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魂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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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魂珠-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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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尼尔一边痛苦得叫呻吟,皮鞭抽打在身上,留下一条条手指粗得伤痕,鲜血从伤痕渗出,掺着在伤口旁的辣椒油,简直痛不欲生。回想起詹姆斯说得那句“我捡你回来,教你八年。”更是憎恨。虽不知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可他知道是一个奴隶把自己捡回奴隶窝,把的食物分一小半给自己吃,才能幸运得存活。詹姆斯见平白无故多了一个奴隶,又不用自己出半分钱,对这件事睁只眼闭只眼。三年后,才刚学会说话,走路勉强算标准,詹姆斯让人强行把自己从照顾自己的奴隶身边拉开,带到一个大房子里;那里聚集了很多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男孩女孩,为的是训练自己成为战斗奴隶,挑选出一个又一个比较能打的小孩特别训练;每天过着地狱般的日子,稍稍做错便讨一顿毒打,严重时手脚差点被打断,丢到一边,能好就继续训练,好不了便拿去市场卖掉,没人要便喂狗。每天的训练量巨大,可换来的只是一天一小堆面包,十多个人你争我抢,抢得到便有食物吃,抢不到就得饿着肚子。常常三五天没食物进食,抢到的时候,见别人抢不到,好心分一半给别人,因为身体才如此瘦弱。心里嘟囔道“你才训练我五年,况且还不是你捡我回来的。”他不敢开口说出来,一来减少被打的次数,而来从小被詹姆斯教育不能违背主人的命令,即使主人说谎,也得说是。
  此时一个下人带着之前那位经过斗兽场门前的路人走进牢房。
  “饭桶,我不是说过不许随便进来吗?”詹姆斯训斥完下人,用不屑的眼神看着这位一袭遮头玄袍的路人。问“你是什么东西?进来我的牢房干什么?滚出去。”
  那路人并没有生气,他很有礼貌地微微鞠躬,笑了笑,道“尊敬的阁下,我愿意购买您这落败的奴隶。您是否愿意卖给我?”他特别强调这“败落”二字。
  詹姆斯绕着这衣着并不华丽的陌生人转圈,用不屑的眼神上下打量着他,又看了看那还没断气的丹尼尔。心想“与其把他打死,倒不如卖了他,还能拿回点本钱。反正八年来花在他身上的钱已经赚回来了。”问“你想用多少钱买?一枚金币?”
  路人笑了笑,道“您并无诚意卖我,那我去买别的奴隶便是。”说着,转身正准备离开。
  詹姆斯伸手准备拉住他,道“五十枚银币。”
  路人没有回头,继续向前走。
  只听到“三十”“二十”“好好好,十枚。”
  路人转过身,走到詹姆斯面前,指着丹尼尔,道“您要知道,一个这么小的奴隶只不过五枚银币,被别的财主打死才要赔十枚。何况您这奴隶输了比赛,还被你打得这么伤,两枚银币已经很多了,不卖就算。”他特意强调输了比赛,还有被打伤,意图把价钱压倒最低。
  “这个死穷鬼怎么知道那么清楚?”詹姆斯低头细声自问。生意人始终是生意人,谁会做亏本的买卖?咬咬牙,一跺脚,摊大手板,道“好,两枚便两枚。给钱。”
  丹尼尔已经是半昏迷状态,迷迷糊糊得听到这番话。他不知道新主人为什么会买战败的自己,也不知道他以后会怎么对待自己,只要能离开现在这个杀奴隶不眨眼的旧主人,已经是最大的幸福。几乎全身绽裂的身体,痛入心头的感觉仍挡不住他的开心。嘴角微微上扬,无法笑得再开心一点,嘴角抽搐的瞬间,感觉到伤口的剧烈疼痛,使他停下笑容。如果不是痛地动不了,他肯定笑地见牙不见眼。
  路人付了两枚银币,詹姆斯才挥手让管家把丹尼尔的卖身契拿过来。
  法律规定,卖身契一刻没到新主人手上,旧主人都有权杀死奴隶。詹姆斯知道杀死丹尼尔,这两枚银币肯定会落空。他趁管家把卖身契拿来的这短暂的时间,把皮鞭浸泡在辣椒油上,用力一甩,辣椒油在空中飞溅,有不少溅向那路人。
    地牢里只有詹姆斯、丹尼尔和那路人,丹尼尔处于半昏迷状态,无法睁眼看任何东西;詹姆斯趁机打多两下,也没注意到那陌生人。只见辣椒油溅向路人,路人的身体竟然散发着淡淡得白色光芒,辣椒油被光芒照耀之下,竟然凭空消失。皮鞭抽打在丹尼尔的身上,詹姆斯微微转头得意地笑着,刻意让路人看见自己在做什么,又是两鞭过去,才用刀把丹尼尔手上的绳子割断。
  丹尼尔无力得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更别说要他走出地牢。此时管家拿着卖身契走来,詹姆斯示意管家直接把卖身契交给那路人。路人接过卖身契,把它收好,走到丹尼尔的身边,脱下自己的外衣,撕成好几块,帮他包扎那些正在流血的伤口。不介意丹尼尔身上那些血迹和油剂,检查无大碍,扶起他走出牢房。
  “这是真的吗?主人把自己的衣服撕烂,帮奴隶包扎伤口,还扶着脏兮兮的奴隶?”詹姆斯偏着头向身旁的管家不信得问道。“那人真是个死穷鬼,否则怎么会对一个奴隶这么好,丹尼尔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他贪?”
