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放着不会有问题吗?”
听到杰米妮的问题,乔伊斯点了点头。他花了好一阵子打出了一把镰刀,我急得五脏六腑都快要打结了,乔伊斯才瞄了一眼火炉,然后慢慢戴上手套,用铁钳把巨剑夹了出来。
我讶异地注视着那把剑。
巨剑已经炽热地发出白光,就像是一团剑形的火焰一样。黑暗的打铁铺中,夹着光剑的乔伊斯,看来就像路坦尼欧大王一样。其他的铁匠也赞叹地看着乔伊斯所拿的剑。乔伊斯微笑着说:
“还不错。如果不这样搞一下,那这把剑可是没办法用的。”
乔伊斯喃喃说出我听不懂的话,然后把剑放到铁钻上开始敲打。叮铿,当!叮铿!当!咦,怎么回事?怎么一副重做的样子?
“没有韧性。表面也很不平。卡笋也有点歪了。”
乔伊斯适当地打了几下,把表面弄平,将歪掉的卡笋敲回原位,然后将剑夹到水桶里面。淬火吗?但是乔伊斯并不像平常淬火一样泡那么多次水,只泡了两次就结束了。他跟我说:
“现在是最后的步骤。不需要再淬火了。”
“咦……咦?”
乔伊斯拿出磨刀石,开始“沙沙”地磨起刀来,一面说:
“其实本来已经完成的剑是不可以再放到火里的。但是这把太久没有保养,已经钝了,想用磨刀石磨出原来的刀锋是不太可能的。而且没有韧性。这铁是杰彭出的钢铁。杰彭那里的武器当初淬火都有些不够,所以剑不太会弯。但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常挥的话,铁就会失去韧性,有时砍到骨头或是对方的盔甲,运气不好的话根本不会弯掉,而是直接碎裂。要好好淬火,钢铁才会变得耐用。”
乔伊斯的说明配合着沙沙的磨刀声,听来很有节奏感。杰米妮听到砍骨头那一句的时候吓到,抓住了我的肩膀,但是我关心的却是别的事情。
“你的意思是说,之前用这把剑的人,拿着这把剑用了很久喽?”
“嗯。所以已经用得很趁手了。当初保养得还不错。”
乔伊斯好像开玩笑似的把我的剑磨了几下,将握把夹上去,然后用钉子固定住。乔伊斯把剑插入剑鞘中,然后递给了我。
“拔拔看!”
我吞了口口水,然后握住了剑把。嘶铃!
呜,呜哇。天啊,我的心脏呀。手上的汗毛全都竖了起来。之前拔出时发出柔和声音的剑,给乔伊斯这样弄了三两下,现在一拔,就发出了刺激心脏的响声。杰米妮干脆贴在我的后肩上,只露出眼睛望着我肩膀前方,一面吁吁气喘着。她把我后颈弄得很痒,同时又妨碍了我拔剑的动作。
我将剑完全拔了出来,这时乔伊斯很担心地对我说:
“不要模仿那些战士用拇指摸刀锋。因为现在这把刀已经利得可以刮胡子了。”
唉唷,我吓了一跳。因为那时我的手正伸出去要摸刀锋。我很尴尬地拿着剑东看西看。刀刃发出的寒光让人心头一凉,闪亮的剑身甚至已经可以映照出我的脸庞了。乔伊斯将一条手巾跟一块磨刀石递给了我。
“我虽然不知道你可以做到什么程度,但是不管是谁,只要弄坏了一把剑就会学到教训,所以没关系。你要每天定下时间来磨剑。现在也不用磨很多下,磨个一两下就可以了。然而随着时间的经过,可能需要越磨越多。”
然后乔伊斯喘了口气,就跑去打铁铺的一角,找出自己的钱包,开始叽叽喳喳地算钱。他大概是在数要找多少钱给我。一阵子之后,其他铁匠也跑了过去,那些打着赤膊的、因汗水而满身油亮的大汉们数钱的样子似乎让杰米妮觉得很有趣。
“喀喀喀……”
但是我没有多余的心力把视线投到那个方向去。我整个精神都集中在我那把巨剑上面。真是帅毙了。以战斗为目的而制作,符合机能性的剑身,锐利,够长,而且很光滑。围绕在四周的剑锋,目的就是伤害敌人的肉体。嗡嗡响着的嗜血剑锋把我迷得失魂落魄。然后是护手的隔片以及剑把。剑把上缠绕着年代久远的皮革,似乎紧紧贴着我的手。这些皮要换掉吗?不,不。好像现在换了这上面任何一样东西,就会把它搞坏似的。
我将剑插回剑鞘当中。但是跟之前有些不同的是,由于锐利得可怕,一想起左手中握的是嗜血的东西,手掌就开始痒了。我的肩膀稍微缩了起来,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然后用我所能作出最诚恳的表情望着天。
优比涅啊,请看!今天又诞生了一个剑士,想要在这块土地上实践贺加涅斯的律法。我的手实践这律法,但它只是我灵魂的奴隶。所以我将我的灵魂奉献给您。请看!这是我。请别忘记,优比涅!嗯嗯……不知为什么,似乎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
“修奇,赶快把磨刀石跟手巾收好。”
该死……这该死,该死,该死的丫头!居然破坏了我这伟大的一刻!我虽然嘀嘀咕咕的,但还是把那些东西收了起来。我将磨刀石包在手巾里面,然后放到口袋中,这时乔伊斯叹了口气,走了过来。
“再怎么算也不够找你。你需不需要一件盔甲?”
