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忧,是因为眼前的只是胡混。
那么,还困在“天牢”中的真正天夭,又会怎样越狱出来?
而他的武学修为,到底强至哪个境界?
由疑惑转变成此刻的担忧,小白变得愈见迷惘,天夭的功力,小白已曾领教过,“气伤剑”隔墙而发,也能把其弄至内伤,功力之高,无可置疑。
但无论如何,小白的担忧此刻绝不能现于脸上因他现下的身份是丑丑,而非小白。
不能否认,丑丑确实是个讨人欢喜的家伙,一头银发,眉毛焦短,浓疏不一,唇色苍白,齿黄多垢,额和下巴尖薄凹陷。
独是一对犹如深山大泽里野兽般的寒光双目,却绽射出一股凌厉慑人的气魄。
丑丑,一个由小白以盗脸术乔装而成的人物,果真人如其名,其丑无比,但却很讨人欢心。
继白毛人后,此刻又多了一位很喜欢丑丑的人物,他,就是眼前那胡胡混混的胡混。
虽然身份被太子识破了,但丑丑却没于脸上展示不悦卑视之情,这下子更获得胡混的喜爱。胡混五十年前已爱上了伪成为天夭,对自己的一切反而极之不满,每一回被揭发,自然受尽奚落。
今天的丑丑却没有鄙视他,胡混自然对丑丑另眼相看。
他当然不明白,丑丑自己的身份也是假,又有何资格去鄙视别人呢!
胡混对丑丑的喜爱,心底里是存在着一些利用目的,胡混期望能得到丑丑的才智,助其鸿图霸业。丑丑是个难得人才,他绝对有利用价值。
胡混深信,只要能尽揽天下贤能,千秋霸业,并非妙想天开,他朝成就,绝不会在天夭之下。
故此,他好努力讨好丑丑,望能将其收纳麾下。
说到底,能否尽得天下,统一江湖,始终也是靠自己的真正实力、武功修为。
这个道理,胡混很是清楚。
他已准备一试自己的身手。
胡混高傲地向飞鹰问道:“汝帮之中,有何高手?”
充满自信的问话,却得不到飞鹰的尊重。
飞鹰并没有回答胡混的问题,只因他的内心正盘算着如何去应付眼前这不知所为的家伙。
怎样愚蠢的人也知道,既已证实对方不是天夭,飞鹰又怎会再对其表示尊重。
这点,胡混当然也明白,故此,他必须向所有人先来个下马威,让他们都知道,自己虽然武功不及天夭,但却绝对是个不世的人物。
而飞鹰,正好就是胡混首个目标。
要让飞鹰知道自己的实力,最佳方法,就是从其“飞鹰帮”去着手,找出帮中最出色的人物来,给飞鹰一个重重的下马威。
这个方法,一方面能避免跟飞鹰直接冲突;另一方面,也能显示出自己的实力,一举两得。
胡混不知道飞鹰却有着恰恰相反的想法,他深信眼前的胡混,绝不能对他构成任何威胁,他要在自己跟前献丑,便由他献丑吧!
故此,飞鹰没有向胡混刻意阻拦,更带他前往一处地方,一处集合了“飞鹰帮”最大势力的地方。
那个地方就是“剑京城”的“赤虫村”。
一行五人来到道个昔日“武国”时代,曾响彻整个江湖的驰名地方,小白、伍穷、小黑三人的出身地——赤虫村。
小白此刻以丑丑的身份重踏旧地,百般滋味在心头,昔日刀锋冷赶尽杀绝,小黑背信弃义出卖友谊,伍穷坚守信念力抗刀锋冷,一幕一幕的往事片段,都飞快地在小白脑海中浮现,阵年旧事始终不能忘怀。
景色依旧,人面全非。
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天下虽是几近统一,尽归自己所有,但原来除了宿敌“天法国”的伍穷外,无数的势力已经崛起,强敌一个一个的出现,针对的矛头全是自己。
还未正式登基,已受着无数的威胁,恶战连场。
小白已奋战了二十多年,武功再高,也难免有多少心力交疲。往后的日子,恐怕恶战还会一浪接一浪的掩至,杀个没完没了。
骤见眼前的境况,小白不禁暗叹人生的意义到底是甚么?
