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的数量相比数日之前又多了不少,特别是黑骨骷髅,几乎每一队白骨骷髅中都会有一名黑骨骷髅领队,宛若小队长一般走在队伍之前,极为显眼。
见此一幕,方寻心中大定,张口一吐。翠色光华一闪,寸许大小的青虹,迎风而涨,化成一道翠色剑光,朝着一众骷髅席卷而出。
方寻旨在收集骷髅颅骨中的魂火,祭练白骨戮魂剑,故而只要实力低微的骷髅,他定要大肆收割一番。反之,一遇相同等级的骷髅,他立时掉头就走,绝不恋战。
如此几天,倒也收获颇丰。
白骨骷髅魂,火收集了几百,比之方寻之前收集魂魄加一起还要多,除此之外,黑骨骷髅的魂火也有数十,它们的魂火要比白骨骷髅凝练数倍,实在是祭练 白骨戮魂剑,的最佳选择。
“可惜,想必那身穿骨铠的黑骨骷髅应该更有料才是!”
方寻略略摇头,为了最大限度收集魂火,他没时间与二阶骷髅纠缠,好在 白骨戮魂剑剑胚生冷不忌,只要有魂火就能祭练,大大加快了方寻收集的速度。
经过几天的凝练,晶莹如玉的头骨又有变化,居然不用方寻法力加持,也能悬浮于半空。使得周身三寸之内的空气都略有虚幻,更不时有一丝黑炎自头骨七窍中冒出,但随即就消逝在了空气之中。
方寻明白,此宝吞噬的魂魄已经差不多,快要初步炼成了。
正因如此,方寻收了剑胚,寻了一个僻静的地方,他还有一个要紧的步骤需要完成,在剑胚中留下血之烙印。永世刻上自己的印记。确保此宝祭练完成便可如臂指使。
这是一间宽敞的厨房,方寻就缩在一角,盘膝而坐,手中托着一颗晶莹如玉的怪异头骨,神情凝重。
在他身前,方岚一如既往,好似保镖般手持血色长刀,英气逼人。
将剑胚向半空轻轻一抛,方寻咬破指尖,如走龙蛇,虚空画符,他的速度极快,盖因此法不能出现丝毫差错,否则不但要前功尽弃,更要承受千百冤魂反噬,后果极其严重。
刻印之前,方寻特地静养了一天之久。此时动手,早已是把握十足。
血符成型时,惨红色血光一炽,复又平静了下来。方寻面色如常,不过呼吸却加重了几分,显然消耗不菲。
“血脉印刻,太乙重合,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方寻大喝一声,奋力鼓荡一身法力,全部融入了血符之中,血符越来越光华却愈发暴涨起来。最后更是缩成了一枚比丹丸还要小伤倍许的光点,血芒一闪,朝白骨戮魂剑,剑胚印了上去。
一嗤!
一丝丝腥臭至极的烟气飘散而出,晶莹如玉的头骨居然露出了人性化的痛苦神色,好在它并未祭练完成,灵识还未形成,故而不懂反抗。否则方寻怎会如此轻松?
白烟散尽,如玉般的头骨眉心处居然印有一朵黑色火焰痕迹,小小巧灵动,宛若真正火焰一般跳动不止,看上去无比诡异。
方寻松了口气,随手一挥,剑胚便回到了他的手掌之中,看上去竟然灵性十足。
第十五章 传说化
二错。有。这白骨戮魂剑“我的实力最少能涨兰成,以并未痊愈,也不用担心一般的二阶骷髅了。”
方寻只手托着奇异头骨,目光闪烁不定。
法宝自然不是方寻这种实力的修者能够祭练成功的,他手上的白骨戮魂剑顶多算是咋,粗胚,距离成就法宝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按照方寻得到的那张纸黄纸上的说法,白骨戮魂剑要经历九转十二劫方能真正成就,自此凶焰伤天,恒古不灭!
