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华姨家一直住到开学,开学后就是住读,更加不用回去,放假也只回华姨家。她妈妈只当是女儿大了,需要自己的一间房间,她没有这个能力,妹夫家有,就让她去吧。潘书不敢回家,是她记得何卫国说不许她出现,她真的就不敢回去。她一想起那个人,就怕得要死,然后她就命令自己把这件事忘了,忘得一干二净才好。高中三年,她胆小怕事,不敢和男生说话,成绩只是中下。这个学校优秀的人太多,像她这样的一般初中的优等生到了这里,都不算出众。她也觉得正好,她不要别人的注目,别人把她忽视掉最好。
她以中等成绩考上了上海本地的大学,学的是商贸英语,姨父这个时候开始下海经商,一直说毕业后就去他的公司。学校里开始有男生注意她,给她留位子,借她的笔记抄,把自己的Walkman给她听,半夜到她的宿舍楼下唱歌给她听,引得整个宿舍的女生都轰笑。那个叫张棂的男生,用他的笑容和热情以及温柔和耐性融化了潘书,两人在二年级时就成了令人瞩目的一对。张棂说一毕业就结婚,潘书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对这个主意十分赞同。她已经忘了为什么要住在姨夫家,有个自己的家却是她一直的梦想。
她是真的把那一个下午的事忘了,彻彻底底忘了,甚至不记得有何卫国这个人。妈妈在她大四时患宫颈癌去世了,她办完丧事,就把房子关上了。悲伤中经过那扇黑漆门,也没想起有一个人曾经对她做过什么,那个人又去了哪里,她从此再没有回去过。毕业后她就去了姨夫的公司,把关系和户口都迁去了,又做了激光校正视力的手术,摘下了戴了十年的眼镜。半年后张棂联系好了出国留学,叫她也着手办理,她一边办着,一边在姨夫的公司混。然后有一天,张棂打越洋电话说,他对不起她,他和一个女同学有了亲密关系,他没脸再见她。
潘书放下电话,整个人就呆了。下午要见一个客户,那人磨磨叽叽,就是不肯爽快地签字。潘书脑子里还想着张棂,忽然一笑,说:“签了没?签好了我们去吃饭。”她想起和张棂一起去办签证,她也这么跟张棂说。张棂说签了,然后两人去吃了一顿日本菜,被芥末辣得眼泪花花的,张棂看她哭了,出尽百宝才哄得她开心。
对面那个男人看见她妩媚多情的笑容,一时意乱情迷,随手签下字,问:“吃什么饭?”潘书说:“吃日本菜。”吃得两个人眼泪齐流。账单上来,那人脸色变了变,潘书用半个月的薪水付了账,打车的钱都没了,坐公交车回姨夫家,一路上把脸埋在手里,哭了又哭,哭了又哭。对面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小声问:“阿姨为什么哭?”他的妈妈嘘一声,轻声说:“阿姨生病了,打了针身上痛,哭一下就好了。”悄悄递一叠纸巾在她手里。
那天以后,潘书成了千娇百媚的万人迷。
正文 第十五章 襻与纽
十八岁的何卫国拿着香烟靠在门口的阴影里,无聊得浑身皮肉发痒。十八岁了,高中毕业了,干什么好呢?上大学他根本没想过,难道去前面的海港宾馆当门童?听说收入不错,一个月好拿两千。但整天就帮别人开门,这种事有什么做头?说出来不笑死人?他何卫国,拳头打遍几条街附近没人敢挡,去给人开门?
但十八岁了,不好再厚着脸皮吃家里了。他翻一翻枕头底下藏着的一本花花公子,看得他浑身涨痛,卷起来塞回去,点一支烟,站在门口发呆。午后阳光晒得他发昏,这个时候他看见“襻襻头”从黑乎乎的门洞里出来,身上是一件白色的裙子,太阳晒在那裙子上,小姑娘就像浑身发着光,刺得他眼睛痛。
“襻襻头”小名叫“潘潘”,“襻襻头”这个绰号是他取的,“潘潘”和“襻襻”这两个音在沪语里发音并不相似,但他就愿意这么叫她。“襻襻头”。他是无锡人,跟无锡亲娘长大,无锡人管奶奶叫“亲娘”。亲娘把纽扣洞叫“纽襻”,打个结叫“牵只襻”,搭扣叫“搭襻”,一切可以挂东西拴东西的,都叫“襻襻头”。
潘潘是公认的弄堂里最好看的小姑娘,皮肤雪白,白得透亮,细得像瓷。每次她经过何卫国的身边,就像有一朵闪着光的云飘过,身上还有洗发水香皂花露水爽身粉的香味。潘潘像瓷器,像玻璃瓶,像水晶吊灯,像一切容易打碎的东西。越是易碎,就越是想去碰。因为怕打破,就不敢,因为不敢,就生了许多幻想。
潘潘自己不知道,她在弄堂里的男孩子们心里引起怎样的幻想。她只是每天轻手轻脚地上楼下楼,轻声细语地说话,微笑有礼地和邻居客气。她和她的妈妈,都是那么小心谨慎地和邻居们相处,从不吵架,从不高声说话。潘潘的妈妈是一个小学老师,潘潘每天很乖地做功课背书。他在楼下,都可以听见她在小阳台上背英文背课文,声音好听得像鸟儿唱歌。
潘潘没有爸爸,何卫国又鄙视又可怜。潘潘从来不看他,何卫国又气又恨又仇视。潘潘每天像云一样地飘过,让他看得牙痒痒,手也痒。潘潘功课那么好,邻居都说这个小姑娘考上了上海中学,将来还不知怎么有出息。
潘潘将来不知怎么有出息。上海中学,他从来没想过世上还有上海中学那样的地方,可以把他的“襻襻头”带离他的视线。而他,高中毕业了,没有前途,将来只能去宾馆当门童,门童能当到二十五岁吗?
