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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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神-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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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母亲抬眼就发现了儿子急速开合的眼睑,像是母兽一般扑了上来,上下触摸着他的身体,带着哭腔问:“怎么了?李真,你怎么了?哪儿疼?”
然而他说不出话来,嘴角很快溢出白沫。宋晨肖立即跑出门去,大喊:“大夫,大夫!……”
……
……
张可松回到车里,摔上了门。扑面而来的暖气冲得她脑袋发晕,被眼泪糊住的视线更朦胧了。
张朝阳看了看女儿的表情,把手中的烟头按熄了,轻轻拍拍她的肩膀:“情况不好么?”
女孩哭着摇头,然后扑进他的怀里:“怎么会这样?明明只是车祸啊……可是我感觉得到,全都散掉了,全都散掉了……”
然后失声痛哭起来。
张朝阳拍打着她的脊背,无声安慰着,转头向医院大门看了一眼,在心里叹了口气。挺好一个孩子。他闷闷地想,怎么摊上了这种事儿。既然可松都说……全都散掉了,那大概是真的不行了吧。
虽然与李真只见过几次,然而他对那男孩的印象还是不错的。现在虽然说不上和女儿一样痛彻心扉,但长辈对晚辈式的难过还是有的。
这孩子可惜了。可松的高考,估计也得耽误了。
怀里的女儿又忽然抬起头来,抓住溺水稻草似的揪着他的衣襟:“爸爸,你想想办法,找他们——他们肯定有办法的是不是?他们能救活李真对不对?”
张朝阳看着女儿的花脸,又把她抱在怀里轻轻拍着,沉默了很久,才说道:“爸爸也挺喜欢那孩子。也……打听过。但是没办法。”
女儿的身体在怀中僵了。于是他再次叹了口气,用更温柔的语调重复了一遍:“爸爸就你这么一个女儿。可是爸爸真的没办法。”
片刻之后,张可松终于真正地、发泄似地、嚎啕大哭起来。
……
……
入院第五天。
李真的各项生命指标都已经下降到接近警戒线了。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肢体已经失去了应激性反应。身上每时每刻都有脓包破裂,翻出红黄色的血肉来。大多数清醒的时候,他只会说一句话:“妈,我饿,想吃肉。”
每当这个时候,宋晨肖就哭得喘不过气来,只能让李开文把她扶出去。
可我是真的饿啊!
李真这样想。实际上大多数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是清醒的。只是眼皮那么沉重,他甚至没有力气睁开眼睛。医生对父母小声说,自己可能不行了……
然而他有另一种感觉——意识虽然越来越模糊,但身体……却是越来越活跃。他觉得每时每刻自己都在生长,就好像一颗沐浴到了阳光和雨露的小树,欢快无比地生长着。束缚着意识的那具枷锁在逐渐解开,他想自己就要飞起来了。他想要活下去……至少这具身体这样告诉他:不要死,不要消失,要一直活着。
其实这正是人临死之前的反应吧。他有时候也会这么对自己说。要飞起来的感觉,是灵魂要脱离这个身体了么?