呜。差点忘了。盔甲?当然好啦。我一点头,乔伊斯就一副“我老早就知道你会答应”的表情,笑了笑,然后走到打铁铺的一角开始翻找。他选了一件跟我体格相似的硬皮甲,然后拿了过来。我虽然更想要旁边的那件锁子甲,但是那件贵得要命,而且我也没有勇气穿着它在村子里面跑来跑去,所以还是算了。
“你是做蜡烛的吧?知道如何处理油脂吗?”
“当然!”
对于铁做的铠甲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湿气。但是铁是很强韧的材料。比较起来,皮甲就算鞣皮处理做得很好,也还是很容易受损伤。如果有人说甲胄上长霉,那一定是皮甲。但是常常擦油的皮甲可以毫无负担地使用很久。而且说到处理油脂,还有人比我更行吗?我不就是用蜂腊跟油脂做蜡烛的蜡烛匠吗?我可以用油将剑涂得整把都滑滑的。要不要干脆整个上一层腊,让它滴水不侵?
由于硬皮甲就像衣服一样柔软,可以直接套头,所以我很轻松地就穿上了。脖子底下往两边分开,两边有附铰钉的洞。当然那是穿绳子的地方。我从乔伊斯那边接过了绳子,笨手笨脚地开始穿。杰米妮咯咯笑了起来。
“让我来穿。这样到时候才解得开。”
我乖乖地把绳子给了杰米妮。她靠在我胸前,开始穿绳子。
“嘘!嘘!”
怎么回事?那些铁匠看着我们,开始对着我们吹口哨。杰米妮的脸红了起来。哼,这样一看,原来我也很像是传说中的路坦尼欧大王。我威风地挺腰站着,杰米妮则窝在我胸前忙着穿绳子。这不就像是国王跟侍女吗?
乔伊斯微笑着说:
“看起来就像故事中的高贵仕女跟骑士学徒一样。”
什,什,什么!
不管怎样,我长靴也买了,还买了手套。我的心情就像飞上了天,所以变得很亲切大方,还买了一套衣服送给杰米妮。我好像被冲昏了头,一百赛尔瞬间就不见了。无论如何,杰米妮高兴得开始蹦蹦跳跳,看到她这样,我的心情也不差。
第六章
过了好几天。
我的日常作息变得很有趣。早上很早起来,吃过饭之后,我就会全副武装,跑去散特雷拉之歌。泰班坐在桌边喝牛奶,一听见我进去就会对我打招呼。真是妙透了。我有一次拜托路过的一个小孩走在我的前方,我紧跟在后,但是泰班绝对不会搞错。他能听得出我的脚步声。
然后我就会带着泰班进到城里。城里剩下的那些警备队员会报告昨天晚上的事,还会聊一些其他的东西,但都跟我无关,所以大部分的情况下,我都在练兵场等待。
这时我会拔出剑来耍。做完晨操,吃完早饭的警备队员们每天一定会坐在练兵场旁边休息,看着我练剑然后拍手,有时会取笑我,有时也会给我建议。“虎口不要握那么紧!就当作自己握着杰米妮的手!”
这算什么建议啊!这只会埋葬一个前途大有可为的青年!
有时他们也会跑来示范动作给我看。我为了模仿透纳转身三次,连击九次的动作,接连摔倒了好几次。透纳因为跟巨魔作战那时的伤,所以没办法参加征讨军。虽然泰班帮他治疗过,但腿好像还是没办法运作得很顺畅。然而他还是用纯熟的动作展示给我看他精妙的技术。可是士兵们却嘻嘻笑了。
“透纳这家伙,腿受伤以后就不行了。”
“混帐,下次你的腿也被铁耙刺中看看!”
士兵们互相开着玩笑,并且对我加以指导。但是他们教的东西真的很难。
“你回家以后做做伏地挺身,砍砍柴什么的,练一下臂力吧。这小子每天只是熬制蜡烛,所以身体才跟蜡烛一样脆弱!”
砍柴……这个没有必要去做。我们家里常要烧火,不像其他人家每天自己劈柴,都是直接跑去买木柴。所以我开始练伏地挺身。过了几天之后,手臂开始酸痛,连拿面包来吃都十分痛苦。
不管怎样,城里的业务结束之后,泰班会出去巡察。有时在村庄四周,泰班会仔细地询问我当地地形,然后点点头,停了下来。
“这么说来,这里很适合当做进入村庄的路径。”
换句话说,意思就是怪物会从这里入侵。他会要我在树木或地上、岩石上画上一些奇怪的图形,然后对着那些图形施法。我没有必要去问那些是什么。为了确认我画得对不对,泰班常常把我抓去当实验对象。然后我就会被看不见的蜘蛛网缠住,浮在半空中,或者是眼前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见,结果摔在地上,甚至有时我的头都被火给熏黑了。
“泰班!救命啊!”