潘潘浑身发着亮光地走过来,看见他像是在笑。他看不清,她戴着大大的眼镜,显得一张脸那么小,她用书捂着鼻子,像是在掩着他身上的汗臭。何卫国被激怒了,第一次朝她说话,“襻襻头。”他叫她的绰号,他给她取的绰号,他从来没有当面叫过她,但是她知道这是在叫她。
她抬起头来看他。
潘潘就在他的面前,近得可以听得她的呼吸声。几缕黑色发丝缠在她雪白的颈项上,被薄薄的汗水黏住,何卫国心里有只手在替她拨开。那只手没有去拨那些汗湿的碎发,而是抢下她手里的书,他听见他用极为不屑地口气说:“啥书?潘书?看看你的名字,又是输又是襻,输不起,就要襻牢。谁给你取的这个名字?”
潘潘像是被他吓住了,她开口轻声道:“还我。”没有叫他的名字,好像他没名没姓。何卫国,卫国。这么俗烂的名字,哪里有潘潘好听,哪里有潘书文雅,哪里有“襻襻头”可爱。
何卫国怒冲冲翻翻书,哈哈一笑,轻蔑地说:“武侠?你也看武侠?你看得懂吗?”原来你也看武侠。你喜欢谁,乔峰还是段誉?我们可以谈谈金庸。我有全套的,你要不要看?小姑娘,肯定觉得书生王子段誉好,乞丐头头的乔峰臭也臭死了,就跟他何卫国一样。他何卫国,也就是个小流氓小瘪三。
潘潘像是哭了,只说:“还我。”当然,小流氓小瘪三,不配和水晶玻璃谈。
何卫国摔打摔打书,想要戏弄她,说:“叫声阿哥就还。”叫我阿哥,“襻襻头”,你的名字是我取的。
潘潘看不起他,阿哥不肯叫,连书也不要,转身就走。裙角飘起,扫在他的腿上。何卫国心里的火忽啦啦地烧起来,烧得他浑身发涨,烧得他脑子发昏。他昏头昏脑地拦下她,取下她的眼镜,眼睛那么大,睫毛那么长,眼神那么慌张,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小白兔。这下你会重视我了吧,叫我阿哥。还不叫?“不叫,那就自己来拿。”带她转了个圈子,白亮的裙子飘起来。小腰那么细,小胸脯胀鼓鼓。脸上的绒毛像家乡无锡的水蜜桃。
潘潘眯起眼,伸手来摸他的胸膛,何卫国浑身的血都往上冲,抓住她伸出的手说:“是你自己摸上来的,可怪不得我。”拖住她就往自己房里走。
潘潘细细声说:“放开我,眼镜还我。”声音那么好听,口气喷在他脸上,比什么洗发水花露水都好闻。何卫国把脸埋在她肩窝里,使劲闻她的香气。手掌弯成杯形,罩在她的小胸脯上。那么小,那么紧,比花花公子上的女人们小得太多,小得他不敢用力,像是捧着一只水晶杯。它太容易碎了,小心不要碰碎它。他把手往下滑,滑到她的腰里,那么细的腰,双手一合就可以合拢。
“襻襻头”,你是纽襻,我是纽头。
为什么这么痛,痛得他一下子醒了。是潘潘,潘潘咬他的肩,咬得出了血,眼里的泪水顺着脸流进血里。她在他伤口上撒盐。
何卫国清醒过来,被潘潘的泪脸吓坏了。水晶杯碎了,到底还是被他亲手打碎了。何卫国吓坏了,潘潘要是告诉了别人,他死路一条,他硬起心肠说:“知道你输不起,就不跟你玩了。你一个小毛丫头,懂什么?”命令她说:“放开。”
潘潘松开牙齿,浑身打颤。何卫国放开她,把眼镜还她,“还你。”你成绩好,你上上海中学,你前途无量,我去当门童。哼哼,早知道我们不是一路人,“小四眼,你以为谁喜欢跟你玩?”书还她,我有整套的金庸,你要不要?“书也拿去,你除了书,还有什么?”“襻襻头”,你有纽襻,你绊住我,永世不得超生。“你去告诉啊,去告诉你妈,看你妈怎么说你。”别说,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就让它永远埋在心底。
潘潘像是吓坏了,哀求说:“不要,求你不要。”何卫国放下心来,我们两个的事,别人不需要知道。然后他说,“滚,不许你再出现在这里。”他不知道他还能不能管得住自己,在品尝过她的柔软她的温软后,当她再经过他的身边,他要怎样才能不伸出手去触摸?