  他的下人不相信的点了点头。
  丹尼尔被路人搀扶着向前行走,虽处于半昏迷状态却还有三分醒。无力睁开眼睛,只感到谁扶着自己向前走,怎么想也只有这还未见面的新主人。心里立誓,无论新主人要自己干什么都在所不辞。必定赔上性命完成新主人一切的命令。
  两人走出詹姆斯的庄园,一辆马车经过,那路人招手让马车停下,付了两枚银币买下马车。
    所谓的马车,不过是一匹马拉着一架载货的平板车,有时为了盈利,顺便载几个人。
    搀扶着丹尼尔,小心翼翼得让他平躺在马车上。这是丹尼尔第一次坐马车,马车的宽度刚好让丹尼尔平躺,硬邦邦的木板与伤口触碰时,丹尼尔痛得大哭大叫,此时的心情又喜又悲。不管第一次坐马车的感觉如何,他很感激还未见面的新主人,是他让自己有做马车的机会,让自己不再被詹姆斯毒打致死,还撕破衣服为自己包扎;这样的新主人,难道不值得自己对他忠心吗?只是伤口太多,太痛,使丹尼尔无法张开眼睛看清楚新主人的样貌。
  在他想这些的时候,听到一句话。
  “我要带你去一个你没去过的地方,或许你会觉得那里很新奇,但这些都是不必要的,因为你将要生活在那里,以后会慢慢习惯的。”路人有模有样的驾着马,用马鞭抽打着那匹老弱无力的老马的屁股,开口对他说第一句话。
  即使是捡自己回家养的那奴隶也没试过对自己这么好,或许因为奴隶的身份,不得不对丹尼尔这被用于财主们娱乐用的奴隶避而远之,即使病了,死了,也不得对他半分友好。更别说愿意撕破衣服为自己包扎,一件衣服对奴隶而言,是多久才能换一次?甚至一辈子就那么一块破布包裹着身体,会舍得撕破为一个垂死的奴隶包扎伤口?从三岁学会行走开始,每天被詹姆斯和他的手下呼呼喝喝,没一个对他半分友好,更别说对他有礼貌。而这新主人竟然没半点主人应有的架子,说话的语气十分友好,像对朋友一般。
    丹尼尔不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强忍着痛处,尝试用手支撑着身子坐起,手臂还未用力,稍稍动了一下,便疼地无法再动弹。无力得睁开眼睛,新主人的背影深深映入丹尼尔的脑海中。有气无力得道“主人,小的叫丹尼尔。以后您让小的做什么,小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路人继续鞭打着老马,淡淡得说道“你不用叫什么主人不主人的,你不再是奴隶。安心睡一觉吧,睡醒之后,你的伤会痊愈。”
  这番话令丹尼尔惊讶万分。八年来,自己都是奴隶的身份,现在竟然“有机会”脱离奴隶的身份,他无比的激动。但是他不相信这是真的,他见过的财主没一个愿意浪费任何一分钱在没用的地方。不过这番话,已经令他高兴得不知东南西北。即使这话只是骗自己的,又如何?激动的心情使他笑容再次出现在脸上,只是脸部稍稍抽搐便疼痛得欲生欲死,艰难地摇了摇头,道“不,不。小的愿意一辈子听候主人的差遣。”
  路人见他不相信自己说的话,拿出契约,转过身当着他面撕烂。若丹尼尔没有受伤,必定抢在撕烂前阻止。但浑身无力的他,只能叫了两声“不,不。”便没有再说。
    终于看清楚主人的样子,约二三十岁,一头金色长发被黑袍帽子遮住,只有丝丝鬓发露出。淡淡的笑容显得十分和蔼,像是救世主一般。
  当天晚上,马车停在一片空地上,方圆数里无一行人出没,丹尼尔在马车上睡着,忘记伤口的疼痛,进入甜甜得美梦。
    那路人甩了甩右手,一根看似精致的树枝从宽大的袖袍中滑落,落在他的手上。
    看了看趴在马车上进入睡梦的丹尼尔,手中那看似树枝的魔杖挥动,嘴巴?动着不知道什么复杂奇(…提供下载…)怪的咒语。过了好'TXT小说下载:。。'久,终于住嘴不再?动咒语,魔杖的前端由原本的木色竟变成紫黑色,魔杖的前端散发着紫黑色的光晕,光晕越来越大,变得越来越深,似乎成了实体一般。
    待到那团光晕有人头大小,路人挥动魔杖,那光晕向地面击去。
    紫黑色光晕与地面融合,竟然变得异常大,瞬间变得人一般大小,即使一个高个子的人平躺在上面,也不会觉得狭窄。
    过了几分钟,光晕竟然化作一道门,中间紫黑相隔的光影如同漩涡一般。
    路人警惕得看了看附近,确定没人之后,抱起丹尼尔,踏入漩涡之中。
    丹尼尔感觉到有些温暖的紫黑色光芒出现了一会儿,身体似乎在高速地移动着,他还以为自己在做梦。睡梦中依稀听到“你现在到了‘星宇世界’,不再是你原本身处的“地球”。你现在身处的地方是‘俄斯镇’,你长大之前,应该都会住在这里。这是个斗气与魔法并存的世界,你永远都要在这生活。抱歉,我的钱并不多,只能给你留在这一枚银币,还有几个馒头,够你生活一段时间的。你自己想办法活下去吧,有缘再见。” 
