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风水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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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风水师-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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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邵一改往常的不耐烦,对父亲的唠叨反而很欢喜;静静的听着,只觉的父亲说的每一句话都有种说不出的熨帖,唠唠叨叨的说了大半天;司机看了看时间;壮着胆子给封市委书记提醒时间,“书记,时间不多了。”再说就错过火车时间了!
  封国正意犹未止,越是说越是舍不得儿子,摸着儿子的脑袋,儿子已经长到了自己的肩膀了,时间一眨眼都过去了这么多年了,这还是儿子第一次离开自己独自在外,封国正如所有的普通父亲一样,既欣慰儿子长大,又伤感儿子已经喜欢上了独立。
  将儿子送上了车,司机绕了路把凌风又接着走了,不同于封国正的万分不舍,无名老道不仅没有送凌风,还大清早的把凌风就给折腾起来,跑到外面去买了两只烤鸭要跟元阳子喝烧酒,要走的时候,无名老道跟元阳子喝的正高兴,哪里顾得上凌风,大概除了长的已经初现威武的小狼犬小峰除外,站在外面呜呜的不舍主人的离开。
  凌风摸摸小狼犬,小狼犬已经长到了他的小腿高了,因为凌风时不时的在练功之余会用元气给小狼犬改善体质,所以小家伙比起其他的小狼犬长的壮实多了,而且也聪明不少,能听得懂简单的语句,凌风喊了句:“回去!”,小家伙瞪着圆圆的黑眼珠只溜溜的跑了回去,不一会儿又趴在门口偷偷的瞄着主人走了没有,让凌风很无奈,只得让这个鬼精的小家伙一直陪着自己被封国正的司机接走,这才呜咽着跑回了四合院。
  上了车,封邵就赶紧坐到了凌风身边一看,凌风居然只带了两件换洗衣服,其余的什么都没有带,想到自己带的两大箱子,有点不好意思了,抓抓脑袋没好意思说话。
  凌风好奇的瞥了一眼封邵,对这孩子突然安静下来居然有点不适应了,想到这里,凌风有点失笑,看来自己已经习惯了封邵的聒噪,一下子安静下来真的是不习惯。
  司机买了站台票,一路将行李送上火车,目送着火车开启后才转身离开,封邵对火车很好奇,一会儿看着窗子外面移动的风景,一会儿看看四处坐的乘客,因为是春运时期,火车有点挤,幸好买的卧铺,凌风原本是想着让封邵睡到上铺好照应,结果这小皮猴愣是又从上铺跑到下铺,与凌风并排坐,吃着封国正为两人准备的苹果。
  坐在车上的人大多数都是务工人员,火车上站着的人也很多,坐着的人去上厕所,站着的人就赶紧坐下歇息一会儿,补充一下体力,与凌风一起坐的是个大学生模样的青年,带着眼镜看起来斯文有礼,凌风看了青年一眼,将东西放到靠着车窗旁,自己坐到封邵与青年的中间,闭目养神,而封邵则给他父亲打电话,九五年的手机比起那些笨重的大哥大已经轻了许多,除了天线没有变外,就是信号还是有点差,坐在火车上时不时的听不到对方的说话,封邵气嘟嘟的将手机摔到了桌子上,‘哐’的一声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看到这么个个子不高的长的很秀气的少年这么孩子气的一面,大家都轻笑了一下,但看到摔到桌子上的居然是个手机眼神就变了,凌风将手机收起来,在未来,这样的手机也许不值钱,但在这个手机昂贵的买不起的年代,一个手机的存在也是身份象征,而使用手机的大多数都是成人,小孩子使用的极少,更何况这么不爱惜的,这下,在所有人眼里,封邵就成了大富豪的小公子了,有的人甚至开始猜测了,这么有钱的小家伙跑来做火车,大人能放心吗?
  坐在封邵对面的是个封邵差不多年纪的女孩,看起来眉清目秀的,穿的土巴巴的洗的发白的衣服,羡慕的看着被凌风收起来的手机,身边的是一个精瘦的青年,虽然还带着乡村的朴实,却眼神之间闪烁着坚毅的目光,一看就是个有主意的。
  小姑娘本来是在看手机,谁成想被凌风收了起来,只得不看,结果一抬眼又瞅见了眉眼精致的凌风,有点愣神,在农村,她可没有见过长的这么好看的男孩子,周身都有着说不出的气质,皮肤白嫩,比起自己的发红的粗糙皮肤,小姑娘明显自卑了,在村里自己也算是个俊俏的,没想到刚坐上了火车就被两个男孩子给比了下去。再看看那两个那两个男孩穿着攒新的样式新颖的棉袄,再看看自己的,羡慕极了。
  凌风自然是察觉到了对面小姑娘的情绪,没有理会,倒是对面的青年也就是小姑娘身边的青年开了口,“两个小兄弟这是去哪里?”
  “京城。”凌风淡淡的开了口,一旁的封邵失落了一会儿,倒是也缓了过来,兴致勃勃看着对面的年轻人,“你们是哪里的?也是去京城吗?去京城做什么?”