最后一次努力睁开眼睛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充满了氢气的皮球,在下一刻就要升上天空。父亲和母亲都床边,正看着他。他们的身后,还有一群穿着白大衣的医生和护士,脸上是悲天悯人的神色。
李真缓缓转动眼球看了他们一眼,把父亲和母亲的表情刻印进记忆的最深处。然后想要抬起手来摸摸他们的脸,但没能成功。
于是他休息了一会儿,就对他们说:“……爸,妈,我不要火化。”
然后意识就真的飞起来了。
病房里的监视器发出“滴”的一声长鸣,窗外的风一下子大了起来。;(看类神 



第四章 墓中人

这是一个典型的北方农村的早上。薄薄的白色雾气萦绕在房舍、矮树、小路与草垛之间,微曦的晨光中有炊烟升腾。春寒料峭,然而微黄的枯草中已掺杂了鲜嫩的绿色,似乎再过些时日,便可开出芬芳的花朵来。
眼下,村北的一间院落里,一个男人和一个穿红袄的小女孩儿正并排坐在板凳上,一人捧着大号的青瓷碗,一人捧着小号的不锈钢碗。
男人一仰头把碗里那点饭底儿划拉干净,转头去看女儿——平常这时候,小姑娘早就学着爸爸的模样稀哩呼噜地喝完了碗里的稀饭。然而此刻这个小丫头撑着脸蛋儿,像是刷子一样浓密的睫毛一开一合……显然是有了心事。
不过六七岁的年纪,粉雕玉琢似的小姑娘,这副忧愁的模样可额外惹人怜爱。
于是男人不由得笑了起来,伸手在她扎了两个小辫儿的脑壳上揉了揉:“清清,怎么啦?”
小女孩皱皱眉头,脆生生地叹了口气:“发愁呢。”
男人哈哈笑了起来,大声招呼她妈妈:“张玉屏,你女儿发愁呢!”
正在洗碗的女人从屋里走了出来,一打眼儿就看见女儿的小模样,笑意浮上眼角:“清清,你愁什么呢?”
小女孩郑重其事地站起身来,小心地把碗放在板凳上,挺直了腰杆宣布:“今天我过生日,我想吃鸡!”
两个大人对视一眼,顿时笑得更欢了。
……
……
于清清蹲在地上,看她妈妈杀鸡——手起刀落的那一下儿,她忍不住捂上了眼睛。等再放开的时候,就只见没了脑袋的鸡还在一抽一抽地挣扎,脖子里的血洒了一菜板。
张玉屏一手抓着鸡脖子,一手用碗接鸡血,吩咐小女儿:“清清再去屋里给我拿个碗来!”
“哎!”于清清赶紧往屋子里跑,边跑边在心里念:“鸡呀鸡,你别怪我噢,那个人就爱吃肉,我可不是为了自己吃——”
又接了一碗鸡血,张玉屏一拍脑袋:“哎呀我这记性,水还烧着呢!”她赶紧把没拔毛的老母鸡搁在菜板上,急急忙忙就往屋子里跑。
等妈妈消失在门后,于清清左右看了看——然后皱起眉头一把拎住鸡脚,几步就跑出了院子……
……
……
张玉屏端着一盆热水从屋里出来之后,顿时愣住了。菜板上现在空空荡荡,只有两片鸡毛打着旋地往地上落——鸡呢?
她忙喊:“清清?清清?于清清,鸡呢?”在后院侍弄菜地的于左键扯着嗓子答应:“怎么啦?”
张玉屏心痛地一跺脚:“刚杀完鸡,还没褪毛呢,一转眼儿就没了!清清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她男人这时候擎着沾满了湿泥的手走到前院来,寻思了一会,惋惜道:“唉,八成是给黄鼠狼叼走了——我前天收拾咱家草垛的时候,可就看见了一只黄鼠狼,油光滑亮的,蹿出来吓了我一跳!”
张玉屏张了张嘴,半晌才说道:“黄大仙啊……唉。倒霉,让黄大仙叼就叼了吧,我再杀一只。清清那孩子又跑哪去了?”
