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俱惫的女孩子刚刚一踏进宿舍的门口,就被同舍的五个女孩子包围了起来。每个人都闪动着光亮的眼睛意兴盎然地瞧着她,不明所以的孟苡蝶被瞧了个大红脸。
“老实交待,”住在她下铺、也是同她关系最好的舍友吴雨捉住孟苡蝶的胳膊把她拉坐在床铺上面,迫不及待地拷问起来,“那个帅哥是谁?”
“啊?”孟苡蝶看着另外的四个人也围坐在了身边,不由得尴尬异常偷偷地咬着自己的指甲呐呐说不出话来。
“真的好帅啊!”刘奇丽最夸张地比划着,“我的天,还开了辆奔驰300!老天怎么这么偏心,什么好的都让你占了!”
“怪不得你连中文系有名的才子楚松年都不理不睬,原来早就名花有主了!”梁亦宁从门口的桌子上拿了两封信过来,伸到孟苡蝶面前,“诺,还是你的信。”
看见梁亦宁手里拿的信,孟苡蝶就一个头两个大。自从开学第一天被楚松年指引送到宿舍之后,那个执着的家伙就平均每三天写一封信给他。一开始她还很奇怪,好好的都在一个学校用得着写信嘛,可是当她开始读信的时候就明白了;那个人不知道从哪来的灵感,每一封信都是洋洋洒洒两三页纸,而且内容千奇百怪、绝不重复。B大概述、英语系历史、学校出过哪些名人、当代大学生的使命、甚至他自己故乡的风土人情都被他写了个遍。上一封信已经开始讨论外语学习与中文学习的互通之处,甚至把比较文学的概念都引入了情书中。
其实,与其说他写的是情书,孟苡蝶倒更愿意将他写的定义为学术小结,因为不论说什么事情他总是大量引经据典,每一封信都与学习有关,而且结尾处无一例外全是引用文典的出处列表与参考书目。撇开对他这个人感受如何不提,单就他写的信而言,老实说,他的文采真是好!而且从这里也看得出那个人是如此博学多才,在这一点上她不得不佩服他。虽然不胜其烦,但实际上每一封信她都读了不止三遍,读他的信长知识啊!就像他介绍的比较文学,孟苡蝶原来根本听都没听过这个名词,自从读了他的信,她才发现了这样一个高深而有趣的领域。
不过有一点还是值得欣慰的,这个中文系有名的才子还算是个有气节的人,虽然信写得勤,可是人却从不来纠缠。在这一点上他与林天翔刚好是相反的,林天翔是个彻头彻尾的行动派,他可能什么都不说却强硬地绑住你让你根本挣脱不开。而楚松年只是写写信,并且他的信大多是讨论学术问题和社会现状,基本上没有明确地提过要和她谈恋爱之类的要求,让孟苡蝶想拒绝都觉得不知道怎么开口——因为他根本没说过喜欢她、或者约她之类的话,孟苡蝶只能保持沉默。
只是,让孟苡蝶没料到的是自己与林天翔在校门口的依依惜别会带来这么大的影响。自从那天之后,学校里开始流传了不止一个版本的有关孟苡蝶的故事:传闻的始作者是碰巧认出林天翔的某个同学,他指着学校门口倍受嘱目的一对俊男美女对身边的人随口说了句,“瑞林集团的少东哎!”;听到这句话的人再转述出来就变成了“英语系系花跟某个大款谈恋爱呢!”;第三个版本很快诞生了“英语系系花孟苡蝶被个煤老板包养了……”在这之后,第四、五、六个版本接二连三地传流了出来。这些传闻不论真假,给孟苡蝶带来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基本上男同学都对她失去了兴趣。原因很简单,无论是全国闻名的瑞林集团太子爷还是一个有钱的糟老头子,基本没人愿意同这两类人争女朋友!