停不了的杀戮,就是人生的真正意义么?
的确,从前的小白,一直以自立为王作目标,只是成为皇帝又如何?还不是一样战个不休吗?当不当上皇帝,究竟有何分别?
年复年,战复战,小白的内心不禁有点疲累起来。
不,不能疲,更不能累,要永保自己不败王者之位,就得不停地杀下去,把所有敌人也压倒下来,要大家都心悦诚服。
小白很明白,要保护自己的一切,不停的杀战是绝不能避免的事,不论愿意与否,这过程绝对不能避免!
“剑京城”,一个把自己推上帝皇之路的地方,城中的“长街”、“赤虫村”,都带给小白无数回忆。
无数好友、敌人的面孔都收藏在回忆之中,是甘是苦,个中的滋味,也许就连小白也讲不清楚。
重踏“赤虫村”,小白有着无尽的感慨。
今日的小白已贵为中土王者,人生阅历更深,所思所想也与前大有分别,此刻的他,经已没有了年轻时的冲动,但英雄气概犹在。
小白,笑苍天,果真是个不世强者。
“赤虫村”村头之处,正有一少年人在派发食物,一看便知,那个少年人必然是“飞鹰帮”的一分子。
于“赤虫村”内,“飞鹰帮”势力最是庞大,向以运输为业,更不时派发食物给村民,建立起亲民形象,势力渐大,帮众愈多。
少年人约二十五、六岁左右,一张没精打彩的脸,五官相当精致,衣衫褴褛,神态却是从容,一派天压下来也全不在乎的模样,全没半点积极动态的家伙。
白发从头上垂下,遮盖了半边脸,仅仅露出一目,满身污垢,一副乡间鄙夫的呆气。
他,正是在小白安排下混进“飞鹰帮”的马虎。
马虎的神情依然没变,果真为人马马虎虎,绝无大将之风,散散漫漫又随随便便,一副甚么也不在乎的样子。
惟是此刻的他虽外表依然,但却已成了“飞鹰帮”内某一队的头目,专门负责派发食物的任务。
混入帮中已有个多月了,马虎并没有令小白失望,他已在帮中取得一定地位,更得到飞鹰绝对的信任。
飞鹰见马虎派发食物,随即转头,指着马虎向胡混道:“他,正是我帮新加入最强的少年人。”
一阵凛冽的杀气掩至,惊动了马虎,抬头直视,只见一个并不认识的人正一步步迎向自己。
这个人,当然就是胡混。
他前来的目的,就是要作一个证明,好让所有人都知道他虽然只是武尊天夭的徒弟,但绝对是个不可轻视的人物。
既然飞鹰说眼前的马虎就是“飞鹰帮”中最出色者,就让他作为自己一显身手的目标吧!
胡混走至马虎跟前,意态嚣张地道:“你哪只手最为出色?是左手,还是右手?”
马虎道:“左手或右手,都比你任何一只手更有用、更出色便是!”