   第二章 贝克汉姆宅(上) '本章字数:2333 最新更新时间:2009…12…02 22: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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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他醒过来,天已经亮了。身下不再是平坦的小木车,而是坚硬的地板。
    坐了起来,眼前是一面墙壁,无路可行,身后是一条能容纳两个自己并行的小巷。
    感觉手里拿着什么,低头一看,一手握着一枚以前从未见过的银币,一手握着一个装着面包的袋子;而那个买下自己的新主人,却不知道去了哪里。
    刚刚没留意到身上有什么变化,恍然大悟地看了看双脚和手臂。
    原本裸露的身体和竟然换上一套衣服,那条被鲜血染红色蓝色短裤已不知到哪,穿着的是一条从未见过的质地的裤子。
    丹尼尔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昨晚梦里听见新主人说的那番话,一觉睡醒,竟然身处不知名地方,还穿着一套很舒适的衣服。
    身上的痛楚竟然消失,捋起衣袖察看昨天的伤痕,竟然一条也不见;不相信地摸着瘦弱的脸庞,似乎比以前还要光滑,哪有昨天被鲁伯特留下印记的样子。
  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从袋里拿出一个面包,一边吃一边向外面走去。走出无人的小巷,映入眼球的是与以前不同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都是瓦砖铺顶,两层高,路人的衣服都不再是兽皮制成,和自己穿的衣服差不多。
  一位行人走过,丹尼尔刚想叫住他问清楚这究竟是怎么样的地方。不远处传来吵杂的叫喊声,行人争先恐后地向同一方向跑去,那些开门做生意的店铺看见情形,管不得店里的客人是否离去,马上关进大门,不知在害怕什么。
  走到路中央顺着他们过来的方向看去,想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为什么人们都要跑走。
  不一会儿,只听见铠甲的撞击声。看清楚一点,是一头足有一层楼高的火红色大蜥蜴。那些鳞片密集而看似松散,只有一条凌接入皮肤,每动一下,鳞片就撞击一次,口中还喷出炙热的火焰。火焰的高温,似乎放一块肉下去,就会被烤熟一样。
  丹尼尔被吓了一跳,虽然以前看过类色的动物,可那些动物的体形只有自己一半的身高,现在这只竟然比自己还要大上不知多少倍。
    他一边低头自言“斗气与魔法的世界究竟是怎样的?这又是什么巨型怪物?怎么还会喷火。”一边想转身逃跑,可发现双腿竟然不听使唤,无论怎么使劲,就是不肯动弹一下。
  此时,大蜥蜴已经跑到他的面前,仅差几米,随便张开嘴巴,随意地喷出火焰都能烧到他。
  现在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惊恐地抬头看着这只大蜥蜴,那双拳头大小的火红色双眼死死盯着自己,鼻孔喷出炙热的气雾。
  大蜥蜴背上走出一位少年,约十一二岁。他站在蜥蜴得头上俯身凝视丹尼尔,高声问道“你不怕我的‘火火’?”
  “怕,只是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想跑的时候,双腿却不停使唤,现在想跑,这头大怪物迈前一步,我得跑十多步,根本逃不了。”丹尼尔身体害怕的颤抖,如实回答。“既然我逃不了,逃也要死不逃也要死,你杀了我吧。”
  他昨天才庆幸遇到新主人,一切都在好转。没想到一睡醒,就要被这巨大的怪物烧死或者踩死。忽然想到,新主人让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就是要让这怪物杀死自己。自己说过,为主人做什么都在所不辞。大着胆子,挺起胸膛看着这怪物和它上面那比自己大几岁的少年。
  “你不认识火火?我怎么没见过你?你刚来俄斯镇吗?”
  “恩,今天刚到这里,什么都不知道。”
  “也对,怪不得你还在这等我,他们都跑光了。”少年道,“我叫史密斯,史密斯?贝克汉姆。你呢?”
  “丹尼尔。我没有姓。”
    丹尼尔从小就被赋予这个名字,奴隶没有姓,只需有一个代号便可。
  “怎么会有人没有姓?真奇(…提供下载…)怪。”史密斯哪管丹尼尔有没有姓,在他眼里所有人都是自己的玩具,只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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