这一系列传闻的激烈效应在某个貌似平常的晚上达到了顶峰。九点多钟马上要熄灯的时候,孟苡蝶正穿着睡衣坐在床上看书,门外一阵喧哗只听得看楼门的阿姨大叫着“你给我回来,女生宿舍不许进”,话音未落,楚松年奔了进来。全宿舍的女孩子都是衣冠不整,惊叫着出声,只见他蹭蹭两步走到孟苡蝶床前,把一个沉甸甸的信封放到了她的床上,虽然她的睡衣款式清凉,两只手紧紧护在胸前,楚松年却恍若未见,表情严肃而认真地说,“这里是五千块钱,请爱惜你自己!你如果真的需要钱,我可以给你。”说完,未等孟苡蝶反应过来,人已经擦着随后追进来的看楼阿姨的肩膀走出了宿舍。盯着床上从天而降的信封,孟苡蝶呆住了。
正文 第三十七章
“翔子,我怎么觉得你出现在B大的频率比我还高了?”说话的人中等身材,相貌虽然不是很英俊但是沉稳睿智,一副无框眼镜适时掩住了眼内的精明与锐利,让整个人显得文质彬彬而又深沉内敛。他正是就读于B**律系四年级、林天翔结拜五兄弟中的老二——席进。他说的一点没错,相对于他这个因为毕业实习不得不经常外出的人而言,林天翔在B大的出镜率确实是高了一些。
林天翔把玩着手里的ZIPPO,点燃又熄灭,含着笑没有作声。
“话又说回来,”席进的眼镜后面忽然闪耀出一丝戏谑的光芒,一副看戏的表情瞧着林天翔的反应。“你那个孟美人,还真是挺不让人省心的。我帮她料理了好几个人了,竟然还有一个到现在还疯狂给她写情书的,这个我可真搞不定了!”说着,席进忍着笑意摇了摇头。
林天翔意外地抬起了头,高深莫测地看了席进一眼,评估着他说话的可信度。如果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是席进料理不了的,那确实值得好好会一会了。林天翔立起身,说了一句“走吧,看看是什么人让我们家老二都这么说。”两个人朝向中文系宿舍走去。
第二食堂西侧的篮球场上,面对面站了两个人;隔了大约二十米左右距离的地方,一个人斜倚着一棵大树站在场外。
天色已擦黑,正是晚自习的时间,路上人影寂寥,篮球场上的一举一动在月光下都显得格外清晰。上身穿一件考究的立领夹克外套,身材较高的一人朝站在他对面的另一个人挥了下手,看似随意地搭上了那个人的肩膀;这原本是一个充满亲昵色彩的动作,可此时在他做出来却是难以言状的危险和压迫感。
“哥们儿,孟苡蝶你认……”林天翔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打断了!
“请等一等!”穿着白衬衫、毛线坎肩的楚松年十分醒目地比了一个“暂停”的手势,跟着把林天翔搭在他肩上的手轻轻地搬了下来,出乎意料地,他竟然脱掉了脸上的眼镜,把它缓缓放在地上。可他盯着那副眼镜思索了几秒钟后,又重新捡了起来;走开十几步放到了篮球场边的石凳上面,人这才又返回了林天翔跟前。他这一连串不着边际的动作把林天翔都弄晕了,只好充满疑惑地望着他。
楚松年抱歉似地朝林天翔笑了笑,“请你千万不要误会,我脱下眼镜绝对不是因为信不过你。不过有鉴于我们今晚的谈话非常有可能会产生一些分岐,所谓‘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如此而已!”说着,楚松年复又朝林天翔迈近几步,执起林天翔已经有些僵硬的手再次放到了自己的肩上,点了点头肃穆说道,“兄弟,你请接着说吧。”
林天翔像是被扎到了一样,赶忙收回了自己落在楚松年肩上的手。强压着胃里一直向上涌的翻腾感,勉强打定主意要继续说出自己的话,不料楚松年再一次开了腔,“其实你根本不必对这一举止避如蛇蝎;就通常意义上的行为习惯来讲,‘勾肩搭背’只是表示朋友之间的一种信任与亲密,这个成语出于《官场维新记》,并不带有强烈的违伦色彩。《庄子》有云‘君子之交淡如水’,但在下以为一见如故又何尝不是君子之交的升华体现?……”
孟苡蝶考虑了很久,才决定务必要把那个装着钱的信封亲手还给楚松年——邮寄或者托人转交都不太安全,毕竟金额不小,中途要是弄丢了再让她赔那她真的太亏了!于是在这个晚上,她特意提早下了自习,揣着厚重的信封朝中文系男生宿舍走去。正在半路的时候,忽然看到沿途的篮球场上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孟苡蝶停下脚步,疑惑着叫了一声,“林天翔?”
此时的林天翔已经听楚松年马不停蹄地连说了近二十分钟,后者还在喋喋不休地讲述着中国传统上各种体态姿势的含义,并且已经开始讨论与国外习俗的区别了。忍无可忍的男人揪起楚松年的衣领矛盾着要不要强行把他的嘴闭上;而楚松年竟然对这逼面而来的怒气视而不见,兀自表现得友好熟络,并且说得口沫横飞;林天翔对着近在咫尺的这张友善无知的脸、还有滔滔不绝的一张嘴,第一次感觉真是没办法下手;正在发愁如何结束这惨无人道的谈话,骤然间听到孟苡蝶的呼唤无异于天籁之音。
孟苡蝶看到林天翔拉开了要打人的架势,一颗心又悬了起来。待她瞧到林天翔脸上的表情时,这才松了一口气。那个嚣张而不羁的男人,现在正苦着一张俊脸无助地看向她。孟苡蝶第一次看到这种可怜又可爱的表情出现在林天翔脸上,不由得开心笑了。她立即走上前去不由分说把装钱的信封塞到了楚松年的手里,说了一句“还给你,我用不着!”说完,拉起林天翔的手回头就跑。
楚松年直到此时才看清楚孟苡蝶。看着两个人转身离开,而他的话还没说完,只好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边走边说,“学妹,我把这些钱送给你并没有其它的意思,完全想你之所想,正所谓‘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希望你能了解我的苦心……”两个人越跑越快,身后楚松年的脚步声渐渐越来越小,孟苡蝶和林天翔刚想松一口气,只听得一个提高了的嗓门在身后叫道,“学妹,‘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你千万别……”林、孟二人满脸苦难地对望一眼,抱头鼠蹿而逃。
楚松年望着渐远的两个身影,无奈地摇了摇头,只好往石凳上取回眼镜准备返回宿舍。一瞥眼看到篮球场边的树下还蹲着一个人,正捂着肚子笑不成声,楚松年疑惑地朝他走了过去,“这位同学,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话未说完,正蹲在地上的席进一跃而起,飞奔而去。楚松年颇感不满地自言自语道,“这两个人大半夜把我叫出来又不说话,真是怪人!”
