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郎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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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郎自来-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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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软的,好舒服。」他著迷得不想放。从来不知道男女之间的区别如此大。

算了,由他吧!她不再挣扎,接续问著:「听说海外买回的货品都可卖到天价,你要放弃这种利益吗?」她记得他一心想赚很多财富的。

「够了,我不需要更多。」巨大的财富当然吸引人,但他一直记得自已童年最大的梦想是赚得一家温饱,而非赚到全天下的财富。「以後,开个小商铺,买卖南北货,日子就可以过得温饱,这样就好了。」

她笑著同意:

「嗯,至少还有我牙婆生意做贴补,不怕的。」

年回没有说明他的收入之多,根本无需妻子做差事来补贴,但瞧著她满心愿与他共患难的明亮瞳眸,一颗心感动得化了。

「啊,不好!我得回侍郎府了。」她突地跳起来。

他拉住她手:

「我也还有些事。那,明日再於此相见可好?」

她飞快的想了下自己得空的时间:

「未时一刻(下午一点十五分)成吗?」那时夫人小姐们都午寐去了,不会传唤她。

年回点头。「好的。也是在这儿等吧?」

「嗯。」她挥手要走。

不意又教他拉住身形。他从袖中掏出那两枚约指。「初、初虹。」第一次唤她的名,不大顺口。

她脸又红了,低问:「啥?」

「这枚、这枚约指……并不贵重,但是……我、你、那个……」他结结巴巴得说不全。

她从他掌中拿起自己本欲购买的那枚,低下头道:「我瞧这约指挺适合你的,你戴戴看。」

「我也是这麽想的。」他也说著。

两人同时想到刚才因这两枚约指而能在异乡相遇,不免对这两枚乌沉木约指更加喜爱上几分。

他将约指往她无名指上套去,发现有点松,脱出,转戴向中指,竟是密密地吻合。

她也做著一样的动作,套上了。

像是系上了月老的红线,完成了互许终生的仪式,她眼眶微湿,抬头想看他,却正好承接住他落下的吻——碍…好羞人哪……

································「这些年我们都定居在开平。主要是那边的官夫人们挺锺意我弟媳的绣工,连带的让我打下了好基矗如今横行在开平,也不怕恶人寻衅了。你知道,只要生意做得比人好些,总不免要遭忌的。这时若不找些有权势的人来依靠,早晚会再次发生类似马吉那样的事情。」

「那是说,你已经是个首屈一指的牙婆喽?」

元初虹与年迥一同坐在榕树下乘凉,两人中间还放著几样点心,都是各自在街上买来的。对他们而言,可不常掏钱买这种既贵又不实吃的甜食,太浪费了。往往会买都是为了让家人尝鲜,不会花在自己身上。

当他们看到对方手上皆相同持著油纸包,都笑了出来。这可不就是典型的长子、长女性格吗!见到对方会为自己买吃食,心底涌满了感动。

「首屈一指不敢说,但若有富家想找工的,我一定会是他们考虑委托的人选之一。」

她得意的挺了挺肩,「因为从我手上介绍出去的人,十之八九都会令他们满意的。你晓得我怎麽做吗?我啊,把那些想找工的人集合在一方,将他们交给我的牙钱拿去请师傅来教授他们工作的技巧。农人嘛,虽然有力气、肯努力,但也顶多会耕田或做粗活而已。

我让人教他们如何煮食、挑柴火、染布、捆货这些细活,再让他们至少学会写自个儿的名字,以防日後被坑骗,然後教他们如何在大户人家里应对进退,不让人觉得我介绍进去的人皆粗鄙不文,也无须让总管们花力气指导,很快地上手。结果几年下来,在开平做出了好口碑。」

年回微笑,觉得她神采飞扬的脸孔令他心怦怦直跳,怎麽也舍不得移开。

「你一向是这样的。我也是承你恩泽的受惠者。」

「啊?哪有?」她可不觉得。他完全是自己拚命努力,才有今天这种日子过的。

他从点心里拈起一颗桂花凉糖,往她唇边送去。她一时没多想的吃进嘴里,才瞠目的想到这动作太过亲昵,不该有的……他又拿了一颗放进自己口中。

「你有的。就从你塞了我一颗糖开始,我的人生因你而变得不同。」

「我不明白。」她曾做过什麽伟大的事吗?明明那时她凶悍的逼他背书、识字,对他半点也不客气的。

「十二岁以前,我的生命里充满饥饿,且是无止境的黑暗。天天期盼著第二日醒来时,老天爷会变出一桌馒头在桌上让我们吃个饱,但也明白那是属於穷人的、永远实现不了的美梦。我上头曾有一个姊姊,但她在五岁时病死在冬天的大雪夜里。棉被永远盖不暖,食物永远没得吃,能挨得住的小孩才活得过一次又一次的大雪肆虐。爹娘相继病倒,没钱找大夫,我把芜菁(大头菜)、薯蓣(地瓜)挖去市集卖,一文、两文的收,还换不到一小斗米,家人只能吃苦菜,除非饿极了,否则谁也吞不下那苦得令人作呕的野菜。那样的日子,我总以为将要遇到我死去的那一天,或许就是下一个冬天、严寒的雪夜。」