在我眼前有五头龙,互相郑重地讨论着要把我烤来吃、煮来吃,或者是生吃。在这样的幻象中,我吓得尖叫救命。这种经验会把人吓得脊椎直竖,但是泰班却高兴得嗤嗤笑,真够可恶。哼!下次帮这个瞎子带路时,要不要干脆直接把他带到悬崖边去?
我必须完整地记住我们处理过的地方。也必须画成地图,告知城里的警备队员,而且泰班说每天都要到那些地方去走一遭,来更新魔法。他跟我说:“这是因为自然力会拒绝魔力不正常地集中在某一个地方。”这一类莫名其妙听不懂的话。
结果魔法陷阱真的成功钓到了东西。有一天早上,我们跑去看设置了魔法陷阱的地方,结果听到了吓得我毛发直竖的尖叫声。
泰班跟我都吓得胆战心惊,怀疑那会不会是食人魔或者石像怪,从那声音推测,也有可能是女妖精……我们两个互相交换意见,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一看,看到杰米妮拼命想逃走的样子。但是她再怎么跑,也离不开半径十肘的一个圆圈,只是在里头绕圈子。
杰米妮一被救出,她就用一副气得要死的表情,瞪着捧腹大笑的我们两个。我按着额头说:
“杰米妮,你到底跑到这里来干嘛?”
“我只是想来看看你们两个到底在做什么……”
泰班喃喃说着:“好奇心虽然是通向发现的捷径,也是葬送身子的捷径。”之类的怪话,让杰米妮加入了我们的巡逻队伍。
到了下午,我们走进了散特雷拉之歌。泰班讲了许多个冒险故事,连一次都没有重复,在村中小孩跟酒徒之间已经开始大受欢迎。所以一到了下午,小孩们会围在他身边,傍晚则是洒徒围了上来。因为我的助理业务已经做完,所以下午我就会做一些诸如到村里分送蜡烛这类的日常事务,或是跑去练剑。虽然“练剑”讲起来好听,但其实跟我爸爸“练枪”也没什么大差别。
有一天,我们结束了巡逻,正准备回村里进行下午的任务。
雷声?天啊。我吓了一大跳,朝着传来尖叫声的地方望去。那是村子东边荒山的方向。我马上想起在那里设置过魔法陷阱。如果经过附近,那里就会喷出火来。
泰班神色凝重地说:
“杰米妮在这里吗?”
“……是的。”杰米妮生气地回答。
“那就不是杰米妮了。到底是什么东西中了我的魔法呢?”
“真的很像鬼怪。它们怎么会想从那里进来?”
“我不是说过了。我是设想怪物进村的路线之后,才在那里设陷阱的。我们过去看看吧。杰米妮?我们两个人先去看状况,你赶快到城里去叫他们派警备队过来支援我们。但是它们有可能兵分两路,所以叫自卫队不要过来,而是好好守住村庄。”
“你讲的太长了啦!”
“叫警备队去荒山,叫自卫队别动,待在村子里。”
“知道了!”
杰米妮马上跑了出去,速度快得连裙子都飞起来了。我想往传来尖叫声的方向跑去,但是泰班阻止了我。
“你到底在想什么?想缔造瞎子巫师跟菜鸟战士壮烈成仁的英勇传说吗?小心地慢慢前进吧。最好让警备队员跟在后面。”
“但是如果让它们进了村子……”
“这很困难吧?”
我正想反问他什么意思,但就在这时,远处的荒山冒起了火光。不,是闪光。反正有一种强烈到让人眼睛都凸出来的光在不断闪烁着。我闭上了眼睛,但是泰班本来就看不到,泰班很满意地说: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家伙,但它们大概很想回头逃跑吧?它们不知道,我的专长就是魔法的连结。”
“这是什么意思……啊!”
天啊!望着天空的我无法再继续讲下去了。云全部都涌到荒山的方向了。这样难道不会打雷吗?轰隆!嗯,果然打雷了。
“那里大概会被烧成一片焦黑吧。如果不是特别厉害的怪物,大概已经昏过去了。”
但是这次泰班搞错了。我们还是听见了粗哑的咆哮声。
“好像真的是特别厉害的怪物。快过去吧,修奇!”
“是的!请抓住这个!”
我伸出了单手巨剑,泰班一抓住,我就开始带着泰班跑。说是跑没错,但以泰班一个瞎子,能跑多快呢?所以我们简直就是在慢跑。
我们一出了村子,就感觉咆哮声更近了。似乎这段期间,那些家伙也在往我们这个方向跑。它们大概打算奇袭这个村子,但是因为中了泰班的陷阱,计划失败,所以开始用全速往这里跑,我已经可以远远看见那些家伙的样子。怎么了,我的腿居然动不了了!
“是哪种怪物?”
“头是黄牛的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