一件法宝被祭练到如此境界不知要多少岁月,方寻没那么贪心,他不过想要凭借此剑增强几分实力罢了,哪怕是个粗胚也罢。
九转十二劫方寻还不知是什么意思,黄纸上只提供了九转的祭练方法。而十二劫则被几笔带过。不过方寻即使侥幸将此剑祭练过一转境界,也要比他身上的青虹飞剑要强上几倍了。
白骨戮魂剑炼成之后便自带一缕先天白骨火,专克元神,吸魂炼魄,增强己身,霸道无匹。更为难得的是,此剑与 阎魔真经,相辅相成,方寻可凭借此剑大肆搜刮魂魄,修炼鬼道无上**。除此之外,此剑也能借由方寻一身黄泉法力,荡涤自身污秽,有更高成就。
“下面便要将此剑彻底祭练完成,剑灵一转之后,就立即放弃青虹,的温养,改由温养此剑好了。”
方寻心中迅速敲定了主意。要如何最大限度地提升实力。
思付片刻之后,方寻随手将方岚收了,确定再无遗漏,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厨房。
方寻来到此间密室大约有月许的时日了,他对此地的环境已是颇为适应,紧走几步,右拐走出莆道,方寻来到一间宽敞的大厅中,有几层楼高,整体大气磅礴。
除了常见的恶鬼雕像之外。一些金属铠甲也被放置其中,武士手中大剑泛着湛湛森寒。看上去锋锐非常。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引人注目的是,大厅前方正中的宝座上,一具血色骷髅正挂着下顾,血色颅骨低垂,眼眶中幽蓝色魂火微微摇曳,居然仿佛是在小憩的模样。
房间中上百具白骨骷髅,其中还有数量不菲的黑骨骷髅参杂其中,甚至有六具身穿骨铠的黑骨骷髅站在宝座之下,整齐划一。俨然一副被君王审视的军队模样,场景极为怜异。
见此一幕,方寻没有露出丝毫惊讶地表情,他早知道高阶怪物拥有智慧,只是面色微变,悄无声息地向后退了数步。直至身体没入拐角甫道地阴暗处,其间没发出一丝声响。
“有些麻烦了。”
方寻眉头一皱,脑中不禁思考起来。
虽然白骨戮魂剑已经祭练大半。使他实力提升不少,只是他毕竟还处于身有伤势,本身就不便长时间战斗。那些白骨骷髅和黑骨骷髅倒不算什么。不过那几具身穿骨铠。实力相当于称号二阶的黑骨骷髅和血色骷髅让他很是忌 惮。
可就这么离开,方寻并不甘心。要知道,身穿骨铠的黑骨骷髅并不常见,此时他还未取得离开密室的凭证,这么一走,不知要何时才能遇到此类的怪物。
就在方寻难以取舍之际,骷髅方阵左侧出现了异常,一名身穿金属铠甲的男子从阴影中走了出来,他孔武有力,身材高大,披头散发双肩上却扛着两架便携式火箭筒,脸庞上生长着一圈细密的胡茬。一道粗大的疤痕经由左眼到下顾,看上去气势汹汹,显示出了强大的力量。
“你们这些杂碎很好,省了老子不少力气将你们集合一起,哈哈,这样一来,那件任务差不多可以完成了。”
男子放肆地大笑,一把将火箭筒角度扶正,下一刻就按下了发射器。
两枚火箭弹携着绚烂的尾焰小擦着空,友出嗖嗖的声响,轰的声惊天巨响,巨大火球在白嘀胎联爆裂开来,狂暴的气流席卷,数十只一起被掀飞了出去。
方寻在转角的阴暗处看得真切,所有白骨骷髅身上都亮起一层晶莹的毫芒。尽管被炸的七零八落。但是除了中心的有限几个,伤亡很少。
身穿铠甲的男子自然也看出来了,他并没有靠火箭筒轰杀一起的想法,反手取出一张空间卡,在火箭筒上一拍,白光一闪,两架火箭肖便消失不见了。
“这回看你们运群杂碎还怎么一起过来!”
男子狞笑一声,虚空一握,一把金灿灿的大剑就出现在他手中,竟是一把实物,其上符文缭绕。通体金光闪闪,散发着一股狂烈地气势,任谁也不能忽视。
“迎风三段击!”
男子大喝一声,手中金色大剑一挥,三道近米许长短的巨大剑刃分化了出来,贴着地面扩散了而去。
金色剑刃晶莹璀璨,凝练无比,速度更是极快,仅仅几个呼吸,就将拦路的一切斩断,无论是火箭弹的贼片还是骷髅地肢体,甚至火焰也被一分为二。
。三阶!”
方寻心中一跳,眯起眼睛,身形继续向后退去。称号三阶的战斗,方寻想要在其中获取利益非常困难,说不定还要再次受伤,他不想冒险。
可就在此时,异变突生,一道腥红的半月气劲横扫而出,一下便将三道金色剑刃破碎,余威不衰,景致向着男子斩去。
宝座上的血色骷髅出手了!
一切快到不可思议,眨眼的功夫,金色剑刃就破碎成了千万片。化成点点金光,消散于黑暗虚空中,狭长的猩红气劲在男子身上透体而出,将他一斩而过。
身着金属铠甲的男子并无异样,脸色依旧张狂凶恶,手持着金色大剑,反手提在身前,做着防御的动作,纵使如此,他依旧没能防御住血色骷髅的一击!
“传 化!”
男子仿佛一只受伤地狮子,噗的一声。一口逆血夹杂着小块内脏被他吐了出来。看他的样子,竟是受了垂伤!
血色骷髅缓缓站了起来,顺着台阶一步一步向下走着,空荡的眼眶中幽蓝色魂火沾染上了一层血光,转瞬间便成了猩红之色。
血色魂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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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书友提问,为什么方寻“欺软怕硬。”遇到危 3ǔωω。cōm险就要逃跑?一般晓宇不会将这种东西放在正文下,这次例外。
首先,欺软怕硬是生物的本能选择,不管我们赞成与否,它都存在,根本不需要解释。遇到危 3ǔωω。cōm险逃避,回避死亡、受伤,这也是生物潜意识的选择。其次,方寻并没有什么东西需要他坚守,如果有需要 即使孩子也不会退缩,这是个很浅显的道理,谁都明白。
当然,说句不怎么上台面的话,大家看书就是为了爽的,可能晓,宇设计的情节真的不够巧妙,没有让大家看爽,这是我的问题,我承认是晓宇疏忽。
事实上,如果那位书友看了下一卷的卷名就不会这么说了,这是更新问题。我也检讨。
一个人想要改变,不只是说说而乙,前面三十几万的铺垫晓宇感觉已经够了,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叱咤风云吧!