胡混这话,本就是欲断马虎其中一手,但换来的,却是马虎全不惧怕的回答,和一脸鄙视的态度。
除了飞鹰,就连此刻这全不认识的马虎小子,竟也全不把自己放在眼内。
胡混想到这里,更决心要在众人之前显示一下自己的威风,争取那应得的尊重、掌声。
而马虎,隐隐然只感到一股不能言喻的杀气,更见丑丑带着此人前来,一心还以为是挑战“飞鹰帮”这一回事。
虽是混进“飞鹰帮”,成为帮中一分子,实则是身负重任替小白去调查一下“剑京城”
中的各帮派势力。
但此刻,绝不是露出马脚的时候,既有敌人前来挑战,他便应该为帮会铲除敌人。
一声不容,马虎已动手。
只因他心中知道,眼前的人,武学修为绝对在自己之上,故此若要战胜,先下手为强的方法最奏效。
提着铁剑,往前直刺,狠狠刺中胡混右肩“肩贞穴”。
劲力透发,绕剑而前,暴射内劲,誓要把胡混剌出个大洞来。
可惜马虎的内力,却远及不上胡混,一个箭步,胡混无惧利剑锋刃,更把铁剑逼压至弯曲形状。
好明显,马虎于内力上已是胜不了胡混。
既身为“飞鹰帮”新人中第一号人物,马虎又岂会是如此不济、如此脓包。
加强劲力透发,马虎迸发十二成功力与胡混比拼,并不是为了面子,而是为了保住自己性命!
两股劲力凝聚于剑锋之上,逼得四周卷起凛冽阴风,锐利如刀锋剑刃。
内力愈强,铁剑愈是弯曲,剑刃勒勒作响,要是某一方稍身形不稳,定必被震飞老远。
论功力胡混不是泛泛之辈,无俦内劲狂撑着剑尖,劲力浩瀚无边,剑不能破其身。
马虎这边,确实也已尽了所能,心中不禁佩服胡混内功之高,不愧是江湖绝顶强人。
一边运着内劲,嘴角展露笑意,胡混向马虎笑道:“既然你是‘飞鹰帮’最强的新帮众,我就把你的手斩断,好让飞鹰知道我真正的实力,给我应有的尊重。”
好无聊的说话,马虎只觉眼前这家伙,绝对是个莫名其妙的人物,人如其名,确实胡胡混混。
不单马虎,就连场中的丑丑亦有同样的想法。
内力虽强,但却是个不知所为的胡闹家伙,偏偏胡闹中还要杀人、伤害人、折磨人。
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无缘无故地向他人作出挑战,这就是胡混肯定自己的无聊方法。
世上怎可能有如此的一个绝世强者啊!
只见胡混奋身迎抗剑锋,左拳直轰,把马虎连剑轰飞,直撞向一间破屋之内。
破屋,对,这就是马虎的住所,也就是当年小白与伍穷等人初踏“剑京城”的栖身之所。
那么,马虎又有何应变之策,去对付这个胡胡混混的胡混呢?
忽地,剑影纵横、剑气长江、剑杀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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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章 破阵六千四
在这世代,杀人,可算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至少,不会有衙门官兵特别着意去捉拿杀人犯。
假如自问可以随手杀很多人,甚至乎很喜欢杀人,说不定还会受人赏识,征召上战场任你恣意杀人。
怕的,只怕你杀不了敌人反而被杀。
有些人不需亲自动手也可杀人,这当然不是指高手,高手杀人也要亲自动手,高手遇上高手固然要动手,高手遇上低手,不动手的话,低手也不会自己倒下来。
不需动手杀人的人,大都操控生杀之权,一句说话俨如阎王令,可以指挥别人替他卖命,杀掉对自己不利的敌人。
甚至可以只因一句“不喜欢他存在”,或者是“不想看见他”而将对方杀掉。
皇帝,就有这一种权力,因为他贵为九五之尊。
甚么是“九五之尊”?
九五之尊,亦即寓意拥有最高权力者,手执千万人的性命,位极人群,叱吒风云。
九五原来乃卦爻位名,九是阳爻,五是第五爻,九五是指阳气盛至于天,故飞龙在天,犹若圣人有龙德,飞腾而居天位。
龙为神物,至高无上,是以九五之尊喻为帝王之意。
皇帝可以随便杀人,那人可不可以随便杀皇帝?
