽然这两个月我呆在家里哪儿也没去,但我也学着姨父的样子,一直穿短袖衬衫和夏季长裤;如果是在自己家的话,整个夏天除了短裤外,我什么都不会穿,因为我们整个厂子里的所有男人和男孩子都是这样——需要用衣服来遮盖身体的,那是女人。

但姨母并不满意我的解释,她不厌其烦的把这两个月里给我买的所有衣服一件件往我身上套,每套好一件她都会退后两步,眯起眼睛欣赏,就像欣赏一件她亲手打造的艺术品;这样反复折腾了半个小时之后,她终于决定了我出门的行头。

是的,就算在两个月前,就算我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男孩的时候,我也曾听说过这些男人梦想的品牌:范思哲衬衫、金利来领带和皮带、彪马袜子、阿曼尼西服、登喜路皮鞋。而这一切,现在都出现在我的身上。我真的很想双拳一抱,对自己的全身上下说一句“鼎鼎大名,如雷贯耳”——可笑的是,两个月前我做梦都没有想过我能拥有这些东西,但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却是把它们从我的身上扒掉。

虽然夏天已经快要过去,但毕竟还没有;虽然房子和车子里都有空调,但就在上下车必须走的那几步里,我的汗浸透了这套男人的梦想。

可是,这是必须的。姨母告诉我。

领带和第一颗衬衫扣紧紧箍住我的喉咙,让我无法呼吸;再昂贵的皮鞋穿在脚上,也不如一双廉价的旅游鞋舒服。如果不是姨母一直牵着我的手,我想我会跑掉。

但我没有。我告诉自己,这是必须的。

姨母带我去的是一个慈善酒会,说起来这和我的姨父也有一些关系。姨父在纵横股市的同时,还投资了一些别的项目;比方说他还是一所贵族中学的校董。姨父和姨母曾经和我谈论过这所学校,因为他们打算让我在里面念完高中。

这所贵族中学有一个冗长无比的名字:圣法兰雅根信马可勃罗德圣会亚洲致善堂司马昭昭博士夫人第一纪念中学。

这一次,通过姨母所在的某一家慈善组织的运作,第一纪念中学(以后我都将这样称呼这所学校)决定从凌云孤儿院的适龄孤儿里特招五名初中毕业生,他们将以完全免费的方式,让这五位孤儿一直读到高中毕业。而今天的这个酒会,就将从孤儿院的二十位初中毕业生里,选出这五个幸运儿。

当然,任何人都清楚,在这次运作中,姨父的校董身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当姨母牵着我的手走进会场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走向姨母,对她说一些恭维的话。

姨母春风满面的周旋在这些人中间,优雅得体的和所有认识不认识的人打招呼,并且把我介绍给大家;于是那些人恭维的目标就变成了我,能出现在这里的没一个傻瓜,他们看得出来,恭维我比恭维姨母本人更能让她欢喜。

我白活了十七年,我没有任何出席这种场合的经验,只能学着姨父有限几次在家里接待客人时的表现,虚伪而彬彬有礼的微笑着,说一些没有意义的客气话;我甚至感觉那些十来岁的小孩也比我表现得更好——他们是天生的上流社会,而我却只是一个擅闯者。

人潮终于散去了;我感觉很累,我想姨母也是。因为她牵着我的手,穿过人群向后花园走去。

姨母悄悄的对我说:“那里有休息的地方。”

一路上我们依旧不断的和别人打招呼、微笑;在没有人打扰的时候,她会向我介绍手边那些酒水和食物。

然后我开始计算这场酒会的开销,姨母并没有告诉我那些东西值多少钱,我很肯定,贫乏的想象力让我严重低估了它们的价格;但我计算出来的数字依然把自己吓了一跳。我确信如果没有这场酒会,节省下来的钱完全可以将这二十个孤儿一同承担起来,不,我指的不是让他们高中毕业,而是直到他们老死。

就在我得出这个结论的同时,我们走到了后花园。这里没有灯光,而这个晚上也没有星星和月亮,花园里一片漆黑;我们找了张长条的大理石凳坐了下来,姨母狠狠的表扬了我,她明显已经按捺不住自己的兴奋,她觉得我已经做得够好了,尽管我自己感觉这是一场很低劣的表演。但既然姨母这么高兴,我也觉得这一切——酷热、窒息、脚趾的疼痛、伪装的礼貌——也算有了回报。

