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瞥了瞥手中的簪子,理了理眼罩:“喜欢我的人这麽多,我怎麽记得是谁?”
缺右眼一把推在我脑袋上:“得了吧你,老子知道你小子受欢迎。你看你凤哥哥都病成那样了,赶快上去给行川仙人看看。”
我点点头,回头看到林轩凤刚从马车换到轿子里。拍拍缺右眼的肩往上走:“这麽快就认识大仙人了?”
“仙人什麽?那根本就是给他面子。他就一神经病,说话跟个二流子似的,还对个女人患相思。没出息。”
“你好意思说别人。也不知道是谁天天楼妹妹长楼妹妹短的。”
“起码我还清楚自己喜欢谁不是?”
“今天天不大好,看似要下雨。”
把林轩凤安置好了,把老娘那里骗来的刀子放在桌上。然後回自己房内,收拾收拾衣服。
给花遗剑还有老娘打个报道,立刻去找缺右眼,问清了这些人住在敦煌的客栈。还好不是很远。
又去找林轩凤。
林轩凤房内一股浓浓的药味,他正在喝殷赐给的方子。从小我喝药就像自杀,光是闻闻那味儿都不行,师傅又常说是药三分毒,於是这就变成了我病再严重也不喝药的借口。所以我的身体也比弱柳扶风林轩凤好得多。更比身子骨给邪功毁得不像样的某宫主好。
想到这,心里特不是滋味,於是飞速坐在林轩凤旁边。
“轩凤哥,我有事出去一趟,大概两三天就回来。”
“嗯。”
“你不问我是去哪里麽?”
林轩凤弯著眼笑笑,摇摇头:“我等你。”
我亲了他一下,结果满嘴是药,呸呸吐了几口,给他把被子理了理就冲回去拿包裹了。
刚回到房间,忍不住把那个簪子拿出来看看。
果真是那个金簪。只是跟当初的模样差了很多。
我记得我刚买这簪子的时候,上面有一朵花瓣分明的红莲,为了尽量做得仿真而磨去了光泽,乍一看还真像一朵小花。可是现在红莲的花瓣被磨平了,玉石还晶亮晶亮的。
这个簪子才送出去不到半年时间。
这天气真的是害死人,黑黔黔的压得人喘不过气,鼻子酸酸的又是怎麽一回事?
我关好窗户,披上外套,背了包裹,往山下走去。
走到半山腰的时候,突然想起我的天鬼神刃还在林轩凤房里,又飞速奔回去拿。
翻回风雀观的时候,见里面的人都出来了,问他们怎麽一回事,他们对看一眼说大尊主在睡觉。我点点头,也不兴师动众去闹醒他了,干脆从後方树林翻进去。
好容易挤到纸窗门旁,却听到里面有人说话。
“花遗剑都知道吧,你和他上床了?”
这声音居然是豔酒。
“怎麽可能?”林轩凤轻轻咳嗽两声,但语气还是明显不屑,“和他上了,他便不会再这麽听话。”
“轩凤啊,你变得还真多。”
“承蒙宫主指点。”
豔酒轻轻笑了两声,却有些没精神:“如果你那凰弟知道你装受伤来骗他,他会多伤心哪。”
“这一回我可没装,他下手不轻。”
“你的凰弟为了你,还真是死而後已鞠躬尽瘁。”
“我和他的感情,你这种没血性的人永远不会懂。”
“我们不是一直肌肤相亲麽。怎麽好这样见外?”
“你哪次不是把我折腾到重伤?”林轩凤又咳了两声,然後便是翻身起来的声音,“宫主难道就没考虑过温柔一些?”
豔酒没有回话。
“你神神秘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和你说笑呢。”
“林轩凤,你现在所作一切是为报仇麽。”
“报仇?报仇有什麽意义?”林轩凤笑声很虚弱,“不,我该说,做什麽事会有意义?死了那一次以後我才突然觉得,人生来来去去就这几十年,多几年少几年都一样。”
豔酒笑声很悦耳:
“是啊。到底是要分开的,还不如连相识都免了。”
十里红莲豔酒七五
敦煌的阳关古道上,黄沙四起,风声低沈,天却格外的蓝。
一个古城,经过历史的洗礼,多少会显得有些沧桑悲凉。
也不知道是不是天冷的缘故,街道上的人并不很多。
远处一家客栈中,一点青灯嫋嫋燃烧著。
我加快脚步跑过去。
想起我离开的时候不小心碰了窗外的树枝,林轩凤和豔酒两个指不定已经发现了我。我却记不住自己要做什麽,只是匆促地逃离。刀也忘了拿。
前脚刚迈进去,里面的小二挥挥手说今天打烊了。然後轰人。
“小二哥,今天的客人中有没有一个高个子男子?他带著一帮人,长得很好看的──”
“你没看到我这都打烊了吗?”
“不可能,他的手下说他住这里的。”
“说了没这个人!你要住不住?不住滚开!”