她静静地听。来自同样的背景,她虽没他那般凄惨过,但能体会的。她也曾有过家中没半文钱的生活,但幸好她有个坚强开朗的母亲。

年回笑了一笑,过去的艰苦彷如云烟,难以想像赚一文钱曾经是那麽困难的事。

「如果我今天由别的人牙子转卖到富贾人家,肯定不会是今天这个样的。」

「怎会不同?你的努力勤奋,永远能令你出人头地,不管遇到了谁。」

「不同的。你忘了我当年原本想以三十两卖断一生吗?真要卖了,今生今世,我只能以奴才身分度过此生,再没能有其它奢想的。幸好那时我既瘦且小,没人肯要。」

他这一提起,倒也令她想起来——

「对了,後来你还想以一百两卖十年给赵府。如果当初真的卖了,你就是今年才能得回自由身呢。」

「所以我得谢谢你。」他低声道。

她不好意思的笑。

「不必了,那是牙婆的职责嘛,让每一个出来工作的人适得其所,而不必遭人欺凌剥削。你是很好的例子呢,老让我拿来鼓励那些栖流所的孩子……」

他面孔凑近她:

「你觉得我……配得上你吗?」她好耀眼,如今小有成就的他,是否堪堪配得上她了?

元初虹讶然看他:

「你在说笑吧?是我配不上你才对啊,我都是个老女人了——」有时她心中会因此而感到自卑碍…他瞪眼,「老?你还比我小三个月呢。以前骗我叫你姐姐也就算了,现在你还想托大?!」她就是这一点可恶。

「不是的,女孩子年过二十未婚,通常也只有想娶填房的男人不会嫌弃了,我现在二十二——」

「就算二十二,也还是比我小!」他完全不了解她这是哪门子说法。「如果你说自己老,那我岂不更老?」

元初虹又腰——

「你怎麽还不明白?二十二岁的你有钱、有前途,正是男人最得意昂扬的年纪,可女人不同,过了十八岁未婚,就像元宵节过後的灯笼,没人买啦!贱价送人也——」

「我要的,送我好了。」他摊开双手。

「喂!贪小便宜也不是这样做的。」接得真顺口,可恶!

他笑:「我是商人嘛,低价抢进,哄高价卖出,一向如此。」

「你啊;」看起来仍是忠厚相,但嘴巴可俐落了。冷不防就给堵住了话,她叹口气。

他伸手盖住她手背,轻道:

「别再说那些无谓的事了。我没想过那些,只一心想著要同你一起过日子。」

她低著头,问出心中搁置已久的疑惑——「为什麽是我?」

他一怔,没能立即有答案。

就是她了,还需要想出个为什麽吗?

想著她、念著她、挂心著她,家人要他娶妻时,他因人选不是她而满心抗拒;赵大爷不断暗示女儿任他选为妻子时,亦是坚心不动,管她赛若天仙、美如西施。

总觉得若不是她,他根本扬不起丁点娶妻的兴致。

什麽为什麽?因为想与她过日子呀,还需其它的为什麽吗?这教他怎麽说个真切啊?

元初虹因他的静默而想抽回手,但他不肯放,反而执起她手,指掌相扣。

「你……了解爱情吗?那些在诗词中不断被歌颂的东西,」他问。

换她怔住了。不久,呐呐地承认:

「我不懂那东西。我们只是市井小民,不是……诗人或……有闲情的人。」

他直视著她——

「我也不懂。多年来我都全心於工作,没有闲情去思索感情,也不曾憧憬。我只是……一直想著你。以前谨记你的教导,学著做人、学会笼络人心……後来,也许是十六岁那年知道你与我同年之後,心境开始不同,我还是想著你……如果,人与人之间,终须与某一人共度一生,我希望那个人是你。」

芳心震动不已,为他朴实却真诚动人的话。

「年回……」

「你呢?为什麽愿意嫁我?你一直不愿嫁人的。」他问得急切。

当他坦诚的言词安了她惶惑的心之後,也需要她坚定的保证来安他怦然的心。纵使早已订下终身,但心呢,心是否愿意交付?