  “我们去打工。”年轻人笑呵呵的道,年过二十的他在农村已经是可以成家立业的年纪,这次带着妹妹去京城也是为了让自己妹妹学点手艺什么的,他已经找到了一家服装厂,让妹妹做个临时工,学点裁缝手艺,赚点钱。
  听完了对面青年跟他妹妹去京城的目的后,封邵看着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女孩,有点惊讶,“她看起来年纪不大,这么早就要出去打工?”
  “不小了!”年轻人笑了一下,“你们城里人是要念书的,自然是觉得小,在我们乡下,二丫都是可以嫁人的年纪了!”
  “嫁人?!”封邵更是惊讶了,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略带着婴儿肥的少年看起来非常的可爱,青年心下一动,有种想伸手摸一摸的冲动,只是一瞬间,青年有点失笑,自己这是怎么了,居然想要摸一个陌生的男孩子,想到这,青年忍不住摸了一下脑袋,是不是跟他娘说的,该找对象了?
  凌风倒是没有阻止封邵与青年的交谈,看似平静的看报纸,实际上心里却是波涛四起,离自己重生十五六年了,很多细节都记得不是很清楚,眼前的男子他总有种面熟的感觉,直到刚才他才恍然想起来,原来这个年轻人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内地房地产老总,在中国的房地产业绝对的老大级人物!
  没想到自己居然会与这个人同坐在一辆火车上。凌风摇头,关于这个老总,他之所以会记得这么清楚,完全是因为自己身边有个腐女一直都把这个老总挂在嘴边,这个老总是个gay,而且有个同性恋人。
  对于同性恋,他是无所谓的,上辈子自己长的跟现在差不多,当然气质不同,也有一些男人追过他,但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异性恋,所以全都拒绝了,直到最后被女友背叛后,他才感慨,跟什么性别的人恋爱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是在用心谈。
  封邵一路都在跟着这个未来的老总说话,兴致勃勃,时不时的被对方的言论逗得‘哈哈’大笑,不一会儿,封邵连电话号码都给对方说了,互相交换了姓名,一派祥和的气氛。
  凌风看着这个未来老总霍远嘴角含笑,长相不是俊美的那种,但很精神,棱角分明,看着封邵分明是带着一丝宠溺的表情!
  凌风顿时警铃大震,不会这个霍远是瞄上了封邵了吧!虽然封邵这辈子的桃花运走的都是男桃花,但不会就栽在了这个霍远身上吧?!
  想了想,凌风还是没有管,霍远是个好的,眼神坚毅不失正气,要是真的跟这封邵好了,也会好好待封邵,再说了,未来的事情,也是要这两人一起走下去的,就一辆火车上说说话并不一定会成就他们,看缘分吧!
  夜晚,凌风将封邵赶到上铺睡觉,东西也扔到了上铺,被子什么的随便一搭,就睡了。
  火车轰隆轰隆的走着,封邵白天兴奋的不行,到了晚上就坚持不下来了,跟霍远还有霍远的妹妹二丫两人一起玩了几圈扑克,就眯着眼睛睁不开了,倒头就睡。
  凌风睡在外面,对于陌生的环境,他的警觉性一向很高,所以当一个手摸到装了手机的包的时候,凌风一个翻身,手一把抓住男子的手一拧,男子立刻痛的‘哇哇’叫了出来,将一车厢的人都给吵了起来,这时候的人都很讲义气的,眯着眼睛的霍远立刻清醒过来,因为他睡在下铺,所以立刻准备将男子给抓起啦,谁成想,男子从另一个衣兜里掏出一把匕首便朝着凌风刺了过来,封邵也醒了,迷迷糊糊的只觉得眼前有一道寒光,吓得他一哆嗦,只见凌风双手指夹着一把匕首,一脚就将男子给踹倒在地,被霍远一脚踩住,其他乘客则一拥而上,喊乘警的喊乘警,其余的则恨不得上手扇这小偷一巴掌,外出的人最恨遇见小偷,尤其是在过年前后,大家幸幸苦苦赚的血汗钱要是被这小偷一偷那就什么都没了,能不恨吗?
  场面顿时乱了起来,凌风跳下去,霍远已经将小偷给捆了起来,一旁的乘客看着凌风的好身手都大声的叫好,刚才凌风几下将小偷给制服他们看得很惊险,但很过瘾,对这个有着几把刷子的少年顿时车厢里一片掌声。
  凌风淡然的接受了掌声,这时乘警也赶到了,将小偷给带走问话,凌风看着霍远,“多谢你的出手相救。”
  “不用谢!”霍远摆摆手,笑道:“你的身手真厉害,就算我没有出手,你一个人也能对付的了,换句话说我没有当倒忙就谢天谢地了!”
  封邵从上铺下来,很兴奋,他拉着凌风的手,不满的说:“好厉害,你应该早点叫醒我的,我也想抓小偷!”
  “哈哈。。。”霍远看到封邵冒着光的大眼睛忍不住笑了起来,对于这两兄弟,虽说凌风长的更胜一筹,但论起可爱,他更喜欢封邵,又活泼又有趣,他打趣道:“要想抓小偷还不简单?你只要把你的手机放到你的衣兜里,好多小偷任你挑!”