孟苡蝶拉着林天翔直跑到气喘吁吁才停了下来,彼此看着对方脸上惊魂未定的狼狈模样都笑弯了腰。“林天翔,你不是上星期才刚来过吗?怎么又来了?”
“上次分手的时候是谁一直含情脉脉地望着我,眼泪都要滴出来了?”林天翔坏坏地说着,拉起孟苡蝶的手,在宁静而幽雅的校园里漫无目地的缓缓走着。
“哪有……”孟苡蝶心虚地低下头,数着自己的脚步。
“还是你担心你男人大学毕不了业啊?”
“林天翔!”孟苡蝶微嗔地埋怨了一句,“你就不会好好说话么?!”
“好,我们好好说话,”林天翔停了下来,专注地瞧着眼前粉嫩而羞怯的容颜,低下头抵在她的额头上,“我真的想你,每天都想……”
孟苡蝶急地一跺脚,立即把手捂上他的嘴唇,“讨厌你!谁让你说这些……”
“那我说什么?宝贝儿,你想我了没有?”林天翔明亮的双眼透出晶莹诱惑的光芒,拿下她的手,攥在自己手心里摩挲着说道,“每次见着你,我的眼睛就不是我自个的了。你烦我、你讨厌我,我也愿意;还记得我第一次见着你,你就往那桂花树下那么一站,在我眼里整个世界就只剩你一个人了。我隔着老远看你,足球从我脚边滚过去我都不知道;我朝你跑过来的时候,心跳得比刚跑了三千米还厉害!其实你也看见我了,对不对?我知道我一路过来,你一直盯着我瞧呢……那会儿,你就看见我了,对不对?”
“林天翔!”孟苡蝶羞红了双颊,急切地想要掩饰心里的尴尬,伸着两只手向林天翔的脸颊压了过去,桀骜的男人一对充满个性的薄唇竟然被挤得嘟了起来,“你真会自作多情……”孟苡蝶看着自己手下的杰作——把林天翔的嘴蹂躏成了猪猪侠的形状不由得心情大好,“还说你不是被楚松年给传染了!你被他给同化了!我要送你去医院治疗一下……”
林天翔顺势把嘟起的嘴巴向前一送,直奔孟苡蝶的脸蛋偷袭过去,“先来吻一个,你想把我送哪都成……你想怎么着我都依你……”
孟苡蝶惊叫着松开手,整个人在他的怀抱里娇羞着左闪右躲,“不要……林天翔!你干嘛……唔……”
正文 第三十八章
这个寒假下了一场十年不遇的大雪,鹅毛般无瑕的雪花飘飘扬扬在空中落了三天三夜。清晨里,孟苡蝶迷迷糊糊地被电话铃声叫起,走出楼门的一瞬间就远远望到了他。他还是酷爱皮衣,身上穿着深棕色的一件皮质短款夹克在这严冬腊月的天气里尤其显得风流倜傥;他斜倚着银色的车子,一只手接着电话,另一只手随意地扶在额头上面,看到她出来立即挂断了手上的电话朝她默默地微笑,万般繁华只在那一刹那化为永恒。茫茫的洁白世界,初升的桔红色的太阳,挺拔修长的身影,还有他眼中甚比太阳更加夺目的光芒……多年之后,即便孟苡蝶强硬地要求自己尘封有关于他的一切记忆的时候,她还是永远没办法真正忘记在那个清晨的他的样子;那一刻,她的心醉了。
两个人不知道走了多久,当车子停下来的时候,孟苡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望无际的苍茫,大雪覆盖了地上的一切,两天来飘落的雪花全部纹丝未动地层层堆积在这片广袤的原野之上。这是一个童话的世界,除了白皑皑的雪、光着枝丫的树,整个世界只剩下隽秀的身影两个。
他让她站在一旁,一个人忙忙碌碌地摆弄着两个雪人。孟苡蝶第一次看到他有些笨拙的鼓捣着一样不熟悉的物件东堆西补,静静地微笑。不知过了许久,一高一矮两个雪堆终于初现规模,林天翔呼了一口长气转过身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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