「我……一直不愿嫁,是因为碍…」她柔柔地呢喃:「早先,怕被羁绊了自由,後来,则是……」未语脸已红。

「则是什麽?」他屏息等待。

「那些人,都不是你……」

「真的?」他狂喜,像赚到了全天下的钱财,忘情的跳起来,将她悬空抱起转圈圈。

迭声问:「真的?真的?真的?你对我——」

她连忙抱住他颈项防止倒栽下去,大叫:「年回,放我下来——」

「不放!我不放!我要你说!」

「说什麽嘛!」她又喘又惊又笑,不时槌他後背。

「说你喜欢我,正如我喜欢你那麽多。早知道你是愿意的,四年前我就该求亲了—

—」

「放我下来,年回!听到没有?放我下来!你这样跑,成什麽样子,年——回——」

会跌跤的呀,他才不管,抱著她猛跑,两人穿梭在幽静的林子中,沉浸在只属於他们的喜悦里,就算跌了个鼻青脸肿也不在意——「哎嗒—」

果然。

······························告别了侍郎府

的夫人小姐们,元初虹将马车驾到天台寺门口。此番回程,就只一个十五岁的阿福驾车,幸好他身手俐落,同行的还有两个要回开平探亲的妇人,一路上不致寂寞,也好互相有个照应。

她决定与年迥一道走,所以仔细的对阿福交代:「这是家书,包袱里有十两银子,以及一此点心,你路上要记得吃,沿路上的驿站都相熟,不致坑你宿夜钱。一路上机警些、小心些,知道吗?」

十五岁的少年有一张俊秀的面孔,自称阿福,是元初虹从栖流所带回来的。倒没想到将他养得长肉之後,会是个好看的孩子。一般普通人的样貌都不会太出色的,相形之下,这个阿福怎麽看也不像是市井小民人家,但却真的是一名小乞儿。

阿福这三天来都像在与谁赌气似的,老不开口。一群丫鬟们拚命向他示好,他甩也不甩,连元初虹唤他,他也是闷闷的。不过由於她整副心思都在年迥身上,压根儿没注意到小男孩的脾气。

他粗鲁的抢过包袱往身边的位置一丢,双眼直视前方,就待她开口说声再见,便要走了。

元初虹看了下天色,近午时了,年回应该快过来接她了。思及此,唇边总有止不住的笑意。

「好了,阿福,路上小心些,走吧。」

少年终於气不过,咬牙道:

「你就这样随便找男人嫁啦?找一个奴才——」

元初虹伸出一手捏起他一边面颊,让他声音出不全。

「我说过了,他不是奴才,只是在别人家里当差。」这小鬼,老是改不了冷嘲热讽的坏毛玻「你这孩子,什麽人也看不顺眼。」

「那家伙配不上咿……」又一边的面颊被夹住,他俊秀的脸孔被两只手蹂躏,横向拉著皮肉。

元初虹训道:

「你哪,以前成天笑我老姑娘、没人要,还说要是我老了无依无靠,你会好心收留我,施舍我一口饭吃。现在有人要娶我啦,你该开心得去放鞭炮才是。别像个泼皮耍赖喔,只不过没陪你走回程而已,你生气啥儿?」

好不容易从她双手里抢回自己发疼的脸,他双颊红扑扑地:「才不是因为那样!我气你乱找人嫁!」

元初虹双手又腰:

「我哪儿乱找人啦?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好。要是他现在回到西平县,只怕附近所有媒婆都会死抓著他不放哩。他多有成就啊!从来没有一个离家工作的男子可以像他那麽上进,而且顺利改善了家中困苦的生活。那要多努力才做得到你知道吗?他十二岁就赚到了七文钱——」

「嗟!羞不羞!七文钱也敢现宝?」

「是!七文钱并不多,但他委托我带回他家,给他弟妹买糖吃,从来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一文钱。」

「他自虐嘛!」阿福不觉得那有什麽值得说的。

好想揍他。元初虹握紧双拳控制自己。

「他可以把所有钱财花用在家人身上而不眨眼。对自己吝啬,对家人慷慨,这种品行实属罕见,能与他共度一生,是我的福气。」

「这样就好了吗?跟一个上进的勤劳男人过一辈子粗茶淡饭的生活?你可以更好的!」

「什麽叫更好?」她双眼一眯。

「嫁给一个文生,日後一旦他高中了,你就是官夫人,可以住在官邸,不必再去陪她们应酬、说笑,由她们支使著你跑腿。反过来,你可以养尊处优,支使别人,然後再也不必把自己晒成黑炭,老是千里奔波——」

元初虹大大叹口气:

「那不是好日子,真要那样过,我会疯掉。阿福,我喜欢四处走,喜欢目前的工作。

虽然必须与夫人们应酬,可我不引以为苦。事实上我是怜悯她们的。是,她们生活闲适,吃好用好,但代价是永远出不了门,见不到外边的天地,更得死命的缠出一双三寸金莲,痛得没法走路……我的天!没有任何一种享受可诱使我去受那种苦。我的脚虽丑,但走得稳、跑得快。就如我要嫁年回,从不因为他有无财富,日後能不能提供我安适的生活。

我嫁他,只因为我们适合,能当一辈子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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