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灭世界。”
“我现在杀死他,还会毁掉他所有的资料。那样的话……入们只知道有一个叫沈幕的入距离真理只差一步。他几乎要成功了,他拥有这世界上最优秀的头脑。他们不会看到别的东西——沈幕将名垂青史。”
“去你吗名垂青史,我只想和他好好过rì子o阿——!”她的“o阿”字脱得很长,到最后变成撕心裂肺的哭声。
李真垂下眼帘,等她的声音变得无力而低沉,才轻声问:“我也要问您一个问题,赵姐。如果你放你走,你能不能保守秘密。”
“你滚,你去死!”
李真握紧自己的拳头,指节发白,声音微微颤抖:“……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相信你。”
“你去死——你现在就去死,我就信你!”赵锦红着眼、流着泪,一口呸在李真的衣襟上。
于是李真站起身,走到赵锦身后,将右手搭上她的脖颈。
然后他转过头去、咬着嘴唇、闭上微红的眼睛。
哭声戛然而止。
李真保持着这个动作,站了很久很久。
然后他踉跄着退了几步,靠上墙壁,胸膛激烈起伏。
第二十三章 值得吗?
许久之后他才长长地出一口气,走过去细心地将缠在赵锦身上的胶带一圈一圈揭下来,揣进裤兜里,然后将赵锦的尸体搬离沙发,放在地上,摆成经过激烈挣扎的样子。
将剩余的胶带擦干净,重新放进书桌、擦一擦抽屉拉手。
沈幕的那一叠资料放在桌面。他将沈幕的尸体也搬离椅子,弄出挣扎过的假象。翻开他的裤兜,收走里面的钱,又用衣服包着手拉开抽屉,拿走里面的手表、现金。
最后将书架翻得一团糟,用一个打火机点着桌上的纸张、点着书架里的书。
火焰燃烧起来并且迅速蔓延,浓烟让屋子里一片模糊。李真最后看了一眼沈幕与赵锦,想了想,将两个人的手叠在一处、紧紧扣上。
最后他轻声说:“抱歉。”
翻出了窗户。
火势是在十五分钟以后蔓延开来的。一整个仓库里都冒出滚滚浓烟。
此时李真坐在隔了两条街的一个高楼天台上,手里拿着一瓶酒。他可以看到两个警卫惊慌地奔走,冲进去试图救人。然而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又狼狈不堪地跑了出来,一个人的背后还着了火。那人在地上滚熄了,随后另一人向街道另一头狂奔,似乎要去找消防车。
李真沉默地注视远方的一切,给自己灌下一大口高度烈酒。
刀子一样的酒从嘴里一直烧到胃里。他低下头将一颗生长在砖缝之中的青草拔出来,用手指专心致志地碾成淡绿色的汁液。
身体变得很轻,皮肤有点儿发麻,就连感觉也不大灵敏了。
他想了想,将右手砸在地上——似乎的确没什么感觉。
于是他咧开嘴微微笑了笑,将拳头一次又一次砸过去——裸露出来的红砖变得更红。他的血渗进肮脏的土层,然后汇成小小的一股,流进缝隙之中。
他又将血肉模糊的右手抬起来,把烈酒浇在上面,然后一仰头,悉数灌进嘴里。
空瓶被他随手抛去一旁,李真往后一仰,在天台上躺成一个大字、怔怔地望着血红色的天幕。
“谢谢你们。”他轻声说道,“我知道……我可能又回来了。”
他不知道大火是什么时候被扑灭的。他醒来的时候已是深夜,机械腕表显示时间为凌晨两点二十三分。
他花了五秒钟的时间强迫自己看过去——仓库化为废墟,周围拉起一片黑黄相间的警戒线。几个人在守在那里,影子在昏暗的灯光下拉得很长,就好像孤魂野鬼。李真怔怔地看了一会儿,遥遥鞠了一躬,然后走下天台。
街道很冷清。他沿着街边走,避过几伙看起来心怀叵测的年轻人,一直走到最近的一个街区公园。
这个公园占地面积很大,里面树木葱茏,还有不少长椅。极光还未降临的时候会有流浪汉在这里的长椅上睡觉,而他们通常盖着报纸。
眼下大量人口失业,经济几乎崩溃,似乎这里的人就更多了。他甚至看到林间小道上隐隐约约躺了几个人,身上一片白花花的东西。
于是他沉默着走到那些流浪者身边,俯下身去看他们盖着的报纸。
大部分是旧报纸,他又换了几个目标。
走走停停经过好长一段路,最后他是在一个躺在长椅的人身上发现了他想要的东西的。这里已经是公园的最深处,粗大的树木连成一片,就好像一面巨大的墙壁。他伸出手去将那张盖在脸上的报纸拿起来——那是一张《华报》。
报纸发出轻微的“哗啦”声,椅子上的那个人一下子被惊醒了,并且低低地“啊”了一声。
李真低头看过去,意外地发现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只不过她看起来颇为狼狈,头发散乱,嘴角还挂了一丝亮晶晶的东西。
女孩从睡梦中惊醒过来。她花了两秒钟恢复清醒,借着天空的微弱红光看清自己眼前的人影,然后猛地瞪大眼睛,就打算叫出声。然而李真将一根手指放在她的唇边,低声道:“别怕。我只是找一张报纸。”
但对方显然没有放松警惕,反而坐起身,缩在椅子的另一边,似乎在考虑自己究竟有没有时间拖着发麻的腿跑开,又能不能跑得过他。
李真笑笑,也坐在长椅的另一头,与她隔了一个身位。于是女孩又往边上靠了靠,将脸旁的长发抓到脸前,低声道:“我身上可没有钱。”
然后又将身上的报纸拢了拢,一起抱在怀里。
李真微微摇头,仰头看了看不远处茂密的花木,沉默了一阵子,将手里的报纸慢慢卷成一个筒,轻声道:“挺漂亮的一个女孩子,怎么跑到这里了?”