之后姨母要去卫生间补妆,让我一个人在花园里呆一会。她刚刚离开,我就看到一辆大巴停在了后花园的铁门外。

透过前窗玻璃,我可以看到司机正在抽烟,烟头忽明忽暗。

我突然又想起了那一地的烟头和烟灰,想起了那些一块五一包的劣质烟。虽然我知道自己什么都没有做错,但那一刻我还是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我有点想哭。

司机把烟头扔出了车窗,他按了几声喇叭。没多久,一个侍者急匆匆的走过来,他掏出钥匙,打开铁门,司机和侍者说了些什么,然后车灯开了,车门也开了。

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男孩从车上跳了下来,他穿着一身新运动服,一下车就到处翻看着有没有弄脏哪里;接着又是一个男孩,他也做了同样的事情;随后他们的同伴陆陆续续的下车,有男孩,也有女孩;我一直看着他们,直到第二十个,那是个女孩。

像是天空里突然有一个雷打了下来,我的耳朵开始轰隆隆的鸣响,我的脚再也无法移开半步。在那一刻,我想我是爱上她了,我想我是爱上了那个一袭淡蓝色连衣裙、身材瘦削、脑后绑着一条马尾、笑起来会先皱起鼻子,然后露出两个浅浅酒窝的女孩子了。

虽然,我还只有十七岁。

侍者带着他们穿过后花园,他们中的任何人都没有发现隐藏在黑暗中的我。在她走进大厅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她腰间的号码牌。

姨母回来了,我们向大厅走去。我告诉他我看到了那些孤儿。

“是的,阿新,他们将要配带号码牌在台上走一次,并且自我介绍,然后我们慈善会的全体成员,都要给自己看得顺眼的孩子投上一票,按照得票高低来决定究竟哪五个孤儿会成为你的校友。”

我停下脚步,满胸的烦郁让我说不出话来。我不想让那个女孩像商品一样展览,她天生就应该被人呵护、照顾和……爱慕。

我想要有大笔大笔的钱,可以让她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必接受这些所谓的“上流社会”和“慈善家”们的施舍。

可是,我什么也没有。

姨母觉察到我的异样,她问我:“阿新,怎么了?”

我低下了头。姨母宠爱甚至有些溺爱我,这一点也不假,但我也从来没有挥霍过这种宠爱,我从来没有对她提出过什么过分的要求,但这一次不同。

在姨母的催促下,我终于鼓足勇气开口问她:“姨母,那我们可以不通过投票而主动收养其中的一个么?”

“不行,阿新,那样会坏了规矩的。”姨母断然拒绝,然后她听到了我的叹息,并且读懂了我这声叹息中的失望。

姨母又牵起了我的手,她半开玩笑般的问我:“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其中的哪个女孩子?”

长久以来她对我的宠爱麻痹了我,我毫不犹豫的回答:“是的。”

虽然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我能感觉到姨母的笑容在脸上凝住了,她松开了我的手,然后她转过身,往回走去。我也跟在她的身后,我并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生气,但我知道一定是自己说错了什么。

“阿新,我想你还没有适应现在的身份。”我们一直走到花园最黑暗的角落,姨母才用一种前所未有的严肃语气对我说,“我和你姨父没有孩子,他没有兄弟姐妹,我也只有一个妹妹,你是我妹妹的孩子,就是我们最亲的人,将来我们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知道吗?”

我的脸一时间烫得说不出话来,如果说我不稀罕钱,那是骗人的;在来到香港之前,我经常梦到自己有大把大把的金钱,然后踏遍千山万水,寻找我的母亲和妹妹;我甚至还经常梦到我在更早之前捡到一大笔钱,把它交给了我的父亲,这样他就再也不必为没有了工作而苦恼,也不会酗酒,更不会让母亲和妹妹离开我们……

其实,我原本应该拥有一个很幸福美满的家庭的啊;变成现在这样,都是因为一个钱字!

第三章 岁月流声(下)

但是!

但是,我敢拿自己的生命和一切发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姨父和姨母的家产!他们把我从内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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