答案是一样,只要你能够亲近皇帝,有勇气而又有能力将皇帝杀死,说不定就可以取代他的位置成为新皇帝。
可是,要成为新皇帝,又岂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个目标,也就是天夭多年来的梦想。
先派遣弟子胡混出来,假扮自己,让武林中人扰攘一番,继而自己越狱,只要降服所有战败者,必能威震江湖,雄霸天下。
取代小白成为新帝,指日可待。
天夭的想法,胡混一早经已知道了,他并不甘于只充当天夭的先锋,他要自强,令所有人尊敬他,知道他的实力。
正因如此,当他从“天牢”出来,首要之事就是赶往“万卷经房”寻找那本《春日志》,把天夭还未传授给他的武学练成,继而瓜代天夭,把计划完成,成为新一任皇帝。
天夭则永永远远困死在“天牢”之内。
好一个胡混,性子虽是胡胡混混,但武功倒也十分了得,加上狼子野心,看来往后的日子,小白的皇位将会受到极大考验,危机与日俱增。天夭加上胡混,往后的日子绝不好过!
只是小白此刻却没有闲情逸致去理会这些事情,因为胡混正跟一个对他很重要的人展开决战。
他,就是小白的师侄——马虎。
被胡混一拳轰飞入破屋之内,马虎就这样败了下来吗?
从一招之间,显见双方内力之差距,马虎确实未能在功力上取得丁点儿上风,他,真的这样脓包吗?
不,因为马虎还有剑招!
马虎跟随名剑多年,剑术造诣已达登峰造极之境,他绝对不会败得毫无招架之力。
虽然一向来行事马马虎虎,随随便便,但却绝对是个聪明的少年,小白对他很有信心,只要他动剑,一切必然立即扭转过来。
数道强光于破屋中透发出来,蕴藏剑气,隆然一声又一声,房子塌下,无数剑刃光芒照得厉烈灿烂,金影晃动。
只见马虎四周插着足有二百之数的长剑,阳光透射剑身,照得一片金光璀璨。
马虎,到底盘算着甚么?
胡混骤见眼前境况,不禁呆愕了一阵子,只因他认为不论多强的剑招,全也应由一剑而发,现下二百把剑,又会是一式怎样的剑招呢?
胡混的想法,大错特错,惟是马虎今次所使的,并不是甚么剑招,而是阵法,一个杀力无俦的剑阵。
这个剑阵,小白很是熟悉。
对了,是名剑的剑阵,“百万浩瀚剑阵”。
好聪明的马虎,深明两雄相决并不在乎于内力的强弱,还得要看定夺招式的凌厉、变通。
既内力不敌,那就惟有以招杀敌。
胡混嚣张地道:“甚么?你弄个甚么剑阵出来了?想不到如此一间破屋竟然藏有剑阵,是甚么名堂啊?好臭呢!叫作‘废物剑阵’吗?哈哈!倒也贴切得很。”
好无聊的说话,胡混又再一次胡混了。
如此一段话,马虎仿佛全没听进耳里,敛神凝聚于剑阵之内,集中精神,谁个胆敢闯阵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马虎冷冷地道:“有胆,便闯阵!”
冷傲的说话,充满着自信、自负,向敌人挑衅。
胡混一生最讨厌被别人看轻或不尊重,骤听马虎的说话,叫他如何能够忍受。
咬紧牙关,人如箭矢,一飞便没入阵中,硬闯破阵来也。
只听马虎一声暴喝,二百把利剑立分成两组,一天一地,排列得井井有条。
利剑于空中交织剑网,兔起鹘落,瞬息万变,压顶而来,上下夹攻,把胡混困裹其中。
劲力骤然破裂,激洒而下,一片片猛锐剑光从天而降,站于一旁的众人不禁被此夺魂慑魄的剑光震住。
四周一片地土,被从天而降的劲力压得分崩离析,快要随劲力再压下,欲把胡混埋葬。
每一剑都贯注了内力,好一个马虎,竟把名剑的绝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