或许是他的声音轻柔,或许是他的相貌俊俏,或者是他的态度从容。那女孩在愣了很久之后慢慢放下腿,也像他一样坐到长椅上,想了想:“你是记者?”
李真温柔地看她一眼:“我看起来像?”
女孩仔细打量他,微微叹口气:“不像。我……唉。”
她不说话了。也没跑。两个人怀着各异的心思隔得远远坐在一张长椅上沉默了许久。
随后女孩忽然叹息一声:“我是从菲律宾来的。我是来唱歌的。”
“噢。”李真轻声应道,“你这样的姑娘不少。”
的确有不少女孩子会来平阳。这个城市是那些怀有梦想的歌手们除了燕京之外第二个选择。从前平阳的娱乐业很发达……这女孩儿似乎是无数寻梦者当中的一个。
只是眼下她很难再回故乡了。
女孩没说话,又看了看他,然后看公园里的花木与夜色中的葱茏树影,惆怅地叹了口气。
“值得么?”李真像是在问她,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为了一个梦想,漂洋过海跑来这里,现在在长椅上过夜,值得么?”
女孩微微垂下头,双手在报纸堆里绞在一起,轻声道:“人总得有梦想啊。你没实现它的时候,怎么能知道值不值得呢?”
李真点点头,然后又沉默着坐了一会儿。
过了一会儿,女孩小心地打了一个哈欠。于是李真站起身,将兜里的钱掏出来都放在长椅上,朝她摆摆手:“拿着吧。”
女孩狐疑地看了看椅子上的钱,咬紧嘴唇:“我……不做那个的。”
李真微微一愣,然后轻笑:“只是给你而已,别多想。这是……另一个和你一样、有自己的梦想并且很执着地去追梦、为此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的人……给你的。你配得上。”
女孩怔怔地看了看他,咬咬嘴唇:“那人也是唱歌的?”
李真转过身,慢慢走开,低声道:“嗯。也是唱歌的。”
“真理之歌——你听过没有?”
女孩疑惑地皱起眉,但李真已经走进夜色里了。
夜风在轻轻地吹。李真沿着公园里面的小径慢慢走,又揉揉眼睛。他伴着路边微香的花木一直走到一盏昏黄的路灯下,将手上的报纸展开,细细浏览一遍。
最后在广告位找到他想要的东西。
那是一个占据了大幅版面的广告——
炎黄故里,帝裔故乡。5A级景区陕西陵县黄帝陵——这里也许有另一个“你”,在等你。
“帝裔”两个字被标注成黑体、红色。
这种时候在报纸上刊登景区广告有些不可思议——没人会有心情依靠步行或者乘坐拥挤不堪的蒸汽公交车去那种地方游玩。
但这是李真要应决然做的。
《华报》的发行量很大,在菲律宾也是如此。他一共要应决然在六份报纸上登了这么一个广告,想来所有“人”都看得到。
知道“帝裔”两个字代表什么的人,就是他要找的人。
李真将报纸又看了一遍,然后揉成一团丢进旁边的垃圾桶。
沈幕,柳阳伯,安若素。他在心里轻轻念着这几个名字,靠在昏暗的路灯灯柱上,闻到微弱的煤油味儿。
梦想,或者说理想,或者说心里那么一丝挥之不去的执念……
当真有这样巨大的力量么?
那力量,可以让一个人去害人、去害很多很多的人。也可以一个人抛弃一切、甚至生命,只为窥探到梦寐以求的“真理”。还可以让一个人经历一次又一次苦难却坚忍不拔——因为他还有值得自己守护的东西。
人类……
就是有梦想的生物啊。
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东西,他们才一直挣扎着活到现在?
……其实做一个类人也不错。
李真垂下头,眼眸隐藏在阴影里。夜风吹得他的衣襟微微摇摆,道路上一只空空的易拉罐哗啦啦地滚着,最终卡在垃圾桶的缝隙当中。
“爸,妈。”他喃喃自语,“我想家了。”
第二十四章 在地下
“眼前是一条小径,边上生长着茂盛的兔须草。在南方并不寒冷的冬月,唯有这种兔须草还能开始淡紫色的花朵,三瓣薄如蝉翼的圆片怯生生地挤在一起,就像一只兔子的嘴巴。小径四周是肃穆的常绿乔木林,向前则被一条浅浅的溪水阻断。溪水又被水生蝴蝶莲隔成数段,其间还能看到活泼的水族在游动觅食。”
“于是撒尔坦让独角兽在溪水前停下来,静静等候。”
“不多时,沉重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很快踏破了林间的宁静。死灵骑士,索尔?迪格斯从小径的另一端冲了出来。”
女人念完这一句话,就合上了书页。
于是于清清和特蕾莎都不满地叹息一声:“然后呢?”