潘潘裙子上溅上了他的血。他的血,他的心。潘潘走了,他在门缝里看见了,她换了一件云彩般的裙子,风一样飘走了。他抬头看她的窗口,她的阳台,那条有他血的裙子被她洗得干干净净,挂在那里等风吹干。等到晚上,乘风凉的人都散开去睡了,他爬上她的阳台,把那条白裙子偷了下来,仔细叠好,藏在他的枕头里。没人的时候拿出来看,原来那不是白色的,上面还有一朵一朵的小花,就像一朵一朵的云。
潘潘从此没有回来。他见不到她,浑身难过。他找碴打架,见谁不顺眼就打谁,打得整个静安区都知道有个何卫国,打起架来不要命,打得比他大的比他小的都服软,叫他哥。卢湾区的小子们不服气,找上门来打,也被他打下。打得求饶,说,哥,你打我们算什么本事,有种你去把南市区的教门打了。我们全部管你叫哥。
那一架打得厉害。他大小架打过无数,拳头练得比砖头硬,但教门的人比他还硬。人家是吃牛羊肉长大的,他是吃大饼油条泡饭长大的。人家一身的紧肉,他全身是骨头。但他们没有“襻襻头”离开过,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心痛,他们不知道水晶杯碎在手里是什么滋味。他被他们打得浑身是血,他们也被他打得骨折。双方罢手言和,声明井水不犯河水。
那一架打完,所有的小流氓小瘪三小混混管他叫哥。他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知道再打下去就离白茅岭劳改农场很近了,离“襻襻头”就更远了。恰好这个时候街道通知他征兵,他一口答应,在那一年的十二月底离开了上海。
部队真是个好地方。像他这样的一块顽铁,也只有军队这样的地方能把他锤炼成利刃,使他脱胎换骨,成了完全不同的一个人。操练,拉练,在太阳下站一下午。他不怕。再苦再累他都不在乎。操场上太阳底下有四十多度,别的人汗下如雨,他没有,他有云罩在他头上。夜间站岗,他一站一夜,只要他站岗,他后面的人都可以睡到天亮。他有“襻襻头”陪他,他巴不得有这样的夜晚让他可以整夜整夜的想她。她长大吗?脸上还有泪?她的胸她的腰在他的手里,她的牙齿咬进他的肉里,她嘴唇吻着他的肩。唇齿相依,血肉相连。她是他的纽襻,他的羁绊,她早就深植进他的血液里,她是他血里的毒,命里的蛊,非她本人不能解。
他在军队里学到了从前没接触过的知识,让他不再是那个只会打架的粗汉。潘潘读上海中学,上大学,前途无量,他要和她比肩。同时他的义气让他交上了朋友,这些朋友后来成了他的贵人,离开部队后帮他起家,助他成功,让他有了足以自傲的资本。带着这些资本他回到他的出生地上海,白手起家。他打听“襻襻头”的下落,原来也在同行,只是成了千娇百媚的妖娆女人,男人没人逃得过她的笑靥酒涡。
何谓不相信。那个纯洁轻灵得像镶着银边的云朵一样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成为这样的女人?难道在他心苦自持的时候,她却夜夜笙歌?那一天她找上门来,浅笑轻语,要他打八折,把场地借给她。何谓怕得说不出话来。她为什么能这么平静地面对他,像对一个陌生人。她是在试他,还是根本不屑于找旧账?他呆视她,根本没听清她在说什么。他一眼就认出了她,虽然这么多年过去,她变了好多,但他还是第一眼就知道他命里的魔星来找他来了。
那个瘦小的女孩子长成美丽的女人了,皮肤依然雪白,像名贵的瓷器,眼镜不见踪迹,那一双大眼睛毛茸茸的,长睫毛忽闪忽闪,闪得他心摇神驰。她长高了一些,他清楚地记得他把她抱住的时候,她的头只到他的胸口,现在她站在他面前,脚下一双细高跟鞋,让她几乎和他平视。他贪婪地偷看她,胸脯饱满,腰肢柔软,他想他的一只手怕是罩不住了,光是这么一想,心里的火苗就呼呼的往上窜。他一直知道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子,这十多年他在心里描摹了她无数次,但没想到她长大后会变成这个样子
然后他看见她微微一笑,如春花绽放,艳丽无比。她笑盈盈地说:“何先生,你的地方放着也是放着,借给我们开个会,你有收益,我们也落个便宜。你也来啊,我们一起跳舞。何先生这么年轻有为,行里谁不佩服?你要是能来,就是我们的荣光了。”
何谓从不知道“何先生”三个字这么好听,那天夜里他搂着她在幽暗的舞池里慢舞,左手握着她纤腰,右手托着她的柔荑,香气蕴绕。她的腰还是那么细,双手一合就能合拢,而她的胸则软绵绵沉甸甸,靠上来时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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