于左键向屋后一指:“又跑后山玩去了吧。”
张玉屏这才放下心来,一边往鸡舍走,一边跟她男人抱怨:“哪玩去不好,非往后山跑,一片坟地。去年老李家又回来起了个坟,死的还是个孩子,煞气重……冲撞个好歹怎么办……”
“我可不信那玩意儿。”于左键嘟囔了一声,转身回了屋。
……
……
于清清倒提着鸡,一路小跑上了山。又转头往后看了看,确定没人跟来,才大口大口地喘了一会儿,接着又开始继续走。
绕过一片林子,一片草甸就出现在眼前。穿过这片草甸,又是一条解了冻、潺潺流着的溪水。她小心地踩着石子过河没弄湿鞋子,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那是一片坟地。高高低低的十几座墓碑,掩藏在枯草当中,显出颓败的气象来,似乎已经一年多没人打理了。小姑娘慢慢走到一座新坟旁边,坐在厚厚的枯草铺成的垫子上,长长出了口气,又捏起拳头敲敲自己的腿,抱怨似地说道:“可真吓死了我了,差点被我妈妈看见。”
想了想,又苦着脸:“回去还不知道怎么跟她说呢……跟她说被黄鼠狼叼走了,我来追黄鼠狼了,你说她能信吗?”
她周围空无一人,只有一块新立的墓碑与尚未长出新叶的树木。再配上晨风从林间穿过时带来的哗哗声……画面有点儿诡异。
小姑娘托着腮帮想了一会儿,才揉揉因为寒冷而发红的脸蛋儿,豪气地一挥手:“不管了!就这么说吧!”然后就把那只鸡,搁在了墓碑后面的坟堆旁。
大约过了两分钟或者更久,在小姑娘不耐烦地轻轻踢了踢坟堆旁的一块新土时,鸡身下面的地面开始不安地翻动起来。
就像是有只藏下土下的小动物因着春天的气息苏醒,正试着拱翻身上沉重的负担,混杂着腐烂枯叶的泥土被顶出了一个小包。
而后……一根手指破土而出。
紧接着,是第二根、第三根,乃至一整个手掌。
一只手,从坟堆旁钻出了地面。这是一只修长白皙的手,细腻光滑。似乎应当属于某个家境优渥、不曾体会生活辛劳的年轻人。但眼下出现在坟堆旁的泥土里,却只教人觉得浑身发冷、阴风阵阵。
然而于清清的脸上却现出欢喜的神色来。小姑娘忙把那只鸡推得离它更近了些,嘴里说道:“这呢,大笨蛋。”
手四下摸索着,终于握住了鸡脖。而后猛一用力、向后一缩,整只鸡都被拖进了土下,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来。
清清捡起身边的一根枯树枝,俯下身子往洞里捅了一会儿,脸上露出悻悻的神色,酸酸地说道:“你的胳膊可真长。”然后她又看了看自己裹在厚厚的红棉袄的小胳膊,嘟囔道:“我也想快点儿长大,那时候我就能自己杀鸡给你吃了。”
小姑娘在微寒的风里自言自语,过了一会又跺跺脚、揉揉红彤彤耳朵,捡起一根树枝丢飞了停在树上的一群麻雀,显得极其无聊。大约十几分钟之后,她终于忍受不了这样枯燥乏味的气氛,俯下身对着那个洞口,将手放在嘴边拢成一个喇叭:“喂喂喂——!吃完没有啊!吃——完——没——有——啊!”
洞穴里终于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而后那只手再次探出地面。
五根手指灵活地晃了晃抖落指缝里的土渣,便将食指和拇指一屈,做了一个“OK”的手势。
于清清这才心满意足地重新坐回草垫上,从小棉袄的兜里掏出一张田字格本的纸来仔细地展开。而后脸上的神情变得郑重而严肃,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慢慢问道:“6加6加6,等于几?”
那手先握了一个拳,然后又张开了食指和拇指。
清清睁大眼睛:“对,就是十八,可是我是慢慢数出来的,你是怎么算得这么快的?”
手摊开了五指,开始轻轻低快速摆动……小姑娘知道,他的意思是“这事儿现在说不清楚”。
于是她哀怨地叹了口气,又继续下一道题目:“9加9……唉,算了,你肯定也说不清楚。”小姑娘又习惯性地托起下巴,幽幽说道:“我妈妈说明年送我去上学前班……学前班的老师肯定能告诉我怎么算吧?”