“然后就是明天的故事了。”女人唇边漾起浅浅的笑意,将黑色封面的书籍放在桌子上,“现在你们两个该去实验室了。”
“实验室啊……”特蕾莎拉长声音,撒娇似地抓住女人的胳膊,“薇薇安小姐,再念一段吧!”
于清清也仰起头看着坐在对面的年轻女人,大大的眼睛映着烛火的光亮,满满的都是期待与渴望。
薇薇安温柔地笑了笑:“不要贪心,两个小家伙儿,这本书还没有被写完,今天听了明天的故事,也许有一天就听不到了。”
特蕾莎不满地撅了撅嘴。而于清清想了一会儿,歪着脑袋问:“薇薇安小姐,您读的这本书里……这里面的魔法,和我们见到的那些能力是同一种东西吗?”
“也许是呢?”薇薇安笑着摊摊手,“也许书里面写的就是我们人类还没有出现之前,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事情呢?”
特蕾莎轻轻“咦”了一声:“那么您也姓马第尔,书里面的女人也姓马第尔,她是您的祖先吗?”
薇薇安站起身来,抓着两个小女孩的手,将她们也拉起来:“好啦。明天我们继续讲这个故事。现在,你们得喝点儿东西。”
“喝点儿东西”这句话似乎比“去实验室”更可恶。于清清和特蕾莎不约而同地撅了撅嘴,不说话了。
薇薇安走到房间另一头,打开放在桌上的一个箱子。箱子里是特种工程塑料的衬垫,垫子上放了一个保温瓶似的东西和两个小小的杯子。
薇薇安取出那“保温瓶”放在桌上,用一根手指轻轻一挑。于是瓶盖微微旋转,瓶盖中间一块金属下陷。然后瓶身上出现六个环状的小孔,向外**出极淡的白色蒸汽。
待蒸汽消散,薇薇安才伸手旋开盖子,露出里面一泓淡黄色的液体来。
她将那液体小心地倾倒进标有刻度的杯中,又将盖子盖好。
这时候两个小女孩已经不情不愿地走到桌边了。但她们仍旧皱着眉,飞快拿起两个小杯子,一饮而尽。
然后在薇薇安的身后彼此做了一个鬼脸。
薇薇安合上箱子,温柔地看着她们两个:“你们该高兴啊。这东西会让你们变得……更加与众不同。”
“可还是很难喝啊。”特蕾莎皱眉,“就好像在喝放了一年的腐水。”
“唔……”薇薇安皱起眉头,又点点头,“其实我喝过更可怕的东西——”
她看着于清清:“曾经有一个中国人用老虎的骨头泡了酒,还放了很多他说是药材的东西,拿来给我喝——那种味道更奇怪。”
“可是更可怕的是……”她笑着说,“我喝完之后发现那瓶子里还有一条小蛇,是活的!”
特蕾莎惊讶地瞪大眼睛:“为什么要用老虎的骨头泡酒?”
“因为中国人相信,喝了用那骨头泡出来的东西,会变得更加强壮。”薇薇安笑着答道。
然而于清清眨了眨眼。看看桌上那个箱子,又看看薇薇安,低声道:“会变得更加与众不同?”
薇薇安一怔。但这细微的表情在她脸上一闪而过,她俯身揉揉于清清的脑袋:“也许呢?”
然后站起身:“我们走吧。”
门打开了。门外是一长条光亮的白色走廊。
走廊的墙壁使用的是大片的荧光材料,这种材料散发出来的光芒不逊色于从前的电灯。走廊的墙壁上还有不少房间,穿着白色制服、胸口佩戴有血十字的男人或者女人来来去去,从一个房间走进另一个房间。
薇薇安手里提着那个箱子,身后跟着于清清和特蕾莎。她沿着走廊向另一头走去,所过之处人们都沉默地停下脚步、退避一旁。
两个小姑娘似乎对这种情况司空见惯,但于清清仍将目光在旁边那些人身上细细打量。观察了一阵子,她微微叹了口气,紧走两步来到薇薇安的身边,勾勾她的手指:“姐姐,叶姐姐和荣叔叔什么时候能回来?”
薇薇安温柔地笑笑:“别急,他们在地上执行任务,也许再有一个星期就回来了呢?”
于清清抿抿嘴,点点头。
三个人拐了两次弯儿,通过一个人来人往的宽敞大厅,最后顺着走廊来到一间合金门之前。
门口有两个肌肉虬结的守卫者。薇薇安向这两人点头,守卫者转过身拉下扳手。白色的蒸汽从合金门缝里喷涌而出,门板随着低沉的“轧轧”声分向两旁。
薇薇安退后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