  
☆、第77章 十五年后(番外)

  十五年后番外
  早上,沈穆悄悄的起了床;蹑手蹑脚的穿起衣服洗漱;今天是周六,难得两人都有空闲的时间,昨晚上自己失了自控力;做的有点狠。
  房子不大,透着温馨;窗台上种着碧绿的花草开着点点的花朵,沈穆先给花草浇了水;这才围着围裙到厨房开始做饭;凌风不喜欢猪肉跟羊肉这种肉食;甚至闻着都会恶心;所以他们的小窝的冰箱里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些肉食;倒是出现了不少的海鲜,沈穆打算做凌风爱吃的虾仁粥。
  沈穆将清水浸泡一两个小时的大米洗干净,又开始清洗虾仁,洗净后将虾仁切成了小丁,白皙手指灵巧的给胡萝卜去皮,又手法娴熟的切成了一个个均匀的小丁,将西兰花掰成很小的朵,准备工作终于结束,虽然有点麻烦,但想到凌风满足的眼神,累点又算得了什么?沈穆噙着笑,在汤锅里加了水,又倒入大米、以及切好的胡萝卜丁、玉米粒和西兰花,将火调到了大火,煮沸后转小火,熬煮,算了算时间,就差最后加入虾仁煮熟,要煮熟虾仁大约要二十分钟时间,沈穆又挽起袖子开始收拾房间。起锅时加少量盐调味。
  房子大约一百二十坪左右,三室一厅一卫一厨,挤得满满的,一个是他们的卧室,一个是沈穆的书房,另一个则是凌风的风水法器摆放地。
  经过这么些年,凌风已经在整个江湖起了或轻或重的地位,尤其是他的法器制作,更是引来了江湖人的追捧,不仅仅是江湖人,商人、政坛不晓得多少人排队想要买到一两件,只可惜,法器可以制作,却不能量产,尤其是凌风在几年前遭到的那场暗算,几乎一命呜呼,要不是清气护体,估计早就见了阎王。沈穆打开房门,地上都是玉石、木头的碎屑,刻刀什么的依旧乱扔在一旁,把手里的扫把放到墙边,又将乱放的工具一件件摆放整齐,将碎屑扫干净,又将屋子整个擦拭了一遍,这才离开。
  自从那次的事件过后,凌风的精力也不如从前了,现在已经不再给他人看相看风水,而是将精力全都用来制作法器与写书。
  沈穆想到那次事故,他的心口依然止不住的窒息,恍如天塌地陷一般,有时候做梦他还能梦到那人满脸是血的倒在自己身边,没有任何反应,他一遍一遍的叫着,他却始终没有睁开眼睛,即使报了仇又怎样呢?因为凌风的受伤,清气不再护体,凌风的身体日益衰落,一想到凌风时不时的困倦,沈穆依旧恨得牙痒,即使枪毙了一百遍都不够凌风受的罪!
  因为沈穆每晚每晚的恶梦,凌风总会不厌其烦的在半夜叫醒他,有时候他也会半夜醒来,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又做噩梦了,看着一旁安然入睡的人,他才会擦擦头上的冷汗,将他重新抱在怀里,才能接着入睡。
  二十分钟很快过去了,沈穆已经手脚麻利的将整个屋子打扫干净,地也拖的一尘不染,算了算时间,改起锅了,沈穆闻了闻,很香甜,尝了尝,又加了少量盐调味,这才端锅盛了一碗,放到保温盒里,
  这时候凌风应该快醒了,沈穆对凌风的了解,估计都比凌风对自己的了解程度高,进了卧室,凌风果然已经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不过看起来还是有点迷迷蒙蒙,有点呆呆的坐着不动,早上的阳光透过窗帘露出一丝丝的光芒,十五年过去了,时间几乎没有在这个男人身上留下岁月的痕迹,容貌越发精致温润,眼若星辰,淡粉色的唇瓣有点肿,多了几分旖旎,沈穆看着凌风的罕见的萌样,整个心脏都软成了一滩水,快步走过去搂着凌风,看着他迷瞪的双眼,沈穆捧着他的脸就来了个深吻,他的味道永远都是那么好闻。。。沈穆吻得很上瘾,他喜欢这样亲密无间的与他一起亲吻,品尝他嘴里的每一寸贝齿,舌与舌的交缠,一吻过后,两人都有点气息不稳了,沈穆嗓子略带沙哑,眼神深幽,问道:“怎么不多睡会儿?”
  “睡不着了。”凌风半靠着身边的男人,皱了皱好看的眉,嗓子有点哑,想到昨晚上的事情,看着一旁关切的沈穆,脸微微有点红,对于一个心理年纪半百的人,忽然有了这么个比自己年纪小了一半的爱人,而这个爱人,咳,一到晚上就生龙活虎的,让这个即使体力好的人也吃不消啊!
  “我去洗漱。”凌风淡定的忽视掉在自己腰上摩挲的手,以及股间的异物感,站起身换了衣服,而一旁的沈穆则炯炯的目光如炬的盯着爱人‘优雅’不失速度的脱下睡衣,白皙的皮肤上大片大片的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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