我塞了一锭银子在他手里:“瞧您也辛苦了,我只打听打听就走。”
“哎哟我的爷,真没这个人。我们老板今天提前打烊就是因为没生意,马上就年底了,中原的人都待家里了。你别说是个高个子男人,就是只公蚊子也没飞进来一只。”
我只得作罢。
出客栈以後,租了一匹马,往东北方向走。敦煌在中原和沙漠的交接处,难免干燥。没出几个时辰,雨水便淅沥落下。眼见冬天就要来到,水冷薄冻,刺得人骨子生疼。连卖雨具的人都嫌太冷缩回屋里烤火去了。
雨先是断断续续,然後成条成片,珠帘一般模糊了视线。
敦煌就那麽一家客栈。
重莲根本没有去过。
经过一间间荒凉的小村庄,问过了所有客栈人家,都毫无踪迹。
他一定是回去了。
绕过长安和洛阳,直奔重火境。
等抵达山脚的时候,已是几日未进食,又饿又渴,几乎晕眩。可是已经没有力气再去吃东西,直接把马拴在树上,步行跑上山。
重火境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我直接从暗道进去。
可是走了很久才遇到几个人。大殿几近成为华美空旷的摆设。
只有向人打听。
“你们宫主在哪里?”
“宫主自从定下婚事以後基本就没再回来。小的不知。”
“有没有看到宫主?”
“对不起,奴婢是新来的,不清楚宫主的事……”
“重莲呢?”
“林公子,宫主不是一直和您在一起的吗?”
“重莲去哪里了?其他人呢?不可能谁都不知道的!不要撒谎!”
“林公子啊,宫主带著护法和长老离开很久了,小的真的不知道……”
既然重莲不在重火宫,又会在什麽地方?
我离开重火宫,天杀的雨已经下了很多天。出登封,快马重回长安,最後去了重莲的旧居。
可是,就连那里也是空的。
飞虹桥下,河水悠悠。
天空灰蒙蒙的,雨丝零星飘落。雨点不断在河面留下一个又一个圆,密密麻麻的圈。
此时,眼前是雨井烟垣。
总是想起多年前的这里。
繁华昌盛的街道。清歌落花,京华少年。
那一年的清晨,我站在河边等他。阳光明媚却不刺眼,透过波光一点点反射在脸上,暖洋洋的就像他垂目时留下的笑容。
当时的我也很疲惫很饥饿,却可以在看到他的刹那变成最满足的人。
他眉目如画,轻裘缓带。
手放在他肩上无数次,却没有一次敢搭上去。每次看到他都会想要拥抱'炫‘书‘网',也是没有一次下得了手。
转眼间这麽多年就过去了。
同样的桥,同样的河,同样的别院,同样守候的人。
只是大门紧关。
雨伤旧梦,楼已空。
却从来没有哪一刻会像现在这样,如此希望,一切回归原点。就停在那一刻。
白马金鞍,杨花飞舞,他在晨曦中对我浅浅微笑的一刻。
也不知是否雨水浸入眼球,整个右眼肿痛得厉害。我跑到飞虹桥下躲雨。
刚停住脚,没了去处,身上开始发抖。
突然想起红钉叔叔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自从我变成了狗屎,便没人敢再从我身上踏过去。”
百叔叔却说:“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
七杀伯伯又说:“人生就像一把剑。要麽刺伤别人,要麽被人刺伤。”
轩凤哥说:“你仔细看,那河里有三只叠在一块儿的青蛙。大青蛙背著小青蛙,小青蛙又背著小小青蛙。那只大青蛙就是师父,小青蛙就是我,小小青蛙会是谁呢。”
抱著双臂磨擦了一会,红玉莲金簪掉在地上。我蹲下将它捡起,便再也站不起来。
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麽而哭。只知道强忍无用,哭得整个身体都在发抖。越哭眼睛就越痛,但无法控制。
就只记得雪芝刚长牙的情景。重莲掰开她的小嘴,看著我笑笑,然後哄著她,唤她芝儿。
可是我最後一次见到雪芝,她却哭得一塌糊涂。
最後一次见重莲,他在夕阳中抱住父亲头颅离开,头也不回。再也不回头了。
到後来,声音已经沙哑,咳嗽不断,一切东西似乎都已经消失。
只隐隐看到雨帘中,有人靠近。
最後他停在我的面前,递了我一张手绢。我有些窘,擦擦脸颊,却看到他腰间挂的雪扇。
抬头,愕然发现眼前的人是豔酒。
他垂头看著我,面无表情,似乎也不那麽丑了,甚至还挺顺眼。
我站起来,道:“你跟踪我?”刚说出口,听到自己声音跟鸭子似的,扭了扭脖子。
他不说话。
我又突然发现他居然比我高──他没有坐轮椅。
我指指他的腿:“你,你这是怎麽一回事?”