密室是晓宇几本书中成绩最好的一本,虽然仍是扑街,只有几百订阅,可我还是想写完,好好写完。
如果有类似的问题,大家一定要提醒我,人无完人,晓宇承认《密室》有很多硬伤,如果可以,我会尽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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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灵性
这个念头在方寻脑海中一闪而过。
血色骷髅魂火由幽蓝转为猩红。方寻一下什么都明白了,它刚才一定是故意掩藏实力,趁着男子放下戒备,从而一击碍手!
“居然还会耍这种瞒天过海的手段,智慧与一般成年人有的一拼了”。
方寻心中暗暗砸舌,后退的步法越发地加快了起来。早听萧瑟说过,四阶的怪物和之前的怪物有很大不同,它们会与进化者一样获得传说能力。实力强大无比,是一个质的提升。
“老子操你屁眼,敢跟老子耍这种把戏
身穿铠甲的男子大肆咒骂着,从脖颈上掏出一条项链,看上去像是守护项链,的样式。不过此刻项链上什么也没有了,只有一条丝线还挂在他的脖颈上。守护项链,救了他一命,却也耗尽了威能,被血色气劲碾成了齑粉。
场中的一众骷髅已经从月才的爆炸中恢复了过来,个个眼眶中魂火舞动,似是愤怒异常。
只是在血色骷髅面前,它们均是保持着恭敬地姿态,默默退开丈许远,与血色骷髅让路。
血色骷髅不紧不慢地走着,手中并未持有骨剑之类地武器,浑身却散发着邪恶而冰冷的气息,像只千年孤魂,每前进一步,就给男子造成巨大的压力。
“妈的。亏了”。
身穿铠甲的男子面色泛白,一咬牙,反手一抹空间卡,取出一支淡紫色的试管,想也不想就塞入了嘴中,因为时间有限,他甚至未将瓶塞除去,就那么将整咋,试管放入了嘴里,如咀嚼冰块一般,咔嚓咔嚓的嚼了起来。
“够狠”。
方寻微眯着双眼,默默欣赏着男子堪称疯狂的举动。
在此之前,他早已停下脚步。尽量将身体埋入阴影中,暗运功诀,收敛了周身一切气息。为的就是不引起那具四阶怪物的注意,否则他必死一无疑。
虽然方寻不知那淡紫色药剂有何用途,但是他明白,如果不出意外,那名身穿铠甲的男子死定了。
方寻只露出一丝目光。掩藏于黑暗中,饶有兴致地注视着前方。他有着四阶实力地血色骷髅为何会有径直走向男子,方寻不知道 如那血色骷髅,已经不能将它看成是怪物,应该将其视为一名实力四阶地进化者才对,它有智慧,不下于人!
“给,我,饶,你不,死!血色骷髅停在男子身前,一股死气沉沉地精神意志蓦然传达了出来。不容抗拒!
“把屁股撅起来。老子就告诉你,哈哈哈
男子露出快意之色,满脸血迹,披头散发。状如疯魔。血色骷髅沉默,眼眶中血色魂火平复了下来,在没有任何精神意志传达出来。
“麻烦,我自,己拿!”
血色骷髅走了一步,附着骨甲的手臂向前一伸,五道微弱地血色弧光在虚空成型,快若奔雷,一下印在了男子身上。
一砰!
男子身着地金属铠甲,居然被生生犁出了五道痕迹,哇的一声,男子又是一口逆血喷出,浸染了血色骨铠。他眼瞳中灵光渐失,显然活不长久了。猩红色的骨铠上沾染了一层鲜红的液体。并不显眼。
“你,跑不掉,我已经,抓住你了血色骷髅眼眶中魂火一炽。甚至有几丝火苗舔出了眼眶,显然愤怒至极。
血色骷髅在昏暗火光下锃亮地颅骨一转。看响了方寻所在的位置,纵身一跃,便跨过数丈距离乙
方寻目光一凝,在不敢有丝毫动作,那血色骷髅想要解决掉他。不费吹灰之力。但他并不着急,他清楚地看见身前有一道飘忽的人影,在黑暗中略显出轮廓,一下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如此。这家伙不知道用了何种手段,居然玩乐把金蝉脱壳。只是仍未逃过血色骷髅的精神感知。”方寻心中略略点头,更不急了,只要血色骷髅没发现他的踪迹就好。
“该死的马科斯本,被人暴屁眼的家伙。下次别让我再见到你。什么蝉蜕药剂,百分百复制体,垃圾无比
男子浑身清洁溜溜小声地嘟囔了一句,见血色骷髅朝他奔来,顾不上穿衣,二话不说。裸身便跑。
血色骷髅迅捷非常,几个闪身,便显现在甫道外,又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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