“可是我去上学的话,谁来给你找吃的啊。”
这一次,那只手没有立即作出反应,反倒是微微僵了一僵。然后它的手腕翻转,用食指慢慢地在地上写了六个字。
这六个字写得歪歪斜斜,然而笔画清楚,足有半只巴掌那么大,似乎是为了让小女孩看得更清楚一些。
于清清皱起眉头仔细看了一会儿,为难情地说道:“你写的是字吗?可是……我不认识字呀。”
于是那只手五指并拢,掌心向下挥了挥。
清清想了想,忽然睁大了眼睛:“噢!你是要去我上学,学会了写字,就能看懂了吗?”
手飞快地做了一个“OK”的手势,然后又点了点地上的那六个字。
于清清笑嘻嘻地点头:“知道了知道了,我把这几个字记下来——诶?倒数第二个字我认得,是个‘一’字!”然后她用一支铅笔仔仔细细地把那六个字临摹在田字格的纸上,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呼……好啦,我该回家了,不然妈妈又不许我来了。我把这张纸带在身上,上学了我就让老师教我——你要乖乖在这里等我回来!拜拜啦!”
随后她小心地把折好的纸揣进衣兜里,才三步一回头地下了山。
而那只手像是顿时失掉了力气,在地上搁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抹掉了字迹,缩回洞里。不多时,大团的泥土涌了上来,又将那洞口堵得严严实实,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看类神 



第五章 相逢与别离

只是他们大概都没有想到,这一等,就等到了七月。
北方的七月,正是最热的时节。眼下这小山上已是葱茏一片,花香沁人。大团的绿意在和风里微微摇晃,五颜六色的野花开得正旺。山草也像是卯足了力气,从黄嫩嫩的小芽一口气疯长到半人高,几乎将那座坟堆盖了起来。
在一阵阵的知了声中,野草丛哗啦哗啦地响着,而后分开了一条道路。一个穿着浅黄色连衣裙的小女孩磕磕绊绊地小跑过来,额头尽是汗珠和草叶,显得狼狈不堪。
她脸上带着焦急忧虑的神气,像是有什么宝贝被落在了这山上,正急着去看看究竟有没有被人捡去。
一直跑到了那坟前,费尽力气把茂盛的野草统统踩倒,露出墓碑来,她才喘了口气,然后向四周警惕地望了望,大声叫道:“在吗在吗在吗,你——还——在——吗!”
四下无人,只有疯草在沙沙响着。
她只好再喊一遍:“在吗?你还在吗?在吗——————!”这一次,声音里却带上了点哭腔儿。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哭起来也都可爱。粉嘟嘟的脸蛋儿转眼就挂上泪花,她用手背一抹:“妈妈把我送去县里小姨家上学了啊,我一回来就来找你了!”
还是没人答话。
她索性蹲了下来,一边用手去薅那些杂生的荒草一边抹眼泪,不一会脸上就多了长长短短的几道黑印子。荒草下面是黑土,只是黑土里还夹杂着枯枝烂叶,牵牵绊绊的极难挖。六岁的小女孩没多少力气,几分钟过后就气喘吁吁,可眼前只出现了一个手掌大小的浅坑。
她只得坐在地上,边哭边去看墓碑上的字。
短短的一行,却都是她在学前班里学过的有限几个汉字——
爱子李真之墓。
农村的孩子不像城市里的孩子,听惯了老人讲的那些山精野怪的故事,胆子总是要大上许多。然而于清清的胆子似乎大上了不止一点儿——极偶然地发现了这座新坟里发生的怪事之后,她不但没有被吓得哇哇大哭,反倒同那个“鬼哥哥”成了知心好朋友。
这算得上是这个小女孩唯一的一个秘密,因此在这样天真无邪的年纪,那个鬼哥哥也就成了她心里仅次于爸爸妈妈那样的亲人。
然而现在故地重游发现与自己相处了几个月的哥哥已经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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