他依然不回话,用手绢替我擦脸。我拨开他的手:“反正都成了个落汤鸡,擦不擦无所谓的。你这腿怎麽回事?”
他轻笑道:“有什麽好哭的?”
“关你什麽事?”
“不就是少个情人,有必要这样没出息麽。”
“你懂个屁。”
他又不答话,还是固执地擦我的脸。我不耐烦了,重重拨开他的手。他把我推到石墙上,埋头就吻下来。我一直以为他是个老妖怪,对任何事都是投入三分感情七分理性,已经到达了无情无欲的程度。但当他和我拥吻的时候,我发现这人不像我想得那样沧桑。他啃人的时候,激情得就像个刚陷入爱情的少年。
只是他很快就被我推开。
我擦擦嘴,又使劲擦了擦:“你有病?”
“不管是林轩凤还是重莲,都不要想了。”豔酒吻了吻我的额头,“以後跟著我,我绝对不会伤你。”
“光看到你的脸,我都觉得自己很受伤了。”
“和我睡一次你就不会这麽想了。”
“恶心。”
“我不会勉强你的,直到等你点头。”豔酒回头看看桥外,“雨停了,回去吧。轩凤还在等你。”
我犹豫了片刻,才随他一起离开。开始我还以为自己遇到一个变态,结果路上他极少跟我说话,即便说,也是说一些比较正常的内容。
回到天山後没几天,望植暴毙。
林轩凤的伤好了些,病情却加重了。我在他睡著的时候给他加了几个热水袋,挪挪枕头掖掖辈子,却始终没有勇气和他说话。
十里红莲豔酒七六
豔酒令人通知我,让我去九天寒碧谷。
桃花已落,初雪上枝头。鞋底踩入雪地,碎裂的声音一如风吹花片。豔酒依然坐在那把椅子上──十足十的纯金,就像他衣上绣的金线。
这一次殷赐依然在那里,只不过自己坐在一边研究符纸。我去了,他甚至连回头看一下的欲望也无。
豔酒也不说话,我想了半天才找到话题:“原来宫主和行川仙人是挚交。”
殷赐换了个姿势坐,却不抬头:“我是大夫,他是病人,仅此而已。”
豔酒笑笑,不否认。这人五官没法看,但一笑起来,魅力要上升好几个点。
我道:“原来如此。我倒是蛮好奇像宫主这样特别的人,会交怎样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
除却重莲不看,这人的说话语速是我见过把握得最好的。有条有理,而且平和稳重。就连说出这种在寻常人听来蛮丢人的话,也都这般从容。导致我产生一种错觉:这世界上所有的人交朋友都是不正常的,没朋友才是应该的。
“就连三岁孩童都有朋友。宫主可是在说笑?”
殷赐道:“你也知道他是一种特别的人。他几乎什麽都有,唯独缺了两件东西:一是普通人的外貌,二是朋友。前者他是如何也得不到,後者是得到了他也不想要。”
豔酒还是笑著。
我忍不住看看他的下半身。
我在长安看到他走路,绝不是错觉。我深深记得那些丫鬟看他的眼神。她们在他面前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几乎到了奴颜媚骨的程度。而要征服那麽多的女人,残疾男人是无法做到的。
可是,步疏对豔酒虽然百般讨好,却不曾露出过那样的春色。
豔酒从来没有动过步疏?
我曾经问过重莲,他身边的女人都很漂亮,为什麽他就没动过歪脑筋。
重莲说他没那个心思。
我笑著说,莫非你天生就是断袖?还是说,你喜欢本少爷宠幸你?
重莲说,有可能影响到你的女人,一定不能动。吃窝边草的兔子,要麽是死了,要麽就是快死了。
我又看看豔酒。
“我是很好奇,宫主这个椅子是为何作的。”
这话说得别扭。但毕竟有旁人在场,对豔酒没个把握,失言难免招来横祸。
殷赐看了我一眼,好似我是个白痴。
豔酒会意一笑,却答道:“自然是金做的。”
“倘或他腿要没残,那很可能是个祸害。”殷赐淡淡道,“你看他的左手无名指和食指。”
我凑过去看看,豔酒也不躲。我道:“是很好看。”
“谁叫你看好不好看了?我是叫你看对比。他左手的无名指比食指长出很多。”
我愣了愣,下意识看看自己的:“我的无名指也比食指长。”
“那是肯定。”
“无名指比食指长得越多,越男性化。反之则越女性化。无名指越长,跑得越快,轻功越高,那等功夫也越好。”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豔酒对我笑的时候,我头皮有些发麻。
还好他在装残废,该有所收敛,不然估计会变成个步行生殖器。
我道:“真的假的?我不曾留意过。”
“你是在怀疑一个大夫的话麽?不信随便去拉一个女人看看,越是媚气的女人,食指比无名指长得越多。”
“那步疏肯定已经没有无名指了。”
豔酒轻笑出声:“相信你下次看到她的时候,便不会这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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